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A签证怎么转绿卡?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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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美国移民最便捷的是EB5投资移民,那么移民美国最快捷的应该属L1A签证了,4个月快速登陆美国后,L1A签证转绿卡也是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即可实现的。今天来跟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美国L1A签证转绿卡。

首先,投资移民人士可依托国内公司,通过投资或收购在美国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就能申请L1-A工作签证前往美国,当子公司或分公司良好运营一年以上,L1-A签证就能申请转为EB-1C,从而移民美国。这是目前最受追捧的移民途径,周期短,零风险,还能赚钱拓展美国市场,顺便快速拿个绿卡。

明确两个概念:L-1A和EB-1C

L1-A是一个非移民签证,即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证。如果签证持有人期间不申请绿卡,通过申请延期的方式,其可以该身份在美国工作长达7年。(虽然是非移民签证,但允许申请人拥有移民倾向。)

EB-1C是一个绿卡类别,是专门给跨国公司派往美国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的,获得EB-1C绿卡的受益人高管及亲属可以成为美国永久性居民。

从L1A到EB-1C详细解析

经典模式:

①国内母公司在美国成立新公司,派高管过去经验管理,高管拿L1A签证过去筹备新公司。

②美国新公司成立一年以后,如果发展规模达到EB-1C的申请要求,高管可以直接申请EB-1C。

对于新公司申请L-1,新公司在美成立初期没有盈利要求,只要正常运营,维持雇员并保持三层组织架构(至少三层才能支撑高管职位,L1A的持有人必须是高级管理人才),雇员可以允许是兼职。运营期间与最初申请时候的商业计划书差别不大即可轻松续签。

L-1A较大的优势是可以快速关注美国,全家享受绿卡待遇,也是企业家赴美发展并申请移民的一条捷径,对于L-1A没有行业限制,也没有投资额限制,在美没有跨过公司的,只要成立新公司即可快速申请,一家公司可以同时为多个高管申请。

比如公司在美国成立了一家公司为高管A申请了L-1A签证,后续高管B又用这家公司申请了L-1A,高管B并不需要重新成立一家公司去申请L-1A,同时为两个人申请也并不会因此对国内公司和美国公司相关要求提高。

转绿卡的基本要求是每年在40-60万美金的营业额(不同行业会稍微不同,具体行业具体分析)美国的企业发展到有三层的组织机构图并且雇佣了大概10个员工左右就可以在持有L1签证满一年后提出EB-1C转绿卡申请。

当然如果中国母公司直接收购美国一家具有实力的美国公司。中国母公司的高级管理者可以直接办理EB-1C从而申请和获得绿卡。

L-1A转EB-1C成功案例

申请人:某公司高管兼创始人

行业:农产品加工

公司人数:15人

公司营业额:500-600万人民币

申请人公司在国内成立5年以上,营业额一直比较稳定,企业是做农产品加工生意,主要合作方都在北美和国内,想依托美国的市场和技术更好的服务两个主要市场的客户,为了公司业务的更好发展,有了赴美开办企业的想法,同时申请到L-1A签证太太还可以在美国陪小女儿读书,客户将公司地址选择在税收低的德州,选好了公司地址后开始着手准备L-1A的申请,从申请到拿到L-1A仅仅用了四个月的时间。

当然拿到L-1A签证并不是大部分客户的真正需求,考虑到美国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美国身份的渴望,拿到永久绿卡才是客户真正的目的,客户在美国公司成立近一年时开始考虑办理EB-1C的事情,咨询过申请条件后结合自己公司的情况,律师觉得非常有把握,客户公司一直保持着正向盈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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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签证可以转绿卡么?当然可以!


如今因为政策与各种原因的影响,移民美国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了,所以不少难以满足其它签证要求的人想到了L1签证,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办法,因为办理美国L1签证之后可以在美国境内转成EB-1C之后直接获得绿卡。

1.什么是L1A?L1A是美国移民局发给那些大型公司以及跨国公司高级管理的工作签证,签证申请人受中国公司调遣,需前往美国分公司工作,也可以在美国新开设分公司。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以及21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随行,而L2签证持有人享受绿卡持有人的同等待遇,成年人可以在美国境内合法工作,未成年人可以享受美国免费的教育福利!

L1A签证的持有人在满足一定的时间条件与其它条件之后,可以申请将L1A转为EB-1C从而获得绿卡。

2.什么是EB-1C?EB-1C属于美国职业类移民的第一优先级别,是专门为了大型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的经理人以及高级主管而设立的签证,与L1A不同的是,EB-1C是移民签证,申请成功后可获得美国绿卡,每年的配额约为4万左右,L1A是工作签证,申请成功之后不能获得绿卡,但是没有配额限制。

3.L1A转EB-1C需要什么条件?L1A签证持有人如果想将签证转为EB-1C,只需要满足在美国的公司持续良好的运营一年以上,且各项条件都成熟,并能够保证公司的流动资产足以支付申请人的薪资即可申请。

4.可以跳过L1A直接申请EB-1C么?理论上是可以的,因为美国移民局并没有要求EB-1C的申请者在之前是持有L1A签证的。跳过L1A直接申请EB-1C的一般做法就是直接把中国的公司作为母公司,然后出资收购一家美国目前正在运行的公司,保留其公司的业务,等申请人到了美国之后再继续运营或是改变运营方向。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步到位拿绿卡,省时省钱,但是现在美国移民局也注意到了这些情况,考虑将这种行为认定为欺诈以及滥用,正在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综合种种情况,小编的建议是不要直接跳过美国L1签证直接申请EB-1C,虽然直接申请比较省时间,但是风险与机遇是一半一半的,如果遇上移民局检查,可能就会再次浪费申请时间了!

美国移民分类:L1A堪称“黑马”签证!


在众多美国移民分类中,L1A作为一匹黑马签证,拥有周期短、风险低、不限行业、年龄、无语言限制,一人获批全家享绿卡待遇等显著优势,尤其是后期还可以通过移民第一优先级别渠道一步到位转绿卡,吸引了不少申请者。

L1A是美国颁发给跨国企业高管的一种工作签证,要求签证的申请主体为跨国企业,而高管本人作为申请的受益人,获得L1A签证。受益人的家属同时获得L2签证,享受同等的绿卡待遇。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1、本科以上学历 或 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母公司连续担任1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3、在母公司的职务为三级管理层以上级别,对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核心部门具有一定管理权限。

符合申请美国L1签证资格的海外公司可以调派其雇员赴美国之分支机构工作。这些受调派的雇员必须是母公司自己的雇员,并符合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时间在该母公司工作,其工作职务可以是总经理、副总等,必须至少是公司里的高管级别。

接下来说说母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至少1年以上;

2、近一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人民币以上;

3、公司全职雇佣人数达到50人以上。

在移民局法案中经常会提到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必须具有合格的关系,那么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样的公司架构才算是合格:

USA 现存公司,即美国境外公司:

1、公司分部(Branches),指同一公司在不同地方的经营实体,其所有权、经营权、财务等属同一公司,只是经营地点不同;

2、子公司(Subsidiary),由母公司51%或以上控股美国子公司;

3、分公司(Affiliates),分公司是较为复杂的一种隶属形态,在作为L1签证申请时,分公司是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国境内的公司这两个公司的50%以上的股权为作为第三者的同一人或机构拥有;其对两个公司的股权只要超过50%,则不一定需要平均。如果单个人或机构拥有两个公司的股权不足50%,那所有股东对两个公司的股权是平均股权。

4、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 Partners),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作的企业、项目或贸易活动,彼此均无股权,只对经营、利润或亏损按比例分担或负责。在作为L1签证申请时,海外公司必须有50%以上的决策权及赢利或亏损的分配承担权。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和个人都满足条件了,可以考虑通过L1A签证去美国定居工作了。并且,在美国公司步入正轨后,L1A受益人还可以通过EB1C直接转绿卡获得身份,家人的身份也可转化。而且目前L1A签证是没有限额和排期的,并且设有急速审理通道,15个工作日就能获知签证结果,不用等排期就能立即预约安排面试,拿到签证。对比其他的美国移民分类,L1A可以称得上是黑马签证了。

移民排期无望,美国L1签证转绿卡成为热门途径!


美国移民一直都是热门的项目,但投资移民费用较高,技术移民申请条件过多,导致美国L1签证成为人们申请的热门。很多人都是先申请L1签证,然后转成绿卡,顺利移民美国。

L1签证也叫做高级人才签证,主要发放的群体是跨国公司企业高管和高技术人才。L1签证主要分为两种:L1A和L1B。L1A签证的主要发放对象是跨国公司的高管或行政主管。他们被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或者母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这些被调动的高管必须在为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内以外的机构工作一年时间,L1A还允许在美国没有建立分公司的跨国企业将高管派遣到美国筹建工作。如果是一这样的目的申请L1签,一般会被批准1年的时间,到期后,可以再次续签。

L1B签证是主要是发放给跨国公司派遣专业人员来到美国传授专业知识的。比如一家机器人跨国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厂,然后派遣国内的专业机器人专家来到美国,传授研发知识。同时,L-1B允许未设立美国办公室的跨国公司派专家进行筹备工作。L1签证时间和续签与L1A相同。如果在美国的公司运作正常,条件成熟,并且已经为高管或者专家申请申请L1签证,跨国公司还可以派遣其他人员来替换现有的绿卡持有人,并为新的外籍员工申请L1签证。不用像投资移民,每个人申请绿卡都需要增加一百万的投资,雇佣10个雇员。这是因为公司成立的时间超过了1年时间。

此外,如果美国的公司规模比较大,并且拥有众多员工,运作正常。这样的公司可以直接为L1A的外籍员工递交绿卡的EB-1C申请。实际上,在申请绿卡过程中,还是建议派遣员工申请L1或L1延期,来维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对于来到美国经商的中国企业来说,L1签证最方便的就是将跨国公司的高管或专家派遣到美国,来进行生意投资。但L1并没有对设立的跨国分公司有规模要求。无论是私人企业,或者是大中小型公司都可以,灵活性就是L1签证的一大优势。由此可见,从申请签证到获得美国绿卡,美国L1签证都是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赴美的捷径,这也是该项签证最吸引申请人的一点。据统计,L1签证在近几年也成为了国内的工商业者移民到美国的首选签证。

美国签证解析:什么是L1A签证?什么是EB1C签证?


什么是L1A签证?什么是EB1C签证?两者是何关系?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解答,为你揭开到底如何从L1A签证移民美国。

1.什么是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

L1签证是一种临时性的工作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L1A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L1B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B不可以通过EB1C申请绿卡,所以不是本文的讨论重点)。

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其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的工作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L1A签证为Dual Intentvisa (双重意图,也就是允许有移民倾向,也允许没有移民倾向)的签证类型,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A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而L1A工作签证持有人在条件(主要是业绩和雇员要求)满足后,申请绿卡的方式在美国移民法叫做EB1C。

2.什么是EB-1C签证?

EB指的是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也就是职业移民。EB-1C签证是EB中的一种,是专门为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级主管而设立的签证类目。和L1A工作签证一样,这个签证需要美国公司做申请人,受益人是外籍经理/主管。而在来美之前的三年内,外籍主管已经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但是和L1A非移民工作签证不同是,它是一种移民签证,是以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为目的。所以,EB1C绿卡申请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是外籍经理及高管人员办理绿卡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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