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技术移民延审个案 移民部败诉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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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条件。

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不满移民部延迟审理,提起诉讼,联邦法庭 14 日裁定移民部败诉,并颁布强制令(order of mandamus),要求移民部在120天的限期内将原告案件审理完毕。

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梁东(译音,Dong Liang)在 2007 年 10 月以资讯专案经理(IT project manager)名义送件申请,但苦候多年没有下文,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与加拿大技术移民多位技术移民申请人共同委托律师李希状告移民部,连同后续加入者共 902 人,要求移民部立即审理他们的移民申请。

联邦法庭法官任尼(Donald J. Rennie)14 日做出裁决,指移民部藉由「部长指示」(Ministerial Instructions)不合理拖延原告的移民申请案,于是颁布强制令,要求在120天内将梁东的案件审理完毕。但法官同时表示,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因此不能一视同仁的颁布「强制令」,诉讼案内的其他申请人若要比照梁东,须个别举证其申请案的延宕,不能归咎于自己,加拿大技术移民而是移民部的错。

李希接受本报访问时对裁定表示兴奋,唯一的遗憾是其他 2008 年 2 月 27 日前送件的申请人,其命运仍可能受 C-38 法案牵制。他说法官拒绝认证(Certify)移民部代表律师所提出的两个问题,意味著此案已定谳,不得上诉。而 C-38 法案若在近期通过,他的数百名当事人案件被作废,可能的风险是他们虽赢了官司,却一无所获。

但他乐观的表示,法官在判决书内已清楚指出,法庭有权将裁决的「生效日回溯」(nunc pro tunc),由于他们的诉讼案早在去年 10 月 28 日就提出,当时撤销积案的立法尚未提出,因此要求将「生效日回溯」于法有据。就算到时候移民部将积案作废,他们的申请案仍会复活,移民部有责任继续审理。

他强调,众所皆知技术移民审理延宕是移民部的错,与申请人无关,若移民部要逐一辩论,他乐意奉陪,只是移民部将冒著支付大笔诉讼费的风险,且一旦败诉,就要比照梁东的案例加拿大技术移民,在 120 天将案件审理完毕,否则将是藐视法庭。

李希表示,这项裁决无疑是对移民部长康尼的羞辱,证明他不能为所欲为。他说康尼一再重申移民部的做法经得起任何法律挑战,但法官的判决清楚显示,加拿大技术移民移民部长有权透过「部长指示」设定审理的优先次序,但无权将案件作废或不审理。

当被问到此裁决对其他未加入诉讼的积案申请人有何影响时,李希表示,法官对此案的有利裁决势必被将来进行的集体诉讼引为判例,对申请人有利,但因这些诉讼都是在撤销积案的立法宣布后才提出,不符「生效日回溯」的原则,届时能否复活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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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加移民部胜诉 中国申请人获加技术移民身份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音译,Liang Dong)及其家人,已于20日收到移民部在16日发出的移民签证。至于他要求移民部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有利裁决的动议,以及其它律师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阻止移民部将积案作废,都将在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但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尚有变数。

李希说,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协议官司 预期9月中有结果

由于移民部在梁东的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接受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Protocol),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的有利裁决,李希于6月29日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接受该协议。

联邦法官已通知要等到9月4日以后才有时间审理,他预期要到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不过移民部律师已要求法官将6月14日官司裁定后才加入诉讼的300多人排除在动议适用范围,法官将在9月4日决定是否接受。

李希认为,如果移民部真的相信法庭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接受协议,那他所提动议自会被法官驳回,根本毋须担心有多少人适用该协议,移民部的说法无异于自相矛盾或是自觉理亏。

集体诉讼 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至于其它律师所提挑战作废积案法律的官司,包括集体诉讼在内,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24日与相关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移民部律师拒绝将作废积案的执行日期再度延长,移民部原本承诺法案生效90天内,不会将积案作废。

而申请人律师将联合申请禁制令,由法庭命令移民部在诉讼结束前不得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案件作废。法庭将在9月中旬针对禁制令展开聆讯,集体诉讼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澳洲移民部22日表示未来移民动向 技术移民种类有望增加


随着澳洲吸引力增加,这个一向门槛有些高但是却一直保持持续引进移民的国度,让人无不向往,其技术移民方式更是移民澳洲申请者最爱的方式。不过还是有很多人欲求不得,因为技术移民清单上没有他们所学的职业。

本月22日,澳移民部表示,“当前全球化的环境下,找到、吸引并保留海外技术工人对于澳大利亚繁荣发展至关重要。澳大利亚政府急需设立更为清晰、监管化水平更高的技术移民签证框架,以协助澳大利亚经济创造更好未来”。

此次澳洲将会对技术移民、临时移民签证及相关子类签证项目有所大审查,而此次并非会提升申请难度,反而放宽了移民政策,还会增加技术移民的种类,宽松紧缺行业审核的标准。移民部在这次审视中对比了其他国家的移民体制,同时考虑到国内的实际需求,会重点审视以下部分

1.审查技能列表,可能会依据需要新增的职业类别制定出单独列表;

2.重新考虑澳大利亚技术移民职业列表分类方法;

3.技术标准将与产业需求保持一致,由具体产业来描述技能标准;

4.重新审视打分系统及SkillSelect,以确定是否为管理技术移民的最佳体制;

5.某些职业类别年龄上限或提升至50岁以上;

6.或将要求以较低英语水平入澳的移民证明随时间推移语言能力得到提高

同时,移民部邀请了公众讨论各议题提交反馈意见,如此才得以知道民众的想法,意见收集程序会在2014年10月17日截止,到时很快就会公布结果。

此次移民部的改革将有会得到很多的人爱戴,政策的更改会让更多的技术人员进入澳洲这个技术专才的天堂,寻得更高的就业平台,而放宽的审核制度将会带给那些担心考核的人一次机会,继续关注澳洲最新资讯,期待技术移民的更新消息。

[实时焦点]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宣布:将开展新移民试点计划!


近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宣布了一个为期五年的乡村和北部偏远社区移民试点计划,将直接与社区以及协助新移民就业、语言培训和其他社会援助的团体合作,协助新移民尽快融入新生活,并留在当地真正安家。

据悉,该项计划旨在为加拿大乡村及北部偏远社区吸引和留住有技术专长的新移民,将首先在安省、加拿大西部省份,以及三个北方特区展开。

感兴趣的社区可以在3月1日以前提出申请,申请获批的地方今年夏天开始根据当地劳动力需要物色人选。

为什么要开展新计划?

联邦移民部长胡森(Ahmed Hussen)表示,加拿大农村地区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但目前由于年轻人外流和人口老化,这些地区开始面临着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而按照现有的联邦经济移民计划,大约78%的新移民抵达加拿大后,多数只定居在多伦多、蒙特利尔和温哥华等大城市。

如果能够通过此项计划吸引和留住有技术专长的新移民,将有利于农村和北部偏远社区的经济与人口的增长。

社区申请要求是什么?

该试点计划只在少数社区推出,感兴趣的社区需要满足相关要求才能获得申请资格,具体如下:

人口在50,000人或以下,距离人口普查时界定的市区核心至少75公里;或者人口达到200,000人,被认为远离其他大城市(需参照“加拿大统计局的偏远指数”);

位于阿尔伯塔省、BC省、曼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安省、萨省、育空地区;

有一定的工作机会,拥有社区经济发展计划,有一个当地的经济发展组织来管理社区;

联邦政府将重点关注社区的教育、住房、交通以及医疗等方面的建设。同时,社区还需要提供当地市政府以及当地移民服务组织的支持信来获得参加此项目的资格。

移民部将收紧难民上诉 速清理积压个案


联邦移民部长丝高(JUDY SGRO)表示,政府打算透过严格限制申请人的上诉渠道,藉以加快完成一般耗时颇为冗长的审批难民个案程序。

丝高周一接受《加通社》(CANADIAN PRESS)访问时表示:「本人希望全面检讨有关制度。那不仅虚耗大量纳税人金钱,并且阻迟申请人开展新生活。」

丝高指出,部分难民申请人在制度下拖拖拉拉,然后在加国植根。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由於申请人遭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拒绝申请后,仍有数个可以避免被递解出境的方法。举例说,申请被拒人士可以法律错误理由要求联邦法院复核有关裁决,又或以人道及怜悯立场、或以被遣返原居地涉及的危险性评估,申请继续留在加拿大。丝高表示:「目前的上诉渠道介乎6至20个,这实在是太多了。我认为联邦政府需要撤销这个制度。」批评者指出,尽管现存多个不同上诉途径,但联邦政府始终未能为难民申请人提供真正有效方法,来反驳难民委员会的裁决内容。他们更加认为,现行的上诉渠道不足以取代一个正式的难民委员会上诉分支。

联邦政府两年前以难民申请个案激增为由,拖延成立上诉部门的相关计画。政府当时指出,清理积聚个案及缩短处理程序时间是首要解决的两项议题。

难民委员会目前需要处理的个案数目,已由2002年底的大约53,000宗减至稍微少於3万宗。丝高表示:「我们在这方面已有一定进展。」

加拿大难民议会(CANADIAN COUNCIL FOR REFUGEES)执行总监登琦(JANET DENCH)表示,若果政府有意重新订立制度,便应该先成立上诉部门作为一个临时措施。丝高指出,她希望稍后能够落实成立上诉部门,但当前急务是缩短个案的处理时间。她认为,若果难民申请有足够理据的话,当事人应可在18个月至两年内获知结果,而不是像现时某些个案般需等候5至6年。当被问到改制度的不同方案内容时,丝高三缄其口,只表示将会尽快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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