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材料

2021-06-07
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申请材料 美国移民的申请条件 申请移民美国的条件

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申请材料。

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申请需要递交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具体说来,雇主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受益人满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签证所有要求的文件,详细说明受益人将在美国进行的工作职责。除此之外,雇主和受益人还需要分别提供其它的一些证明文件。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材料,欢迎阅读!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搬家攻略

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确认合适的搬家时间:

搬家时间也就是确定好什么时候搬家,只有搬家时间确认后才好安排接下来的准备工作,搬家时间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搬家日期需要全方面考虑好后再定。相关因素如:

A:搬迁目的地是否安排就绪可以入住,搬出地是否安排就绪可以搬出;

B:什么时候有时间搬家,搬家日期是否与工作时间或要事冲突;是否考虑搬家吉日(搬家吉日查询)C:计算需要多少时间来收拾整理,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东西多的要一至十天,少则半天;

确定时间后要准备预约搬家公司:

在初步确定好搬家时间后接下来就是找一家好的搬家公司,再与搬家公司碰下搬家时间、搬运货物、搬迁线路、搬家费用(搬家价格参考),双方沟通达成一致后再次确认好搬家时间(某年某某日几点)。预约搬家公司时应注意问清对方是个体搬家公司还是正规注意的搬家公司;是否能开正规搬家发票(根据自身需求);能否提供搬家纸箱(根据自身需求),是免费提供还是需购买;是否签署搬家合同(正规《搬家合同》模版下载),搬家时大家一定要签署搬家合同。

搬家前行李应该如何收拾整理:

搬家前对物品的收拾整理这是搬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通常家里都有很多小物品,需要打包的是一些杂物和日用品。这些都要懂得一些技巧。这些小物品也是最难收拾,最易丢失的。为了有序不乱的搬家,找一些纸箱子,将零碎的物品进行分类打包装箱,比如厨房、书房、卫生间用品等一定要分类装箱,好处在于一是卫生,二是好搬,物品不易丢失破碎!平时的纸箱注意收藏,搬家时自有用处,如果搬家时没有可以找搬家公司购买,通常6-8元一个,在收废品的地方也能买着,但不是很卫生,不推荐!

搬家装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由不常使用的东西开始整理。由不常使用的东西先装箱,例如:书、过季衣物、不常使用之食器或摆饰;

B.一次只进行一个房间的装箱整理。因为会忘记什么东西放在哪个箱子里,所以,不要将各个房间的物品混在一起装箱比较好。

c.小物放小箱,大物放大箱。重物如书,瓷器等,若装入大箱搬运时会很辛苦,故分装到小箱子去;

D.将物品名称标注在纸箱外面。装箱完成后,请务必将物品名称及新居的房间号码标注在该箱外面;

E.装箱不要有空隙。箱内若有空隙,箱内物品会移动,而导致破损。若不小心有空隙,则以报纸当作缓冲器材固定箱中的物品;

F.注意不要装过多太满。装过多箱子容易变形,可能导致箱中物品破损,另外,在叠箱时可能因不平衡而倒塌,这是非常危险的;

G.贵重物品贴上小心搬运标签,首饰钱币自带、古玩、书画等物品用木箱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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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


对于一心向往美国的投资人来说,如何能够快速登陆美国,让子女在超龄前接受美国教育、拿到美国身份,成为大家的需求聚集点。能够满足申请人快速移民美国的eb-1c项目因此成为当前美国移民的热门选择。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欢迎阅读!

由于美国政府希望从美国以外引入优秀的商业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在美投资设立或经营企业,来助力美国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速,美国eb-1c的名额一向十分充足,且在中国区域的推行中,要求较高,大部分中国申请人几乎听都没听过,因此也不存在如EB-5一样因为申请人数太多而导致的排期情况。

不想等排期,那么不用排期的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你能达到吗?

值得所有EB-1C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EB-1C除了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管经验背景,对企业规模、雇员人数、年营业额也有一定的要求,先看看申请的条件:

1.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3.公司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4.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相比起对申请人要求低,无经商背景、语言、学历要求,有钱就能移民美国的EB-5投资移民,eb-1c移民申请要求要严格的多。

此外,eb-1c移民申请获批一段时间后,需要转永久绿卡,虽然办理周期较短,但对申请人在美国设立的公司的要求也挺多。反观EB-5,虽然周期较长,但只要投资的项目可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美国EB-1C高管移民的申请要求


美国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紧缩了移民政策,使各种移民方式得到限制,但是美国却加大了在某一领域具有特殊贡献的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力度,属于EB-1类签证中的EB-1C签证申请的人数逐渐增多,如何在众多申请者中脱颖而出,成功申请呢?

EB-1类可以细分为

EB-1A杰出人才

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

EB-1C跨国公司经理

什么是EB-1C?

EB-1C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即第一优先(C类)。如果您具备非凡的能力,是一位出色的教授或研究院,或者是一名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那么您具备申请EB-1的条件。我们提到的C类,即“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美国EB-1C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且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EB-1C对经理申请的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EB-1C对高级主管申请的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的常识


美国L1签证与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签证都是由美国雇主担保海外经理人到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那么申请美国L1签证有哪些需要知道的申请常识。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的常识,欢迎阅读!

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的常识

1.申请美国L1签证的高管或经理一定要管理人。

某些专业人士即使没有管理人的指责也可以被看作美国L1签证A的经理类别,他们有权掌握了公司业务的主要部分。比如掌握大公司客户的客户经理,管理产品进展的项目经理。特别是在科技公司,这样的职位很普遍。

2.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必须一样。

其实,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不需要一模一样。很多国际贸易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关联或者一样的,移民局会认为成立分公司合情合理。如果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完全不同,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准备材料的时候解释一下海外公司的规划以及设立美国公司的原因。

3.小公司不能为员工申请美国L1签证或办绿卡。

申请美国L1签证对公司的大小没有规定,移民局审查的重点在于投资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是不是“管理层”,因此规模不大的公司只要材料齐全真实,认真准备也是完全有可能获得美国L1签证签证和以EB-1C的方式取得绿卡的。当然,公司规模大丶雇员多丶盈利高肯定更有帮助。

4.受益人不会英文,公司就不能为他/她申请美国L1签证。

移民法上对申请人的语言没有任何要求,不需要申请人会说英语。但是签证官确实可能会问到这个问题,因为不会说英语,怎么能被派遣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并领导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公司需要有相关的精通双语的雇员辅助受益人的工作,在面签之前,一定要做好提前的准备。

5.拿到L1签证一年以后才能递交EB-1C申请。

对于递交EB-1C的公司,移民法上的规定是必须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如果美国公司持续运营一年以上,而且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美国公司可以随时为申请人提出EB-1C申请,不需要经过L1,也不需要等申请人拿到L1一年以后。

6.获得美国L1签证身份以后,就必须长期留在美国

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不需要长期留在美国。移民法上对L1身份持有人的居住时间是没有要求的。但是,L1仍然是一个工作签证,需要有合理的居住时间来管理和运营美国公司。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可以自由往返中国和美国,兼顾两边公司的业绩,但是美国公司必须给受益人支付工资。

7.EB1C是申请L1的前提条件,受益人必须先拿到L1,才能申请EB1C。

EB1C是移民申请,而L1是非移民工作签证,两者虽然申请条件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两种不同的身份。L1不是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只要公司符合条件,可以随时为受益人直接申请EB-1C。

8.受益人必须是海外关联公司的大股东。

移民法上对L1和EB1C的受益人的要求就是递交申请连续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高管。这个受益人不需要是公司股东,也不需要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只需要在公司任职,并且担任的职务是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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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EB1签证配额

虽然EB1分为EB1A、EB1B和EB1C三类,但在移民签证配额的计算上是算在一起的,都被视为EB1,共同使用EB1的签证配额。

二、移民签证可用

如果在某个优先移民类别或出生国家签证需求少于供给数量时,签证就变为“可用”,在公告栏中用“C”来表示“当前”。这表示对于该签证特定优先类别和出生国家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海外申请受益人以及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受益人,签证号码当前都是可用的。

表中1st表示EB1,第二栏表示除了第三至七栏列举的地区外,其它所有地区出生的I-140获批者的签证名额都是可用的。这也就意味着随时可以启动海外领馆移民签证程序或I-485境内调整身份程序。

三、当签证号码为不可用

如果签证需求在某个优先移民类别和国家需求大于供给,配额内不能满足申请者需要,就会给该类别和国家的申请受益人设置一个截止日。

这种情况下,只有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早于签证公告栏上截止日的申请,受益人才能被分配一个移民签证号码。如果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晚于该移民类别和国家公告栏列出的日期,申请受益人就没有可用签证。签证不可用在公告栏上用U来表示。

如何成功申请美国EB-1C高管移民?


美国EB-1C跨国高管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投资人的追捧。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如何成功申请美国EB-1C高管移民?,欢迎阅读!

1、对投资人资质审核确认EB-1C申请可操作性

首先,递件律师负责对投资人是否满足申请L1及EB-1C的资质做审核。美国移民局并未对EB-1C和L1的审案标准给出确定的参照,因此递件律师的过往经验对投资人的资质把控是必要的。投资人自身背景,公司背景等都是递件律师审核投资行为的要素,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多年与移民局打交道,可以很快就判断出投资人是否资质良好,符合申请标准。而对于递件经验不足的律师,经常会发生由于不能充分理解移民局要求及对文件整体把控程度低,从而发生提供给移民局的文件清单不足以支撑投资人的L1申请要求而被拒签的情况。

2、国内外文件准备及把控

其次,所有的文件:投资人国内文件、投资项目的商业计划书以及投资人的各项法律文件等大量繁复的文件清单,全部由递件律师编写与把控。针对投资人不同的个人情况,比如过往工作背景和海外公司任职职位等,律师将量身定制最适合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一人一份,每份材料都是不同的独立的,是负责投资人递件的律师为投资人量身打造的。

3、加快投资人申请办理周期及提高申请成功率

此外,优秀的递件律师熟稔美国移民局的各项要求,在文件准备的速度和准确度上可以很好地把控,从而加快申请人的审批进度。在什么时间段应该递交哪些文件,这些文件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撰写可以更好地被移民局所认可从而提高,都是递件律师的功底和多年递件经验的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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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民项目

首先是给新的项目或者企业进行投资,这里包括美国本土的企业,也包括个人自创的企业,还包括兼并和重组的企业,只要投入的资金足够就可以。

然后是对现有企业的扩展投资,需要投资的注入能够带来新的工作岗位;同样的会对企业进行复查,如果连续面临亏损,那么将会影响到个人的移民申请。

二、申请条件

对申请人的要求会相对较低,一般不会有学历和语言上的限制,只要大家是合法公民,没有犯罪记录,并且能够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就可以了。

比较明确的条件是,申请者的年龄必须要在21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能够提供至少50万美元的资产证明,而且来源合法。

三、具体要求

仅仅只投入资金是不够的,申请者还需要做实事,除了要保证带来至少十个新岗位的机会,还需要保证企业的盈利增长,如果连续亏损会导致申请失败。

如果大家的材料充分,并且所投资的项目发展很好的话,在审核上的时间也会相对较短,评估企业需要两个月,申请审核需要三个月,等待面试需要六个月,其自身和需要一个月。

四、材料准备

如果是全家移民,需要出示户口本的复印件,并且要证明其他人与主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要由警局出示,夫妻关系直接出示结婚证的复印件。

对学历没有要求,但是要有学历证明材料;还需要出示个人的所有资产证明,包括不动产和存款以及各种理财;最后如果有自己的公司,还要出示营业执照。

美国EB-1C职业移民解析


在移民美国的诸多方式中,EB-1C职业移民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欢迎。它主要是针对那些跨国高管开设的,比EB-3或者EB-5类别更为优先一些的,所以受到很多职场精英的追捧。今天我们就来做做这方面的功课,看看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

1、不需要劳工证,办理速度快

对于那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想要成功的移民美国,通过EB-1C这种移民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而且在整个申请的流程中是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最快一年就可以完成办理,可以说是在整个职业移民类别中办理时间最短的一种类型。

不仅如此,利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时候,投资者不需要办理临时的绿卡来过渡,而且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年龄未满21岁的未结婚子女都可以轻轻松松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资格。

2、对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要求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EB-1C中,提供给申请人的职位一直必须具有管理或行政的职责,并这个职位的层级必须达到有作出商业决策,公司决定以及管理其他的下级管理机构的高度。移民局在审查时将会把这些职权连同美国公司结构一起考虑。

什么人才能申请美国EB-1C移民?


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移民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美国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即可申请美国EB-1C移民。

美国EB-1C移民申请条件:

1、年龄28—55周岁(以递交申请那一天算起,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几岁);

2、客户的中国母公司雇员达到或超过35人(以工资领用记录来证明用工的人数);

3、母公司过去三年年营业额均超过100万美元(以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来证明营业额);

4、客户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客户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5、客户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6、在客户取得绿卡之时,中国母公司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7、客户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犯罪历史。

美国EB-1C移民优势:

1、省时省事可立即申请;

2、申请条件简单办理周期短成功率高;

3、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4、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5、无需担心资金返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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