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知识(6):欺负与移民少年的反抗

2020-11-03
移民的知识 生态移民的经验与启示 关于移民的知识

移民的知识。

规范文化是规矩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也是人们行为目标设定的基础。具体应当包括:习俗、禁忌、道德、法律等。因第八章笔者将专门论述法文化的差异,本节则侧重论述习俗,或者说是习惯性的行为方式的差异与移民犯罪的关系。所以,笼统地称为“一般性规范文化的差异”,以区别于下一章的法文化差异。

当一个移民群体或移民个人移住到一个新的国度,变化最大的是什么呢?是它从一个多数人的群体突然地变成了少数人群体或少数民族;从一个热闹非凡的关系网中脱离出来,变成了一个孤立的、缺少人脉的个体;从一个熟人社会落进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孤独感常常是移民的最初感受。面对众多陌生人群体,被欺辱常常是最容易发生的事情,特别是在少年群体中。不过,对于来自多数群体的欺辱,不同移民群体的反应方式应当是存在差异的,或忍耐、或反抗、或宣泄、或求助于警察、或求助于宗教、或求助于老乡……不同的反应方式的背后应当是一种文化、一种教育的烙印、一种习惯的处理方式。仍以日本为例来说明这种背后的文化现象。

一、日本的社会文化构造与欺负现象的反应形态

日本刑事政策专家福田雅章教授 的“社会文化构造论”认为:日本的社会文化构造是天皇为顶点、政界、财界、官界为上层,一般市民社会为中层、监狱社会为罪底层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枣核型”社会构造,维持这种社会构造的主要手段是“和的文化构造”,即以人情为媒介,抑制自我的人得到褒奖,不能抑制自我者搅乱了“和”,将被贴付在社会边缘的社会统一控制体制和权益分配体制 。二战后,日本在《宪法》上不承认等级社会,《宪法》第14条强调:“全体国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关系中,都不得以人种、信仰、性别、社会身份以及门第的不同而有所歧视”。“华族以及其他贵族制度,一概不予承认”同时《宪法》对战前权威的正当性和强力服从的社会体系不予承认。但是,现实中上至天皇下至监狱社会的等级依然存在,对权威的绝对服从,抑制自我,不损害“和”等被内化在日本人的行为中,服从权威者受到社会的赞扬,并为此获得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利益,不服从者将会被推向社会的边缘,失掉各种利益。这种对权威的绝对服从主要表现为下级对上级的服从,职员对领导的服从。另外,同等地位的职员中后辈对前辈的服从又更具日本“和”文化的特点。在对权威绝对服从的社会文化构造中,下对上的欺负行为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在日本,欺负现象非常普遍,在学校里有、公司里有、行政部门也有,几乎成为日本社会的慢性病。但是,日本并没有因为欺负现象的普遍存在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为什么呢?原因是这种欺负现象与日本社会文化构造中的下级对上级的服从一样,也表现为一种有序的等级排列。

日本是一个竞争异常激烈、管理严格、人际关系复杂的现代社会,因此容易带来人们精神的过度紧张。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精神的过度紧张,或过度压抑就必须寻找途径宣泄出来,在日本的社会文化构造下,日本人不会,也不敢向比自己地位高,或自己的上级宣泄,宣泄的一般路径是向比自己地位低的人宣泄,在某种场合这种宣泄方式就成为了“欺负”。地位低的受到了来自上级的欺负,就会向比他地位低的人或他的下级发泄,下级又会向更下级发泄,在日本同等地位的人又会被分为“前辈”和“后辈”,“前辈”欺负“后辈”,“后辈”必须忍耐,待他成为了“前辈”再将积压的紧张和郁闷发泄给新的“后辈”。在日本欺负的传导路径不是直接反抗欺负我的人,而是将受到的欺负,或积压的紧张郁闷情绪向比自己地位低的人宣泄,或反过来欺负比自己地位低的人。从物理学的角度看,这种欺负的路径不是“力”的反弹,而是一种“热”的传导,这种有序性的欺负路径是日本社会文化构造下的一种特殊规范文化。

在日本的这种“社会文化构造”下,最可怜的是那些受到了欺辱、精神过度紧张,但又找不到发泄对象的人们,他们这些人往往属于那些社会地位很低的社会阶层,或社会集团的成员,他们经常容易受到欺负,但除了忍耐没有别的办法,因此这些阶层和集团的成员的自杀率、患精神病和神经衰弱的比例会很高。

二、移民对待欺负的反应形态

在日本移民,特别是中国移民的社会地位很低,他们常常成为日本人欺负的对象,即使在学校和公司里他们从“后辈”熬成了“前辈”,也无法获得像日本人“后辈”宣泄的权利,原因很简单,他们是外国人,日本人特有的集团意识是不允许外来人享受这种日本文化的。

对于成年移民来说,在打工场所受到日本人的欺负,情绪郁闷的时候,宣泄对象只能是他们的家庭成员。因此,在日中国人的家庭夫妻吵架、家庭暴力频繁发生,家庭的解体率增高,并且成为在日中国传统家庭对子女违法犯罪行为的抑制机能弱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许多中国移民、特别是少年移民来说,他们并不尊从这种日本的特殊规范文化。而常常会按照传统的中国规范文化处理事情,当他们受到日本人或日本学生的欺辱时,会直截了当地向欺辱他们的人还击,当他们认为个人势单力薄的时候,会去联合其他的来日中国人朋友对欺辱过他的人进行报复,在第五章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一个反抗过程。

在第五章中笔者曾经提到的石井小夜子律师,十多年来她一直从事着为残留孤儿二三代进行法律辩护的工作。她回忆说:“十多年里我反复教育这些孩子,与别人打架斗殴、打伤了他人是违反日本法律的行为。但是他们都用近乎一致的话,振振有词地回答我,是日本学生先欺负我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好像很难说服这些孩子。” 石井律师的结论是“我虽然并不了解他们所说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真实含义,但是我明显地感到,在日中国少年权利意识很强,可法律意识淡薄”。

在笔者访谈一位在日本就职的中国男性时,他也讲述了一段自己孩子的经历。

“我的儿子在日本上小学的时候,经常受到日本学生的欺负,向老师反映情况,日本老师好像并不在意孩子们之间欺负行为,告状反而引起日本学生更严重的欺辱行为。有一天,孩子在学校又受到了欺负,回到家后饭也不吃,哭个不停。我急了,大声吼道,“你是个小男子汉,哭什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从今天爸爸教你武打,以后谁再欺负你,就还击他”。

从那以后,这位父亲真的非常认真地教给孩子中国功夫,渐渐地学校里没有日本学生敢欺负他了,但孩子的性格好像也变得很暴躁,这位父亲说到这点时也显露出几分无奈和后悔。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是1939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针对国民党制造的一系列反共磨擦事件而使用的语言,他说:“任何方面的横逆如果一定要来,如果欺人太甚,如果实行压迫,那么,共产党就必须用严正的态度对待之。这态度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新中国成立后,在毛泽东思想的哺育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句话已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并几乎成为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包括国际关系中的一条准则,当然,这句话首先强调的是当别人没有侵犯我的时候,不要主动地触犯他人,但是一旦别人侵犯到我们的头上,就必须予于还击。

石井小夜子律师说的“中国少年权利意识很强,可法律意识淡薄”是有道理的,但是,在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背后,实际上还有一个中日两国在规范文化上的差异,在对待欺辱现象的反应方式上的冲突,中国文化鄙视那种由上向下,由强向弱的欺辱行为,认为那是一种欺软怕硬的表现。在中国文化中对于欺辱的反应方式是谁欺辱我就还击谁,不管对方如何强大,在中国文化中很难看到日本社会那种由上向下的、有序的欺负传导现象。

第十一章中笔者还将谈到中国一直以来是一个以伦理为本位的传统国家,在这个国度里人们注重一个事件的起因,习惯于从事件的起因中判断事件双方的对错,而日本是一个法制国家,人们不大愿意去纠缠事件的复杂的起因,而是更多地关注事件的结果,即这一事件给谁造了经济损失,给谁造成了伤害。这也是为什么残留孤儿二三代总在强调事件的起因“是日本学生首先欺负我的”,而石井律师总在强调“事件的结果给日本学生造成的损害”之原因所在。这些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冲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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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海外出国护照项目需要了解的护照与签证知识


现在申请办理护照的人越来越多,不仅是为了出国,有时候更是为了方便办理其他的业务。只要有了中国护照才可以申请国外签证。而更多人则进一步想获得海外国家的护照,可以免签其他国家而无需签证,方便自己的生意往来与旅游学习。这里就简单的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申请护照应注意哪些问题?

移民出国申请者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出国的通知后,应即前往领取护照,并仔细检查所填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有无发护照人签字和发护照机关印章,颁发护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正确,申请人姓名出生地等是否准确,如有差误,应立即申请改正。护照上不得自行涂改、添加任何内容。取得护照后,应抓紧时间,准备好各种相应证明文件,前往办理签证。

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被批准后,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护照,并填写出境登记卡。尔后向准备前往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或入境许可证。

何谓签证?它有哪些内容?

签证是指一个国家的国内或驻外的主管机关,在别国公民所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证件上盖印、签注,表示准许持护照(证件)人入出或经过该国国境的一种许可证明。

签证种类、有效期有何规定?

签证按被签证人身份、入境目的的不同而有别,可分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及礼遇签证等。根据被签证者的入境出境情况不同,还可分为出境、入境、出入境、入出境、过境和再入境签证等。

签证的有效期一般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签证本身的使用期限,即必须再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入出境或过境;二是许可持证人入境后停留的时间。

巴勒斯坦裔少年控诉丹麦移民偏见


亚哈·杨森在朗诵自己的诗歌

北欧文学在国内的翻译与出版规模远不及英美文学。就丹麦而言,倒有个特例: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就有中译本的安徒生童话。不过今日走访丹麦文化处,与文学专家交谈后,记者发现除了安徒生的北欧式“黑暗童话”传统以外,从移民文学的兴起、犯罪小说与情色小说的大热,到阅读习惯的男女差异、童书出版的多样性,通过对丹麦文坛与出版界趋势的疏浅了解,也能初步读懂这个屡次被联合国选为“全球最宜居”之国的独特身份和语境。

丹麦文学评论界认为,19岁巴勒斯坦裔才华少年如此有张力的作品,是对丹麦常年来对第二代移民偏见的一锤重击。

丹麦艺术处的文学委员会每三个月推出一期堪称风向标的“丹麦文学季刊”,去年底的杂志中提到当今大热丹麦文坛的题材有二:犯罪小说与情色小说。其中两位笔法获得媒体激赏的两位情色小说家卡伦·法斯特拉普和伊本·蒙德罗普都是中年女性,大有延续《五十度灰》在各国的畅销生命力。而在最近半年出版的丹麦犯罪小说中,多见加入了科幻元素。丹麦艺术处文学委员会顾问Soren Beltoft和Lars Sidelius介绍,批判现实题材的小说在现代丹麦文学中并不多见,不过最近面市的一本未来主义小说《丹麦内战2018-24》,则少见地以新千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为背景,四年前曾获得丹麦“处女小说奖”的作者卡斯帕·科林·尼尔森,想像现实中屡被国际组织选为“最宜居国家”、“最幸福城市”的丹麦国内将在未来爆发内战,并重点着笔大背景下带出的各种人性丑恶。

而在今年3月新出版的文学季刊中,读者的目光无法从一个质感陌生的异国名字中移开:这位生于1995年的少年亚哈·杨森(Yahya Jassan),随父母从巴勒斯坦移民到丹麦。2013年他以对自己充满暴力的童年写实的诗集拿到了一项初次出版奖,旋即以一个月三万七千本的销量创造了丹麦诗歌界的一项历史。这一年里,杨森已经成为丹麦以及北欧国家范围内的一个现象。这与北欧的移民群体增多及其近似贫民窟的处境有关:杨森的成长地在丹麦的伊斯兰教集中地区,他的诗句简短、直白而愤怒,讲述犯法、吸毒、对人生感觉灰暗的时候,用上“棍棒”、“尿”、“屁股上踢一脚”这样的字句很常见,但也有如“加沙脱光在日光下”、“当我们打出恐惧与痛苦的嗝/当我们为呼吸和意义而喘息”这样的诗力。今年初杨森接连获得了两个媒体颁出的文学奖,销量剧升到十万本。

丹麦文学评论界认为,这位才华少年如此有张力的作品,是对丹麦常年来对第二代移民偏见的一锤重击;他的语言也打破了众多传统的禁忌。文学教授Tue Nexo Andersen甚至赞叹杨森篇幅长一点的诗篇“几乎接近华特·惠特曼的神韵”。荷兰、挪威、意大利的文学出版经纪都提到,初次读到杨森的诗歌就感觉到罕见的力量感。Soren认为,杨森无疑在通过创作寻找自己的身份,他在作品中表达的感情“未必很丹麦”,但由于他用丹麦语写作,已被视为“丹麦作家”。

有关绿卡的移民基本知识


绿卡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持有本卡的人意味着其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因此绿卡的持有对移民有较大帮助。那么绿卡的起源是什么?绿卡办理需要注意什么?怎样会被取消绿卡持有资格呢?

绿卡起源

绿卡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因为美国最早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是一张绿色的卡片,虽然随着设计的变化已经更新了20个版本,但绿卡这个名称一直被保留了下来。2010年5月绿卡又重新变成了绿色,一改之前的白底加黄绿色花纹。其他国家沿用美国的说法,也会将本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俗称为绿卡。

绿卡办理注意事项

以美国为例,对申请人来说,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美国有固定工作或配偶子女在美国定居;申请成功后并不是一卡永逸,需要5年更新一次绿卡。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同欧洲国家对外国人居留的管理机构不同。美国给签证与给居留权是不同的部门,美国驻外使馆发的只是签证,上面的有效期是指进入美国的有效期而不是居留的期限,居留的期限是由当地的美国移民官发给,但美国移民局办理手续不用面呈,全是邮件往返。并且移民局倾向于接受律师呈报的文件,而不是直接受理申请人的文件,他们认为律师呈报的文件可信度更高。

取消绿卡

绿卡持有者,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会被警方取消资格: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永久居留资格的,以及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3个月或者5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1年的。在美国,绿卡持卡人超过两年未入境的持卡人可能会被取消绿卡。

移民知识(2):移民群体解决纠纷的方式


塞林在他的"初级文化冲突"理论中曾举例说一个意大利移民亲手杀死诱奸他女儿的男子,称是用西西里岛的传统方式捍卫家族荣誉,此举当然受到了美国法院的有罪判决。塞林是想通过这个例子说明不同的民族传统带来人们处理纠纷的习惯和方式的有差异。当然现代社会处理纠纷的主要方式是法院裁决,但是,各国法制化的进程存在差异,移民所处的社会环境、人际关系与本土人存在差异,因此纠纷处理得方式也会有所区别。

一、杀人案件的起因与纠纷类型的划分

笔者曾经对1989年~2000年的《朝日新闻》、《每日新闻》、《东方时报》、日本警察厅的《来日外国人问题现状与对策(资料集)》中刊载的在日中国人的杀人案件进行过分类系统分析,12年间,这些报刊杂志共刊登在日中国人杀人案件39起。就犯罪动机分类主要为三种类型,即纠纷型杀人、情绪发泄型杀人、抢劫盗窃型杀人。所谓纠纷型杀人是指遇到了各种纷争,无法忍耐,将对方杀死。这类杀人案12年间共计23起,占总数的59%。所谓情绪发泄型杀人是指遇到了突发事件,或受到欺辱、名誉受损,或精神过度紧张,因宣泄情绪将他人杀死。这类杀人案件共计6起,占总数的15.4%。所谓抢劫盗窃型杀人是指以抢劫盗窃他人财物为目的,遇到对方抵抗或担心对方报案,将关系人杀死, 这类杀人案共计5起,占12.8% 。由此可见因纠纷引起的杀人案件居第一位,占六成左右。

进一步分析纠纷的起因又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⑴因金钱或债务纠纷引发的杀人案。如,专栏6-1和专栏6-2的案件,以金钱或债务纠纷为起因的杀人案件共计9起,占纠纷型杀人案件总数的39.1%,居首位。

从在日中国人杀人案件的被害者国籍或地区籍分类研究看,39起杀人案件中共有52名被害者死亡,中国籍34人,占66.7%,居首位;日本籍51人,占29.4%,居第二位;中国台湾籍1人,占2%;国籍不明者1人,占2%。

进一步将杀人动机与被害者的国籍或地区籍分类研究发现,23起纠纷型杀人案件中,被害人27人,其中中国台湾人1人,其余的26人全部是中国大陆人。6起情绪发泄型杀人案件中共有8名被害者,其中1名为中国人,其余7名全部是日本人。5起抢劫盗窃型杀人案件中共有8人被杀,全部是日本人。

由此可见,在日中国移民的杀人案件,大多数是因各种纠纷所引起,而这种纠纷型杀人案件中被害者几乎全是中国人。

二、游离于移居国正式社会控制系统的解决纠纷方式

为什么中国人同胞之间要将一些金钱、债务、婚恋等民事纠纷转化成刑事犯罪,甚至夺去他人的生命呢?为什么在日中国人之间遇到了纠纷时不能协商解决、或是求助本土的警察、律师、政府机构解决呢?在日中国人同胞之间是不是存在着一种游离日本正式社会控制系统,自行解决纠纷的潜规则或潜程序呢?为了回答这些为什么,笔者曾围绕在日中国同胞之间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过大量访谈调查,以下选择三个访谈记录加以剖析。

访谈之一,董某女士(访谈时间:1997年6月6日):

“我是1991年来日本留学的,最初在长野县的一所大学做研究生,那时候,每天上午到学校上课,下午到学校附近的一家油炸食品工厂打工。当时在一起打工的还有从中国东北来的3名男士,他们是在一家豆腐工厂做研修生。三个人打工都很玩命,每天从研修生所在公司下班后,就跑到我们这里再打一份工,从下午6点一直干到夜里12点,每小时能挣到950日元。

他们三个人都是刚来日本的,日语不好,与其他日本员工很难交流,在一起打工的时候,我经常做他们的翻译,渐渐的大家成为了朋友无话不说。他们告诉我,这份工作是一个上海留学生介绍的,他们刚来长野人地两生,豆腐工厂每个月给他们7万日元的研修补助费,他们想挣更多的钱,就托中国人介绍工作,但是介绍工作要收介绍费,没办法只好答应了,现在每个月要交给那个上海人5万日元的介绍费。大约在我们这里工作了2个月左右,他们不想再交介绍费了,于是与上海人交涉,当然遭到了拒绝,于是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

有一天,上海人到工厂来讨要介绍费,双方再次发生口角,三个东北人急了,把那个上海人围在中间猛打,我当时就在现场,只见那个上海人被打得鼻子出血,眼睛也打碎了,太可怕了。

上海人是一个普通的留学生,没啥后台,从那以后再也没见到他来厂里要钱了。不过,如果他是上海帮的成员,那事态肯定得扩大。”

访谈之二,王某先生(访谈时间:2000年1月8日):

这件事发生在1993年的夏天,当时我在东京的一所日本语学校读书,和吉林省来的老林住在一个屋。有一天我打了一整夜的工,回到家已经快中午12点了,困的我眼睛都睁不开,一点食欲也没有,拉开被子就睡。突然听到有人敲门,“是老林回来了?他不是说今天白天外出打一天工吗。”我一边想着,一边懵懵懂懂地打开了门。哇,不好!有好几个人手持短刀站在门口。

“是强盗”,我下意识地想将门再关上,但是已经晚了,站在最前面的男子很快用脚卡住了门,其他人一拥而进,最先冲进来的男子掐住我的脖子,将我摔倒在地,拼命地把我的头往榻榻米上按,我的右手被身体压住,左手被反拧住,他用膝盖顶住我背后的脊柱用力下压,骨头像折断似的疼痛难忍。“你们要干什么?混蛋,我跟你们拼了……”我大声喊着。

一个像是头儿的男人,把刀横在我的眼前说:“别乱叫!我们是为姓林的那小子来的,与你没关系,别反抗,否则我们对你不客气了!姓林那小子的箱子在哪儿,快告诉我们!”

我松了一大口气说道:“壁柜里的黑箱子是他的”,我不加思索地回答着。

他们把老林的箱子拖出来撬开,在里面翻来倒去,“在这儿,在这儿!”有人小声地报告着。

“告诉姓林的,我们是黄小姐的朋友,把他的护照拿走了,明天带着40万块钱来找我们赎回护照,我们在什么地方那小子知道。”还是刚才那个像头儿模样的人对我说着。

说完后,他们看上去很专业地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毛巾,将可能留下指纹和足迹的地方擦干净,然后倒退着一边擦着退出的脚印,一边跨出房门走了。

晚上,老林回来了,我把中午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他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久久地站在窗前,望着茫茫黑夜不做声。我洗了澡准备钻被窝睡觉了。他突然转过身说道:“小王,对不起了!都是我不好,让你受惊吓了。”

第二天一早,老林很早就出门了,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无心去上课,呆在屋里等他。大概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满面愁云地回来了。“解决了,小王,别害怕啦!以后还一起住啊。”

“为什么会和他们发生纠葛呢?”我追问道。

原来老林在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位福建姑娘小黄。她没有男朋友,而且看上了老林,经常到老林打工的地方找他。他们一起去居酒屋喝酒,去卡拉OK唱歌,有时还到外面睡上一个晚上。可是老林已经结婚了,国内有妻子和孩子。与黄小姐关系越来越密切,女方不断暗示结婚一事,老林为此一度陷入情感泥潭中无法自拔。近来他考虑再三,觉得还是舍不得国内的妻子和孩子。于是提出与黄小姐分手。

为此黄小姐哭了一整夜,痛苦了很长时间。最后她打电话给老林说;因为我爱你,才拿出仅有的积蓄买了一条40万元的金项链送给你。现在分手了,项链我不要了,你还给我40万块钱吧。

老林心想:俩人经常出去吃喝玩乐,钱几乎都是自己花的,这些钱加起来早超出了40万了。因此他没搭理黄小姐。黄小姐非常生气,找到她的福建同乡,请求他们帮助自己出这口气,结果就发生了上述这件事情。

访谈之三,金某某先生(访谈时间:2000年2月7日):

我在一所中国自助餐馆打工,大厨师几乎都是从台湾来的,只有两个调理士是从中国福建长乐市来的,一位姓陈,一位姓张。两人同住一室,向兄弟一样亲密无间。“长乐”被日本人称为“偷渡者的故乡”。我们都猜想他们可能是偷渡过来的人,可是谁也不敢开口问起此事。

他们两人都属于“打工狂”,特别是姓陈的那位,一天要打三处工,每天睡眠时间只有4小时,看上去好像挣了不少钱。

有一天,姓陈的师傅没和老板请假,也没来店里打工,他从来没出过类似的事情,因此大家觉得有些蹊跷。大约下午4点左右,有电话打到店里找张师傅,张师傅接完电话脸色铁青地回来了。

厨房里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咋了?”“出啥事儿了”,大家纷纷追问。

“陈师傅被绑架了。” 张师傅回答道,大家都被这消息惊呆了。

“对方说了要让陈师傅出来,拿200万换人,让明天把钱带到指定地点,这可咋办呢?”

“马上报警察呀。”我第一个发表意见。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张师傅毫不犹豫地否定了我的意见。“大家千万别和别人说呀,我们俩都是‘黑’下来的,如果打110报警,警察一来调查,陈师傅会被遣送回国,我也得受连累呀!” 张师傅说着说着竟然掉下了眼泪……大家都很同情他的处境。

那天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一边心不在焉地做着手里的工作,一边提出各种解决方案,但是都被张师傅否决了,下班的时间到了,又有电话找张师傅,原来是对方下了最后通牒:明天一早7点钟,必须到日暮里车站的某咖啡馆交赎金。张师傅接完这个电话后,反倒有些平静似的走回厨房,“没别的办法,明天我自己去一趟吧!”

张师傅是一位非常讲义气的人,那天一早他真的准时去了。

张师傅后来描述过那段听惊心动魄的经历。那天到了日暮里车站,找到了那家咖啡店,店内坐在窗户边上一男子向他打招呼,示意他进去。张师傅鼓足了勇气推门走了进去,这家咖啡店很大,却没有多少客人。坐在窗边的那个男子装得很热情似的迎过来握手,将他拉到靠墙角一张咖啡桌前,长椅犄角已坐着一个充满杀气男子,他让张师傅挨着那个人坐下,自己也坐在了张师傅的另一边。这时从别一张桌前又站起一人,端着咖啡坐到了他们三个人的对面,张师傅被紧紧地夹在了中间动弹不得。座椅的靠背很高,像老式火车的座位,其他座位的人很难看到这里在做什么。

“钱拿来没有?”坐在最犄角儿的那人问道。

“带来了。”

“马上拿出来”

“我没见到陈师傅,这么大笔钱拿出来,是不是……”

“少废话,找死呀!”坐在两旁的男子分别用硬梆梆的东西顶在了他的腰上,像是手枪。

坐在对面的男子命令道:“把钱拿出来,今晚姓陈的就可以回去了,我们说话算话,快把钱拿出来!”张师傅无奈地把事前准备好的、装满现金的牛皮纸袋交给了他们……

果然第二天陈师傅又来店里打工了,他看上去好像啥都没有发生,像往常一样和大家热情地打招呼,站在店长前面不停地鞠躬道歉:“对不起,这两天真的遇到了点急事,没来得及请假,对不起……”。店长倒也没有埋怨他什么,挥了挥手让他回去干活,陈师傅又拼命干起活来……

后来,又听张师傅说,这个团伙知道陈师傅有不少存款,早就盯上他了,那天交赎金的时候,三个人中有一个人他曾见过,是邻村的。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陈告诉他:“我在长乐公安局有朋友,托托他们,找那小子的父母,摆平了这件事情。

结果如何?陈师傅是如何摆平这件事儿的?不久我也离开了那家餐厅,不得而知……。

从专栏6-1至6-5的5个案例,以及3个访谈结果看,在日中国移民在遇到金钱、婚恋、工作等纠纷时,解决的主要途径是依靠在日本的中国朋友、老乡,或由中国人组成的黑社会组织,甚至会求助于远在彼岸的中国公安机关。这种独特的解决纠纷方式几乎完全游离于日本的正式社会控制系统。除非是人命关天的大案不得不向日本警方报案,或警察自动赶赴现场外,许多中国人之间经济纠纷、婚恋纠纷、工作纠纷等都被中国移民群体自行消化了。而自行消化的极端表现形式是绑架、监禁、报复性抢劫、恐吓、勒索、暴行、伤害等,最极端的就是相互残杀。在中国移民自我消化纠纷的犯罪行为中,日本警方知道的仅是冰山一角。

三、游离正式社会控制系统解决纠纷的原因

日本是一个高度法治化的国家,有星罗密布警察交番(值班室)、律师事务所、行政相谈机构和民间相谈机构,它在解决日本人之间的纠纷方面有着高效、便捷等不可替代的功效。那么,移民,特别是中国移民为什么要游离这些机构,而不去利用它的便捷和高效帮助自己合理合法地解决纠纷呢?分析原因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解决纠纷的习惯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公有制的体制下,在城市和农村又被注入单位制的管理要素。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渐摆脱传统体制的束缚,迅速迈向现代化和法治化。但是,完善的法体系和制度的建立,人们对法治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参与等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法治化的今天,中国人们依然不太习惯遇到纠纷找警察、找律师、上法庭,依然不太习惯用司法程序来解决民间的纠纷。大多数中国人依然认为运用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人们依然普遍习惯于用传统农业社会和单位体制下调解方式来解决各种纠纷。

在中国民间调解主要方式有三种:⑴单位调解。通过纠纷人所在单位、所在居住区域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面调解,解决纠纷,如果是不同单位人员之间的纠纷则会通过双方的主管部门来协调解决。单位是一级行政组织和政权组织,与单位成员之间有着经济、政治、文化、福利等密切的利益关系,纠纷人会考虑到自己今后的利益和发展,服从单位的调解。

⑵人民调解员调解。在中国有着规模巨大、人数众多的人民调解组织。这一组织被称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归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管理。1981年~2006年人民调解总数为16783万件,而同期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收案数为8004万件 ,前者是后者的2.1倍。1997年是中国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颠覆,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985313个,委员会中除专职司法助理员57029人以外,还有大量地被政府机关认可的专职、兼职的人民调解员,人数高达1027.4万人,几乎全国人口中每116人中就有一名人民调解员,而同年的中国专职律师的人数仅为47574人 ,法官17万人,调解员的人数是律师人数的216倍,法官人数的60.4倍。

⑶亲属或家族调解。主要是纠纷人的亲属、朋友、或是乡村家族长老、地方上有影响的人物出面,以血缘和地缘的亲情、友情为纽带,以及个人人格魅力或影响力来调解纠纷。这种调解方式在中国的边远乡村占居主导地位。

在中国,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纠纷,人们比较习惯于当事双方一时回避,由单位干部、调解员、或者是乡村长老、地方有威望的人物出面,在双方之间、或者是通过双方的父母、亲属来进行调解和说服工作。通过这种纠纷双方一时回避,由单位干部、调解员和长老们出面调停的方式,避免了双方的直接冲突,以及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同时纠纷双方碍于单位领导、亲属、村长老的面子,纠纷比较容易得到缓解和解决。而且,在纠纷调解过程中,纠纷的双方不需要向调解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在这种规范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当他移居到高度法治化日本社会,就会出现不懂得如何利用现代的法律手段帮助自己解决纠纷等文化冲突现象,当纠纷发生的时,他们相信传统的“出门靠朋友”,依然习惯于求助亲友、同乡和朋友。但是移居日本后,他们已经失去中国本土的那种传统的、可以帮助他们解除纠纷的人际关系。没有了像单位领导、人民调解员、乡村长老那样的、让纠纷双方都可以信赖的、有权威或有影响力的人物。而求助于年轻的同乡、朋友,甚至是黑社会,其结果常常是“雪上加霜”,致使矛盾升级,甚至采取一种更极端犯罪的手段,带来悲剧性的结局。

与中国不同,日本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的社会,同时又是一个经济至上主义的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依靠经济的实力来解决纠纷,是这个社会的重要特征。比如,在日本,律师在解决民间纠纷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求助律师必须支付高额费用,法律咨询费、鉴定费、顾问费、启动费、手续费、酬金等等。收入不高的中国移民会在这些名目繁多的高额费用面前望而却步。

在日本有许多行政的、民间的相谈机构几乎都是不收费的,但是这些机构不同于中国的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员会亲自出面帮助双方调解纠纷,日本相谈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咨询,告诉你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些纠纷,相谈员是不会亲自出面帮助双方调解纠纷的,最终解决纠纷还要依靠中国人自己。

总之,日本的纠纷调解机制难于为在日中国人所利用,中国人习惯了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失去了“权威人物”而失去了在日本奏效的基础,求助于在日年轻的同乡、朋友,甚至是黑社会组织,遵循移民社会的潜规则解决各种纠纷,其结果是一方面是民间纠纷被移民社会内部消化掉;另一方面是导致纠纷的进一步恶化,移民之间的暴力犯罪、凶杀犯罪的增加。

(二)语言交流的障碍与咨询机构的少而低效

移民之间因金钱、婚恋、工作所引起的纠纷,常常是围绕着一些非常烦琐,复杂的起因。要让第一代中国移民用日语说清楚这些纠纷的来龙去脉是非常困难的,特别对于那些以打工为目的,学历较低的移民体力劳动者就显得更加困难。而且在日本的咨询机构、警察机构、律师事务所中能讲中文的人很少,相应的翻译人员也极为缺乏。东京都文化振兴会编写的《留学生东京生活指南》中记载,东京留学生可以咨询的民间与行政的相谈机构共有35所,其中可以用中文相谈的机构仅有3家,除了对留学生的相谈机构以外,还有针对在日中国人劳动者可以说中文的相谈所,不过仅有1家而已,即“东京都外国人相谈中心”,用中文咨询的时间仅为每周二的9:00~16:00 ,实际上,在日中国人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要比留学生多得多,相谈机构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而且,笔者曾因一个亟待解决的非法移民问题需向“东京都外国人相谈中心”咨询,但对方回答需两周前预约,而大量民间纠纷,特别是突发性的民事纠纷是需要迅速解决的,预约两周后相谈早已晚矣!

由此可见,语言交流的障碍,针对移民的咨询机构数量太少,咨询效率低是移民游离日本正式社会控制系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非法移民的特殊身份

前面多次提到在日本有3万多不法滞留的中国人,他们没有正式的社会身份,缺少法律地位,无法受到日本法律的有效保护,一方面,他们生活、工作在相对恶劣的环境中,无法享受日本的医疗健康保险、子女补助等福利制度;另一方面,当遇到各种纠纷时,他们不会求助日本的警察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市区政府机构,原因很简单,能否解决纠纷暂且不说,最终结果只有一个,被逮捕、拘留、审查、遣送回国。因为,日本《入管法》第62条第2款规定了: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职员在履行职务时了解到对方是非法入国、非法滞留外国人时,必须通报。因此,他们必须回避日本的正式社会控制系统,解决纠纷的方式只有一个,靠自己的力量,依靠同乡、朋友,甚至黑社会组织的力量解决纠纷。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的结果不外乎两个,一是导致犯罪,借助暴力殴打对方,绑架、监禁、恐吓、勒索、抢劫,甚至杀害对方。二是被对方殴打、绑架、监禁、恐吓、勒索、抢劫,甚至杀害,成为被害者,而且因非法滞留的身份,没有勇气举报对方,暗自咽下苦果。访谈之三的陈师傅的遭遇就是最好的例证。

英国银行开户的那些知识


关注英国投资移民熟读英国生活攻略:

1. 信用卡(credit card)

这几年申请信用卡虽容易些,但仍可能被拒绝。学费未缴清、存款不足(二千英镑以下)、在英期限短、无财务数据或是住址令人怀疑都可能是原因。

英国商家接受Visa多于Master Card,故最好以申请Visa为优先。若无法一次付清信用卡账单时,则须考虑各银行申请年利率(Annual PercentageRate, APR)。部分银行为争取客户,提供第一年免年费(annual fee free)或是学生免年费,可优先考虑。各银行信用卡之年费和年利率(Annual PercentageRate, APR)不一,可询问多家参考。

2. 缴税

开户时记得同时申请免付税,由于我们并非英国国民,在存款发放利息时可免付税。英国税务年度是到三月底为一年度。银行会由学生账户的存款利息中预扣利息所得税。而根据现行英国税法规定,外国学生停留英国不超过四年不必缴交利息所得税(免税额1,965英镑)。不过银行通常不会主动告知这一点,所以开户时务请记得索取一份国税局(Inland Revenue)的R105表(Not OrdinarilyResident Declaration)申请免扣利息所得。

但是并非每一家银行都提供外籍人士免税申报,因国税局授权各银行自行斟酌办理,国税局偶而抽查。某些银行为免查证麻烦,干脆不办理(例如Barclays),而要求存款人日后自行向国税局办理退税(Tax Voucher/ Certificate)。

3. 透支(Overdraft)

大部分的英国银行不提供透支额度,特别是开户后两三个月内。但部分银行如NatWest、HSBC和Barclays顺利开户后,会有一定免利息的英镑透支额度(一般在一千至两千英镑左右),但不想要此一优惠的必须在申请表上特别注明,以免不知情下溢领。其它银行则另需填表申请,核准与否因分行经理而易。不过银行随时有权要求付清透支的金额。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顾客在不知情之下溢领(银行未得顾客同意即给予顾客透支额度),可据理向银行力争,要求免付利息。

4. 支票

英国的票据交换至少需四个工作天,例如周一开出的支票周四扣款,周一存入的支票周五可提领。开票时应记得签名,否则持票人在轧票时会被银行罚款(10英镑左右)。远期支票(Post-dated)并不能阻止持票人要求取款。持票人若是在约定的提示日之前提前要求给付,开票人没有拒付的权利。

跳票(bounced unpaidcheque)在英国并不列入信用征信公司的资料,除非那是付每月贷款或是行动电话的款项,不过银行都会留有纪录,对于日后申请透支可能会有影响。如果周转不灵而有跳票之虞,必须立刻通知银行止付特定的支票(有财务纠纷的交易亦可以比照办理)。票据交换所(Clearing House)每笔止付的手续费是7.5英镑,若是听任其跳票,一般账户收取25英镑处理费,Barclays和Halifax 的学生账户则收5英镑手续费(以天计,不以件计)。除此之外,任何支票票面日期的六个月内都具给付效力,超过六个月的支票,银行可以不履行给付义务。

5. 结束户头 (close account)

想要把户头关掉时,别忘了及早向银行提出申请,手续约一周可完成。

澳洲移民须知的医疗保健系统知识


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全称为全民医疗保健系统,创建于1948年7月,是英国社会福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追求的目标是:不论个人收入多少,只根据不同需要,为人们提供全面的免费医疗服务。英国公民,及在英国合法居住的外国人,不管是工作、留学或其他原因,均可享受免费医疗服务。尽管近些年来,NHS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病人预约诊治时间过长影响治疗、医疗质量不高等,引发民众强烈不满,并成为政党之争的焦点话题,但无庸置疑,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所评价的那样,它仍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疗体系之一。前几年,英国《泰晤士报》进行过一项调查,在回答“你认为政府在20世纪影响英国人生活的最大业绩是什么?”时,46%的人认为是NHS,18%的人认为是福利制度的建立,15%的人认为是赢得二战的胜利,由此可见NHS在英国影响之深广。

在2012英国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NHS也作为最能代表英国的两项内容之一登上了舞台:一是曾为世界儿童文学中的佼佼者J·K·罗琳与她的哈利·波特;二是为全体英国人提供免费医疗的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HS)做过贡献的护士。

英国医疗保健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政府通过一般税收为医疗卫生融资,主要依靠公立医院面向全民普遍提供免费服务,服务的配给根据医学需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之后确定优先顺序。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还有原英联邦国家、北欧国家以及巴西、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采取了这种医疗保障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公平性和成本控制较好,健康的宏观绩效(即健康产出和投入之比)较高。其背后的运行机制,值得中国医改借鉴。

英国模式的产生有其政治背景。二战后,东西两大阵营对立,为了巩固政权,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型的国家保障制度。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在1946年立法通过,1948年开始运作,其运行的原则包括:应对每个人提供广泛的医疗服务;卫生服务经费应全部或大部分从国家税收中支出;卫生服务体系应由初级服务、社区服务和专科服务三个部分组成。初级卫生服务由全科医生提供,社区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提供,专科服务由国立医院提供。1964年,英国《国家卫生服务法》明确规定:NHS的宗旨是根据病人的需要提供服务并确保人人享有免费的医疗服务。NHS解除了英国民众在健康方面的后顾之忧,为英国的战后重建和1950—1960年代经济繁荣奠定了基础,也使得“福利国家”的理念深入人心。

很多人认为全民免费医疗会导致大锅饭、低效率,导致“财政不堪重负”。其实不然,从总费用的情况来看,采用国家免费医疗模式的国家医疗费用的总量和增长速度都相对较低。以OECD国家最近的数据为例,商业保险比重较大的美国和瑞士,医疗总费用占GDP分别为18%和11.3%;德国和法国这两个以社会医疗保险筹资为主的国家,医疗总费用分别占GDP的11.8%和11.7%,而主要通过税收筹资的国家,如英国和瑞典,医疗总费用占GDP的9.3%和8.6%,英国人均医疗费用仅是美国的三分之一。而且通过税收筹资的国家,医疗费用增长较其他方式筹资的速度低。在健康绩效上(按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排名),英国和同样以公立医院为主的法国,健康绩效都高于德国(法国第4,英国第24,德国第41,美国第72),但英国在健康公平性和成本控制方面都优于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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