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移民中国情结浓 难舍中国籍不换美绿卡

2020-10-31
移民中的经商经验 中国移民条件 中国移民希腊条件

移民中的经商经验。

对于许多在美国工作、生活的年轻一代华裔移民,周游列国已是家常便饭,但是美国护照的免签便利并没有成为他们放弃中国籍、加入美国籍的理由。相对于换一本美国护照,许多年轻移民更倾向于拥有绿卡加中国护照,为的是可以便利地返回中国探亲及短期居住。

目前在一家美资企业工作的周小姐,多年前以留学[微博]身分来美,学业有成之后顺利找到工作而在美国居留了下来。周小姐在申请获得绿卡身分之后,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这样的身分状态。周小姐说,她很喜欢旅游,每年都会出境美国,到欧洲或亚洲旅游。虽然她已经符合入籍美国的条件,但她目前仍没有申请入籍的考虑。

周小姐表示,对于她这样热衷出境旅游的人,美国护照有许多便利之处,许多重要的国度针对美国护照都有免签证的优惠待遇,十分诱人。但是,入籍意味着她要失去中国国籍,对于她这样一个在中国出生长大直至受完高等教育的人,情节上实在很难割捨。wWw.YM16.cOM

其次,持有绿卡身分的她,往返中美两地十分便利,都不需要额外办理签证,而是随时随地,想到哪就可以走到哪。

周小姐说,尤其是她如果希望未来回到中国短暂工作数年的话,那么绿卡的身分对于这样的工作变动,还是相比美国签证需要申请签证和居留证等证件要简单、方便许多。

周小姐说,虽然中国护照获免签待遇的国家都是一些发展中的小国,中国公民前往英国、澳洲等大国仍需要提前申请签证,但她并不认为申请签证的程式有多繁琐。经常到欧洲旅游的她,早已熟悉办理签证所需要的材料和相应程式。

周小姐说,一般只需提前两周至一个月的时间,向旅游目的国位于纽约的使领馆递交申请,不出纰漏的话很快就能获得签证,对于生活在纽约的她,一点也不感到麻烦。以中国如今的国力和实力,前往这些使领馆申请签证,只要按规定提交对方所要求的档,签证也不会受到任何为难。

老人弃选美国护照

在二、三十年前,中国仍处于贫穷和落后,远没有现如今的国力强盛。老一辈的华裔移民在取得美国绿卡之后,多数都会选择尽快加入美国国籍,为的是可以更好地享受美国福利,也可以亲属移民的方式办理身在中国的亲人来美团聚。

30年前移民来美的华裔刘先生,在取得绿卡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办理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手续。刘先生说,加入美国国籍,可以享受到美国的社会福利,而且更大的目的是为了办理身在中国国内的兄弟姐妹们可以移民来美,全家人在美国团聚。

刘先生说,毕竟二三十年前的中国,还是十分的贫穷和落后,而当年的美国却是世界上的一号强国。那时候持有美国护照,可以全世界到处去,都不需要签证,非常方便。而且,当年持有一本美国护照非常神气,回中国探亲时都能受到特别的优待,感觉在身分上更有优势。

移民来美已有20多年的薛先生,在获得绿卡身分不久后就递交了入籍申请,也将个人护照换成了中国护照。

薛先生说,如果是在今时今日,他绝对不会加入美国籍。但是在当年,因为亲人都在国内,他只有尽快入籍才能申请亲属移民来美。

对于许多老一代的移民,他们虽然手中握有一本可以全世界走透透的美国护照,但是其实他们并不常用到,因为他们多数的日子都在勤奋地打工,奔波生活创事业。

薛先生说,其实拿到美国护照之后,他并没有太多地用到美国护照的便利之处,使用护照频率最多的是返回中国的老家探亲。当亲人都移民来美了,他的护照就用得更少。

扩展阅读

搞定美国绿卡后,还能保留中国国籍吗?


美国绿卡就像是一张通行证,可以在美国各地使用。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申请绿卡,看中的就是它的待遇和福利。但不是所有人拿到绿卡后都想要移民美国。那么,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如何保留绿卡和中国国籍呢?

不久前,国内上映了一部电影。电影中的女主角从中国来到美国工作,原本要升迁的她,却因为国籍只能被迫辞职。她十分不情愿,只好假装嫁给了一个拥有美国国籍的人,来获得美国的绿卡。无论是在电视中,还是在现实生活里,通过假结婚来获得美国身份的事情都屡见不鲜。但是很多人都假装与他人结婚,然后在拿到身份后就立即离婚。最后,电影中的女主角由于是中国国籍,中国不承认双国籍,她的护照被取消,而与美国丈夫也离婚了,还被海关认定为绿卡欺诈,面临着无国籍状态。如果女主角在获得绿卡后,保留中国国籍不就好了吗?那么,绿卡和中国国籍能够同时拥有吗?

事实上,绿卡是对在美国生活了很长时间的非美国公民的一种身份证明。从广义上讲,这是一个永久居留许可,与国籍无关。如果你加入了美国国籍,就像从已注册的永久居留簿更改了出生地址一样,一旦你变成了美国公民,就不再需要任何绿卡了。为什么申请绿卡?美国拥有强大经济和技术实力,还有许多就业机会,以及可观的发展前景。有些人想去美国学习和工作,但却不愿改变国籍,那么申请绿卡是最明智的选择。

拥有绿卡后,你可以自由地进出美国,并在美国学习和工作很长时间。除了投票权和参选权之外,还可以享受与美国公民相同的福利待遇。如果你想返回中国去探望父母,只要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移民局就不会收回绿卡。这是一个好方法教大家分辨一下华人和华侨。如果你不再保留中国国籍并加入其他国籍,就意味着你不再是中国人,而是华人。但是华侨仍旧保留中国的国籍和护照,正如上面所说,华侨是在其他国家工作或生活很长时间,他们可以回到中国并且不需要申请签证。

总而言之,在获得美国绿卡后,只要不入美国国籍,仍然可以保留中国的国籍。毕竟,中国鼓励每个人出去发展,开阔自己的视野。只有向外看,才能看到我们的缺点,并取得进一步发展。那么,如果你拿到了美国的绿卡,还愿意保留中国国籍吗?

马耳他移民|中国人移民都有大国情结?大国有的优势“他”都有,关键还便宜


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在考虑移民目的国的时候,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英澳美加等移民大国,即使现在有许多国家都拥有能与之匹敌的优势,但对于大部分移民人士来说,这些移民大国始终是心中的“白月光”,难逃大国情结。而如果有一个国家除了国土面积各个方面都能与大国一拼关键还便宜,您会考虑吗?

ROUND 1澳大利亚PK马耳他▲▲▲

宜居环境

澳洲优越的宜居环境是全球知名的,当地的主要大城市是“全球宜居城市”榜单中的常客。澳洲四面环海,气候宜人,是南半球上最发达的国家。在当地生活可以远离雾霾,享受碧海蓝天,是不少高净值人群的理想宜居地。而欧洲的一个小国家,同样可以享受到碧海蓝天和舒适宜人的气候环境,它就是地中海中心的岛国,拥有“地中海心脏”之称的——马耳他。当地经济以旅游业为主,几乎没有雾霾污染,而且每年日照时间超过300天,充沛的阳光是十分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老年人颐养天年。另外,当地更有“欧洲后花园”之称,在这里生活还可已领略独特且迷人的地中海式风情。 ROUND 2英国PK马耳他▲▲▲

英式教育

英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教育强国之一,在QS世界名校百强中,除了美国,就数英国高等院校占据的席位最多,因此它也成为万千中国家长心中的理想留学国家。而马耳他作为英联邦国家之一,当地沿用英式教育,学制与国内相似,公立学校采用英语和马耳他语作为授课语言,投资者移民后,孩子在当地学习可以轻松衔接,并接轨世界其他先进教育体系。当地还有多所私立学校可供选择,是完美的连接英国名校的“跳板”。 ROUND 3美国PK马耳他▲▲▲医疗体系美国良好的医疗条件为移民人士提供了健康保障,但在美国看病贵,相信大家也略有耳闻。此前,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推行“全民医保政策”,让2000多万人受惠,但美国人口总数大约为3亿,且现任总统特朗普一直对该医保政策反对态度,美国推行全民医保政策可谓相当难。而马耳他,不仅早就实现全民医保,居民每年缴纳300欧左右的医疗保险,即可在各大公立医院免费享受绝大多数医疗服务。在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世界医疗体系排行榜中,马耳他世界排名第五。(加拿大排名30,澳洲32,美国37,而中国144)。另外,当地医护人员素质非常高,医生都是博士毕业,医患比例低,对待病人更加贴心周到。 ROUND 4加拿大PK马耳他▲▲▲移民监众所周知,移民加拿大拿到永居卡(俗称“枫叶卡”)后仍然有“移民监”,五年住满两年以维持永居身份。而在马耳他却完全没有“移民监”,这对于许多在国内有工作或生意的移民人士来说是最大的优势之一,几乎完全不影响国内原本的生活,同时也可获得一个移民身份。当然,如果想移民移居,上文已经说到马耳他高品质的生活环境,而马耳他的经济也相当发达,当地失业率非常低,只要掌握基本的英语沟通技能也可轻松找到工作。

以上这些大国优势“他”都有关键还便宜!投资要求:

购买25万欧元*以上的马耳他政府国家债券,并持有5年;

申请人需要租赁或者购买符合政府要求的房产,并持有5年。

其他优势:

要求简单:无学历、语言、工作经验、商业背景要求,一步到位获得长期居留签证

安全:先获批再投资,自有投资,投资国家A级债券,资金安全

唯一:全球唯一四位一体国:即欧盟成员国、申根国、欧元国、英联邦国家

四代移民:一人投资,全家四代移民

想保留中国国籍,延期绿卡的方法你知道吗?


对许多在美国的华人来说,单单拥有绿卡已对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虽然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只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上面谈到的区别。

除此之外,保留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回国时也十分地便利。正所谓“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许多来自大陆目前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宁可保持中国公民身份。

教你如何延期绿卡

今天,为暂时不打算考公民的朋友们整理了各种延期绿卡的问题和注意事项,不打算考公民的朋友拿走不谢!

Q:延期绿卡何时递交申请表?

答:从你的绿卡过期日倒退6个月开始,你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90表格申请延期。

打个比方,你的绿卡有效期是到2019年5月1日,那么你在2020年11月1日之后就可以申请延期。

Q:绿卡过期了还能延期吗?

答:可以的。绿卡本身过期并不代表你的永久居民身份过期。

但是毕竟一张过期的绿卡可能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在就业,出国旅行时等等,建议大家还是提前6个月寄出延期申请为好。

Q:延期绿卡的费用是多少?

答:移民局I-90延期的正常费用是5,另加的指膜费,共计0。

Q:申请延期后多久能收到新卡?

答:当你递交表格后,通常在4-6周内你会先收到移民局的收据,然后再过1-2周你会收到指膜单,在你按照规定的时间打完指膜后,大约6-8个月后你会收到你的新的绿卡。

Q:我的绿卡只有两年有效期,我该如何延期绿卡?

答:两年有效期的绿卡是临时绿卡,不能填写I-90表格延期,而是需要填写取消绿卡临时条件的表格:

● I-751表格(如果你持有的是婚姻绿卡)

● I-829表格(如果你持有的是投资移民绿卡)

Q:我的绿卡快过期了,我可以出国旅行吗?

答:入境美国需要的是有效的护照和身份证明;如果你的绿卡在入境时已经过期,海关人员有理由把你拒之门外。

如果你在出行前旧的绿卡已经过期,而新的绿卡尚未收到,我们建议你可以带上你的护照,去当地USCIS办公室InfoPass窗口要求盖上I-551章,这个章能临时证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你人在海外发现绿卡过期,我们建议你在回美国之前到就近的美国领事馆申请I-131A,获取临时的旅行文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旅行文件的申请需要10-14个工作日,所以务必要提前计划。

Q:移民局会不会拒绝我的延期绿卡申请?

答:除非是有严重的刑事犯罪,移民局极少情况下会拒绝绿卡延期申请。

但是如果你的申请递交过早,或者没有附上所需申请费,移民局会拒收你的申请。

Q:我是绿卡身份,但是犯了一点轻罪,延期绿卡会出问题吗?

答:就如上文所说,移民局一般不会拒绝延期绿卡的申请。

如果你有轻罪记录,在移民法中也有可能会成为“重罪”,比如涉及毒品、暴力和道德品质(例如身份盗用、假冒侵权),从而导致你的绿卡被取消,进入递解程序,这样的情况在刑事法庭上庭中或上庭后,及入境美国时会发生。

害怕绿卡延期有问题而不延期本身也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永久居民必须持有有效的绿卡。

若一旦有涉及刑事案件,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最后,来总结一下

为什么很多新一代持有绿卡的华裔移民都倾向于如非必要不申请美国国籍,因为这样往返两国方便,而且可以同时享受两边的福利。对那些没有参政想法的华人来说,入不入美籍看起来差别并不大。不过,如果对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等都较为认同,那么早日入籍也是很好的选择。

中国“绿卡”:展现“中国身份”魅力


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并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新华社

2004年11月8日下午,定居杭州的吴怡芳(中)和她的家人向记者展示杭州市公安局为他们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新华社

第一张中国“绿卡”

2004年8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厅,时年83岁的美国老太太寒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换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寒春拿到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颁布后的第一张中国“绿卡”。

几天前的8月15日,外交部、公安部颁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经批准将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证者在中国的居留地和就业皆不受限制,出入中国国境无须再签证。

寒春跟丈夫阳早解放前一起来到延安,投入到中国的解放事业中,建国后为我国的农业建设付出了毕生的精力。现住在北京清河的寒春有自己的养牛场,但老太太的身份却不是牛商,她从1979年开始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工作,在普通人眼里只是个研究了一辈子牛的外国人。

“严格来说,寒春的永久居留证是换发,不是初发,这之前老太太就已经获得了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刘丽莉是2004年帮助寒春换发居留证的民警之一。

198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对外国人永久居留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从1986年到2004年,像寒春这样的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友人只有90多人。

外国侨民的塑料皮“户口本”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外国人管理处处长刘迎宾做外管工作已经有20多年了,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正赶上北京“拔牌子撤哨”。

1984年4月,北京市取消了“40里圈”,外国人在北京的活动范围不再限制于以天安门为中心的40华里半径内,但是仍然保留了116面“外国人未经许可不准超越”的标志牌。1985年之后,这些标志牌开始陆续被撤掉。外国人不再需要办理旅行证就可以在绝大部分区域自由行动。而1985年作为一个分界线,在华定居的外国人身份问题也就有了新的说法。

1985年之前,在华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除了少量的国际友人之外,大多数为建国前就已经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人,也就是外国侨民。虽然在1959年5月,建国后成立的外侨管理科改名为外事科,但是直到198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处正式组建之前,谈起长期在华居留的外国人,还是以侨民为主,管理工作也主要是围绕侨民展开。

据刘迎宾介绍,1964年4月,国务院发布《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旅行管理条例》,解决了外国人在中国定居的身份问题。侨民们领到了居留证,这个蓝色塑料皮的证件被民警们戏称为“外国人户口本”。

“皮儿是塑料的,比咱们那会儿纸板的户口本好多了。作用上基本相当于现在的永久居留证。”刘迎宾说。

虽然制作得精美些,但是这个“户口本”并不意味着拥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对于侨民,基层公安部门都会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监管,对居留证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改革开放初期,明显滞后的外国人居留办法开始不适应新的对外开放形势。但是跟解决永久居留资格问题相比,最迫切需要改变的是外国人在华活动范围与短期居留的限制。毕竟,上世纪80年代初,还鲜见需要在华永久居留的外国生意人和希望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

荣誉性的1985年版永久居留证

改革开放伊始,需要大量的专家人才,对于希望留在中国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投资者,国家的意向很明确。1985年公布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四条以法律形式对其进行了说明: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

这一法条的酝酿产生建立在严格的调查基础上。“早在1978年,公安部就组织了上海、广东、吉林等省相关领域的老专家进行调研,在经过长时间严密论证之后,得出结论,我们的改革开放工作需要引进人才,吸引外国人投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引娣见证了这项法规的出台。她说,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个现在看来简单结论的成立相当不容易。

1986年,中国第一个外籍厂长、原湖北武汉柴油机厂厂长、德国专家格里西先生成为中国第一位被授予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格里西先生跟寒春、阳早一样,都是国际友人。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历史陈列室里,记录着1986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为24名为中国革命、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专家颁发了永久居留证书。直到2004年“绿卡”制度出台前,获得永久居留证的人中大部分都是国际友人。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似乎与1985年公布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四条的初衷有不少出入。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一位警官说主要是因为缺乏细则,难以执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比较笼统,属于原则上的规定,落实下去很难确定究竟什么样的人符合条件。“在中国投资的外国人可以获得永久居留证,投资多少钱才算符合资格呢?很难确定。什么算人才,也得有标准。30年前,一个普通的外语教师可能就是人才,而现在外教太多,算不得国家亟需的人才了。”这位警官说。

“当时想申请的人不多,而且如果申请了,享受什么待遇也不具体。”张引娣认为国家当时的经济、社会背景等客观情况难以吸引外国人来华永久居留。

因此,1985年版永久居留证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其内容,它更像某种身份的符号,得到它即意味着拥有一种荣誉。

除了这种荣誉性的居留资格审批外,实际上,从1986年至2004年,被批准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人数却不止90多人。来自公安部的另一数字证实有3000多人获得了永久居留资格。这多出来的大部分人就是已在华定居的侨民,他们是以定居的名义在华永久居留的。而实际上,从当时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却只能看到一个名称,即永久居留资格。这一点也表明1985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跟现在的“绿卡”制度其实没有质的区别,只是比较笼统。

吸引更多外籍人士在华永久居留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崔芝崑对“绿卡”的解释,“绿卡”实际上是一种俗称,我们国家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规定,是参考了国际上的“绿卡”制度,应该说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现在通称叫“绿卡”,应该说这个规定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张引娣反复强调,“绿卡”制度其实在我国一直都有,只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制度不断地在完善,变得更容易操作罢了。

即便是现在施行的“绿卡”制度也不是横空出世的,早在2001年11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六项便民措施”,其中第五项是,公安部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虽然当时负责起草草案的是出入境管理局外管处的相关负责人,但是在草案动笔之前,公安部已会同外国专家局、人事部、经贸部等部门一起进行调研,在后来的讨论、修改阶段,外交部等各部委也都派人积极参与。“这确实是一个集体智慧的结晶。”参与这件事的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解释。

一部“绿卡”制度需要各部委“关心”的原因在于对外籍人士资格的确立和认定。无论是来投资的,还是某领域的专家,都需要相关部门确认资格才行。“光是个人投资类,外国人在中国不同地区投资,还要分为四种情况,每一种所需要的投资额都不同。公安部不是权威部门,不懂这个。这需要获得‘职能部门认证书’才能获得资格,才能办理。”刘丽莉现在负责投资类申请“绿卡”工作。

2000年前后的改革形势跟上世纪80年代可谓天壤之别,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来华从事投资、旅游、贸易、学习、就业等活动的外国人数量大幅上升,年均增幅达10%。2001年,入出境外国人达到了2000万余人次,之后五年又翻了一倍。“当时确实有外籍人士表示想在华永久居留,形势决定了政策需要改变。”张引娣回忆说,“这才有了2001年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便民措施。”

“绿卡”制度推出的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吸引高端人才,因此门槛比较高,真正符合标准的外国人可谓寥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在北京获得“绿卡”的300名外籍人士中属于亲属团聚的有147人,符合高端人才类的有133人,人才的家属还有13人。“现在只是刚开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一位警官表示,“下一步还要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细化,相信将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在华永久居留。”

张引娣说,容易被人们忽略的是“绿卡”制度的人道主义精神,允许亲属团聚表现了我国作为大国负责任的精神和胸怀,相对以前,这才是更大的突破。

在许多中国人眼中,西方的“绿卡”30多年来一直都是人们梦中的“香饽饽”,而外国人争取获得中国“绿卡”则是中国国力增强、吸引力提升的标志。对此,刘迎宾说:“这种变化表现了我们国家更加有自信,在对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工作方面更加主动,这是大国姿态的表现。”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这是在全球范围内优化整合资源之举,是增强中国国际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举措。

相关链接

中国绿卡释义

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部长、外交部部长联合签署第74号令,正式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这是中国政府适应全球化的形势,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的一项重大措施。外国人在居留国享受永久居留资格,取得的合法身份证件,就是通常所说的“绿卡”。

与“2004年版”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相比,“1985年版”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并不能被称为“绿卡”。首先,“1985年版”的永久居留制度是在《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的一项提出的,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而“2004年版”的永久居留制度是针对此情况专门推出的,在实施细则上跟国际接轨,具有可操作性,更加符合国际上有关“绿卡”制度的规定。其次,“绿卡”是伴随着相应的制度而产生的,“1985年版”的永久居留制度不能被称为针对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问题的专门法律制度。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与易于让人理解的“绿卡”相比,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及相关规定并不是产生于2004年,早在建国初期,我国已针对在华定居的外国侨民推出了在华永久居留的办法,并给予相应的身份与待遇。1985年,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在《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对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2004年“绿卡”制度的出台是对1985年做法的再强调和实施方法上的细化

调查:逾四成中国海归人才拥有外国国籍或绿卡


近日,在北京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从海归人才在海外居住所持签证情况看,中国海归人才中,44%的为外籍公民或持有绿卡,其中20.8%为外国公民,23.2%拥有永久居留权;余下56%的海归中,24.4%的拥有长期居留签证,31.6%拥有短期居留签证。

不算“海龟”算“海鸥”

大多数海归有国外长期合法居留的证件

23日,由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共同完成的《中国海归创业发展报告(2012)》蓝皮书在京发布。蓝皮书指出,上述数据说明,参与该项调查的海归大多数有国外长期合法居留的证件,而这些高端海归人才不一定是真正的“海龟”,而是“海鸥”。

蓝皮书指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各行各业和国外的交流不断增多,人才流动已成趋势,有一批海外留学人才往返于国内外,其业务跨越东西方,这批高端人才被形象地称为“海鸥”,一些地方为吸引“海鸥”来工作而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及具体措施,被相应地称为“海鸥计划”。

蓝皮书认为,“海鸥”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出现,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

蓝皮书显示,从海归人才在国外工作学习的主要国家分布看,调研样本中的海归人才平均在1.73个国家或地区学习或工作过至少一年以上,又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这些海归人才主要在北美学习或工作的占35.5%,在欧洲的占31.9%,在大洋洲的占6.7%,在亚洲的占20.2%。

多爱国企不爱民企

中国海归回国择业首选事业单位

蓝皮书显示,按单位性质划分,海归就业时,选择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家创立的民营企业的分别有16.1%,另有13.6%选择了国有企业,7.4%选择海归企业家创立的民营企业,到政府部门就业的有3.7%。

蓝皮书显示,已经就业的海归人才最主要的去向是大学和科研机构,占样本数的1/3,说明海归人才在科研教育事业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除了大学和科研机构,海归还在其他服务业、新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制造业、新能源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比较集中。

蓝皮书还表示,海归就业通常选择规模较大的单位,已经回国就业的海归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研发方面,有35.8%的海归已经回国在研发岗位工作。另外,从事销售和市场、生产和运营以及人事管理工作的已经回国就业海归比例分别为12.4%、11.1%和8.6%。

移民美国可以同时拥有美国国籍和中国国籍吗


根据美国法律,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宝宝将拥有美国国籍,但回到国内上户口是否会影响到美国国籍?在美国出生的宝宝又能否坐拥中国户口和美国国籍呢?这一系列问题皆是考虑赴美生子的妈妈们经常会问的问题。

美国宝宝因为种种原因需回国,ta能否拥有中国户口?

如果父母双方均尚未取得绿卡、也均非美国公民,则孩子依旧会被中国方面默认为中国人。这种情况下,在美出生的宝宝可去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旅行证”,孩子凭“旅行证”进入中国,并可上户(在国内生育指标范围外者不包括)。

美国宝宝能否同时拥有美国国籍和中国户口呢?

在美出生的宝宝,父母均尚未取得绿卡(或至少申请旅行证时,孩子的父母还未收到USCIS寄来的绿卡)、也均非美国公民,如孩子满足申请中国“旅行证”的条件并获得“旅行证”,孩子凭“旅行证”入境中国后方可取得中国户口。

美国宝宝上了户口后会被要求放弃美国国籍吗?

原则上,如果孩子双亲都未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且中国方面默认小孩有中国国籍,则可正常办理户口。但如果父母一方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小孩要办户口的话,就要宣誓放弃美国国籍。其次,父母无法替代孩子决定孩子的美国国籍归属问题,只能等到孩子18岁时,由孩子“自己”决定是否放弃美国国籍。

所以在美出生的宝宝如果在18岁前呆在国内,可享受所有国内福利。再者,如果孩子是第一胎,且能够拿到国内准生证,就可在孩子满18岁之后前往美国取得美国护照,这样宝宝就是“双户籍”了。

有中国户口的美国宝宝到底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如果美国宝宝只是回到中国上了户口,而不去领中国护照,对宝宝的美国身份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对于双重国籍问题

我们都知道,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政府对于双重国籍的态度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存在,不打击、不鼓励,同时要求美国公民在入境和出境美国时要使用美国护照。

中国双重国籍问题探索


中国自50年代起就废除双重国籍的体制,可是,作者指出,各国在对待国籍问题上都是采取利己损人的态度,偏偏是中国却是采用利人而于己无益的政策,这种为渊驱鱼的做法造成有意回归的华人无法取得中国国籍,对中国是不利的。

孙中山先生曾有“华侨是革命之母”一语,可见中国近代史与海外华人休戚相关。近年来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更显示这一历史模式的延续。因此双重、多重国籍这个敏感问题颇有讨论的必要。

按照旧法律名词,中国传统的国籍政策是属血(desanguinis)原则,即只问祖籍,不问出生地点。以后者为准的叫做属地(desolis)原则。现行的中国国籍法两者都不是。

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各国法律规定不同

“具有外国籍”的意思并不明确。以加拿大、美国为例,中国公民的小孩一出生就“自动”有当地国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如果退出当地国籍后,能不能凭父母之中一方的中国国籍取得中国籍?答案按中国国籍法第七条:中国人的近亲属,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换言之,在加拿大、美国出生的中国小孩,幼时被小同学另眼相看,但要做中国人,需要申请,批准与否,并无明确规定。在德国出生的中国小孩则没有这个麻烦,因为他们不自动具有德国国籍。一个人是不是中国人竟然要看当地法律,法律一改,情况即起变化,实在十分有意思。一个国家的国籍法的效果,实际以外国立法机关的意志为转移,不能不谓奇特。

其实最主要的关键是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以及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其精神和大部分国家的国籍法对双重国籍的态度截然相反。大多数国家不承认自己公民因外国国籍而丧失本国籍,例如法国人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外国国籍,法国仍视之为本国公民,其义务、权利丝毫无增无损。特别是在任何情况之下,不能引渡到法国之外受审、服刑。以色列的规定也一样,而且辅以“犹太人回归法”:

任何犹太人一经入境,便可以提出入籍要求,马上成为以色列公民。美国最近有一宗骇人分尸案,凶嫌由父兄陪同潜逃以色列,凭其父的以国国籍,要求当局将他当做以国公民,拒绝美国引渡要求。以国当局开始为“国家尊严、民族利益”准备与美国政府周旋到底,但是美国民愤太大,影响到犹太团体,以及受其控制的国会议员,居然史无前例地扣压部分对以美援。因此立竿见影,以色列果然开始动摇,不再坚持凶嫌是以国公民,准备引渡。此事尚有待上诉解决,然而可见以色列国籍法对世界各国一般犹太人的保护备至。

说到底,各国的国籍法的目的在维护本国、本国公民的权益,不惜作出利己损人的规定。中国现行的国籍法似乎以削减本国公民权益、专门利外为原则,如此“为渊驱鱼”,实在少见。随着中外交往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在国外出生的中国小孩回乡暂住,加上中国国籍在21世纪颇有“走俏”的可能,对国籍法重新探讨已成当务之急。

世上大部分国家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双重国籍,其关键是不接受外国政府对这些具有双重国籍的个人在本国境内的权威。具体来说,假定某人具有甲国和乙国双重国籍,如果某人在乙国境内,则甲国政府

不得向乙国提出基于某人的甲国国籍的任何交涉。同时,甲国政府也没有义务、权利向乙国政府提出关于某人的交涉。这项原则显然是完全对称的。即使向来唯我独尊、惯于藐视国际法的美国,在美国护照封里也出警告,说明美国公民若因具有双重国籍被他国政府强征入伍,美国不予保护。加拿大护照也有类似的声明。可见一个人的“有效、实际”国籍,完全取决于其所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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