(一)移民美国:如何区分EB-1C与L-1A不同之处?

2020-01-14
移民与经商经验 移民脱贫攻坚做法与经验 如何移民新加坡条件

【www.ym16.com - 移民与经商经验】

自2014年以来,被国人众所周知的EB5出现让人叹为观止的常态排期,渴望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家长们,为了实现远大抱负扩展海外市场的企业家们,很多人都有着通过移民,改变生存环境的想法,近年来,美国EB-1C移民,这种高效的移民方式,正渐渐被大家悉知。

那么接下来,我将结合近期委托人咨询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个高频问题——EB-1C与L-1A,究竟是什么关系,做详细解释。

二者的关系: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可以对文章最初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 其实简单来说,两者之间并不存在L-1A是美国EB-1C移民的前提条件的关系。

通常来讲, 受益人一旦取得L-1A签证,把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建立起来,就意味着申请EB1-C也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因为两者申请条件相似,移民局如果批准了L-1A签证就说明已经满足了很多EB1-C的要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例如,许多跨国公司在调遣海外高级管理人员到美国分公司服务时,还可使用多种可能的临时工作签证途径,出于对申请文件和时间等多种因素的考虑,而且同时被调遣人员符合H类签证要求或者是E类签证要求时,公司可能会选择为受益人申请H类签证或者E类签证。

如果这些受益人及其公司都满足申请EB-1C的条件,日后他们仍可以H或E身份提交EB-1C绿卡申请,而不需要一定申请L-1A签证。反之,如果L-1A签证持有人或其公司不符合EB1-C的相关要求,则随后提交的EB-1C也不能够获得批准。在 L-1A签证持有人很难达到EB-1C的申请标准的情况下,一个变通的方法是考虑通过PERM劳工证的方式申请绿卡,弊端是等待时间要更长。

综上所述,L-1A签证虽然可以为EB-1C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不是其前提条件,也不能保证后者的成功。不论是美国L1-A签证还是美国EB-1C移民,在申请的过程中涉及各种细节,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找到经验丰富的移民顾问咨询申请的方方面面,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延伸阅读

美国L1签证与美国职业移民EB-1C绿卡有哪些不同之处?


经常有人认为,申请L1签证是申请申请美国职业移民EB-1C移民的前提和必经之路,为此产生了不少误会,在处理案子的过程中也弄出了许多乌龙。其实,只要符合EB1C的条件,可以不需经过L1而直接就获得美国职业移民EB1C的批准。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L-1A不是EB1-C的前提条件。

受益人取得L-1A签证,通常也为 EB1-C打下了基础。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

在实际案例中,许多跨国公司在调遣海外高级管理人员到美国分公司时,还可使用多种可能的临时工作签证途径来使申请人进入美国,如果这些受益人及其公司都满足申请EB-1C的条件,日后他们还是可以提交EB-1C绿卡申请,而不需要一定申请L-1A签证。相反地,如果L-1A签证持有人或其公司不符合EB1-C的相关要求,则随后提交的EB-1C也不能够获得批准。在 L-1A签证持有人很难达到EB-1C的申请标准的情况下,有许多变通的方法来为申请绿卡来做准备。

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的联系

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的联系要符合移民局的规定,例如递交申请的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丶子公司丶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等关系。另外,一般要求两者之间要满足一定的控股关系。

调遣人员工作时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被调遣人员在提交申请之前或者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被调遣人职位需为高级管理人员

被调遣的人员在公司内的职位,在调遣前后都应属于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提出申请

都必须由符合规定的跨国公司提出申请,被调遣人不能自主申请。

EB-1C和L-1A有本质属性上的不同

在性质上,EB1C属于移民类绿卡申请,而L-1A属于非移民类来美国短期工作签证。

EB-1C和L-1A对公司实际经营上的时间要求不同

EB-1C的申请要求美国公司实际经营一年以上,这个概念具体指在申请日之前的一年时间内,该美国申请公司已具备了所有满足EB-1C要求的规,包括至少一年的报税记录。如果在美国成立的新公司不满足实际运作一年这一条,其高级管理人员就不能通过EB-1C来到美国。

让许多申请者误会的正是由于L-1A没有时间限制要求,因此,不少公司会先为申请人申请L-1A签证,等到公司符合实际运作一年后再由EB-1C申请绿卡。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误区: 许多人认为,L-1A是EB-1C移民申请的必要条件,并且认为有了L-1A就能拿到EB-1C绿卡,其实,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公司有一定的经营收益,如果仅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工作人员或办公室但却没有相应经营运作的话就不符合要求。

美国移民局审查L-1A与EB-1C的的严格程度不同

L-1A是临时签证审查,因为不属于移民类申请,因此比EB-1C的审查更宽松。最初在审批美国新分公司时,L-1A主要看重的是完善的商业计划,比较宽松,如果分公司未达到所要求的运作规模和结构,可以申请延期等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进行审查。

EB-1C属于移民程序,审查更为严格。

如果申请公司没有全面符合美国职业移民EB-1C的各种要求,就算L-1A已经申请通过,绿卡申请也还是会有很大的可能会被拒。因此,审查要么不过,过了就得到永久承认,无需再审。

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的常识


美国L1签证与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签证都是由美国雇主担保海外经理人到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那么申请美国L1签证有哪些需要知道的申请常识。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的常识,欢迎阅读!

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的常识

1.申请美国L1签证的高管或经理一定要管理人。

某些专业人士即使没有管理人的指责也可以被看作美国L1签证A的经理类别,他们有权掌握了公司业务的主要部分。比如掌握大公司客户的客户经理,管理产品进展的项目经理。特别是在科技公司,这样的职位很普遍。

2.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必须一样。

其实,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不需要一模一样。很多国际贸易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关联或者一样的,移民局会认为成立分公司合情合理。如果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完全不同,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准备材料的时候解释一下海外公司的规划以及设立美国公司的原因。

3.小公司不能为员工申请美国L1签证或办绿卡。

申请美国L1签证对公司的大小没有规定,移民局审查的重点在于投资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是不是“管理层”,因此规模不大的公司只要材料齐全真实,认真准备也是完全有可能获得美国L1签证签证和以EB-1C的方式取得绿卡的。当然,公司规模大丶雇员多丶盈利高肯定更有帮助。

4.受益人不会英文,公司就不能为他/她申请美国L1签证。

移民法上对申请人的语言没有任何要求,不需要申请人会说英语。但是签证官确实可能会问到这个问题,因为不会说英语,怎么能被派遣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并领导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公司需要有相关的精通双语的雇员辅助受益人的工作,在面签之前,一定要做好提前的准备。

5.拿到L1签证一年以后才能递交EB-1C申请。

对于递交EB-1C的公司,移民法上的规定是必须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如果美国公司持续运营一年以上,而且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美国公司可以随时为申请人提出EB-1C申请,不需要经过L1,也不需要等申请人拿到L1一年以后。

6.获得美国L1签证身份以后,就必须长期留在美国

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不需要长期留在美国。移民法上对L1身份持有人的居住时间是没有要求的。但是,L1仍然是一个工作签证,需要有合理的居住时间来管理和运营美国公司。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可以自由往返中国和美国,兼顾两边公司的业绩,但是美国公司必须给受益人支付工资。

7.EB1C是申请L1的前提条件,受益人必须先拿到L1,才能申请EB1C。

EB1C是移民申请,而L1是非移民工作签证,两者虽然申请条件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两种不同的身份。L1不是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只要公司符合条件,可以随时为受益人直接申请EB-1C。

8.受益人必须是海外关联公司的大股东。

移民法上对L1和EB1C的受益人的要求就是递交申请连续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高管。这个受益人不需要是公司股东,也不需要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只需要在公司任职,并且担任的职务是高管。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排期表怎样看

一、EB1签证配额

虽然EB1分为EB1A、EB1B和EB1C三类,但在移民签证配额的计算上是算在一起的,都被视为EB1,共同使用EB1的签证配额。

二、移民签证可用

如果在某个优先移民类别或出生国家签证需求少于供给数量时,签证就变为“可用”,在公告栏中用“C”来表示“当前”。这表示对于该签证特定优先类别和出生国家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海外申请受益人以及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受益人,签证号码当前都是可用的。

表中1st表示EB1,第二栏表示除了第三至七栏列举的地区外,其它所有地区出生的I-140获批者的签证名额都是可用的。这也就意味着随时可以启动海外领馆移民签证程序或I-485境内调整身份程序。

三、当签证号码为不可用

如果签证需求在某个优先移民类别和国家需求大于供给,配额内不能满足申请者需要,就会给该类别和国家的申请受益人设置一个截止日。

这种情况下,只有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早于签证公告栏上截止日的申请,受益人才能被分配一个移民签证号码。如果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晚于该移民类别和国家公告栏列出的日期,申请受益人就没有可用签证。签证不可用在公告栏上用U来表示。

美国EB-1A项目与EB-1C项目对比分析!


美国职业移民项目分为五大类,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的EB-1A和EB-1C的异同。EB-1A是杰出人才移民,EB-1C是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乍看这两个项目没有任何关联性,但是深度分析一下,这两个项目还是有一些异同点的。

1. 这两个项目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这就为申请人节约了不少时间,也减少了申请人的申请成本。

2. 这两个项目都适用于商界人士。EB-1C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高管,而EB-1A适用的范围比较广,既适用于艺术、科研领域的杰出人才,也适用于商界精英。

从两个项目的相同点来看,如果申请人是商界精英,这两个项目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具体选择哪个项目更合适呢?

如果选择EB-1A,不需要雇主,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证明的是其自身的杰出性,而非公司的实力。但是这并不是说公司的实力对申请全无影响,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往往是与申请人的能力相关的。因此,虽然在准备申请材料时,移民局并没有直接要求提交申请人雇主或自有企业相关的材料,但是并不意味着申请材料不需要提供公司文件。由于EB-1A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杰出能力,提供一些证明公司实力的文件也能辅助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性,同时还需要提供充足的文件来满足移民局给出的十项标准里的三项,比如需要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

如果选择EB-1C,需要雇主的支持,同时对申请人本人也有一定的要求。该项目对于雇主的要求是海外公司(中国公司)需要成立三年以上,美国分支机构需要成立一年以上,还需要准备关于海外公司(中国公司)及美国分支机构的相关材料来证明其跨国公司的性质和关联关系。EB-1C对于申请人的要求,比起EB-1A来说,相对简单一些,申请人需要证明其高管身份。如何证明高管身份呢?申请人可以提交一些证明其拥有管理权的文件,比如人事审批文件,财务审批文件以及制定公司战略计划的文件等。

因此对于中国的商业人士,理论上既可以选择EB-1A ,也可以选择EB-1C。但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申请人还是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找准最适合自己的项目,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成功率。EB1A 和EB1C都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是美国性价比很高的项目。

说说美国移民eb1c和L-1A之间的那些神秘联系!


提到美国移民eb1c,不少人总会不自觉的想到L-1A。毕竟很多人都是选择先办理的L-1A然后再转eb1c拿到绿卡的。本文就重点说说这两个签证之间的那些神秘联系。

L-1A和EB-1C所针对的申请人,都是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同的是,L-1A是非移民签证申请,而EB-1C则属于移民签证申请。而且,L-1A不是EB-1C的必然前提,可以跳过L-1A这一步骤,直接申请EB-1C。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在于节省了L-1A阶段的时间成本,直接申请绿卡。

然而,最近移民局已经针对这种现象加大了审核力度,尤其是跳过L-1A直接在美国境外EB-1C绿卡的滥用和欺诈行为。移民局目前对于此类申请,会带有先入为主的怀疑其真实性的态度,要求申请人提交大量的申请材料,证明并购美国企业是出于合法的商业目的,而并不是仅仅为了受益人的绿卡,并且以这个理由拒绝了大量的此类申请。另外,移民局非常看重申请受益人的管理经验和背景,所以没有L-1的过渡和积累相关的经营和管理资料,直接申请EB-1C是很难获批的。所以,考虑到成功率因素,一般都建议先获得L-1A身份后,登陆美国进行一段时间的实际管理工作,再去申请EB-1C。

当然,你也可以只拿着L-1A签证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到期后选择回国,也可以在合适的时机选择通过EB-1C办理绿卡,继续留在美国。因为L-1A允许双重倾向,即无论你今后打算回国发展,还是留在美国深造,从移民局角度来说,都是认可您的选择的。另外,考虑到税务方面的因素,有些申请人更愿意持L-1身份在美国工作,因为如果是L-1A工签,那申请人只需要对美国赚取的收入缴税,而无需像绿卡持有人一样,必须对全球收入进行缴税。

L-1A转EB-1C的关键在于美国公司的运营情况。移民局官方对EB-1C申请人的要求只比L-1A多了一条:美国公司必须成立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所以EB-1C考察的点也更加侧重于美国公司的实际运营。总之,EB-1C阶段递交给移民局的材料都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在美国经营的公司,有存续的可能性,并且可以给美国当地带来经济上的收益。

综上所述,L-1A和美国移民eb1c是两个相互独立,但又存在逻辑关系的项目。有时可以搭配在一起申请,有时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开申请。至于如何搭配和选择,可以联系为你进行配比。

如何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签证或美国移民签证EB-1C?


通过美国移民签证EB1C、美国L1签证办理绿卡非常难,美国L1签证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中小企业通过L1办理绿卡成功率极低;而美国移民签证EB1C同样只适用于跨国公司。如果没有就职于跨国公司,又不符合美国职业移民的条件,还有哪些办法能移民美国呢?答案是可以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再申请绿卡。

通过L-1、EB1C申请绿卡的难点所在:L1: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EB1C: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移民申请,主要适用于为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工作的行政主管丶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申请L1填写的简历与申请B1B2填写的信息以及I-140填写内容不一致会被告欺诈,做假证。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是美国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的一种文件,该文件旨在为其外籍雇员申请永久的移民身份。

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EB-1C的步骤和流程:

Step 1 选择大型公司进行并购需要查看941表,美国雇主季度联邦税表。美国公司雇员要10人以上,公司成立1年以上,年销售额1000万美元以上。不是资产并购是股份并购。

Step 2 评估并购公司股份价值通过中国的母公司收购。

Step 3 完成收购程序正式签署认购协议并同时签署相关文件;到双方所在政府机关完成相关手续;还需要股票证书确认收购美国公司。

Step 4 收购完成后做出新公司架构表将需要申请L1的人放置在公司架构最高层。申报I-129表和I-907表。I-129表:非移民性质的工作身份申请表,是为到美国来临时工作或做工者申请临时工作身份用的表格。I-907表:指用于提交加速申请的表格,15天快速审理。根据收购公司的规模决定是取得L1签证还是绿卡。公司规模大最好还要开新闻发布会,在网站上公告并将这些递交给移民局。

以上是通过并购美国公司的方式办理美国移民签证EB-1C与美国L1签证的方法,欢迎留言与我们讨论。

如何成功申请美国EB-1C高管移民?


美国EB-1C跨国高管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投资人的追捧。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如何成功申请美国EB-1C高管移民?,欢迎阅读!

1、对投资人资质审核确认EB-1C申请可操作性

首先,递件律师负责对投资人是否满足申请L1及EB-1C的资质做审核。美国移民局并未对EB-1C和L1的审案标准给出确定的参照,因此递件律师的过往经验对投资人的资质把控是必要的。投资人自身背景,公司背景等都是递件律师审核投资行为的要素,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多年与移民局打交道,可以很快就判断出投资人是否资质良好,符合申请标准。而对于递件经验不足的律师,经常会发生由于不能充分理解移民局要求及对文件整体把控程度低,从而发生提供给移民局的文件清单不足以支撑投资人的L1申请要求而被拒签的情况。

2、国内外文件准备及把控

其次,所有的文件:投资人国内文件、投资项目的商业计划书以及投资人的各项法律文件等大量繁复的文件清单,全部由递件律师编写与把控。针对投资人不同的个人情况,比如过往工作背景和海外公司任职职位等,律师将量身定制最适合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一人一份,每份材料都是不同的独立的,是负责投资人递件的律师为投资人量身打造的。

3、加快投资人申请办理周期及提高申请成功率

此外,优秀的递件律师熟稔美国移民局的各项要求,在文件准备的速度和准确度上可以很好地把控,从而加快申请人的审批进度。在什么时间段应该递交哪些文件,这些文件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撰写可以更好地被移民局所认可从而提高,都是递件律师的功底和多年递件经验的累积。

扩展阅读:美国投资移民的知识

一、移民项目

首先是给新的项目或者企业进行投资,这里包括美国本土的企业,也包括个人自创的企业,还包括兼并和重组的企业,只要投入的资金足够就可以。

然后是对现有企业的扩展投资,需要投资的注入能够带来新的工作岗位;同样的会对企业进行复查,如果连续面临亏损,那么将会影响到个人的移民申请。

二、申请条件

对申请人的要求会相对较低,一般不会有学历和语言上的限制,只要大家是合法公民,没有犯罪记录,并且能够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就可以了。

比较明确的条件是,申请者的年龄必须要在21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能够提供至少50万美元的资产证明,而且来源合法。

三、具体要求

仅仅只投入资金是不够的,申请者还需要做实事,除了要保证带来至少十个新岗位的机会,还需要保证企业的盈利增长,如果连续亏损会导致申请失败。

如果大家的材料充分,并且所投资的项目发展很好的话,在审核上的时间也会相对较短,评估企业需要两个月,申请审核需要三个月,等待面试需要六个月,其自身和需要一个月。

四、材料准备

如果是全家移民,需要出示户口本的复印件,并且要证明其他人与主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要由警局出示,夫妻关系直接出示结婚证的复印件。

对学历没有要求,但是要有学历证明材料;还需要出示个人的所有资产证明,包括不动产和存款以及各种理财;最后如果有自己的公司,还要出示营业执照。

美国EB-1C职业移民解析


在移民美国的诸多方式中,EB-1C职业移民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欢迎。它主要是针对那些跨国高管开设的,比EB-3或者EB-5类别更为优先一些的,所以受到很多职场精英的追捧。今天我们就来做做这方面的功课,看看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

1、不需要劳工证,办理速度快

对于那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想要成功的移民美国,通过EB-1C这种移民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而且在整个申请的流程中是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最快一年就可以完成办理,可以说是在整个职业移民类别中办理时间最短的一种类型。

不仅如此,利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时候,投资者不需要办理临时的绿卡来过渡,而且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年龄未满21岁的未结婚子女都可以轻轻松松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资格。

2、对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要求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EB-1C中,提供给申请人的职位一直必须具有管理或行政的职责,并这个职位的层级必须达到有作出商业决策,公司决定以及管理其他的下级管理机构的高度。移民局在审查时将会把这些职权连同美国公司结构一起考虑。

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必须要知道的常识


美国L1签证与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签证都是由美国雇主担保海外经理人到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那么申请美国L1签证有哪些需要知道的申请常识,以及美国L1qianz与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签证两者有什么联系呢?以下是常见的误区和解释供您参考。

1.申请美国L1签证的高管或经理一定要管理人 。某些专业人士即使没有管理人的指责也可以被看作美国L1签证A的经理类别,这称作“Functional Manager”,他们有权掌握了公司业务的主要部分。比如掌握大公司客户的客户经理,管理产品进展的项目经理。特别是在科技公司,这样的职位很普遍。

2. 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必须一样。其实,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不需要一模一样。很多国际贸易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关联或者一样的,移民局会认为成立分公司合情合理。如果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完全不同,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准备材料的时候最好解释一下海外公司的规划以及设立美国公司的原因。

3. 小公司不能为员工申请美国L1签证或办绿卡。申请美国L1签证对公司的大小没有规定,移民局审查的重点在于投资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是不是“管理层”,因此规模不大的公司只要材料齐全真实,认真准备也是完全有可能获得美国L1签证签证和以EB-1C的方式取得绿卡的。当然,公司规模大丶雇员多丶盈利高肯定更有帮助。

4. 受益人不会英文,公司就不能为他/她申请美国L1签证。移民法上对申请人的语言没有任何要求,不需要申请人会说英语。但是签证官确实可能会问到这个问题,因为不会说英语,怎么能被派遣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并领导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公司需要有相关的精通双语的雇员辅助受益人的工作,在面签之前,一定要做好提前的准备。

5. 拿到L1签证一年以后才能递交EB-1C申请。对于递交EB-1C的公司,移民法上的规定是必须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如果美国公司持续运营一年以上,而且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美国公司可以随时为申请人提出EB-1C申请,不需要经过L1, 也不需要等申请人拿到L1一年以后。

6. 获得美国L1签证身份以后,就必须长期留在美国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不需要长期留在美国。移民法上对L1身份持有人的居住时间是没有要求的。但是,L1仍然是一个工作签证,需要有合理的居住时间来管理和运营美国公司。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可以自由往返中国和美国,兼顾两边公司的业绩,但是美国公司必须给受益人支付工资。

7. EB1C是申请L1的前提条件,受益人必须先拿到L1, 才能申请EB1C。EB1C是移民申请,而L1是非移民工作签证,两者虽然申请条件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两种不同的身份。L1不是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只要公司符合条件,可以随时为受益人直接申请EB-1C。

8. 受益人必须是海外关联公司的大股东。移民法上对L1和EB1C的受益人的唯一要求就是递交申请连续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高管。这个受益人不需要是公司股东,也不需要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只需要在公司任职,并且担任的职务是高管。

想了解更多关于美国L1签证和美国EB-1C的签证知识,

移民网(ym16.com)为您提供最全面最新的移民相关知识和政策,帮助您解决移民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其中《(一)移民美国:如何区分EB-1C与L-1A不同之处?》的内容由移民知识小编2022精选编辑整理而成,希望对您的移民有所帮助,欢迎您通过移民与经商经验专题访问更多精彩移民内容。

相关文章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