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新政策公布,特鲁多政府拟取消出生公民权!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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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新政策条件。

随着赴美生子凉凉后,特鲁多政府最近也公布了加拿大移民新政策,拟定取消出生公民权,来减少赴加拿大生子现象。消息人士称,移民局已经将该草案送到议会审理,不久之后,就会传出具体的消息。

加拿大同美国一样,是一个有出生公民权的国家,这让很多外国人愿意通过“生产旅游”,将自己的孩子生在加拿大,来获得加拿大国籍。根据加拿大国籍法规定,任何出生在加拿大领土上的婴儿,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因此,近两年来,吸引了无数的人蜂拥来到加拿大。但是这引起了很多加拿大民众的不满。

2018年6月中旬,加拿大保守党公开支持废除出生公民权议案。如果保守党在今年10月的联邦选举中获胜,该项政策将正式实施,而如何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也将再次成为焦点。现如今,全球有30个国家实施“出生公民权”政策,主要的国家是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根据这项法律,只要在这些国家领土上出生的婴儿,将自动成为国家公民,拥有国籍。无论婴儿的父母来自何处,是否有合法身份等等。

据统计,现如今,每年有1500多名非公民所生婴儿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尤其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该省份大约有20万人,其中一半以上是华人。2017年,该省份的非公民婴儿占新生儿总人口的22%。从2010年到2017年底,每年平均有1500名其他国家的公民来到加拿大待产,而这一数值是官方预期的5倍。当地人认为,大量华人涌入加拿大,导致房价不断飙升,医院也人满为患,扰乱了其他公民就医的权利,占用了当地的医疗资源。

现如今,很多国内的孕妇都通过“生育旅游”登陆加拿大。2018年,国会的一名议员提出议题,要求废除出生公民权,加拿大的保守党也提议,废除出生婴儿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的法律,并通过“父母不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的新生儿,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决议。如果保守党在2019年10月的大选中上台,这项法律将被颁布。

看来,特鲁多政府公布的加拿大移民新政策,对于很多想要赴加生子的人来说,并非好事。但所幸,国会还未通过该项决议,如果你想要通过这种方式移民加拿大的话,一定要趁早,以免政策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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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鲁多连任!会出现加拿大移民新政策么?


在说新政策之前,我们还是先来总结一下那些特鲁多针对移民政策说过的话吧。

1、首先,我们来看下自由党在大选期间所说的移民承诺:

取消永久居民的入籍费;

建立市政提名计划,允许地方社区、商会和地方劳工委员会资助永久;

继续与美国就安全第三国协议进行谈判。

2、其次,特鲁多在大选期间也通过微博表明了对移民持欢迎的态度:

特鲁多:“移民丰富了我们的社会,并成为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途径之一。移民对我们的经济有直接影响。”

3、最后,让我们再回顾一下过去4年来自由党主要的移民政策:

大幅提高了接受移民的总人数。

主动接受了数万难民,此外对很多从美国非法入境的难民睁只眼闭只眼。

技术移民方面,对快速通道算分系统进行改变,降低了LMIA的600分,给留学生、加拿大有兄弟姐妹的申请人、法语好的申请人额外的加分。

省提名方面,给各省更多的配额。

团聚移民:大幅增加了父母团聚移民的配额,从排队制度改为抽签制度又改为抢号制度(明年政策未定)。

清理了保守党过去的积案,移民审理时间大幅缩短,团聚移民通常能在1年以内审理完毕。

降低的入籍的要求,从“住6满4”改为“住5满3”,放宽入籍考试年龄,PR之前作为合法临时居民的居住时间可以折半计算,不在要求入籍申请人“打算永久居住在加拿大”(不再有二等公民)。

将“未成年人”的定义从19岁提高到不满22岁。

新增了大西洋试点、农场试点、偏远地区试点,调整了护理类项目。

临时居民方面,发放了更多旅游签和学签,但据观察中国区旅游签、学签标准并没有放宽(甚至还更严了),印度学生倒是大幅增加,旅游签转学签接收了一些条件不好的中国学生,今年也开始收紧了。

综上可以看到,过去4年自由党执政期间,提供了更为宽松、友好的移民政策。

2019年大选,自由党政府希望到2021年将移民人数提高到35万(2018年移民人数为32.1万)。希望特鲁多的连任能给加拿大移民新政策注入新的有利于我们的血液吧。

美国出生公民权简史,为什么只要在美国出生就能入籍


作为美国最著名的法条之一:出生公民权即在美国境内出生的所有人,都会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无疑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相信不少人对它的了解,还始于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如电影故事体现的一样,美国的“出生公民权”甚至催生出了“赴美生子”产业。与今天许多美国人反对这项“法律”一样,美国“出生公民权”的形成过程,同样是在一片反对声中走过来的,当中甚至不乏“华裔”的身影。在新生儿国籍问题上,法律分为两大类:“血统原则”和“属地原则”。一般而言,“血统原则”是国际法通用的,新生儿依据父母血缘来判定国籍。而“属地原则”则根据新生儿“出生地”判断,也被称作“出生地原则”。在“属地原则”上,美国并不是孤例。统计下来包括加拿大、阿根廷在内的其余29个国家都采用“属地原则”或“有条件的属地原则”。

对于美国而言,采用“属地原则”与其移民国家的身份是分不开的(当然这个原则,一直可以追溯到前东家的“英国普通法”上)。用《华盛顿邮报》的话讲:“宽松的入籍法更能吸引欧洲人前往美国并定居于此”,但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最初却只限于自由白人,这点在《华盛顿邮报》阐述目的时,也能解读出一二。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公民的定义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此后,1790年的《入籍法》又对此进行了补充:“自由白人”如果在美国生活两年且品行良好,就可以获得公民身份。同时新公民21岁以下子女也可以获得公民身份。很明显,当时美国只将注意力集中在白人身上,美洲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和广大被贩卖至此的“黑奴”并不在考虑之中。

对其他人种和民族的长期忽视,必然会引发问题。随着时间推移,关于废奴问题在美国南北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最终爆发了“内战”。著名的“斯科特案”(全称: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正是引发南北战争的关键点之一。当时,黑人奴隶斯科特随主人到过伊利诺伊(自由州)和威斯康辛(准自由州)居住过两年,随后返回密苏里州(蓄奴州)。主人死后,斯科特要求获得自由,并一直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判决斯科特败诉。理由之一是:即便是自由黑人也不是“美国公民”,所以他无权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最高法院的解释,让主张废奴者瞬间炸了锅,南方蓄奴州则是一片赞扬。最终“斯科特案”不仅让美国最高法院的声望一落千丈,也进一步激化了原本就已十分尖锐的南北矛盾,导致了后来的“南北战争”。

南北战争的结果,大家也都知晓。最终“宪法第13条修正案”正式结束了美国的奴隶制。而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则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和所在州的居民。尽管看起来与美国现行“出生公民权”几无二致,但它最一开始解决的仅是“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的公民身份问题。而“移民子女”的身份问题仍有待解决。不得不说,美国200多年的历史间,种族主义始终贯穿其中。纵使“宪法第14条修正案”已在法律层面上做了定义,却依旧改变不了部分人的想法。于是另一个故事就发生在“华裔”黄金德(Wong Kim Ark)的身上,也就是著名“美国诉黄金德案”的主角。

黄金德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的一个华人家庭。其父母虽然未入籍美国,但依照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黄金德应具备“公民”身份。19世纪末,美国推行《排华法案》,目的之一就是意图减少在美华裔人数。于是,黄金德这样的“移民后代”的身份就成为争议的焦点。据说,当时的旧金山乔治·科林斯说服了正在“抓典型”的美国司法部长,准备寻找一起华裔“出生公民权”问题上诉至最高法院。在此情况下,1894年返乡探亲并于次年返回旧金山的“黄金德”被禁止入境。移民部门和司法部将他抓做“典型”,用以挑战“宪法第14条修正案”。在当地名为“中国会所”(Chinese Six companies)自助组织的帮助下,黄金德与那些拒绝承认他身份的人对簿公堂。在地区法院宣布黄金德胜诉后,美国政府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最终,美国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结果,裁定黄金德胜。判决书由大法官霍勒斯·格雷起草:“下发第14条修正案清晰的表述了,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婴儿,无论种族或肤色,只要不涉及属地原则例外情况的(指外交官等)就是美国公民”。尽管“黄金德案”由于同一时期爆发“美西战争”的缘故并未广受关注,仅有《纽约时报》刊发了一篇小稿件。但其对美国司法和“出生公民权”的影响却远不止于此。从此处开始,“出生公民权”成为美国法律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最高法院也“从未严肃质疑过”。但对当时的华裔而言,“黄金德案”并未改变他们的生活,《排华法案》依然存在了许久,华裔依旧受到歧视。后来“黄金德案”也被无数次引做“判例”,包括二战时期日裔美国人问题。就连去年川普扬言废除“出生公民权”,《华盛顿邮报》也不忘重新回顾一下“黄金德案”。当然,川普想要废除“出生公民权”的想法并非全无基础。1990年后,随着非法移民问题的凸显,“出生公民权”问题再度被提及。根据皮尤中心统计,2008年约有34万新生儿为美国非法移民所生,占当年总量的8%。2015年时,美国共和和民主两党的“反对声音”分别是53%和23%,不少人都提议修改“宪法第14条修正案”。但不管怎么说,目前的美国仍是“出生公民权”,只是留给“赴美生子”产业的时间,似乎是真的不多了。。。

真假?“美国出生公民权”争议赴美生子凉凉了吗?


关注美国移民话题的客户朋友们,昨天朋友圈可能被fox新闻的“爆炸新闻”「美国境内出生子女将无法取得公民权!」刷屏了吧?

问题来了,难道Trump政府真的要毫不客气地对待移民,连出生公民权都要取消了,这可是直接修改宪法啊?

Fox新闻报道

的确,川普总统早在2018年11月份就表达过美国政府正在认真考虑终止出生公民权的强烈意图。但是根据美国宪法的出生地原则,任何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小孩都能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然川普总统认为此项规定并不严谨。但是今天疯传的「美国境内出生子女将无法自动取得公民权」其实是部分媒体(主要是右翼Fox新闻)见猎心喜,抓住移民恐慌用以偏概全的标题来炒作,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因为确实不是真的所以要说三次!

官方原文标题截图

(文件标题实际上是《在与公民身份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定义“居住”》,与美国国籍的出生地原则无关)

那么关键的来了……美国移民局最新政策实际上的内容是怎样的?对赴美生子的真正影响是什么?

新规于8月29日就出台了,主要针对美国驻外的军人和政府雇员,在境外出生的子女,并不能自动获得美国国籍,于10月29日起生效

实际上,新政策并非废除了美国公民身份的出生地原则,只是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判定一个人居住在美国且是否可以将公民身份传给他或她的孩子做出了规定和阐释。

A:新规后,外国人“赴美生子”也就是正常的新生儿出生在“美国境内”依据宪法依然正常取得美国国籍。

B:新规后,美国公民在海外“非美国境内”出生的宝宝不一定可以直接获得美国国籍

原文截图

看似新政主要针对美国公民的海外出生子女美国国籍的获得问题,与在美国境内出生子女无关。但如果仔细阅读完这次更新的移民备忘录,就不难发现,其实这次更新是内藏玄机的。正因为这次更新对于“在美国居住”这一条例做了微妙的修改,使得“赴美生子”的前景变得微妙起来。

在备忘录第4~5页描述了,“在美国出生的美宝”也需要证明在出生时母亲在美国的居留是长久的,而并非是“短暂”的。尽管最后没有提及是否会影响到“美宝”的公民身份,但是却有为之后“出生公民权”留一手的味道。

美国出生公民权会被取消吗?

众所周知,凡在美国领土上落地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这源于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

但是!美国总统特朗普对此条修正案一直持反对态度,2016年竞选总统时和去年10月都曾提出要废除这个制度。近日,特朗普再次表示,他在认真严肃地考虑废除“出生公民权”。

虽说,出生公民权,是宪法赋予美国公民的权力,总统也动不了。特朗普曾向媒体表示,为了避免麻烦,他更愿意签署一项总统行政令以达到目的。美国国内也有观点指出,虽然特朗普不能干预宪法,但是他可以改变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文字的解读。美国副总统彭斯就曾表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此前一直被“误读”。他说,美联邦最高法院从未裁决过,该条款是否适用于非法移民。

目前为止,高院是支持赴美生子的合法出生权的,因为美妈们都是是持合法签证来美的。

现在,可以明确的是,新政策目前只会影响在美国境外出生、不是美国公民的小孩,并不会冲击美国现行的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且大部分的旅居海外美国侨民不会受新政策影响。虽说赴美生子依然可行,但特朗普政府严重反感亲属类移民,已全面收紧相关的“国籍传递”政策,在赴美生子诚实签申请方面也已全线锁紧,拒签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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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生公民权\"存废:赴美产子捷径或被封死


实施了近150年的“出生公民权”近期因为参议员维特的提案再次引发争议,非法移民在美生子首当其冲,中国富人来美生子也受到关注。除了旅游生子受阻之外,华人真正的担忧是什么?“出生公民权”将来会否被废除?

北京可能碰不上西雅图

2013年,一部名为《北京遇上西雅图》的电视剧热播,令赴美生子这种现象越发升温。

北京和西雅图原本可以很近,但也可能会越来越远。

美国国会共和党参议员维特最近提出议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这也意味着,如果该议案通过,那么北京离西雅图会很远。因为以往孕妇赴美产子的捷径会被封死。

“出生公民权”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的条款之一,1868年被载入宪法。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州的公民。”

实际执行中,除了外国驻美外交官和外国军队成员因为享有豁免权,其在美所生子女不拥有美国国籍外,其他在美外国人因为都要遵守美国法律,其在美所生子女自动拥有美国国籍。

随着今年3月初美国联邦调查局突击检查南加州华人月子中心,华人月子中心负面消息及交易内幕被不断起底,这无疑给主张废止“出生公民权”的议员们提供了事实证据。

维特的议案就直指中国孕妇,称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孩子,只有其父母至少一方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正在美军服役的,才能获得美国国籍。

难忘那段华人悲惨史

据分析,如果该议案付诸实施,不仅中国来美旅游的产妇,就是在美留学或临时工作签证持有者生下的孩子,都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更不要说那些没有身份的非法移民了。

据中国《环球》杂志报道,2007年,中国大陆赴美生子人数在600人左右;2010年这个数字达到5000人;而到2012年,超过了1万。另一个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这个人数是2万,2014年预计是3万人。

但如若与美国约1200万非法移民及其子女相比,这个数字并不算大。退一步讲,华人为什么要关注与自己影响不大的议题呢?

有媒体披露,因为此议题触动了华人敏感的神经。1866年,美国国会就宪法第14修正案进行辩论期间,华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应该自动成为公民就曾经是个议题。反对者害怕赋予外国人在美出生孩子公民权,将会剥夺州驱逐吉普赛人和中国人的权利。

反对者称,多数中国人虽然适用这个修正案,但不会利用它,因为多数中国人来美工作后就回国了,不会在美国组成家庭。后来议员们就停止了此话题的辩论。

然而1882年《排华法案》生效后,华人经历了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华人被允许留在美国,但不能入籍,中国人被禁止移民来美,许多华人离美返乡后难以再入境,悲惨的历史记忆使华人对这个问题更加敏感。

现实生活中,华人关注“出生公民权”是因为没有身份的华人在美生子的现象较多,不少人甚至以在美国生育多胎作为避免遭到移民执法遣返、在美寻求政治庇护,以获得合法身份的理由。

该项权利应引起华人重视

虽然有分析称现在正值美国大选,每位候选人都不会傻到拿移民问题作为政策的出发点,所以议员们的提议最终会以失败告终,像以前的结局一样。

但据美国媒体的文章,目前华人中对“出生公民权”的看法并不统一。

认同出生公民权的人认为,此事引发巨大争议,主要是非法移民问题。这部分观点认为,非法移民是个人的选择,但是孩子的出生不是孩子自己的选择,非法移民的孩子在美国出生长大,也要生活、上学、工作。如果取消出生公民权,必然导致这些孩子一出生就在各方面处于不平等状态,生活教育都会受到巨大影响。这就完全违背美国自由平等的立国精神,也违背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精神。

也有一些华人认为,如果修宪,受影响最大的还是西裔,华裔相对来说少得多,因此与华人关系不大,静观其变即可。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所有移民问题都与华人息息相关。这在上述历史事件中都有悲惨的教训。关于出生公民权的重大判例,都对后世有极大影响。

在美国,修宪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但也并非没有可能。华人因自身状况不同,思考不同而有不同看法很正常,但不管观点如何,华人群体不仅应该关注这次关于出生公民权的争议,还应该关注所有移民改革的议题。

重磅!美国参议员国会正式提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


美国国会共和党参议员维特最近提出议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这也意味着,如果该议案通过,所有非法移民者在美生下的孩子都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

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国领土和领地(包括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出生的人都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于1868年明文写入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维基百科

实施了近150年的“出生公民权”近期因为参议员维特的提案再次引发争议,非法移民在美生子首当其冲,中国富人来美生子也受到关注。“出生公民权”将来会否被废除?

要废除了!要废除了!要废除了!

废止“出生公民权”意味着,如果该议案通过,那么以往孕妇赴美产子的捷径会被封死。 实际上,维特的议案就直指中国孕妇,称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孩子,只有其父母至少一方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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