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分类:L1A堪称“黑马”签证!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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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美国移民分类中,L1A作为一匹黑马签证,拥有周期短、风险低、不限行业、年龄、无语言限制,一人获批全家享绿卡待遇等显著优势,尤其是后期还可以通过移民第一优先级别渠道一步到位转绿卡,吸引了不少申请者。

L1A是美国颁发给跨国企业高管的一种工作签证,要求签证的申请主体为跨国企业,而高管本人作为申请的受益人,获得L1A签证。受益人的家属同时获得L2签证,享受同等的绿卡待遇。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1、本科以上学历 或 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母公司连续担任1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3、在母公司的职务为三级管理层以上级别,对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核心部门具有一定管理权限。

符合申请美国L1签证资格的海外公司可以调派其雇员赴美国之分支机构工作。这些受调派的雇员必须是母公司自己的雇员,并符合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时间在该母公司工作,其工作职务可以是总经理、副总等,必须至少是公司里的高管级别。

接下来说说母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至少1年以上;

2、近一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人民币以上;

3、公司全职雇佣人数达到50人以上。

在移民局法案中经常会提到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必须具有合格的关系,那么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样的公司架构才算是合格:

USA 现存公司,即美国境外公司:

1、公司分部(Branches),指同一公司在不同地方的经营实体,其所有权、经营权、财务等属同一公司,只是经营地点不同;

2、子公司(Subsidiary),由母公司51%或以上控股美国子公司;

3、分公司(Affiliates),分公司是较为复杂的一种隶属形态,在作为L1签证申请时,分公司是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国境内的公司这两个公司的50%以上的股权为作为第三者的同一人或机构拥有;其对两个公司的股权只要超过50%,则不一定需要平均。如果单个人或机构拥有两个公司的股权不足50%,那所有股东对两个公司的股权是平均股权。

4、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 Partners),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作的企业、项目或贸易活动,彼此均无股权,只对经营、利润或亏损按比例分担或负责。在作为L1签证申请时,海外公司必须有50%以上的决策权及赢利或亏损的分配承担权。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和个人都满足条件了,可以考虑通过L1A签证去美国定居工作了。并且,在美国公司步入正轨后,L1A受益人还可以通过EB1C直接转绿卡获得身份,家人的身份也可转化。而且目前L1A签证是没有限额和排期的,并且设有急速审理通道,15个工作日就能获知签证结果,不用等排期就能立即预约安排面试,拿到签证。对比其他的美国移民分类,L1A可以称得上是黑马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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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A签证怎么转绿卡?


如果说美国移民最便捷的是EB5投资移民,那么移民美国最快捷的应该属L1A签证了,4个月快速登陆美国后,L1A签证转绿卡也是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即可实现的。今天来跟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美国L1A签证转绿卡。

首先,投资移民人士可依托国内公司,通过投资或收购在美国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就能申请L1-A工作签证前往美国,当子公司或分公司良好运营一年以上,L1-A签证就能申请转为EB-1C,从而移民美国。这是目前最受追捧的移民途径,周期短,零风险,还能赚钱拓展美国市场,顺便快速拿个绿卡。

明确两个概念:L-1A和EB-1C

L1-A是一个非移民签证,即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证。如果签证持有人期间不申请绿卡,通过申请延期的方式,其可以该身份在美国工作长达7年。(虽然是非移民签证,但允许申请人拥有移民倾向。)

EB-1C是一个绿卡类别,是专门给跨国公司派往美国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的,获得EB-1C绿卡的受益人高管及亲属可以成为美国永久性居民。

从L1A到EB-1C详细解析

经典模式:

①国内母公司在美国成立新公司,派高管过去经验管理,高管拿L1A签证过去筹备新公司。

②美国新公司成立一年以后,如果发展规模达到EB-1C的申请要求,高管可以直接申请EB-1C。

对于新公司申请L-1,新公司在美成立初期没有盈利要求,只要正常运营,维持雇员并保持三层组织架构(至少三层才能支撑高管职位,L1A的持有人必须是高级管理人才),雇员可以允许是兼职。运营期间与最初申请时候的商业计划书差别不大即可轻松续签。

L-1A较大的优势是可以快速关注美国,全家享受绿卡待遇,也是企业家赴美发展并申请移民的一条捷径,对于L-1A没有行业限制,也没有投资额限制,在美没有跨过公司的,只要成立新公司即可快速申请,一家公司可以同时为多个高管申请。

比如公司在美国成立了一家公司为高管A申请了L-1A签证,后续高管B又用这家公司申请了L-1A,高管B并不需要重新成立一家公司去申请L-1A,同时为两个人申请也并不会因此对国内公司和美国公司相关要求提高。

转绿卡的基本要求是每年在40-60万美金的营业额(不同行业会稍微不同,具体行业具体分析)美国的企业发展到有三层的组织机构图并且雇佣了大概10个员工左右就可以在持有L1签证满一年后提出EB-1C转绿卡申请。

当然如果中国母公司直接收购美国一家具有实力的美国公司。中国母公司的高级管理者可以直接办理EB-1C从而申请和获得绿卡。

L-1A转EB-1C成功案例

申请人:某公司高管兼创始人

行业:农产品加工

公司人数:15人

公司营业额:500-600万人民币

申请人公司在国内成立5年以上,营业额一直比较稳定,企业是做农产品加工生意,主要合作方都在北美和国内,想依托美国的市场和技术更好的服务两个主要市场的客户,为了公司业务的更好发展,有了赴美开办企业的想法,同时申请到L-1A签证太太还可以在美国陪小女儿读书,客户将公司地址选择在税收低的德州,选好了公司地址后开始着手准备L-1A的申请,从申请到拿到L-1A仅仅用了四个月的时间。

当然拿到L-1A签证并不是大部分客户的真正需求,考虑到美国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美国身份的渴望,拿到永久绿卡才是客户真正的目的,客户在美国公司成立近一年时开始考虑办理EB-1C的事情,咨询过申请条件后结合自己公司的情况,律师觉得非常有把握,客户公司一直保持着正向盈利状态。

美国签证解析:什么是L1A签证?什么是EB1C签证?


什么是L1A签证?什么是EB1C签证?两者是何关系?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解答,为你揭开到底如何从L1A签证移民美国。

1.什么是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

L1签证是一种临时性的工作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L1A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L1B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B不可以通过EB1C申请绿卡,所以不是本文的讨论重点)。

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其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的工作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L1A签证为Dual Intentvisa (双重意图,也就是允许有移民倾向,也允许没有移民倾向)的签证类型,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A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而L1A工作签证持有人在条件(主要是业绩和雇员要求)满足后,申请绿卡的方式在美国移民法叫做EB1C。

2.什么是EB-1C签证?

EB指的是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也就是职业移民。EB-1C签证是EB中的一种,是专门为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级主管而设立的签证类目。和L1A工作签证一样,这个签证需要美国公司做申请人,受益人是外籍经理/主管。而在来美之前的三年内,外籍主管已经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但是和L1A非移民工作签证不同是,它是一种移民签证,是以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为目的。所以,EB1C绿卡申请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是外籍经理及高管人员办理绿卡的主要方式。

全面解析移民局对美国L1A签证的要求


美国L1A签证是颁发给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签证,对申请人所在的公司背景,以及申请人自身的管理经验都有一定的要求,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全面解析移民局规定的L1A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一、对于L1A申请人所在公司的要求

在L1A签证申请过程中,申请主体是跨国公司,由公司向移民局提出L1申请,为外派雇员申请签证,因此外派雇员是L1申请的受益人。无论是申请L1A还是L1B,作为L1签证的申请主体的跨国公司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合格的公司关系(qualifying relationship)

-“合格的公司关系”是指,在L1申请中,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两个机构(或公司),一个是在美国境内的机构(或公司),一个是在美国境外的机构(或公司)。这两个境内外的机构(或公司)之间必须存在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合乎条件的公司关系,这样的公司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关系、总分公司关系、关联公司关系。如果满足上述关系,那么这样的公司就可以被称作“合格的商业实体(qualifying entities)”或“合格的公司(qualifying organizations)”。

2. 正常运营(doing business)

-“正常运营”是指,作为L1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在L1受益人的签证有效期内,直接地或通过与其拥有合格关系的公司,在美国境内外正常开展业务或即将开展业务。

-上述业务只需切实可行(must be viable),不要求一定涉及国际贸易。

-这里的“正常运营”是指正常的、有系统的、持续的提供商品和/或服务。仅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办公室或聘请代理人并不能满足申请要求。

有些跨国公司很容易满足上述L1申请要求,不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哪些众所周知的大型公司。但是对于规模较小或是初创公司,在提交申请前需要准备大量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申请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这种类型的公司向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寻求帮助。

二、美国L1A对外派雇员(高管人员及高级经理)的要求

作为L1A签证受益人的高级经理及高管人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在递交美国L1A签证申请的前3年内,受益人必须至少在与美国公司拥有“合格的关系”的境外公司至少连续工作一年。在美国境内为该境外公司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境外工作的一年时间之内;该受益人在美国境外公司必须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级管理职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格的职位(qualifying position)”。

该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公司也必须同样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级管理职位。

-根据联邦法,“高级管理决策性职责(executive capacity)”是指某员工拥有广泛参与决策的能力,并无需过多的监督。

-“高级经理管理型职责(managerial capability)”是指某员工对专业人员拥有监督和控制的能力,可以对公司内部的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的职能或公司的组成部分进行管理。该员工还可对公司内部高层的一项重要职能进行管理,但对其他人没有直接监督权。

想续签L1A工作签证,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呢?


拿到美国L1A工作签证,等于拿到了一把通往美国的金钥匙。高兴之余,更多申请人关心的是L1A的续签问题,毕竟绝大多数人都是希望通过L1A签证长期在美国留下来,而不是拿着一年有效期的签证,只在美国短暂地停留。

续签L1A时,我们需要递交给移民局哪些材料呢?

一般来说,在签证续签时,需要美国公司提交如下文件:

公司信息文件——公司成立以及报税文件、公司办公地址等

申请人信息文件——劳动合同,个人报税证明,工资证明、工作描述、日常管理权限文件等

公司业务文件——美国公司日常业务证明文件,如业务合同、订货单等

L1A签证续签,公司经营是否需要和商业计划数据完全一致?

众所周知,新公司在申请L1A工作签证时,需要递交一份详实的商业计划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移民局审理进度,申请人个人准备等原因,往往登陆时间、公司业务开展时间等无法完全按照商业计划书进行。这也是许多美国L1A签证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时顾虑较多的一点——担心因为商业计划书未能100%实施而造成续签失败,影响在美国工作与生活。实际上,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在续签时,申请人可以合理说明业务开展的情况,并符合一般的商业逻辑,即使经营状况与商业计划书有出入,也有非常大的把握可以顺利续签

其实不仅是申请人这么想,移民局的想法也是一样的。如果仅仅只为了签发一张有效期为一年的工作签证,移民局何必如此大费周章,浪费人力物力资源去审核申请人递交的好几百页申请材料,直接像旅游签证一样,在网上填个申请表,让申请人去领事馆面试一趟不是更好吗?

事实是,美国也希望L1A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这张工作签证,长久地在美国留下来,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那么在决定是否给予L1A申请人续签或转绿卡资格的时候,移民局主要考察的因素有哪些呢?

其实,移民局对L1A是否能够续签要求很简单:只要申请人在美国的公司是正向运营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就行。

美国L1A工作签证优势

适众广:有赴美创业打算的中国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均可申请。认可在美成立新公司,没有附加要求

周期短:整体周期仅6到8个月,即可完成公司成立,开户,高管签证申请全程,赴美创业说走就走

花费少:28万人民币左右,开拓北美市场,同时获得移民美国更多选择

准绿卡福利:子女教育,配偶工作,顶着签证的名,送着比肩绿卡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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