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生公民权\"存废:赴美产子捷径或被封死

2020-11-03
美国公民配偶移民面谈经验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面签经验 找相关移民或移民后代的知识

美国公民配偶移民面谈经验。

实施了近150年的“出生公民权”近期因为参议员维特的提案再次引发争议,非法移民在美生子首当其冲,中国富人来美生子也受到关注。除了旅游生子受阻之外,华人真正的担忧是什么?“出生公民权”将来会否被废除?

北京可能碰不上西雅图

2013年,一部名为《北京遇上西雅图》的电视剧热播,令赴美生子这种现象越发升温。

北京和西雅图原本可以很近,但也可能会越来越远。

美国国会共和党参议员维特最近提出议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这也意味着,如果该议案通过,那么北京离西雅图会很远。因为以往孕妇赴美产子的捷径会被封死。

“出生公民权”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的条款之一,1868年被载入宪法。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州的公民。”

实际执行中,除了外国驻美外交官和外国军队成员因为享有豁免权,其在美所生子女不拥有美国国籍外,其他在美外国人因为都要遵守美国法律,其在美所生子女自动拥有美国国籍。

随着今年3月初美国联邦调查局突击检查南加州华人月子中心,华人月子中心负面消息及交易内幕被不断起底,这无疑给主张废止“出生公民权”的议员们提供了事实证据。

维特的议案就直指中国孕妇,称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孩子,只有其父母至少一方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正在美军服役的,才能获得美国国籍。

难忘那段华人悲惨史

据分析,如果该议案付诸实施,不仅中国来美旅游的产妇,就是在美留学或临时工作签证持有者生下的孩子,都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更不要说那些没有身份的非法移民了。

据中国《环球》杂志报道,2007年,中国大陆赴美生子人数在600人左右;2010年这个数字达到5000人;而到2012年,超过了1万。另一个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这个人数是2万,2014年预计是3万人。

但如若与美国约1200万非法移民及其子女相比,这个数字并不算大。退一步讲,华人为什么要关注与自己影响不大的议题呢?

有媒体披露,因为此议题触动了华人敏感的神经。1866年,美国国会就宪法第14修正案进行辩论期间,华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应该自动成为公民就曾经是个议题。反对者害怕赋予外国人在美出生孩子公民权,将会剥夺州驱逐吉普赛人和中国人的权利。

反对者称,多数中国人虽然适用这个修正案,但不会利用它,因为多数中国人来美工作后就回国了,不会在美国组成家庭。后来议员们就停止了此话题的辩论。

然而1882年《排华法案》生效后,华人经历了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华人被允许留在美国,但不能入籍,中国人被禁止移民来美,许多华人离美返乡后难以再入境,悲惨的历史记忆使华人对这个问题更加敏感。

现实生活中,华人关注“出生公民权”是因为没有身份的华人在美生子的现象较多,不少人甚至以在美国生育多胎作为避免遭到移民执法遣返、在美寻求政治庇护,以获得合法身份的理由。

该项权利应引起华人重视

虽然有分析称现在正值美国大选,每位候选人都不会傻到拿移民问题作为政策的出发点,所以议员们的提议最终会以失败告终,像以前的结局一样。

但据美国媒体的文章,目前华人中对“出生公民权”的看法并不统一。

认同出生公民权的人认为,此事引发巨大争议,主要是非法移民问题。这部分观点认为,非法移民是个人的选择,但是孩子的出生不是孩子自己的选择,非法移民的孩子在美国出生长大,也要生活、上学、工作。如果取消出生公民权,必然导致这些孩子一出生就在各方面处于不平等状态,生活教育都会受到巨大影响。这就完全违背美国自由平等的立国精神,也违背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

也有一些华人认为,如果修宪,受影响最大的还是西裔,华裔相对来说少得多,因此与华人关系不大,静观其变即可。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所有移民问题都与华人息息相关。这在上述历史事件中都有悲惨的教训。关于出生公民权的重大判例,都对后世有极大影响。

在美国,修宪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但也并非没有可能。华人因自身状况不同,思考不同而有不同看法很正常,但不管观点如何,华人群体不仅应该关注这次关于出生公民权的争议,还应该关注所有移民改革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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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生公民权简史,为什么只要在美国出生就能入籍


作为美国最著名的法条之一:出生公民权即在美国境内出生的所有人,都会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无疑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相信不少人对它的了解,还始于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如电影故事体现的一样,美国的“出生公民权”甚至催生出了“赴美生子”产业。与今天许多美国人反对这项“法律”一样,美国“出生公民权”的形成过程,同样是在一片反对声中走过来的,当中甚至不乏“华裔”的身影。在新生儿国籍问题上,法律分为两大类:“血统原则”和“属地原则”。一般而言,“血统原则”是国际法通用的,新生儿依据父母血缘来判定国籍。而“属地原则”则根据新生儿“出生地”判断,也被称作“出生地原则”。在“属地原则”上,美国并不是孤例。统计下来包括加拿大、阿根廷在内的其余29个国家都采用“属地原则”或“有条件的属地原则”。

对于美国而言,采用“属地原则”与其移民国家的身份是分不开的(当然这个原则,一直可以追溯到前东家的“英国普通法”上)。用《华盛顿邮报》的话讲:“宽松的入籍法更能吸引欧洲人前往美国并定居于此”,但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最初却只限于自由白人,这点在《华盛顿邮报》阐述目的时,也能解读出一二。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公民的定义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此后,1790年的《入籍法》又对此进行了补充:“自由白人”如果在美国生活两年且品行良好,就可以获得公民身份。同时新公民21岁以下子女也可以获得公民身份。很明显,当时美国只将注意力集中在白人身上,美洲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和广大被贩卖至此的“黑奴”并不在考虑之中。

对其他人种和民族的长期忽视,必然会引发问题。随着时间推移,关于废奴问题在美国南北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最终爆发了“内战”。著名的“斯科特案”(全称: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正是引发南北战争的关键点之一。当时,黑人奴隶斯科特随主人到过伊利诺伊(自由州)和威斯康辛(准自由州)居住过两年,随后返回密苏里州(蓄奴州)。主人死后,斯科特要求获得自由,并一直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判决斯科特败诉。理由之一是:即便是自由黑人也不是“美国公民”,所以他无权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最高法院的解释,让主张废奴者瞬间炸了锅,南方蓄奴州则是一片赞扬。最终“斯科特案”不仅让美国最高法院的声望一落千丈,也进一步激化了原本就已十分尖锐的南北矛盾,导致了后来的“南北战争”。

南北战争的结果,大家也都知晓。最终“宪法第13条修正案”正式结束了美国的奴隶制。而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则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和所在州的居民。尽管看起来与美国现行“出生公民权”几无二致,但它最一开始解决的仅是“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的公民身份问题。而“移民子女”的身份问题仍有待解决。不得不说,美国200多年的历史间,种族主义始终贯穿其中。纵使“宪法第14条修正案”已在法律层面上做了定义,却依旧改变不了部分人的想法。于是另一个故事就发生在“华裔”黄金德(Wong Kim Ark)的身上,也就是著名“美国诉黄金德案”的主角。

黄金德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的一个华人家庭。其父母虽然未入籍美国,但依照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黄金德应具备“公民”身份。19世纪末,美国推行《排华法案》,目的之一就是意图减少在美华裔人数。于是,黄金德这样的“移民后代”的身份就成为争议的焦点。据说,当时的旧金山乔治·科林斯说服了正在“抓典型”的美国司法部长,准备寻找一起华裔“出生公民权”问题上诉至最高法院。在此情况下,1894年返乡探亲并于次年返回旧金山的“黄金德”被禁止入境。移民部门和司法部将他抓做“典型”,用以挑战“宪法第14条修正案”。在当地名为“中国会所”(Chinese Six companies)自助组织的帮助下,黄金德与那些拒绝承认他身份的人对簿公堂。在地区法院宣布黄金德胜诉后,美国政府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最终,美国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结果,裁定黄金德胜。判决书由大法官霍勒斯·格雷起草:“下发第14条修正案清晰的表述了,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婴儿,无论种族或肤色,只要不涉及属地原则例外情况的(指外交官等)就是美国公民”。尽管“黄金德案”由于同一时期爆发“美西战争”的缘故并未广受关注,仅有《纽约时报》刊发了一篇小稿件。但其对美国司法和“出生公民权”的影响却远不止于此。从此处开始,“出生公民权”成为美国法律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最高法院也“从未严肃质疑过”。但对当时的华裔而言,“黄金德案”并未改变他们的生活,《排华法案》依然存在了许久,华裔依旧受到歧视。后来“黄金德案”也被无数次引做“判例”,包括二战时期日裔美国人问题。就连去年川普扬言废除“出生公民权”,《华盛顿邮报》也不忘重新回顾一下“黄金德案”。当然,川普想要废除“出生公民权”的想法并非全无基础。1990年后,随着非法移民问题的凸显,“出生公民权”问题再度被提及。根据皮尤中心统计,2008年约有34万新生儿为美国非法移民所生,占当年总量的8%。2015年时,美国共和和民主两党的“反对声音”分别是53%和23%,不少人都提议修改“宪法第14条修正案”。但不管怎么说,目前的美国仍是“出生公民权”,只是留给“赴美生子”产业的时间,似乎是真的不多了。。。

特朗普拟取消出生公民权,会给赴美生子热降温吗?


美国国籍法规定,凡是在美国出生的婴儿将会自动获得美国国籍。这样的一个政策吸引了无数的中国人赴美生子。但随着特朗普上台,美国政府开始将移民政策调整作为改革的重点,甚至前段时间还是传出会取消出生公民权法案,引发国际热议。难道赴美生子真的要凉凉了吗?

美国是世界上公民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例如,新生儿可以享受各种福利政策,如奶粉,护理,疫苗等医疗补贴。随着孩子的成长,也可以享受各种权利,比如免费义务教育和公共资源等。正因为如此,许多中国公民都想要赴美生子,让自己的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并享受美国社会的各种福利。同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等到他们的子女长大成人,就可以为自己的父母申请美国绿卡,进而成为美国公民。

很多人可能会说我们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即使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也不能同时拥有美国和中国国籍,但是这个想法太过于简单了。因为美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在美国,你可以说你拥有中国和美国的国籍;到了中国,你就说自己放弃了美国国籍。这就是很多中国人同时享有美国和中国公民权利的根本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最近表示他将修改关于出生公民身份的宪法。他拟定,非美国公民和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将不再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通过这种方式,许多计划去美国生孩子的中国人计划将会泡汤。特朗普表示,出生公民身份政策使其他国家的人,很容易获得资格享受美国公民的所有特权和福利。同时,美国政府还不得不花费数千万亿美元,来支付他们的费用。他重申,在美国生孩子已经成为一个“产业”—一个被称为“生育旅游”的巨大产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前往美国生子的人都来自中国:“中国在这个行业中排名第一。这很疯狂....世界各地的孕妇都到美国旅行,在美国生孩子。然后他们的孩子会立即成为美国人,与我们的公民一样享受全面的福利待遇,然后这些孩子长大之后,可以带他们全家到美国,这就是连锁移民。

根据美国媒体早些时候的报道,特朗普表示他会签署一项行政命令,废除“可以通过在美国出生获得公民身份”的政策。虽然特朗普的宣言被人视为“一种壮举”,但是暂时还无法通过参众两院的审理,禁止赴美生子的说法,恐怕是“雷声大,雨点小”。

重磅!美国参议员国会正式提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


美国国会共和党参议员维特最近提出议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这也意味着,如果该议案通过,所有非法移民者在美生下的孩子都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

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国领土和领地(包括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出生的人都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于1868年明文写入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维基百科

实施了近150年的“出生公民权”近期因为参议员维特的提案再次引发争议,非法移民在美生子首当其冲,中国富人来美生子也受到关注。“出生公民权”将来会否被废除?

要废除了!要废除了!要废除了!

废止“出生公民权”意味着,如果该议案通过,那么以往孕妇赴美产子的捷径会被封死。 实际上,维特的议案就直指中国孕妇,称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孩子,只有其父母至少一方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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