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痛下杀手”,低收入移民面临“阵痛”!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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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面谈经验。

很多人都将美国移民局称为特朗普的“刽子手”,自从变为一个行政机构后,移民局就开始染指各项移民政策,提高签证审核标准,收紧移民配额,弄得人心惶惶。

上周三(1月9号),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美国的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宣布,将正式更改低收入移民群体申请绿卡或入籍的费用减免方式,提高申请门槛。有移民维权人士抗议称,USCIS此举是在低收入移民群体与“美国梦”之间修建了一道“无形的墙”。

上周五,移民局通过《政府公报》宣布了新的政策。这项改革后的政策规定,从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领取经济补助的移民群体,不再享有入境事务处的费用减免条件。只有低于美国贫困线150%的移民,或面临特殊经济困难的移民,才有资格获得费用减免。

根据USCIS的说法,政策改革是必要的,因为每个州的公共福利标准都不一样,而且与各自的州政府财政收入计划直接挂钩。一些不符合美国贫困线标准或不是真正面临特殊经济困难的申请者,在以往都享受了费用减免福利,这是不公平的。目前,这项提议的政策正接受公众质疑期,如果没有重大异议,政策将正式生效。根据统计,2017年,移民局共批准了28.5万件费用减免申请,费用达1.73亿美元。

吉尔·布赛玛丽,一位天主教移民网络宣传的主任表示,移民局公布的新政策将导致获得费用减免的移民数量大减,预计超过三分之二的申请者达不到新的标准。吉尔表示,新政策就像一堵“无形的墙”,将限制家庭移民的团聚,并影响入籍率。2018年,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四口之家,年收入如果不超过5万美元,就可享受公共福利。但在政策实施后,这家人需要年收入下降到3.76万美元,才可享受费用减免。

现如今,申请美国绿卡的费用约为1140美元,申请入籍的费用为640美元,外加85美元的生物识别费用。这样的费用对于很多美国移民来说,并非小数目。移民局收紧该项福利,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申请美国绿卡和入籍的人将会大幅减少。

扩展阅读

美国移民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有哪些福利


很多人士会选择移民美国,那么美国移民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有哪些福利呢?这是很多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美国移民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有哪些福利的相关资讯,欢迎阅读。

一、概述

根据农业部的统一规定,三口之家年收入在26117美元以下(按贫困线130%计算)的学生,可以享受免费早午餐;三口之家年收入超过26117美元,但在68168美元以下(按贫困线的185%标准计算)的学生,可以享受折扣早午餐。

二、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有免费午餐!

纽约市教育局宣布,从2017-2018学年开始,纽约市公立中小学将向所有学生提供免费午餐,这一计划将使纽约市公立学校的110名中小学生受益。

纽约市教育局长法瑞娜说表示:“为所有学生提供学校免费午餐,有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也能够确保每一名学生能摄入足够的营养,让他们赢在起跑线上,新计划对本市所有社区、所有家庭来说都是重要的。”

市长白思豪表示:“我们都知道,学生如果在学校饿了一天,是无法专心学习或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的。”华裔市议员陈倩雯及顾雅明称赞纽约市教育局的新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此学生们不用再为午餐费用问题发愁了。

“社区食物倡导组织”及纽约市议会议员门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这一举措,他们表示有些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承认他们买不起午餐。

三、75%学生此前已获得免费或降价午餐

事实上,纽约市公立学校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来自贫困家庭,在实施午餐全免以前,约有75%的学生已经获得免费或降价午餐。

不过,新举措还是有意义的,它将为20万名本来需要交费的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为这些家庭每年节约300元的费用。学校午餐的全价是1.75元。

“社区食物倡导组织”表示,美国的一些大城市,比如波士顿、芝加哥、底特律和达拉斯,早在纽约市之前就为所有公校学生提供免费午餐,而纽约市的学生比这些城市要多得多,因此实施公立中小学学生午餐免费计划意义非凡。

美国移民局简介


美国移民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移民法的执行权属于司法部长,但司法部长通常授权移民局,因此移民局即成了移民法的核心执法机构,其专门负责处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案、外国人的入境与出境、边界巡逻、逮捕并递解非法外国人、难民审查、惩罚非法雇用等等。普通外国人打交道最多的是其直接受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的四个地区移民服务中心(Regiona l Service Center),以及处理日常移民事务的移民支局(District Office)和办事处( Suboffice)。后者通称为"地方移民局"(Local Office)。美国全国的地方移民局有60个左右,但有审核批准权的移民支局只有36个。移民办事处一般只转送申请件及进行面谈等。

一、签证权

在对签证申请的决定权方面,美国境外使领馆几乎拥有某种绝对的自决权,用中国人的话来讲,颇有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感觉。但美国移民局由于完全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及程序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特征,因此对申请案的处理在很多方面与海外使领馆可以说刚好相反:

1、审核权受到相对制约

无论是移民总局的行政申诉处,还是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者联邦法院对移民上诉案的裁决,对移民局均有制约力。

2、多种申诉途径

大多数申请案如果受到移民局拒绝,申请人均有申诉的机会,直至向联邦法院上诉。此外,移民局本身也提供非正式的申诉途径,比如要求移民局对申请案"重新考虑"。

3、通常免面谈

移民局对非移民申请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面谈。对移民申请也开始对符合要求者免除面谈。

4、审核标准统一

由于绝大部分申请案统一由移民局的四个服务中心受理,在审核标准上基本相同。

5、移民官的酌处权

同海外领事一样,移民官对申请也有相当的酌处权。但由于申请人有较多申诉的途径,因此在实际上,酌处权的运用在获准的案例上多于被拒绝的案例。

6、拒绝申请将予书面通知

同海外使领馆刚好相反,移民局对任何被拒绝的申请案都会给予书面通知,并靠知其详细的拒绝原因。

7、申请人不能选择移民局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能按其居住地或业务所在地向指定的移民服务中心或地方移民局提出。

不过,对申请人而言,拥有更大的身份选择范围并不等于能够获得正确的选择,正如拥有更多的申诉途径不一定申诉成功一样。在很多情况下,还取决于申请人对移民法的规定及移民局的组织结构及其运作了解的程度。

二、组织机构

美国移民局作为美国最庞大、最复杂的行政系统,其组织机构和功能如下:

1、局长办公室

移民归化局的行政主管为局长。司法部长授权移民局长实施执行《移民与国籍法》以及所有其他与移民、归化和国籍有关的法律。

隶属于局长办公室的又有下列若干机构:

(1)总律师办公室

在总律师领导下,该办公室向局长、副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建议,准备立法报告,协助诉讼,在需要时准备法律备忘录,指导分局律师的工作,监督移民局所有律师的专业工作等。

(2)国会关系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同国会、司法部和其它机构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联系。

(3)公共事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关公共事务的规定,同各方面(政府内部、公众、新闻组织等)保持联系,以通报移民局的工作。

(4)内部审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通过纠正移民局内部错误的管理方式和雇员的错误行为,审查和评价移民局机构运作的效率和效力,收集和分析数据以找出低效率的原因和其它不足之处,对移民局内部的纪律和程序的制订提出建议,监督移民局内部系统以消除欺诈、浪费和滥用职权以及同外部审计和调查机构保持联系,最终达到提高移民局内部经济效益、工作效率和执法效力的目的。该办公室在履行这些职责时要同移民局和司法部的其它部门进行合作。

2、副局长办公室

在移民局副局长领导下,该办公室有权执行局长的所有权力和职责,法律要求局长亲自执行的权力和职责除外。副局长协助局长制订和执行移民局的政策和计划,对移民局的所有机构进行领导和指导。副局长还要执行局长不时分派的任务。此外,副局长还要领导分别负责计划、执行、政策和鬼的四个局长行政助理。

3、局长行政计划助理办公室

(1)一般职责

在局长行政计划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制订政策,审查和协调移民局的执法和执行计划的情况,具体包括:

确定可享有移民法利益者;

确定不得享有移民法利益者;

控制边境,防止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调查、逮捕、拘押和递解非法外籍人士;

执行雇主惩罚条例和其它与移民有关的条例。

除监督执法和审查政策事宜外,该办公室还负责移民记录、修订政策、领导和指导执法和审查(Offices o f Enforcement and Examination)两个办公室的工作。

(2)执法办公室

在执法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执法计划的制定、监督和预测,并制定移民局的内部政策以协助执法行动。该办公室还直接领导以下部门:

边境巡逻处(Border Patrol Division);调查处(Investigation Division);拘押递解处(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Division);情报处(Intelligence Division);财产罚没办公室(Asset Forfeiture Office)。

(3)审查办公室

在审查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审查计划的制订、监督和预测,并制订移民局的内部政策以协助审查行动。该办公室还负责所有移民支局和服务中心的档案和除档案政策上的所有档案事务。此外,该办公室还直接领导以下部门:

裁决和国籍处(Adjudications and nationality Division);检查处(Inspection Division);移民服务中心运作处(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Division);档案处(Records Division);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4、局长行政执行助理办公室

(1)一般职责

在局长行政执行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政策的执行。其基本职责为监督和协调与执行移民法有关的所有实际执行行动,包括难民申请程序、由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提出的亲属移民申请的裁决等。

此外,该办公室还领导三个分局(东区、中区和西区)局长和国际事务办公室主任的工作。

(2)分局局长办公室

分局长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般职责:在分局长领导下,这些办公室负责领导其管辖地域内的所有移民局执法工作。分局长对其管辖区域内的移民局支局和边境巡逻分队实施领导和指导。

移民局支局(Service Districts):在支局长(District director)领导下,移民局支局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执行移民法和所有其它与移民归化有关的法律,法律规定须由上一级机构或其它类别的移民官员履行的职责除外。支局长接受分局长的领导和指导,但美国境外的支局长接受国际事务处长的领导和指导。

边境巡逻队(Border Patrol Sectors):在分队长(Chief Patorl Agen t)领导下,边境巡逻分队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执行移民法和所有其它与移民与归化有关的法律,法律规定须由上一级机构或其他移民官员履行的职责除外。边境巡逻分队长接受分局长的领导和指导。

(3)国际事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保证移民局的海外工作要同联邦其它行政机构、国会保持有效联系,以保障美国移民法在国外的执行要和美国国内的政策庇护计划充分协调。该办公室还对下列机构进行领导和指导:

境外支局(Foreign Districts);政治庇护处(Asylum Division);难民和假释处(Refugee and Parole Divisio)。

5、局长行政政策助理办公室

在局长行政政策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移民局全局范围内的政策计划工作。

6、局长行政管理助理办公室

在局长行政管理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移民局管理计划和工作策划、制订、指导、协调和报告,并负责修订全局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规章并协调所有的财会、人事、行政和信息管理功能。此外该办公室还领导和指导下列部门:

(1)安全办公室(Office of Security);(2)平等雇用办公室(Office of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3)人事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Human Resources and Administration);(4)财会办公室(Office of Finance);(5)信息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Management); (6)档案表格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Files and Forms Management);  (7)行政中心(Administrative Centers)。

7、移民局地方机构

(1) 分局(Regional Office)移民局共有三个分局:

东区分局:下辖14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中区分局:下辖11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西区分局:下辖八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

(2) 支局(District Offices)共有36个支局,其中有三个为境外支局。 (3) 办事处(Suboffice)有若干办事处。(4) 边境巡逻分队(Border Patrol Sectors)共有21个分队。(5)服务中心(Service Centers)共有东区、北区、南区和西区四个移民服务中心,负责绝大多数申请案的处理。(6)政治庇护办公室(Asylum Offices)共有八个政治庇护办公室。

“留美党”要小心,美国移民局这次要下狠手啦!


随着特朗普打击非法移民的力度加强,甚至已开始波及合法移民了。近一个月,美国移民局针对留美群体,不断放出“杀招”,其中一项就是加强对移民签证的管理。如果你持有的签证过期,却滞留在美国的话,将会被立即遣返回国。此外,如果你在申请签证期间,信息不全,移民官可以直接拒绝,而不再发送补件通知。可以看出,移民局这次真的下狠手了。

新政策中,移民局强调了修改后的遣返程序:移民官如果发现任何“非法居留”在美国的人,他们将有权发出NTA(出庭通知。NTA是移民局遣返外国人之前,发布的一个文件)。如果你拿到了这个文件,就意味着驱逐程序的开始。

在美国工作和留学,但尚未取得合法移民身份的人,需要注意:

(1)如果持有H-1B签证被拒签或到期,移民局有权将你遣返;

(2)如果持有学签,或者续签期间,如果他们发现你有移民倾向,移民局将取消学签,并认定你在美国非法居留。移民局将向学签持有人签发NTA,并安排遣返程序。

而真正让新政策雪上加霜的是,移民局能拒绝签证申请人补发材料的机会,这意味着,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和信息要齐全。美国媒体CNN认为,新政策不符合移民局的传统风格。新政策是一种强硬的监管政策,是用来惩罚申请人的。由于H-1B签证申请也被波及,这会给很多外国员工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该政策已在2018年9月11日生效。

严苛政策的相继出台,让美国的移民律师陷入争论中。移民改革小组的主席托德·舒尔特表示:“我们仍在深入研究该政策的细节,从目前来看,该政策的实施让我们尤为担忧”。托德的合作伙伴也认为新政实施的意义重大,“这意味着,美国的移民体系更加无情”。

除了与签证有关的政策变化外,移民局还强调了自身的重要性。以前的移民局只是国安局的一个下属服务分支,但现在移民局已经开始独立执行政府政策,这表明,特朗普打击的重点已经从非法移转移到了合法移民。

除此以外,新政策不仅改变了政府结构,还对美国移民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新案件的涌入将使移民法院的案件积压情况更加严重。据《国家法律评论》称,截至2018年12月30日,移民法院积压的移民案件已达到了90万件,但是法官的数量却不足1000人。在这种情况下,移民案件的审理时间预计会再次延长。

美国移民局宣布:H


10月4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通知,10月1日之后上交的工作签证H-1B和跨国公司经理和雇员L1签证的申请,原本需要交纳额外费用的申请者不用再交。原因是规定“额外费用”的法案已经于2015财年(至2015年9月30日止)过期。

通知中所说的“额外费用”只适用于“某些H-1B和L1签证”的申请案例;除“额外费用”外,其他的H-1B和L-1费用还包括基本费用、欺诈预防和检测费等,这些并没有减少或免除。因此所谓“免除”只对少数申请者有影响。

“额外费用”产生于5年前。2010年8月13日,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案“公共法律(Public Law) 111-230”。该法案包括了增加某些H-1B和L-1申请的费用的规定。从那时开始,该法对2010年8月14日和之后寄出的某些H-1B申请多收2000美元,某些L-1A和L-1B申请多征收2250美元。这些额外的费用适用于在美国聘用50人及以上员工,并且在美员工超过50%持H-1B或L(包括L-1A,L-1B,L-2)身份的公司。

如果该项申请是受益人首次递交H-1B或L-1的申请;或受益人已有H-1B或L类身份,递交申请的目的是为了转换雇主,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在递交H-1B或L-1申请时必须缴纳此项额外费用。

*消息来源于侨报网

美国移民申请门槛拟定新规定:低收入者不得移民


美国国土安全部当地时间9月22日建议新规定,凡是申请绿卡的美国移民必须证明,他们的收入至少要达到联邦贫穷线的125%以上,即2018年个人收入为15175元(美元,下同),且不会依赖政府福利。

新规定扩大现行的“公共负担测试”,如果实施,家庭收入水平超过联邦贫穷线250%的移民,即2018年为30350元,就更有希望获得绿卡。如果低于联邦贫穷线的125%,就无法通过“公共负担测试”,申请绿卡就不予受理。

目前,多数移民如果可找到一个收入超过贫穷线125%的美国公民资助,就可绕过这项规定;而新规定则是考虑移民和提供资助的美国公民双方的收入,两者都是审批绿卡时的考虑因素。

新规定还建议,申请被拒的移民需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以免去“公共负担测试”。如果移民开始用公共福利,政府将支取保证金。但若移民永久离开美国或是成为美国公民,1万元保证金将会归还。

新规定的执行将增大移民官员审批绿卡的决定权,反对者表示,许多因素都对移民不利。

科罗拉多州财政研究所估计,科州有逾606000人生活在至少一个家人不是公民的家庭,其中394000人的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的250%,包括绿卡持有人和无证移民。

国安部估计,新规定实行后,2.5%的移民将因担忧失去合法身份或是无法调整身份,而退出政府福利计划。

科州健保研究所估计,担忧身份的效应将使科州75000人失去健保,其中四分之三是公民,三分之二是儿童,因为美国移民担心领福利影响自己或家人的身份,会让在美国出生的子女退出福利。

美国移民局提出加强EB


华盛顿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今天提出大力加强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管理,通常指的是EB-5项目,改革吸收和审查投资移民的程序,体现了奥巴马政府持续提升合法移民制度的持久承诺,从而满足美国21世纪的国家经济和安全的需求。

EB-5项目每年有10,000个投资移民签证获批,这些项目投资人需创造至少10个在美国就业的机会。EB-5投资人可独立提出申请,或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指定的区域中心申请。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局长亚力航得罗·梅奥卡斯说:“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了EB-5投资项目,为的是吸引全球的投资人和企业家到美国来创造就业机会。我们致力于加强该项目,确保它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目标。”

在处理EB-5区域中心文件的方式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三个基本的变化。首先,USCIS提出加速那些成熟的、准备充分的就业项目的处理过程。USCIS也会给予这些EB-5申请人请求额外服务的机会,即通过额外收费,保证处理过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次,USCIS 提出建立新的专门的移民吸收小组,由经济分析专家和熟知EB-5项目要求的专家组成。EB-5 区域中心申请人能够直接和移民吸收小组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简化了问题的决策过程,能够快速解决他们申请中的问题或需要。

第三,USCIS 提出召集专家决策委员会,做出关于EB-5区域中心申请的决定。决策委员会由一位经济学家和评判员组成,并受到法律顾问的支持。

此提议将于2011年6月17日在网上公布,供公众做出评论- 给利益相关人一个对所提议的EB-5项目管理的变化提出意见反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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