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EB-1C申请优势有哪些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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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申请条件。

美国移民EB-1C上风何在?EB-1C是美国政府特别欢迎的移民方式,仅从EB1类的移民年配额高达40000个即可看出政策导向,只是从1992年以来,没有任何一年完成此配额。EB-1A和EB-1B是杰出人才类(诺贝尔获奖者、艺术家、获得国际大...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EB-1C申请上风有哪些的学问,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美国移民EB-1C上风何在

1、申请资格简单

申请人只需要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两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职务即可,其它如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均无限制;

2、办理时间短约18个月获得永久绿卡

申请人可用多种移民法许可的方式和美国一个有历史、有规模、有业绩的企业体建立跨国企业关系,则不必定要由中国母公司自行去美国创立分公司(L-1),等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由资深专业机构办理,与现有美国企业建立跨国企业关系的作业程序快,不必长时间等待,可跳过一年等待期立刻进行移民申请,一天都不必等待;

3、一步到位永久绿卡有保证

EB-1C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不必经过暂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4、目的清晰,费用明确

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在美国的项目查找、包装、启动、运作等方面的费用明确,大约40-45万美金,确保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5、申请材料简单

EB-1C的办理过程中不要求申请人解释资产来源和资产积存过程,所以申请人准备和提供的材料相对简单,也是能快速取得美国绿卡的又一原因;

6、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移民申请者是基于商业原因申请美国绿卡,即使第一次没有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不会对以后的申请带来影响。申请者可反复申请直到成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yM16.com

7、过程晶莹、清晰

EB-1C申请人虽然不必定自己亲自办理,但却可以随时通过咨询机构掌控全局和进程,不像绝大多数EB5项目那样,申请人几乎没有发言权,咨询机构也不能参与商业项目的运用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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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c移民好办理吗?有什么要求呢?


美国eb-1c移民好办理吗?对于一心想移民美国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可以快速移民美国,让子女在超龄前接受美国教育、拿到美国身份。因此美国eb-1c成了当下最热门的美国移民项目之一。 如今美国政府也希望在外引入一些优秀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在美投资设立或经营企业,来助力美国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速,美国eb-1c的名额一向十分充足,且在中国区域的推行中,要求较高,大部分中国申请人几乎听都没听过,因此也不存在如EB-5一样因为申请人数太多而导致的排期情况。 那么美国eb-1c移民好办理吗?有什么要求呢?值得所有EB-1C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EB-1C除了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管经验背景,对企业规模、雇员人数、年营业额也有一定的要求,先看看申请的条件: 1. 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 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3. 公司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4. 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 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从申请条件很明显的可以看出来,相比起对申请人要求低,无经商背景、语言、学历要求,有钱就能移民美国的EB-5投资移民,eb-1c移民申请要求要严格的多。 此外,eb-1c移民申请获批一段时间后,需要转永久绿卡,虽然办理周期较短,但对申请人在美国设立的公司的要求也挺多。反观EB-5,虽然周期较长,但只要投资的项目可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美国投资移民EB-1C与EB-5申请的材料


美国投资移民EB-1C与EB-5申请的时候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和文件呢?我们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政策来做详细记得介绍,美国投资移民签证材料和文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美国投资移民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投资移民EB-1C与EB-5申请的材料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在美国投资移民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位的职责综述。雇主同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与跨国公司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以及海外机构的公司章程,财物文件比如报税表,银行存款证明,主要的商业合同,发票样本,销售文件,办公室租约,主要办公室照片以及公司组织结构描述等。受益人同时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他具备能够胜任该职位的能力。

在EB-5申请中,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表示申请人连同I-526表格应该同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投资会确实进行以及投资资金具有合法的来源。用以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材料包括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的转让合同,银行存款证明,持股证明,财产购入证明,报税单,企业运作记录以及其他关于收入来源的证明。另外,投资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投资的新企业确实存在。相关证据包括新企业的组织结构描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美国的商业许可证明。

并且,美国投资移民签证EB-5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至少为美国工人提供了10个全职的就业岗位。如果新公司已经雇佣了美国工人,申请人可以提交I-9表格和纳税证明。如果新公司尚未雇佣任何美国工人,申请人可以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说明两年内至少会雇佣10名全职美国工人。对于投资地区中心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数据分析和专家证据证明其间接创造了至少10个工作机会。

美国移民排期新动向:EB-1C排期尚可接受


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今日公布了2019年6月的签证公告牌。

其中,在EB-5签证类别上,表A最终裁定日(FAD)表和表B递交申请日(DFA)表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较上个月各自前进一周和两周,分别为“2014年10月1日”和“2014年11月1日”。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和表B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则继续保持不变,分别为“2017年2月22日”和“2017年10月1日”。

专家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9年6月1日起,EB-5项目的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9年6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1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值得关注的是,6月份EB-1类别排期再次停滞,这也是自3月份以来,EB-1排期截止日期第四次维持在“2017年2月22日”,侧面印证了EB-1类别项目已成为EB-5投资移民项目之后美国移民的新热门,且已日渐拥堵。尤其是办理流程简单、一步到位永久绿卡的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其申请要求较其他两种(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低,占据了财年度约40000个配额的绝大多数!专家提醒,与EB-5排期相比,目前EB-1C排期尚在投资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但随着申请人数增加,排期势必逐步延长,建议投资人早申请早排队!

移民排期,是指因为一国政府提供的签证名额有限,而申请者又太多,而产生的超过签证限额的申请者无法立刻完成移民,只能根据递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等待新名额出现,再继续完成审批的现象,这个等待的时间就是排期。在像美国,加拿大这样热点国家的一些热点项目,排期可以长达几年乃至十几年。

就美国来说,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每个月会提前公布下一个月的绿卡排期,以此指导移民局(USCIS)工作。

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连续工作。申请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都有哪些的学问,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连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治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职工。

另外,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必定符合要求。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若以经理表面申请,必须到达以停要求:

·对公司的治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表面申请,必须到达以停要求:

·治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治理和操作其他专业人员,治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如果治理其他职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益。如果没有直接治理其他职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拥有指导权。

·对公司日常运作拥有指导权。

二、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程序: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第一以非移民签证(L-1,最长有用期为7年)将公司的治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职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在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5.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三、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上风:

此名目较投资移民(EB-5)而言,有如停上风:

1)启动资金少,且资金来源审核不严;

2)资金安全性好,可控,安心;

3)子公司运营满一年可递交正式绿卡申请,无需暂时绿卡过渡。

美国EB-5超长排期让人绝望,EB-1C或成明智之选


在华盛顿举办的EB-5大会上,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ie Oppenheim对相关的排期问题进行了预测,并且就一些申请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作为备受中国申请者关注的项目,EB-5的前景和走势也牵动着众多申请者的心。

一、中国申请者的预计排期是多久?

对于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者,EB-3和EB-5是最适合的方式,但是很多资金情况比较良好的申请者不会选择走EB-3的方式,进而选择以投资方式为主的EB-5方式。不过,两者的排期都非常严峻,EB-5的申请者不仅更多,而且基于当前的签证配额分配情况,中国申请者的排期更加的遥遥无期。

1、中国申请者的预计排期

基于当前的等待人数以及中国申请者所享有的配额情况,如果现在提出申请的话,预计当前的等待排期长达16.5年,远远超过之前各方的预期,恐怕只有签证政策改革才能缓解当前的排期情况。其实,不仅是中国申请者,包括韩国,越南,印度,巴西以及台湾的申请者都可能或者即将面临着排期问题。

2、中国申请者的排期特点是什么

其实,如此长的排期并非只是由申请者人数过多导致,走走停停的排期前进方式成为常态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从前,EB-5只有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有排期。但现在,其他国家的EB-5申请大幅增加,导致越南、印度、巴西等国家都或已经或即将发生排期。这样,中国大陆之后的排期很可能是前进之后停几个月,观察其他国家的配额使用是否会突破7%的额度,看清楚然后再决定中国大陆的排期以怎样的速率向前走。

二、EB-5签证的分配方式有和变化?

以前,美国国务院每年开始分签证的时候,先会给每个国家大致预留一定的签证,譬如,去年开始大概会给中国预留8000张,每个月计算截止日期(排期)的时候,按照能够给中国分配的剩余签证,除以在NVC(签证中心)等待的人数,倒推出排期能够前进的时间。

1、别国申请人增多,导致中国EB-5排期受阻

现在,越南等其他国家开始进入排期。当这些国家申请人所使用的EB-5配额可能会突破7%(700张签证)时,中国先会等待而不发放签证,先搞清楚越南到底是否会突破,并且搞清楚本财年是否会有别的国家会进入排期之后,再把剩下的签证还给中国,开始发放。

2、EB-5签证申请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过去的10个月发生了EB-5历史上排期最戏剧性的变化,也就是说,除中国外的其它主要国家的签证申请量增长都超过一倍,以致能分配给中国大陆的剩余EB-5配额减少,所以导致排期前进速度下降的情况。

三、面对如此长的排期,想要移民美国还有什么好的办法?

对于中国的申请者而言,想要移民美国的途径并不多,EB-5还算是一个比较可行的方式,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排期,很多人内心十分绝望。毕竟,等待了这么长时间再过去的话,似乎已经失去了移民美国的意义.更严重的问题是,孩子超龄成为大概率事件,如果不能让孩子拿到美国绿卡的话,等待这么久的排期没有任何意义。那么,如果想快速的拿到美国绿卡,还有别的途径可以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EB-1C项目!最快两年就可以拿到绿卡。EB-1C对申请者的要求如下: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子公司关系;

2、母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2)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必须有纳税记录;

3)雇员人数不低于20人。

3、子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美国境内拥有合法营业资质,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绝对控股;

2)至少持续运作满一年以上;

3)公司需要满足三层以上的组织机构。

4、申请者需满足条件

1)需为母公司的法人,股东或者高管,且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公司经理级别以上职位;

2)没有学历,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3)无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EB-5超长排期令人绝望,如果想移民美国的话,EB-1C无疑是最佳的方式,而非之一。申请者最快可以在半年内持有L1签证入美工作和生活,两年左右的时间全家拿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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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EB-1C移民突然火了?因为无排期周期短


美国是许多人梦想的移民之地。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了美国这个超级大国。对于中国人来说,最熟悉的是美国的投资移民计划。然而,随着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商业贸易,许多中国公司已经收购或并购了美国公司,这一趋势也促进了移民项目的热度,就是美国的EB-1C移民。

美国EB-1C移民周期

与美国移民投资者相比,EB-1C移民的最大优势是没有任何排期,申请周期很短。美国EB-1C处于第一优先级,这意味着移民局将优先处理此类移民申请,政府每年将有4万个EB-1C名额。自1992年以来,没有一年将名额用完。所以目前,没有必要担心排期问题。

EB-1C移民申请了两个步骤,即L-1签证申请和EB-1C移民申请的L-1签证。

L-1申请条件:

公司已经成立至少2年。

公司拥有20多名全员。

公司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

4.申请人是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任职一年以上。

L-1转EB-1C要求:

1.海外公司占美国公司51%的股份。

2.美国公司持续经营一年。

3.美国公司必须满足三个以上的组织结构。

4.申请人的家庭没有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此外,美国EB-1C移民对申请人、教育、资产没有任何语言要求,也不需要解释资金来源。但是,重要的是要考虑申请人的职位是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公司是否实际在后期运营。

如果你关注美国投资移民的时机,你不妨试试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你可以带着你的配偶和孩子一起移民,移民到美国要快一步。

美国移民EB-1a和美国移民EB-1b有什么不同


相同点:EB-1(a)和EB-1(b)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目前排期都一样为「当前」,都有移民名额可用EB-1(a)和EB-1(b)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所以省去了申请劳工证的麻烦,省时省力虽然EB-1(a)和EB-1(b)的具体要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EB-1a和美国移民EB-1b有什么不同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相同点:

EB-1(a)和EB-1(b)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目前排期都一样为「当前」,都有移民名额可用

EB-1(a)和EB-1(b)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所以省去了申请劳工证的麻烦,省时省力

虽然EB-1(a)和EB-1(b)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但都需要外籍人士拥有一定的成就和能力

目前EB-1(a)和EB-1(b)都可以进行加快处理(PremiumProcessing),加快处理申请费是1000美元。移民局在接到加快处理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的处理结果。

二、不同点:

杰出人才EB-1(a)不需要由雇主提供具体的工作或者工作承诺;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则需要雇主提供永久的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工作承诺。

杰出人才EB-1(a)可以由外籍人士自己进行申请;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则需要由外籍人士的雇主或者预期的雇主进行申请。

与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相比,杰出人才EB-1(a)需要更多的成就和更强的能力。

杰出人才EB-1(a)没有具体的对工作经验的要求;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一般需要外籍人士在相关领域内有至少三年的研究或教学经验。

与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相比,杰出人才EB-1(a)可以适用于更多领域,如科学、文化、体育等;EB-1(b)只适用于科学或学术领域。

根据美国移民局规则,只要外籍人士或其雇主进行美国移民EB-1(a)或美国移民EB-1(b)时递交了合适而充分的文件资料,外籍人士又符合「特殊技能外国人」或「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的要求,他们的申请就可以被批准。这是由于EB-1(a)和EB-1(b)的标准相对比较确定。但是,判断申请资料是否有说服力,是否合法有效,这就是美国移民局说了算了。

美国职业移民EB4暂无排期,EB1C优势突出倍受关注!


虽然美国移民政策这几年一直在收紧,但职业移民申请数依旧很多,排期时间增长。从90年代初美国开启EB5之后,国人圆梦美国基本都是通过EB5,在2009年中国更是成为美国移民局排行榜第一的EB5来源国。但是随着申请人数的增多,EB5已经不能满足国人的需求,更多人开始把目光转移到其他的移民途径中,EB1、EB2、EB3开始被人们所熟知。今天就来给大家全面解析下美职业移民的类型以及目前备受青睐的EB1C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全解析

EB1、 EB2、EB3、EB4、EB5都属于职业移民,针对于大多数希望移居美国的外籍人士。根据不同职业和个人条件又划分为5大优先类别,作为优先级别越靠前的对申请人的要求就越是严格,相对排期越短。

EB1(杰出人才),作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又分为3个类别,分别是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EB1B教授及研究人员和EB1C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要求申请者是具有特殊才能的杰出人才、教授、研究人员或者跨国经理人。这一类申请无排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只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即可。

EB1C高管移民备受青睐

EB1类中EB1-C则是分给了那些投资或管理美国公司的优秀人士,为美国政府解决了就业问题,因而成为了美国工商管理类型的杰出人才。第三类(EB1-C)面向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优先第一顺位,排期短

3-6个月即可全家登陆美国

无移民监

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无学历、语言、年龄要求

无需资金来源

无行业限制,企业规模要求低

EB2(专业/技术人才),作为第二类优先的签证,在专业要求上略低于EB1A,但是需要美国雇主提供劳工证,并且要求申请人是硕士学历或者拥有5年工作经验。目前比较受欢迎的NIW就属于EB2,他作为一个特例,无需美国雇主,只要申请者在科学、艺术或商业等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即可申请。但是NIW和EB1A不同,他并没有EB1A那样明确的申请标准,还需要面临至少四年的排期。

EB3(技术/非技术劳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EB2的学历要求,但是美国由雇主可以提供支持包括一个全职的永久性工作承诺,以及能够证明劳工短缺即可。EB3会比EB2排期更长,技术类一般排期在五年左右,非技术类一般需要8-10年。

EB4(特殊职业移民)是主要针对从事宗教职位的外籍人士,因为申请人较少,暂不需要排期。

最后就是大家最为熟知的EB5投资移民,投资五十万美金到美国区域中心EB5项目。

通过文中内容的叙述,您对美国的五类职业移民类别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了。如EB1C是其中广受关注和认可的一种类型,更多内容详情,请咨询专业顾问进行更细致的了解。

搞不清楚美国EB-1C与EB-5不同点?送你9个解读锦囊!


美国移民签证过多,这就导致人们常常将EB-1C移民签证与EB-5(移民企业家签证)搞混,并将这两个类别称为“投资签证”。考虑到EB-1C和EB-5签证的相似点,这并不奇怪。它们都涉及外国资本和投资,可能涉及新的商业实体的形成,并可能导致创造就业机会使美国工人受益。尽管存在这些非常普遍的相似之处,但EB-1C和EB-5签证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而言,EB-1C类别允许国际公司将在海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管转移到他们的美国实体,以便他们担任永久管理或行政职位。相比之下,EB-5类别适用于在美国投资或正在投资新的商业企业的外国个人。

EB-1C签证最适合那些已经在美国开展业务且熟悉美国业务运营的海外公司担任高级管理或执行职位的人员。对于业务经验有限的个人,或者那些没有跨国公司职位但拥有大量财务资源的人,EB-5类别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此外,对于那些不想在公司结构下工作或没有公司权力转移就业地点的人来说,EB-5可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1.业务结构

EB-1C

一个合格的跨国关系必须在美国雇主和外国企业实体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涉及公司从一个实体到另一个实体的投资; 这种合格关系的例子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美国实体是寻求从外国子公司转移到美国的请愿人,该外国员工是该类别的受益人。与EB-1C业务相关的其他要求包括美国实体至少开展业务至少一年的必要条件。

EB-5

EB-5类别专为寻求在新业务,陷入困境的企业或美国区域中心投资的个体外国人而设计。个人不需要与任何海外公司相关联。在EB-5案件中,个人投资者既是申请人又是受益人。

2.资金来源和投资金额

EB-1C

在EB-1C案件中,通常会考虑海外公司与相关美国公司之间的初始投资,但对必须投入的资本金额没有严格的法定要求; EB-1C签证通常用于促进或促进美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如果美国实体是海外母公司的相对较新的投资,通常需要证明从海外公司到美国实体的货币转移。此投资没有最低限额,但金额必须合理且足以支付新办公室的费用。根据我们的经验,对美国子公司的初始投资通常约为100,000美元。

EB-5

EB-5有严格的法定投资要求。在美国的一家新商业企业中,请愿外国人的投资必须至少为50万美元,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投资100万美元。此外,请愿人必须通过书面证据证明用于投资的资金是他或她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合法转移。由投资者拥有的资产担保的现金、设备、库存、其他有形财产、现金等价物和债务均为EB-5目的的可接受投资。通过非法手段(如犯罪活动)直接或间接获得的资产是不可接受的。

3.移民者的地位和角色

EB-1C

对于EB-1C类别,向受让人提供的职位必须具有管理或执行职责:必须涉及决策,重大决策和/或管理其他管理下属。这些职责通常与公司结构有关。

EB-5

EB-5类别不要求就业机会或赞助雇主。但是,在新的商业企业或陷入困境的企业中,移民投资者必须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如果投资者根据区域中心计划申请,则他或她不需要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也不需要居住在投资领域内或附近。

4.个人资格

EB-1C

EB-1C类别的受让人必须在申请提交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为相关海外公司担任管理或执行职位。没有最低教育或工作经验要求,但受让人必须合理地有资格担任高级职位。

EB-5

EB-5没有教育或工作经验要求。事实上,既不需要投资经验也不需要任何具体的技术技能。

5.申请人和受益人

EB-1C

EB-1C是雇主赞助的请愿书; 合格的美国实体是请愿人、外国人经理或行政人员是受益人。申请时,雇主提交I-140表格。

EB-5

对于EB-5,个人外国投资者是申请人,没有赞助雇主。申请时,外国人提交表格I-526

6.所需文件

EB-1C

对于EB-1C申请,除I-140表外,雇主还提交以下材料:

声明描述受让人的管理或执行职位的工作职责

美国实体与外国子公司之间合格业务关系的证据

在美国实体和外国子公司所需的其他支持证据中(完整列表,请参阅此处):

7.公司章程或协会

财务文件,如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和主要业务合同

描述公司的组织结构

外国受让人必须提交证明其资格的证据才能担任所提供的职位。

EB-5

对于EB-5申请,除I-526表外,外国投资者提交以下内容:

已经或将要进行证明投资的文件

证明资本合法来源的文件

证明合法获得资本的证据包括销售合同,银行对账单,股票证书等。

新商业企业存在的证据(例如,商业组织文件)

此外,投资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商业企业已经为美国工人创造了至少10个工作岗位。如果新企业已经雇用了员工,投资者可以提交I-9表格和税务记录。如果没有聘用员工,投资者可以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证明将在两年内聘用10名美国工人。

8.对美国公司

EB-1C

EB-1C案件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明请愿美国实体建立了一种公司结构,允许受让人在高级管理或执行职能中行事,而不仅仅是在日常运营中。因此,虽然不存在具体的法定要求,但通常需要包括至少五名全职雇员的业务结构。此外,美国实体必须以相应的收入参与大量业务运营。

EB-5

证明这项投资为美国工人创造了不少于10个全职工作,这是EB-5签证的基本要求。如果区域中心是投资的接受者,则间接就业机会可以满足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

9.永久性与有条件绿卡

EB-1C

一旦EB-1C申请获得批准,受让人及其直系亲属有资格调整身份,如果他们已经在美国,或在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国外。获得签证并进入美国后,或在调整状态后,他们将获得永久绿卡,无任何条件。

EB-5

相比之下,EB-5类别的受益人将接受有条件的绿卡期。一旦EB-5申请获得批准,投资者可以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但由此产生的永久居民身份有条件为期两年。但请注意,有条件绿卡在此期间赋予与永久无条件绿卡相同的权利。

为了消除绿卡状态,外国投资者(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必须在绿卡到期前的90天内申请搬迁。为此,他们提交I-829表格,企业家请愿书,删除永久居民身份条件。此时,投资者应提交证据证明他们已满足所有EB-5要求。

虽然I-829申请正在申请中,但投资者保留有效身份并被允许旅行。如果拒绝删除绿卡条件的请求,则终止有条件的居民身份。如果请求获得批准,投资者及其家人将获得永久的无条件绿卡。

与EB-1C申请流程相比,申请EB-5签证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并且涉及更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因为外国投资者身份的条件性质以及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人的签证积压。但最终,如果投资计划稳定,无条件永久居留权是大多数EB-5案件的标准。

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的定义是什么?获批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EB-1C跨国高管移民里面高管的含义。高管是什么意思呢?是通常理解的任意的经理,或者管理层都可以,这个实际上是不对的。

美国移民法对高管是有比较精确定义的。通常大部分的高管都是所谓的管人的经理, 那么他自己得管人的经理是讲成绩的,并不是说你手下有10人或者20个人,你就是高管了。

所谓管人的经理在法律里定义为是管理经理的经理。也就是说你不是管一线工人,你是管中层干部的。你是管经理的经理。

比方说你是一个总经理,下面有几个部门经理,然后部门经理下面再有一些小兵,这样才是可以的。或者你是一个总裁,下面还有好几个总经理,在下面还有部门经理。这样当然也可以,反正你至少是在公司层级第三层以上的人才,可以是高管。

美国移民局审理EB1C能否成功获批主要看两点:

一是"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

二是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重要性。

移民局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移民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

美国移民O-1与EB-1A有什么不同


O-1与EB-1A的同中之异,O-1与EB-1A的最大区别在于,O-1属于非移民签证,而EB-1A属于移民签证。O-1在功能上更类似于H-1B,主要是供外籍专业人士在美国从事短期合法工作。不过,与H-1B相比,O-1对于外籍专业人士的资格...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O-1与EB-1A有什么不同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O-1与EB-1A的同中之异

O-1与EB-1A的最大区别在于,O-1属于非移民签证,而EB-1A属于移民签证。O-1在功能上更类似于H-1B,主要是供外籍专业人士在美国从事短期合法工作。不过,与H-1B相比,O-1对于外籍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要高出很多。具体而言,申请O-1的外籍专业人士必须具有“特殊才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申请H-1B的外籍专业人士,如果拥有“特殊才能”,则可申请O-1在美国合法工作。至于移民法如何定义“特殊才能”,我们将在下文做出具体分析。

O-1与EB-1A的另一个重大区别在于,O-1需要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所以,在O-1申请中,美国雇主是“申请人”(Petitioner),外籍专业人士是“受益人”(Beneficiary)。而EB-1A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外籍专业人士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所以,在EB-1A申请中,外籍专业人士既是申请人(Petitioner)又是“受益人”(Beneficiary)。

二、O-1与EB-1A的异中之同

尽管O-1与EB-1A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类别,两者在法律上对外籍专业人士学术条件的要求却几乎相同。具体而言,外籍专业人士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中的至少三条,方能证明具备了O-1和EB-1A的申请条件: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

3.得到过专业媒体的报导;

4.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见;

5.发表过专业论文;

6.评判过同行的工作;

7.在重要机构或项目中担任领导工作;

8.作品在重要场合展出;

9.收入远远高于同行;

10,其他能够证明“特殊才能”的证据。

满足了基本条件只是具备了申请O-1或EB-1A的初步资格。移民局是否批准一个申请,还要看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的强弱。比如说,就“发表过专业论文”一项而言,还要看论文的数量,尤其是第一作者论文的数量,论文发表的刊物排名、影响因子,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情况,等等。所以,判断一个外籍人士是否符合O-1或EB-1A申请的基本资格往往并不难,难的是具体判断每项证据的强弱。

三、移民局审理O-1与EB-1A的不同标准

虽然有关O-1与EB-1A的法律条文对外籍专业人士学术条件的要求类同,移民局在审理这两类案件时所把握的尺度却有所差别。一般而言,移民局在审理O-1时,尺度较为宽松;在审理EB-1A时,尺度比较严格。所以,在判断是否可以提交O-1或EB-1A申请时,不仅要看法律条文的规定,还要了解移民局的具体审理标准。法律条文相同,并不意味着审理标准也相同。在评估证据的强弱时,一定要考虑移民局对具体法律条文的阐释以及对审理标准把握的尺度。这些细微的差别虽不见于法律条文,却直接影响到O-1和EB-1A申请的结果。

四、从O-1到EB-1A

了解了O-1和EB-1A在法律上的异同,以及移民局不同的审理尺度,申请人则可以据此制定可行的绿卡申请策略。比如说,如果O-1已经得到批准,申请人可以利用EB-1A与O-1法律要求的类同,要求移民局在审理EB-1A时将已经批准的O-1作为一项条件来考虑。

尽管移民局声称每个个案要分别审理,已经批准的O-1并不会影响到EB-1A的审理,我们感觉到,在EB-1A的实际审理过程中,移民局有时把已经批准的O-1作为一项因素来考量。当然,O-1获得批准并不必然意味着EB-1A也会获得批准。只是O-1的批准无疑给EB-1A申请增加了一个法码。

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办理的优势有哪些


近期最快者三个月便获得移民局批准;相比其它移民种类往往要等待排期,历时数年之久。总体费用低无须开办L-1公司或者办理投资移民的的巨额费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办理的优势有哪些的学问,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周期短

近期最快者三个月便获得移民局批准;相比其它移民种类往往要等待排期,历时数年之久。

二、总体费用低

无须开办L-1公司或者办理投资移民的的巨额费用。

三、不需要觅美国雇主

其它美国职业移民比如劳工证移民、跨国公司移民等均必须由美国公司拿出申请。

四、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众所周之职业移民申请之前均需要拿交劳工证申请,而杰出人才类移民则无此限制。

五、无年龄限制,无学历限制,无行业限制

只要求证实出本人有“杰出才能”—便满脚美国移民法十条要求中的至少三条便可。

六、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停子女)正规绿卡

只要申请成功,全家便可获得全部永久的绿卡!!!全家直接来美国享受永久居民权柄,绿卡身份可以自由进出美国,而不用再担忧签不来美国签证。

七、子女持绿卡来美国上学,可享受低廉的州内学费,毕业后可以自由觅工作

如果通过留学生签证赴美,不仅学费珍贵,轻则每年1万美元,复则2万美元。而且毕业后还要面临回国的限制。

美国移民EB-1商业精英项目具体申请条件为哪些


商业精英特指企业所有者、企业高管及科研学术人员(即自主创业或以商业管理为主),包括杰出企业家、企业高管、科学家、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各类发明家等,并得到国际相关专业机构的认可。具体申请条件为:本人或本人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所从事的项目...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EB-1商业精英项目具体申请条件为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具体申请条件为:

1.本人或本人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所从事的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

2.是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商会、管理协会、各专业协会会员之一

3.本人或所在的机构、组织或公司由于事业上的成就被国际认可的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报道

4.本人担任过专业职称或重大项目或重大活动的评选委员会评委

5.在所从事领域中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贡献(如发明专利、独特管理理念等)

6.在国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技术、商业或管理的文章或出版过个人着作等

7.曾参加过国际展览、交流会议或商业活动

8.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重要职位,发挥关键或领导作用

开启了一条快速便捷通道EB-1C无排期帮您拿到美国绿卡不是梦


EB-1C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主要适合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主。具有条件要求不高,配额充足没有排期,无需经历临时绿卡等待期,且配偶子女可无条件获得绿卡等优势。在移民美国其他类别排期遥遥无期的背景下,EB-1C为申请者开启了一条快速拿到美国绿卡的捷径!

一、申请条件

申请美国EB-1C项目,一般需要从L-1签证转到EB-1C的过程。一般来说,需要位于中国的母公司出资在美国设立子公司,且必须对子公司形成绝对控股,申请人则需要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具体的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子公司关系;

2、母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2)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必须有纳税记录;

3)雇员人数不低于20人。

3、子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美国境内拥有合法营业资质,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绝对控股;

2)至少持续运作满一年以上;

3)公司需要满足三层以上的组织机构。

4、申请者需满足条件

1)需为母公司的法人,股东或者高管,且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公司经理级别以上职位;

2)没有学历,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3)无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二、EB-1C申请流程

相较其他的美国移民项目,美国EB-1C项目流程较为简单,而且无需排期的等待,最快两年即可拿到绿卡。

1、签署合同,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约1个月)

2、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约3个月)

3、递交I-129申请,获得L1签证(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美国公司实际运营(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提前3个月)

7、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三、美国EB-1C移民项目优势

每年美国移民局给EB1类的名额是40000个,从人群判断,EB1C高管移民占其中大多数,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人以此方式移民美国,尤以中国人、印度人居多,具体优势如下:

1、没有排期之忧: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周期短,无排期只需1.5年左右。

2、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要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是市场上最快最稳妥的移民计划。

3、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4、没有居住要求:办理过程中(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5、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四、申请EB-1C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

EB-1C在过去很长时间里被外界所误解,认为其要求很高,恐怕一般人都难以满足,但实际上,其申请条件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不过,办理EB-1C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是需要详细了解的。

1、语言能力要求

实际上,EB-1C项目是不需要雅思成绩的,在语言方面可以说是零门槛。不过,一些申请者可能会担心,既然是作为跨国公司的高管,不会说英语可以吗?实际上,一般申请者是作为美国子公司的高管,主要面对的业务是国内。此外,作为一个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翻译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语言方面的问题是无需担心的。

2、资金来源

对于移民这件事情,对于资金来源的解释一般都是很严格的,但是美国EB-1C对于资金的来源是不要求进行解释的,这对申请者来说是非常利好的。

3、排期问题

美国移民项目最让人担心的问题就是排期,长的诸如EB-3C,长达7-8年,即使是投资移民EB-5,等待4-5年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是EB-1C却是没有排期要求的,每次美国移民局公布的排期表中,都会有一个大大的C字。

对于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者而言,EB-1C是一个优势非常大的项目。不需要申请者投入很多的资金,而且诸如语言,年龄等方面也没有很高的要求,更是无需排期等待。通过此项目,两年拿到美国绿卡不是梦!

办理美国移民有困难?申请EB1C绿卡或许会让你峰回路转!


由于许多国际公司在美国开展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高级人员通常选择永久移居美国,从而会申请EB-1C绿卡。在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确保您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正确的决定。

什么是美国EB-1C绿卡?

首次以就业为基础的移民申请(即EB-1绿卡)是一项以就业为基础的永久居留申请。EB-1C是特别为经理和高管设计的。每年为美国第一个偏好类别(EB-1)分配超过40,000个移民签证。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EB-1C:

如果个人已经以L-1A身份抵达美国,他们可以申请调整身份(AOS)。他们的雇主可以代表他们申请EB-1C,表明在提交I-485状态申请调整之前,个人有永久性的工作机会。

如果个人在美国境外,则必须在美国领事馆进行处理。然而,由于请愿书将受到严格审查并需要大量文书工作,因此这不是首选方法。建议从L-1A状态转换为EB-1C。

EB-1C绿卡的好处之一是,PERM劳工证书不需要申请。PERM是劳工部的一个方面,要求许多以就业为基础的绿卡雇主进行招聘流程,以确保您(受益人)不从合格的美国工人那里获得任何工作。它还要求您的雇主根据您的州和工作地点确定并支付您职位的现行工资。因此,不需要PERM是EB-1C的主要优点。

美国EB-1C绿卡的主要要求

为了被视为EB-1C绿卡的候选人,申请人和雇主必须满足某些要求。

申请人

在母公司、海外子公司,分支机构或美国雇主的子公司提出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被雇用一年。

必须寻求在在美国的同一雇主、雇主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的管理或执行机构下工作。

雇主

必须在美国开展业务。

在美国建立至少一年。

EB-1C与L-1A有什么区别?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EB-1C是移民签证,而L-1A是临时非移民签证。尽管L-1A身份不是此类移民福利的必要条件,但如果移民申请人具有L-1A先前身份,则EB-1C的案件将更为强烈。

根据L-1A非移民分类,美国的雇主可以将经理或主管从其一个国际办事处转移到其美国办事处之一。此外,L-1A允许外国雇主向美国派遣经理或行政人员,以便在目前不存在的情况下设立附属办事处。

尽管要求相似,但在L-1A状态下进入美国并不一定是获得EB-1C身份的最佳途径。这是因为EB-1C的要求之一是,在EB-1C申请之前的三年内,您必须在跨国公司的外国分支机构工作至少一年。如果您在L-1A状态下在美国度过了最后三到七年,那么在您返回祖国并在外国分支机构工作至少一年之前,您将没有资格获得EB-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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