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项目与EB-1C项目对比分析!

2020-02-02
移民与经商经验 移民脱贫攻坚做法与经验 移民做法与经验

移民与经商经验。

美国职业移民项目分为五大类,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的EB-1A和EB-1C的异同。EB-1A是杰出人才移民,EB-1C是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乍看这两个项目没有任何关联性,但是深度分析一下,这两个项目还是有一些异同点的。

1. 这两个项目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这就为申请人节约了不少时间,也减少了申请人的申请成本。

2. 这两个项目都适用于商界人士。EB-1C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高管,而EB-1A适用的范围比较广,既适用于艺术、科研领域的杰出人才,也适用于商界精英。

从两个项目的相同点来看,如果申请人是商界精英,这两个项目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具体选择哪个项目更合适呢?

如果选择EB-1A,不需要雇主,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证明的是其自身的杰出性,而非公司的实力。但是这并不是说公司的实力对申请全无影响,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往往是与申请人的能力相关的。因此,虽然在准备申请材料时,移民局并没有直接要求提交申请人雇主或自有企业相关的材料,但是并不意味着申请材料不需要提供公司文件。由于EB-1A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杰出能力,提供一些证明公司实力的文件也能辅助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性,同时还需要提供充足的文件来满足移民局给出的十项标准里的三项,比如需要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

如果选择EB-1C,需要雇主的支持,同时对申请人本人也有一定的要求。该项目对于雇主的要求是海外公司(中国公司)需要成立三年以上,美国分支机构需要成立一年以上,还需要准备关于海外公司(中国公司)及美国分支机构的相关材料来证明其跨国公司的性质和关联关系。EB-1C对于申请人的要求,比起EB-1A来说,相对简单一些,申请人需要证明其高管身份。如何证明高管身份呢?申请人可以提交一些证明其拥有管理权的文件,比如人事审批文件,财务审批文件以及制定公司战略计划的文件等。

因此对于中国的商业人士,理论上既可以选择EB-1A ,也可以选择EB-1C。但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申请人还是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找准最适合自己的项目,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成功率。EB1A 和EB1C都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是美国性价比很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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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C项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美国EB-1C项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进行美国移民EB-1项目的时候,移民申请人一定要详细了解EB-1移民项目的内容,比如只有C类移民项目是要求企业有投资标准的,目前受到了很多企业管理人才和经营者的关注,为了让更多的移民申请人熟悉它的审核标准以及移民要求,专家为您详细介绍美国EB-1C的注意事项。

美国EB-1C的注意事项——个人条件

在EB-1C移民项目中,移民申请人要通过企业管理人才分类申请移民,作为移民申请人一定要符合它的个人条件要求。如果移民申请人是大型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移民申请人需要获得美国公司的永久聘任资格,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其中一年担任高管以上职位,最好三年以上。

美国EB-1C的注意事项——企业条件

如果是在美国建立有企业的跨国公司,美国移民局对该企业的标准要求不高,只要是工作领域正规,企业资质齐全,都可以为移民申请人提供担保。在中国境内的公司,成立、运营两年以上,拥有¥600万元以上的年营业额、雇佣20个以上的职员;在美国境内运营公司,在美国合法成立公司,职员要在5名以上,税前利润每年要达到100,000美元以上。

以上美国EB-1C项目的注意事项需要移民申请人格外注意,由于美国EB-1移民项目的审核标准比较严格,每年都有大量移民申请人因为申请资料或者公司担保不合格被退回申请,因此移民申请人不仅要注意移民资料的整理完善,还要确保自己的个人条件和公司担保资格符合要求。专家建议您可以委托优秀移民机构办理。

美国EB-5投资移民与EB-1C企业高管移民简要对比


很多企业家在选择美国移民项目的时候不知道该选择EB-1C企业高管移民还是EB-5投资移民,过去大多数人都以为EB-5对身份的低要求对他们来说能省很多事情,殊不知当面对排期和风险的时候,EB-5要付出的远远大于EB-1C。今天,小津就EB-1C和EB-5的流程,条件等各个因素进行简要的对比,让各位美国投资申请人或者打算去美国做生意的企业家们找到更适合自己的美国移民项目。

EB-1C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职业移民类别的第一优先。 而要想通过EB-1C项目实现移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跨国公司,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这两个公司一方从属于另外一方,或者同时从属与第三方。那么就可由美国境内公司出面递交EB-1C 移民申请,把“高管”从美国境外公司移民调到美国境内公司。但前提是“高管”应该至少要在美国境外的公司过去三年里面连续担任过至少一年的参与公司的正常的运作并担任重要职务,而这也是所谓的第二个条件。还有就是要求美国境内公司全面运转至少一年以上。

EB-5是美国职业移民类别的第五优先,主要针对财富充裕且可转移的人士。门槛相对EB-1C要低,只需投资即可,但要满足:

1)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到美国任何一个商业项目。

2)要确保该投资要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

如果能够满足以上两点并可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那么就可以申请美国EB-5移民了。

EB-1C相比于EB-5更加便捷,风险更低,唯一的难点就在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比较严格,EB-1C要求申请人有企业管理经验,并要保证在中国内地的公司和在美国的子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持续有效,因此,选择EB-1C则需要有合适的美国子公司运营资源的项目。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一定是老板或股东,过去三年在美国境外的公司持续担任至少一年的高层管理职务。

EB-5投资移民要求合法资金投入,要求解释投资款的来源。但是对申请人没有条件限制,这是它的最大优势,但是对于有子女,并且有急切让子女出国读书需求的投资人来说,选择EB-5移民美国,在子女年龄问题上就需要慎重考虑了。因为按照目前形势来看,美国EB-5的排期很长,年龄较大的子女很可能有超龄的风险。

侧重点比较

EB-1C属于商务管理,适合人群:

(1)跨国经理人

(2)在中国有公司想发展到美国的企业家

(3)想尽快到美国工作,把孩子带到美国读书

EB-5属于风险投资,适合人群:

(1)自己没有公司,找不到公司挂靠

(2)没有任何工作或管理经验

(3)非常有钱,对风险的抗御能力强,不想管理公司

获得绿卡对比

EB-1C:留美时限L1签证最长7年,自由出入,绿卡一步到位。

EB-5:需等待漫长的排期,获取有条件的2年绿卡,如果项目进行不顺利,永久绿卡不通过,要想选择别的项目需要再重新等排期。

项目操控的风险对比

EB-1C的办理资金可以放在美国公司的账号里自己掌控,每天的现金流可自己亲自查询。

EB-5投资移民属于风险投资,绿卡无承诺,资金返还无承诺,有可能钱,绿卡,时间“三失”。

如果你不缺钱,不缺时间,那就选择EB-5吧。如果你不愿意等,不愿意多花钱,EB-1C更适合你。

2年快速拿绿卡,美国EB-1C项目可以做到!


长久以来,大多数人都把目光主要放在美国EB-5投资移民上,但由于申请人数暴增,EB-5名额供不应求,正面临着严峻的排期问题。而且EB-5区域中心法案势必要会改革,投资额也势必上涨。既然如此,为何不试试美国EB-1C移民呢?EB-1C作为美国移民类别中第一类中的C类,比EB-5要更快拿到绿卡,且要求更低、投资额更少、就业要求更为宽松。

一、美国EB-1C移民项目简介

美国EB-1C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的高管,由跨国公司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是纯粹的受益人。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模式:

1、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出资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新公司,申请人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

3、若申请人是中国公司的大股东,可由申请人直接在美国创立新公司或购买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

由此可见,EB-1C主要是分给那些投资或管理美国公司优秀的人士,是他们卓越的眼光使投资或管理美国公司有了起色,为政府解决了就业问题,因为成为了美国工商管理类型的杰出人才。该项目申请条件如下:

1、美国境外拥有母公司,母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a.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b.年营业额350万RMB(不可无纳税记录)

c.雇员人数20-30人

2、申请人条件:

a.母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均可(需要开“担任中国公司职位的证明”)

b.没有学历要求、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3、美国子公司条件

a.美国合法营业资质,拥有公司银行账户

b.美国实际办公地点,实际雇佣员工

c.中国与美国公司经营类别可以不同,但必须按美国法律合法经营

目前EB-1C是最受欢迎的一种移民项目,只要申请人足够优秀,不需要美国雇主雇佣,也不需要50万美金,就可直接获得美国绿卡(含全家)。

二、美国EB-1C移民项目有哪些优势?

每年美国移民局给EB1类的名额是40000个,从人群判断,EB1C高管移民占其中大多数,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人以此方式移民美国,尤以中国人、印度人居多。那么它都有哪些优势呢?

1、没有排期之忧: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周期短,无排期只需1.5年左右。

2、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要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是市场上最快最稳妥的移民计划。

3、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4、没有居住要求:办理过程中(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5、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三、美国EB-1C移民项目申请流程

1、签署合同,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约1个月)

2、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约3个月)

3、递交I-129申请,获得L1签证(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美国公司实际运营(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提前3个月)

7、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能否选择对的项目将影响是否能成功登陆美国。所以小编在这里提醒,在选择美国项目之前,一定要做多方面的考察和咨询,选择一家实力强大的公司,根据自身定制最优移民方案,以保顺利拿到美国绿卡。

美国EB-1C职业移民解析


在移民美国的诸多方式中,EB-1C职业移民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欢迎。它主要是针对那些跨国高管开设的,比EB-3或者EB-5类别更为优先一些的,所以受到很多职场精英的追捧。今天我们就来做做这方面的功课,看看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

1、不需要劳工证,办理速度快

对于那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想要成功的移民美国,通过EB-1C这种移民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而且在整个申请的流程中是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最快一年就可以完成办理,可以说是在整个职业移民类别中办理时间最短的一种类型。

不仅如此,利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时候,投资者不需要办理临时的绿卡来过渡,而且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年龄未满21岁的未结婚子女都可以轻轻松松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资格。

2、对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要求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EB-1C中,提供给申请人的职位一直必须具有管理或行政的职责,并这个职位的层级必须达到有作出商业决策,公司决定以及管理其他的下级管理机构的高度。移民局在审查时将会把这些职权连同美国公司结构一起考虑。

美国EB1-C项目VS美国EB5项目!


毫无疑问,EB5和EB1C都是目前移民美国最便捷的通道,那么美国EB1C和美国EB5项目该怎样选择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二者的对比。

EB1-C相比于EB-5更加便捷,风险更低,唯一的难点就在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比较严格。EB1-C要求申请人有企业管理经验,并要保证在中国内地的公司和在美国的子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持续有效。因此,选择EB1-C则需要有合适的美国子公司运营资源的项目。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一定是老板或股东,过去三年在美国境外的公司持续担任至少一年的高层管理职务。

EB-5要求合法资金投入,对申请人没有条件限制,这是它的最大优势。但是对于有子女,并且有急切让子女出国读书需求的投资人来说,选择EB-5移民美国,在子女年龄问题上就需要慎重考虑了。因为按照目前形势来看,美国EB-5的排期很长,年龄较大的子女很可能有超龄的风险。

侧重点比较

EB1-C属于商务管理,适合人群:

(1)跨国经理人;

(2)在中国有公司想发展到美国的企业家;

(3)想尽快到美国工作,把孩子带到美国读书。

EB-5属于风险投资,适合人群:

(1)自己没有公司,找不到公司挂靠;

(2)没有任何工作或管理经验;

(3)非常有钱,对风险的抗御能力强,不想管理公司。

获得绿卡对比

EB1-C:留美时限L1签证最长7年,自由出入,绿卡一步到位,申请灵活可补材料多次申请,一次不过不影响下一次申请,更换公司一年后满足条件可再次申请。

EB-5:需等待漫长的排期,获取有条件的2年绿卡,如果项目进行不顺利,永久绿卡不通过,要想选择别的项目需要再重新等排期。

虽然说两个项目的侧重点不同,美国EB5在申请条件上比较宽松一些,不过也不难看出,美国EB1C的优势还是要大于EB5的,最明显的优势就是,办理周期短,无风险,投资金额低,需要阳光操作,透明财务,并且实际赴美后需要在其领域之内做了/做出一定业绩,政府备案运营,资金更有保障。

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


对于一心向往美国的投资人来说,如何能够快速登陆美国,让子女在超龄前接受美国教育、拿到美国身份,成为大家的需求聚集点。能够满足申请人快速移民美国的eb-1c项目因此成为当前美国移民的热门选择。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欢迎阅读!

由于美国政府希望从美国以外引入优秀的商业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在美投资设立或经营企业,来助力美国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速,美国eb-1c的名额一向十分充足,且在中国区域的推行中,要求较高,大部分中国申请人几乎听都没听过,因此也不存在如EB-5一样因为申请人数太多而导致的排期情况。

不想等排期,那么不用排期的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你能达到吗?

值得所有EB-1C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EB-1C除了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管经验背景,对企业规模、雇员人数、年营业额也有一定的要求,先看看申请的条件:

1.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3.公司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4.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相比起对申请人要求低,无经商背景、语言、学历要求,有钱就能移民美国的EB-5投资移民,eb-1c移民申请要求要严格的多。

此外,eb-1c移民申请获批一段时间后,需要转永久绿卡,虽然办理周期较短,但对申请人在美国设立的公司的要求也挺多。反观EB-5,虽然周期较长,但只要投资的项目可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美国EB-1C常见问答集锦


EB-1C申请时间短,条件简单,是当前非常受欢迎的美国移民方式。本文为大家整理出EB-1C相关的问题,希望对新移民提供到帮助。

1:EB-1有什么标准吗

答: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有清晰明确的标准其实是很容易达到的,它看重的是“影响力”,那这个概念就很模糊了,比如纳税很高,给美国带来很多经济效益,是影响力的一个表现,或者雇佣人数很多,解决当地就业的问题,也可以是一个影响力的表现

2:公司设立在什么地方

答:加州,纽约,第一是因为当地公司多,合作伙伴多,业务往来比较方便,初创型企业建立在这里有合理性.第二公司比较多,不太会引起关注,虽然我们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但是没必要把账面做太漂亮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一个成功的案子只要它符合要求但是平凡就可以了.第三公司多,任何一家公司的注册,注销都不会影响到整体的大数据变化,无论将来选择继续经营还是注销,移民局都不会太在意,操作没有负担.

3:需要去美国几次,需要邀请函吗

答:2次,不需要邀请函,半年左右持b1b2签证登录,实地考察自己的公司地址和业务,并且开设一个美国的对公账号方便将来美国和中国公司账面往来

4:10万美金账面往来持续多久?

答:6-8个月,开设美国对公账号以后需要有6-8个月的账面往来。 初创公司刚刚成立,肯定需要依仗国内的公司,账面的往来也是为了证明母公司对美国子公司的资金支持

5:EB-1C的商业计划书与L-1一样吗?

答:不同于L-I,L-I的商业计划书相对简单,因为公司并没有实际成立,只是体现一个将来成立公司的意向。而EB1C就会复杂一些,因为要根据实际成立公司的情况具体写出,但是不要写的太漂亮,因为操作很难达到要求,写的大众平凡并且合理,就是好的商业计划书。

6:美国公司很看重定金合同?

答,是的,比如收一个2万的预定金,合同就会有100万全款金额,美国认为这代表着将来的全款是一定都能够到位的;通过这样的运作方案,以定金与订单的形式开展业务往来,虽然金额不多,但是移民局会看到未来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影响力,也有利于我们压缩运营成本。

7:背景调查阶段,员工都能了解公司情况吗?

答:肯定不是所有员工都了解情况的,但是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管理岗位一般也就2,3个人;首先资料都是真实的,有真实的办公地址和雇佣人员,其次管理者一定是了解您和您公司情况的常驻公司人员;再次就是即使背调出现问题也并不是一票否决申请的,还是可以有解释的机会

8: 140和485可以同时申请吗?为什么有的人不选择同步操作?

答:可以同时申请,要看个人家庭情况而定,同时申请可以早点登录过去节省时间。而对于不着急的人我们就不建议您同时递交了,因为140可以多次递交不影响下次申请,但是485失败会留下拒签记录,所以分开递交可以分化风险比较可靠一些

9:通过L-1和B1B2申请EB-1C有什么区别?

答:这也根据个人实际需求而定,如果您希望早些登录,那持L-1期间就可以直接享受福利。如果您不着急的话,就不建议办理L-1,多一个步骤多一个风险

(二)移民美国:如何区分EB-1C与L-1A不同之处?


对于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的移民,人们存在着一些误解。 有人认为,申请L-1签证是申请美国EB-1C移民的前提和必经之路。 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只要符合EB-1C的条件,不必需经过L-1而直接就获得EB-1C的批准。 为了清晰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先来对它们做一个对比。

相同点:

(1) 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的联系要符合移民局的规定,例如递交申请的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等关系。另外,一般要求两者之间要满足一定的控股关系。

(2) 被调遣人员在提交申请之前或者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 被调遣的人员在公司内的职位,在调遣前后都应属于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

(4). 都必须由符合规定的跨国公司提出申请,被调遣人不能自主申请。

不同点:

(1)性质:

EB1C属于移民类绿卡申请。

L-1A属于非移民类来美国短期工作签证。

(2) 对公司运作要求:

申请美国EB-1C移民要求美国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经实际运作了一年以上。所谓实际运作一年是指在申请日之前的一年时间内,该美国申请公司已具备了所有满足EB-1C要求的规。 至少美国公司应该有办公室,有雇员,有业务,有报税至少一年。 如果不满一年的话,就不符合实际运作的标准。所以对于那些刚刚在美国设立起新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来说,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如果不满足实际运作一年这一条,他们也不能直接通过提交EB-1C的移民申请而将其高级管理人员调遣到美国。

L-1A没有此类时间限制要求。但是对于公司的运作仍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有经营收益,但是不要求一定涉及国际贸易。公司的运作主要是指通过合格的机构持续正常地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仅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工作人员或办公室但却没有相应经营运作的话是不能满足要求的。

其实也正是因为L-1A没有这种一年实际运作的要求和限制,不少公司往往会先考虑为其受益人申请L-1A签证,等到公司符合实际运作一年的要求后再提交EB-1C绿卡申请。这也是实践中为什么人们通常会认为,L-1A是EB-1C移民申请的必要条件,并且认为有了L-1A就能拿到EB-1C绿卡。这里存在一定的合理和关联性。

(3)移民局审查:

L-1A,属于非移民临时性签证审查,相对于EB-1C的审查要宽松。对于在美国新近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审批时, 主要是基于可行的商业计划,最初的L-1A审批相对宽松。对于后来的延期申请,如果美国分支机构还没有全面达到所要求的运作规模和结构,移民局也有可能先批准一年或两年延期申请,给其机会进一步发展,在后来延期的时候再一次进行审查。

美国EB-1C移民属于移民程序,审查更为严格。如果申请公司没有全面符合EB-1C的各种要求,即使之前的L-1A申请经过了批准,通常来说绿卡申请也依旧会被拒绝。但是一旦经过这些严格的审查后获得批准,就得到了永久承认。总结起来就是,要么不过,过了就无需再审。

(一)移民美国:如何区分EB-1C与L-1A不同之处?


自2014年以来,被国人众所周知的EB5出现让人叹为观止的常态排期,渴望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家长们,为了实现远大抱负扩展海外市场的企业家们,很多人都有着通过移民,改变生存环境的想法,近年来,美国EB-1C移民,这种高效的移民方式,正渐渐被大家悉知。

那么接下来,我将结合近期委托人咨询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个高频问题——EB-1C与L-1A,究竟是什么关系,做详细解释。

二者的关系: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可以对文章最初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 其实简单来说,两者之间并不存在L-1A是美国EB-1C移民的前提条件的关系。

通常来讲, 受益人一旦取得L-1A签证,把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建立起来,就意味着申请EB1-C也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因为两者申请条件相似,移民局如果批准了L-1A签证就说明已经满足了很多EB1-C的要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例如,许多跨国公司在调遣海外高级管理人员到美国分公司服务时,还可使用多种可能的临时工作签证途径,出于对申请文件和时间等多种因素的考虑,而且同时被调遣人员符合H类签证要求或者是E类签证要求时,公司可能会选择为受益人申请H类签证或者E类签证。

如果这些受益人及其公司都满足申请EB-1C的条件,日后他们仍可以H或E身份提交EB-1C绿卡申请,而不需要一定申请L-1A签证。反之,如果L-1A签证持有人或其公司不符合EB1-C的相关要求,则随后提交的EB-1C也不能够获得批准。在 L-1A签证持有人很难达到EB-1C的申请标准的情况下,一个变通的方法是考虑通过PERM劳工证的方式申请绿卡,弊端是等待时间要更长。

综上所述,L-1A签证虽然可以为EB-1C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不是其前提条件,也不能保证后者的成功。不论是美国L1-A签证还是美国EB-1C移民,在申请的过程中涉及各种细节,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找到经验丰富的移民顾问咨询申请的方方面面,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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