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移民引外国政府不满:拿到绿卡就走人

2020-10-29
外国人移民中国条件 外国移民经验 移民中的经商经验

外国人移民中国条件。

据洛杉矶华人网报道,青山绿水、豪车大宅、操着一口地道伦敦腔的白发英国管家;又或蓝天白云衬托的阳光海滩;又或乘游艇泛舟海上;又或漫步于壮丽的群山与碧蓝的大湖;灿烂的星空下,在别墅的庭院里举办篝火晚会……

诸多来自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元素,可以帮助国人勾勒对海外发达国家生活的想象,对于能够掏出几百上千万移民(微博)的富豪们,自不待言,应该能在国外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对于华人在海外的生活,多年来,公众也已从许多关于留学(微博)生、偷渡者亦或一部分技术移民的报导中了解到,海外乃至发达国家并非绝对的天堂,华人在那里的生存都有自己的艰辛和酸楚。

但是毕竟这些人不同于那些走“投资移民”道路的富豪,富豪们的海外生活,理应和许多移民前辈大有不同。

从某种程度上,这没有错,同样是前往海外,钱包里有一堆私人银行卡和过去怀揣全家东凑西借拼起来的几百一千美金,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的生活。但是也不意味着有钱人到了国外就有多么优越的生活。

寂寞的异乡

“最好的,都在远方和想象当中。”这句话来自一位曾移民加拿大的年轻人大骐,他谈起多年的国外生活,意味深长地说起这句话。

在加拿大的法语区蒙特利尔,大骐也曾住着大宅,开着好车,享受着加拿大悠闲而固定的生活。房子自然比国内的大,如果在北上广深,也不是简单的有钱就能买得起那么大的,车子的性价比很高,同样的车可能国内贵出一倍。无论是人文自然环境,还是物质供应,一切都挺好的。但唯一的问题就是“孤寂”。

好山好水好寂寞,好烦好乱好热闹。这句戏言是在海外华人界用来总结国外和国内生活差异的。华人移民国外,无论年轻年老,有钱没钱,孤独这一关是注定难过的,只是程度高低而已。

如果没有什么大的经济压力的话,年轻移民者的普遍生活就是整天自己做饭,看碟,然后固定和几个朋友到家里聚聚,玩玩“三国杀”,打打游戏机,养养猫狗。

看似不错,但和在国内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地方一呼百应,每天“局不断”、“新鲜事不停”的生活相比,确实有一种难言的寂寞。

对于万青(化名)来说,在“大温”(温哥华)的一天是这样开始的,早上睡到起床,悠闲地在家吃个午饭或约朋友饮个茶,下午见见朋友,下午茶,偶尔理个财,逛个街,约个晚饭,看个电影,回家。万青是一位再典型不过的白富美,父亲是上市公司的老总,自己年纪轻轻已经名下有10多家企业了——当然是挂职的。即使是在作为世界前沿的中国第一大经济城市上海,万青也是上流社会交际圈的一员,可谓“名媛”。

“不愁钱,不爱夜生活,喜欢宁静的话,绝对还是喜欢呆在加拿大。”当被提问喜欢呆在上海还是加拿大时,万青毫不犹豫地这样回答。

不同的圈子

2013年大热的电影《当北京遇上西雅图》可以说比较经典地勾勒出两位不同阶层的中国移民,吴秀波扮演的郝志,在国内是医生,移民到美国无所事事,只能靠打打散工度日。汤唯扮演的文佳佳,是一位国内富豪的女友,可以理解为白富美,在美国生孩子之余,同样无所事事,一味地享受生活。

郝志和文佳佳其实很类似两种不同的移民,前者是类似技术移民,主要都是具有一点知识技能和文化层次的中产阶级,后者是典型投资移民,无他,钱多。他们两人都无所事事,但最本质的不同在于,郝志在国内是属于标准中产的医生,有尊友,有技术,有社会地位,但到了美国这些全部都化为乌有了。而文佳佳在国内是只沉浸于物质生活的有钱人,到了国外,以后除了环境发生变化外,这种生活本质并没有差距。

大骐也表示,在加拿大,存在新老华人移民之间的矛盾。老华人移民往往是技术移民,虽然过的也没什么不好,但看上去有点“落魄”。“整天盘算骗牛奶金,揩政府油,穿得特屌丝,这是不少老移民个人的印像。其实他们不少人原来在国内都是精英,高学历,高技术。”他说。

新移民则主要指国内来投资移民者,很多都是年轻人,富二代。新老移民互相看不惯,新移民觉得很难和老移民沟通,觉得他们思想陈旧,无趣。老移民看不惯新移民花钱大手大脚,甚至有一种“不就是贪污来的钱嘛”的心理。

笼统的中国富人移民这个概念,其实并不存在。尽管往英美加澳都有一个移民门槛,但是跨越了这个移民门槛的中国人,其实也分了三六九等。尽管大家都可以支付几百万的投资移民金额,但是家资几千万和几亿者,家资几亿和十几亿、几十亿者,又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概念,实在无法等量而观之。

移民英国的张锐(化名),有着各式各样的华人朋友。据他观察,同样是投资移民英国的人,有些人非头等舱不坐,非五星级酒店不住;一些人虽然也跨过了移民门槛,也有着大房子好车,但处处要精打细算。他们之间的生活状态也是完全不同的。甚至说,对有些移民者来说,一旦移民,就只能踏踏实实地呆在国外了;对有些移民者而言,他仅仅在档案上“移动”了,至于真身,到底是在伦敦喂鸽子,还是在马尔代夫看海,就没人知道了。

移民的区域也有学问,也会带来很不同的生活。在温哥华、伦敦、洛杉矶、悉尼、墨尔本这些大城市的移民者,一般也过着大城市的生活,享受着这些非常成熟、具有悠久历史的发达国家大城市。他们的思乡情结会因为这些都市的资源集中而相对淡化。比如中餐就是如此,基本在这些国外大城市没有吃不到的中餐种类。在温哥华甚至连银行、电信都有中文服务。如果他们又来自国内的非一线城市,那么国外的生活体验就会非常好。

另外一批移民者,可能选择的是美国的内陆州,又或者加拿大较北部的地区,如爱德华王子岛等等。那里相对荒凉孤寂的生活,会加深他们的思乡情结。同样,如果这些移民者又来自北上广深等国内的大都市,他们的异乡体验会变得更差。

当然,无论钱多还是钱少的移民,在承认发达国家的优点上还是一致的,那就是自然环境好、食品安全有保障、社会稳定。最重要的是,所有东西的性价比很高。大骐曾有亲戚早年移民美国西雅图,回国后有一种农民进城的感觉。酒店、商场、餐厅……都那么金碧辉煌。但久了也发现,商场里的东西贵得离谱,很多东西硬件用钱砸出来了,软件却远远跟不上。

“就说私人医院这个东西,国内其实是又贵又差,但你在国外,真的有钱,享受到的医疗是相当好的。”张锐对此解释。

“武功”全废

无论是大骐还是万青,他们都还是生于改革开放以后的年轻人。很早就开始接触国外文化和事物。他们的经济来源是他们的父辈,但对于这些父辈来说,移民到国外则有其难言的痛苦。

“我爸来,就昏睡两天,再三表示以后打死都不来了。”大骐笑谈他涉足房地产的父亲在国外略带窘迫的经历。

对于老一辈中国富人来说,要适应国外的生活,却不仅仅是简单的“语言”而已。最重要的在于,他们和国外有着格格不入的两种生活理念。

中国富人不习惯国外有方方面面,其中一点是,很多富人还是习惯用“人来解决问题“,往往前呼后拥的他们,有什么问题一般都找自己的下级来处理,秘书、助理以及国内各种惯常以人海战术解决问题的服务理念,到国外,往往就不存在了。

什么都要自己来,是很多中国富豪过不了的一关。买到了大宅,等要装修了,发现很多东西都要亲力亲为来弄。国内家里屋顶漏水,水管堵了,一个电话企业或者小区工作人员就上门了。但是在国外,这些人工服务非常昂贵不说,往往还要排期。

固然如果钱足够多,在国外也可以使用人工服务,但到底感觉和国内还是有点不同,多多少少可能打点折扣。没有被保姆、秘书、保安、下属簇拥的感觉或许也让一些富豪觉得挺向往,但正如电影《甲方乙方》里那位吃腻了龙虾、像拔蚌想过过穷人生活的土豪一样,这样的生活多持续几天,这些富豪们就很难熬了。

缺乏人工服务还不是最难过的关,最难过的部分是社会关系的丧失。富豪们作为国内的成功人士,处处有关系,也可以享受到关系带来的便利。热门饭店可以一个电话和熟悉的经理订位;身体不适可以找熟人进好医院,住好病房,甚至直接结识医生;出门在外到处有朋友的照顾和接待。总之,形形色色的关系,虽然不是明码标价可以用钱买的,但都和金钱、权力等资源密切相关。

然而在国外,这一切都会消失。尽管很多人认为发达国家是注重规则的社会,但实际上关系依旧在社会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所以很多富豪即使携带重金,他们会发现很多东西无法用钱买到。

排队太久不耐烦了,和子女说,你去商量一下能不能提前。但是在西方环境下长大的年轻人却完全不知道如何去“商量”,父母又不懂英语干着急,许多富裕华人移民家庭为此大吵一架着颇有人在。

用大骐的话来说,那些年龄在40、50、60岁的中国风云人物到了国外,“简单来说,就是武功全废,变成个痴呆老头了。”除了这些问题外,如饮食不习惯,风俗不同等等也是原因。当然语言和没有朋友是最关键的。2013年曾发生华人老人移民美国后,因为过于孤独产生心理问题后杀害儿媳的家庭伦理惨案。出事家庭属于技术移民,并非富人,但正因为不是富人,导致没有退路回国(因为国内房产已经出售),对于那些富人来说,他们大部分在国外也就是游转一圈,拿到身份或绿卡后,依然大部分选择回国,这也是目前一些国外政府对华人投资移民不满的原因。

真正那种甘于克服这些问题,前往国外常呆的富人,普遍是那种安全感非常不足的人。一位来自中国西部某大城市老板就是这样的人,尽管他在国外也有着种种难受的地方,但他一些生意伙伴卷入了一些当地的腐败案件,导致他惊恐不已,在这种情况下,移民成为他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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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怕超长美国投资移民排期,拿到绿卡才是重点!


一直以来,美国法律为各种移民途径都设置有年度的数量上限,不是无限开放的,今年的名额用完了,就要等下一个财政年度放出新的名额才行,美国投资移民排期就是这样产生的。

对于EB5投资移民,一般投资额度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金两个档次。由于近年来申请人太多了,因此排期目前据说已经需要8年以上了。这个类别基本上已经丧失了任何优势,费用高、风险大、排期长,因此目前各个移民公司都开始转型,转而做其他类别的移民,比如L1-EB1c跨国经理人,或者EB1杰出人才等等。

那么,作为留学生来说,如何申请绿卡呢?

首先要找工作。快毕业前或者一毕业就要着手准备找工作,找到愿意帮我们解决身份的雇主一般来讲都很困难,找不到雇主又不想继续努力的话,game over,打道回府。

接下来是抽签。毕业后,每年只有4月份一次机会通过工作机会去抽取工作签证:由于申请的人数远多于报名的人数,因此要抽签决定谁能拿到工作签证,近年本科学历中签概率是30%以下,研究生博士是50%左右,抽不到的话,理论上就game over了;除非是STEM专业的毕业生,有最多3次左右的抽签机会,其他专业毕业后只有一年的机会抽签;如果实在不甘心,就要再去找学校注册成学生,交着学费,再用F1学生身份留在美国等第二年的抽签机会,等待期间基本无法合法打工挣钱。

最后,申请绿卡抽签中了的话,恭喜,拿到工作签证H1b,终于可以进行最终关——老板帮你申请绿卡。H1b最多6年,而且配偶不能工作,6年内如果老板不给申请绿卡,game over打道回府。前功尽弃。老板帮助申请绿卡的话,都是通过雇主担保类别的移民申请,也就是EB类别的申请。原则上H1b和移民申请可以同时进行,甚至不申请H1b也可以直接申请EB类别的移民。

对于美国移民来说,满足不同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移民美国。虽然由于美国投资移民排期过长,门槛不低的EB5投资移民目前正趋于冷却状态,但不得不承认,投资移民的确对于一些高净值人士来说,是一项比较快捷的移民方式。

中国投资者在新西兰投资引争议,剑指敏感资产


根据新西兰投资办公室(OIO)在本月初公布的数据,今年前5个月外国投资者获得允许购买了21亿纽币的新西兰敏感资产;与去年同期的46亿纽币相比,该数据已经大幅下降。显示新西兰的部分资产对于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度在下降,这也许是由于更严格的海外投资审查制度所导致,但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海外资金目前并不看好对新西兰投资的经济发展形势。

新西兰投资办公室发布的报告中披露的最大的三笔交易是:

浙江日发(中国控股)收购飞行仪器制造商Airwork Holdings的100%股权,净投资额280,000,000纽币(2.8亿新西兰元,排名第一)

Lee Bell公司(美国控股)收购本土服装品牌Icebreaker的100%股权,净投资额272,131,200纽币(2.72亿新西兰元,排名第二)

Waste Management NZ(香港控股)租赁和购买奥克兰East Tamaki的5公顷土地,净投资额254,734,992纽币(2.54亿新西兰元,排名第三)

去年前五个月OIO共批准了41笔交易,今年到目前为止(7月14日)只批准了34笔交易,目前执政的工党政府已经决定通过立法收紧外国人在新西兰购买住房和住房用地。

目前为止最有争议的OIO决定是批准农夫山泉在丰盛湾购买6.2公顷的敏感土地,用来升级当地的瓶装水工厂。该投资资金计划用于升级现有工厂设施和新建两条瓶装水生产线;在前两年在当地创造32个工作岗位,在四年内则可以创造60个工作岗位。预计新瓶装水生产线都产能会提高900%,瓶装水出口会增收6500万纽币。

新西兰的瓶装水出口一直引发各种争议,当地居民和环保人士对瓶装水厂在新西兰落户和提取淡水表示反对,政府计划对淡水资源出口征收特许使用费。新西兰目前的代总理温斯顿·彼得斯Winston Peters曾在上个月表示,有信心在今年年底找到瓶装水收费的解决方案。

想了解新西兰投资移民政策消息,

英国政府加大高校教育投资名校受损


英国政府在新的财政年度里,将继续增加高校投资经费。英格兰高等院校在2008至2009年度将收到75亿英镑的财政拨款,这比去年增加了3.3%。但最新的数字表明,这些财政拨款比较倾向于给予新大学,而一些老牌名校的教育经费拨款却面临减少的局面,最直接可能的结果,就是上这些大学可能会更贵了。

教育投资总体增加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英格兰的131所大学和128所专科院校将会收到金额不等的教育经费,这将取决于学校的学生人数、综合科目、科研项目的质量以及数量等因素。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计划用该经费来强化教学、科研以及提高大学生人数。

目前,只有43%的高中生毕业之后选择读大学,英国政府希望到2010年,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人数能提高到50%。

在该笔教育资金中,一部分教育资金用来扩招2.4万名大学生。另外,2.43万英镑用来资助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全职或兼职的学生,以防止他们辍学。在过去的五年里,为了减少辍学人数,政府已经投入8万英镑给大学用来为成绩落后的学生开设辅导班,增强师资力量。但有报告显示这一举措效果甚微。

英国政府从去年开始就加大拨款力度来扶持耗资较高的理工科的教育发展。该教育资金中仍有2500万英镑专门用来资助理工科教学,特别是一些冷门学科,例如物理、化学、化工、矿产冶金及材料工程等学科。

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总裁大卫·伊斯特伍德(David Eastwood)教授表示,这笔经费会给不同背景的学生提供广泛的机会,这将有助于增加高校大学生的人数。而且,政府会保证连续三年加强对高等院校的教育投资。

英国创新、大学及技能大臣约翰·德纳姆(John Denham)认为,对高校增加投资,将有助于大学和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之间保持紧密的联系,利于扩大招生来源,更多寻找资质较高的学生。

新大学得益名校受损

英国政府多年来表示致力鼓励贫穷家庭子弟上顶级大学,而且屡屡给与一些所谓的名校很大的压力,要求它们额外收录这些背景的学生,但是,最新的大学拨款方案被批评了推翻了这种做法。根据政府最新公布的数字,很多本来是用于鼓励一些专门注重研究发展的大学收录贫穷学生的资金已经被调用到其他前身是理工学院的大学。

数字显示,剑桥大学将损失44%本来用于收录贫穷学生的拨款,而牛津大学也将损失37%。不单是古老的学府遭受到这样的待遇;一些比较新一点,但是在英国高等教育界享受崇高地位的大学也遭遇同一命运。伦敦大学学院、曼彻斯特大学,以及布里斯托尔大学等都面临6%到22%不等的拨款削减。

数字显示,除了最有名的大学之外,被称为“罗素集团”(Russell Group)的专门从事研究的14家英格兰大学之中有10家都面临拨款减少的命运。相反的,例如阿斯顿大学、埃奇希尔大学得到的拨款则获得增加最少19%。

大学与院校联会(University and College Union, UCU)的秘书长萨莉·亨特(Sally Hunt)也表示,这种反复无常的政策改变只会影响贫穷学生上大学的念头。

中国政府辛亥革命后的首次护侨事件


1917年9月10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中华民国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

“泗水事件”发生后,华侨分别致电北京晚清政府、南京民国临时政府和上海华侨联合会,请求保护。泗水华侨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消息传至国内,引起国内朝野各界的广泛关注,维护华侨合法权益的呼声响彻华夏大地,在群众的愤怒声援下,南京临时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护侨行动。

中国向东南亚移民的历史可追溯到汉代。有清一代,福建和东南沿海地区,地狭人稠,剩余劳动力无处安身,而此时的南洋地广人稀,资源富饶。闽粤两省与南洋仅一水之隔,得“地缘”之便,又有海外同族、同乡的召唤和吸引,一些无以谋生的民众纷纷飘洋过海到南洋谋生。清初放洋出海的华南居民,以去爪哇岛各地的人数为最多。17 世纪下半叶,爪哇岛上共有五万多名中国人,至18世纪初仅巴达维亚市(雅加达)就有华人十万之多。据统计,20世纪初期,全世界华侨总数约六百三十万多人,其中东南亚(当时习惯称南洋)华侨约近四百二十万人。广大华侨多处在侨居国社会的下层,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对所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赢得了当地居民的认同和赞许,相处的也十分愉快。

然而16、17世纪以来,西方殖民列强先是荷兰继而是英国的侵略触角相继侵入东南亚,华侨的社会地位由此一落千丈,处于任人宰割的社会边缘,华侨的生活只能用心酸和悲惨来形容。为了独占东南亚,荷兰殖民者不允许华人从事独立的经商活动,迫使华人只能充当开发其殖民地的劳工。1740年,荷兰殖民者为了消灭华人的经济优势,在巴达维亚城疯狂屠杀华人一万多人,造成了臭名昭著的“红溪惨案”。在进行肉体上消灭的同时,对尚存的华人采取了残酷的歧视政策,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端:

首先,课以重税,限制人身自由。东南亚殖民地中以荷兰殖民政府的赋税名目最多,税率亦最高。在荷属殖民地的外国人都不征收人头税,惟有华人不但征以重税,甚至比当地的土著居民还要加数倍。华人日常生活的任何举动,如升旗、祭祀、宰牲,以及婚嫁、埋葬、修屋、开市等皆须向殖民地官员请示,甚至在清理街道时,遇到华人住宅,也经常横加挑剔,若小有违犯,则课以重罚。邮政等其他公共机关也对华人肆意谩骂歧视,华人寄信邮汇也经常不按章办理,严重地影响了华侨的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其次,司法歧视,剥夺正当权利。殖民政府一向奉行殖民主义政策,历来不允许殖民地的被统治民族与宗主国臣民享有相等的权利。在荷属南洋群岛,1854年荷兰殖民当局把当地居民划分为四个等级,而华人被列为最末等。等级不同,法律上所享受的权利也不相同。就荷兰属地的司法审判来说,它分为三等,即地方裁判所、地方高等裁判所和本邦人民裁判所。欧美及日本侨民被划入本邦人民裁判所,和荷兰人享有同等的司法权。华侨与土人被划入地方裁判所和地方高等裁判所。此外,在纳税、交通等方面华侨都受到殖民政府的歧视和严格限制。

进入20世纪,海外华侨民族主义思想有了蓬勃发展,各类华侨社团大量出现。1900年,荷属印尼华侨上层组建了一个新型的华侨社团——巴达维亚中华会馆。在它的推动下,各地中华会馆纷纷成立。这些会馆号召侨胞革除陋习,倡导学习中国文化,创立报刊,创办教育等等,加强了华侨间的团结,促进了民族意识的发展,加强了海外华侨对祖国的认同。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举世华人无不欢欣鼓舞。1912年2月19日,荷属爪哇岛泗水市华侨,纷纷走上街头,举行集会,升起五色旗,鸣放爆竹,庆祝中华民国的成立。荷兰殖民当局竟派军警武力干涉,开枪打死华侨三人,伤十余人,百余人被捕。愤怒的华侨采取闭门罢市的行动以示抗议,荷兰殖民当局进而出动大批军警强迫开市,又逮捕千余人,酿成轰动一时的“泗水事件”。

辛亥革命推翻了在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在这场汹涌澎湃的革命洪流中, 海外华侨对国内的革命活动,始终给予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华侨在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都曾经积极参与,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孙中山从创办兴中会起,从事革命活动的经费几乎都来自华侨。他在总结辛亥革命时期国内外志士仁人的主要作用时,曾经做了这样的概括:“披坚执锐血战千里者,内地同志之责也;合力筹款以济革命者,海外同志之任也。”又说,“同盟会之成,多赖华侨之力,军饷胥出焉”。广大爱国华侨对中国革命的持续关注和捐献的大量物资援助,是辛亥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之一。

孙中山常年侨居海外,深知侨胞疾苦,维护华侨利益在南京临时政府的外交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南京临时政府在处理外交事务时称华侨为“国人 ”,虽没有建立专门的管理侨务的机构,但实行积极的护侨政策,规定外交部负责管理“在外侨民事,保护在外商业”。华侨对新生政权也寄予了极大期望。 1912年2月成立了华侨联合会,成为临时政府联络海外华侨和处理华侨事务的得力助手,进一步密切了华侨与祖国人民间的联系。“泗水事件”发生后,华侨分别致电北京晚清政府、南京民国临时政府和上海华侨联合会,请求保护。泗水华侨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消息传至国内,引起国内朝野各界的广泛关注,维护华侨合法权益的呼声响彻华夏大地,在群众的愤怒声援下,南京临时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护侨行动。

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尚未被荷兰政府承认,在孙中山主持下,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于2月21日致电主掌北京大权的袁世凯,述说荷兰军警的暴行,痛陈此次外交事件“事关国体民命”,请转饬驻荷兰中国公使刘镜人与荷兰政府进行正面交涉,“以存国体,而慰侨望”。同日,王宠惠又致电巴达维亚华侨,表示慰问,并告知“已尽力向荷使交涉”。2月23日,王宠惠再次致电袁世凯,转告荷属孟嘉锡侨民代表述说的“泗水事件”的最新发展事态,指出荷属华侨为抵制荷兰当局的暴行而举行罢市以示反抗之后,荷兰军警掳掠日甚,民不聊生,事在危急,“乞鼎立交涉”。南京临时政府请求合作交涉的建议,没有得到北京当局的回应,王宠惠又于25日致电北京当局,指出泗水侨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民国初立,岂尚忍如满清政府放弃责任,漠视侨民”,若不速为拯救,侨民的生命财产将受到更大的威胁。

2月26日,孙中山主持召开内阁会议,议决对荷兰交涉的四项条件:一、限三日内释放被捕华侨;二、赔偿财产损失;三、对被害者给予赔偿;四、恢复人权,华侨与欧侨和日侨一律对待。同时指出“如无满意答复,民国自有相当之对待”。王宠惠将上述要求通知荷兰外交部,并将对荷交涉的四项条件电告北京当局。2月28日,临时政府又令沿海都督禁止华工赴荷属地,以此对荷兰政府施加压力。南京临时政府的外交举措,既考虑到了国内的政情,又兼顾了中国当时在世界所处的地位,它的处理应当说是符合实际的,是值得肯定的。在临时政府屡发数电之后,袁世凯才回电称“华侨遭厄,自必竭力拯救”,在国内舆论和临时政府的催促下,北京当局也屡次致电驻荷兰公使刘镜人,要求其竭力与荷兰当局交涉。

在南京临时政府积极争取与北京当局合作交涉之际,华侨联合会等民间组织也在强大民意的支持下,发动舆论声势,争取事件的早日解决。3月1 日,华侨联合会致电尚在北京的华侨联合会会长汪精卫,指出“泗水事件”“乃民国第一次交涉,如是失败,则外侮纷至”,请求调和南北,迅速交涉。3月6日,又再次致电,述说泗水最新情况,指出若只是通过公使的电报往来,势必使事件的解决旷日持久,而侨胞的损失亦会无形增大。上海公民急进党致袁世凯的电文更是词真意切,指出“泗水一案,尤宜坚持,弗轻解决。吾民等血泪矢誓,当为国涤羞。愿君努力,共挽国权”。广大民众的舆论呼吁,激起了国人的爱侨义愤,各界的通电纷至沓来,如雪片般汇成护侨的强大洪流,使荷兰当局看到了中国不同以往的护侨情结,不得不采取妥协避让的策略,加快了事件的解决进程。

由于中国政府立场强硬,民众情绪高昂,经反复交涉,迫使荷兰政府不得不释放所有被捕者,并答应如下条件:一、惩办杀害华侨的凶手;二、优礼安葬被害华侨,抚恤家属;三、受伤华侨除由荷兰政府负责医治外,并给予调养费;四、华侨财产损失如数赔偿;五、荷兰政府对旅居荷属的华侨与荷兰人同等看待。南京临时政府在“泗水事件”交涉过程中,一改晚清政府在对外交涉上软弱可欺的局面,为在海外忍气吞声的泗水侨胞争得了合法权益,“泗水事件”的成功交涉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外交的一次重大胜利,使近代中国外交有了新的生机,也是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活动中的闪光点,赢得了海外华侨的广泛赞誉,使海外侨胞第一次感到独立的中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绿卡在手,天下说走就走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为什么要移民美国:举个例子,就好比说我们很多从小城市或农村走出来的年轻人,为什么更愿意选择到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定居和找工作?因为这些大城市能为他们提供完成梦想所需的一切!而对于国内的很多申请人来说,美国亦然。那么美国移民人口目前还在增长吗?据统计,美国的外国出生人口在2015年达到4500万,预计到2065年将达到7800万。新移民的人数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来美国的未经许可人数,也就是非法移民人数减少了。

到了美国,往往会发现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尤其是当你来到圣地亚哥之后,你才明白原来美国城市市区的环境也可以达到和国内最美丽的乡村一样。曾经有一位客户说:圣地亚哥市人均GDP可达5万多美元,城区每一条河流都是清澈见底,这在国内是看不到的。在美国生活,窗台一个多星期都不用擦,因为并没有灰尘散落,那里的空气非常干净,远远眺望,甚至可以看清楚远处的美景。更让我惊讶的是,在市区还可以看到野生小动物。让我感觉更美妙的是,去海边游玩时,可以看到许多海鸟,幸运的话,还可以看到游到海滩享受阳光沐浴的野生海豹。

拿到绿卡之后我们首先可以为子女考虑,因为我们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可以获得其他国公民的身份,享受这一国家的各种福利。其次,绿卡更是全家人的福利。一人获得绿卡即可带领全家人移民,持有绿卡者即可办理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绿卡申请。

拥有绿卡的移民者将比普通的留学生享受更优惠的教育条件,而且在各种教育福利之上,拥有美国绿卡的移民者可以全面享受,而普通留学生则受到很大限制。在很多发达国家,拥有绿卡的老人可以享受很多很多中国没有的福利。例如美国的老年医疗保险,“低收入”的绿卡持有者在退休后可以办理相关的医疗卡,持卡看病无需花钱。这种人性化的福利解决了很多人退休后的医疗压力,这也是中国很多家庭无法避免的压力。

其实通过很多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出,绿卡不仅仅是一个长期居住者身份的证明,更是我们生活无忧的保障。总而言之,绿卡不仅是一种身份证明,而且是所有移民者的一种权利,利用绿卡我们可以获得更高的待遇,拥有更多的选择,享受更好的生活。

哥斯达黎加不仅仅受国人欢迎 中国政府也很重视


从各大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知道今年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美洲之行,其中包括了对哥斯达黎加为期两天的访问。此前,胡锦涛主席曾经于2008年到访。哥斯达黎加因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与中国队同组才为部分中国人所知,大多数中国人不知其名,更不知其地处何方。建交仅五年就有两任中国国家元首到访,这个遥远的小国为何受到中国政府如此重视?今天就跟哥斯达黎加移民中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哥斯达黎加是拉美善治良治的模范生。哥政局稳定,政权顺利交接,这在曾经内战和军事政变频发的拉美非常难得。在人均国民收入不到1万美元水平下,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水平在拉美领先。加之早年就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大学教育学费也很低廉,人类发展指数居拉美前列。同时,哥国自然环境好,1/4的国土为自然保护区。哥斯达黎加还被评为世界上最幸福国家之一,有“拉美瑞士”之称。

和平主义的“小国外交”让哥斯达黎加国际声誉卓著。哥在1948年取消了军队,不但国内保持和平,还积极调解国家冲突。即使经济上对美国依赖很大,但哥领导人多次批评美国的战争行为,民众对美国频频发动战争也非常反感。

哥斯达黎加积极发展对华友好,到目前仍是唯一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中美洲国家。建交后,哥前总统阿里亚斯、现总统钦奇利亚任内均访华,两国间部长级以上的互访更加频繁。各项关系发展迅速,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前两年曾有部分议员受到美国影响反对与中国关系发展过快,但现在这种声音几乎绝迹,发展对华友好合作已经成为哥国朝野和社会的共识。

中哥经济合作潜力巨大。中国已经成为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去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1亿多美元。随着自由贸易协定的落实,两国贸易必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哥急需提高基础设施,而中国恰好在该领域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哥斯达黎加牛奶、咖啡等优质农产品也可以在中国找到市场。越来越多中国游客的到来,将强化旅游作为哥最大支柱产业的地位。中国企业的投资将为哥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哥斯达黎加民众已认识到中国带来的巨大机遇,汉语学习热情高涨,很多私立学校以能提供汉语教学课程招徕学生。庞大的汉语学习需求已经导致师资短缺,让很多受过较高教育的华人转行当上汉语教师。

哥斯达黎加可为中国拓展加勒比地区外交支点。中美洲及加勒比是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国家最集中地区,两岸曾在此进行激烈的外交争夺。地区声望很高的哥斯达黎加正起到重要支点的作用,成为中国向该地区进行经济和外交拓展的平台。不少办理哥斯达黎加投资移民的中国客户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精英政策?法国大学注册费用上涨引留学生不满


2019年开学起,法国将提高非欧盟国家留学生的大学注册费用,其中本科提高至2770欧元,硕士提高至3770欧元。由法国总理菲利普宣布的这项措施引起了法国一些学生组织和教师工会的愤怒。他们担心法国大学“几乎免费”的原则被推翻。法媒指出,这些担忧不无道理,已有外国留学生向媒体表示:如果注册费用上涨,他们将不能在法国继续学业。

资料图片:2015年3月5日,法国巴黎,数百学生和教师在教育部外举行示威活动,抗议大学面临的财政危机,要求政府给出解决措施。

据报道,目前约有数十万非欧盟留学生与法国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即本科阶段每年支付170欧元注册费,研究生阶段支付243欧元,博士阶段支付380欧元。法国政府上涨注册费的决定令学生组织和教师工会愤怒,其中学生组织Fage指出:“学生不应该成为国家高等教育资金不足的‘牺牲品’。”该学生组织认为,上涨外国学生注册费用,将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性加强,法国高等教育的大门也将关上。

这一措施对在法的外国留学生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目前正在阿图瓦大学攻读土木工程研究生二年级的几内亚学生卡马拉(Camara)说:“令我担心的是,不少外国学生将放弃在法国学习。”同样感受到压力的还有来自阿根廷的留学生华曼(Huaman),他是雷恩大学音乐学本科一年级的学生,“这可能会阻止我继续在法国学习”。

华曼还表示:“法国颁发的奖学金,并不足以支持所有想在这里学习的非欧盟国家学生,我对此也不抱什么希望。”卡马拉也悲观地表示:“奖学金颁发的标准是什么?法国政府很难获悉外国留学生的家庭生活水平,因此评估可能会出错。”

一些学生深知,如果没有奖学金,他们将很难维持生计。卡马拉就表示:“我(每月)至少需要700欧元用于支撑在这里的生活,我每个暑假都会打工用于补助学业。如果再让我拿出3700欧元,那么我真的做不到。”华曼则表示:“我每周打工20小时,不能更多了。”

除了费用外,外国学生还认为,这项政策对于非欧盟国家学生来说是个不好的信号。华曼分析道:“这是一项精英政策,以牺牲来自亚洲、非洲或拉丁美洲的学生为代价,优先吸引那些英语国家的学生……这就是朝着向移民关闭大门的方向发展。”

对于总理府所说的“低廉学费会让想要报考法国大学的学生感到‘气馁’,他们会因此质疑教育的质量”这一观点,卡马拉并不赞成。他说:“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于现在在法国就读的外国学生来说,选择法国就只是出于无可奈何,而不是因为他们想要生活得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关注塞浦路斯移民关注中塞法规:

(1990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为了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增进两国间的经济联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的海运合作,促进两国海运事业的发展,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和航运自由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合作,发展两国的海运关系。

第二条

在本协定中:

一、“船舶”系指在缔约任何一方境内注册、悬挂该方国旗,并按照适用该方境内的法律和规定注册、经营的航运企业所经营的商船,或在缔约任一方境内设有业务机构的、该航运企业租用的、其船旗为缔约另一方可以接受的期租船。

二、“船员”系指包括船长在内的,在一个航次中根据合同实际受雇在船上执行公务、并列入船员名单的所有人员。

三、“港口”系指缔约任何一方根据其法律和规定向国际航运开放的,包括锚地在内的海港。

四、“领土”系指:

(一)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下的区域;

(二)塞方为塞浦路斯共和国主权下的区域。

第三条

一、缔约双方应:

(一)促进两国的船舶参加两国间的货物运输;

(二)在消除可能会导致双方港口间的航运复杂化的障碍方面进行合作;

(三)为有效地相互利用他们的船舶,尽可能支持与第三国之间货物往来运输的措施;

(四)在雇用船员和改善各自船上雇用对方船员的工作条件及福利方面进行合作。

二、本条的规定不影响悬挂第三国国旗的船舶参加缔约双方港口间货物运输的权利。

三、缔约双方鼓励两国的航运企业开展航运合作,缔约一方的航运企业可以与缔约另一方的相应企业签订有关的航运技术和商业协议、合同。

第四条

缔约一方在以下方面给予缔约另一方的船舶、船员及货物收取的各种费用或提供的服务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

(一)船舶在港口系泊和离泊,装货和卸货;

(二)引水和拖航服务,以及运河、船闸、桥梁、信号、航道照明的使用;

(三)起重机械、桥衡、仓库、船厂、船坞和修理厂的使用与服务;

(四)燃油、润滑油、淡水和食品的供给;

(五)医药和卫生保障。

第五条

在缔约另一方注册并设有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的航运企业以船舶(包括期租第三国的船舶)经营国际运输在缔约一方取得的收入,该缔约一方应凭缔约另一方航运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免予征收任何税收。

第六条

缔约双方应在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允许范围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减少船舶在港口不必要的延误,并尽可能简化办理港口、海关和卫生检疫手续。

第七条

一、缔约一方应根据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依照其本国法律和规定为其船舶颁发的船上携带的船舶证书,承认缔约另一方船舶的国籍。

二、缔约一方应接受由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颁发的或经其承认的包括吨位证书和与船员有关的证件在内的船舶证件。

第八条

缔约一方应承认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为其国民颁发的船员身份证件,并给予该证件的持有者享有本协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权利。

这些身份证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海员证”;

塞浦路斯共和国为“海员证”和由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颁发的护照。

第九条

一、缔约一方的船舶停靠在缔约另一方的港口期间,其持有本协定第八条所指船员身份证件,并列入该船船员名单的船员,无须办理签证则可上岸作短暂停留。

二、本条一款提及的人员在登陆和返回船舶时,应遵守当地的边境、海关及其他法律规定。

第十条

一、持有本协定第八条规定的船员身份证件的缔约一方的船员,无论为登轮、或转到另一艘船上工作,或被遣返回国,还是为缔约另一方当局可以接受的其他理由旅行时,缔约另一方应允许其以旅客身份,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入境、出境或过境。

二、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情况下,如该船员是缔约一方的国民,则不需办理签证。

三、如缔约一方船舶的船员不是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在其必须持有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的签证时,缔约另一方的主管当局则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批准相应的签证。

第十一条

缔约双方都有拒绝其认为是不受欢迎的船员进入各自境内的权利。

第十二条

缔约双方同意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发展包括培训船员在内的商船队方面相互提供技术援助。

第十三条

一、缔约一方的船东为给予在其国内注册的商船安全配备合格人员时,可按其有关法律规定雇用缔约另一方的有资格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登记的船上雇用此类国民的条件,应经海员所在国的主管当局批准,如有可能应与该国的国家海员工会或协会协商,并应在雇用合同中注明。对此,缔约双方都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保证遵守这些雇用条件。

二、缔约一方的船东与缔约另一方的船员之间因雇用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端,仅应提交给签署和批准雇用合同的船员国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当局解决。

三、缔约双方为提高其船上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培训标准,应鼓励、支持和促进两国有资格的院校、组织和代理机构在船员培训领域开展合作。

第十四条

在缔约一方注册、经营并在其境内设有注册机构的海运组织和企业,可以根据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规定在其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第十五条

一、缔约一方的海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获得的收入,应以缔约双方相互可接受的能自由兑换的货币结算。该收入可用于支付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费用,或从该国自由汇出。

二、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内应受到公正平等的待遇和安全保护。

三、缔约一方应允许缔约另一方的船员正当地转移其个人的正当收入。

第十六条

缔约一方应根据其法律和规定允许缔约另一方委派的政府代表或外交人员以及在缔约另一方注册的海运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进入其港口和登上悬挂缔约另一方国旗或由缔约另一方企业租用的船舶,以执行与这些船舶及其船员活动有关的任务。

第十七条

一、如果缔约一方的船舶在缔约另一方的领水内失事、搁浅、被抛上岸或其他事故,缔约另一方对该遇难船舶、船员和船上的旅客、货物应给予与本国船舶同等程度的救助和一切可能的帮助和关照。

二、缔约另一方对本条第一款所述缔约一方遇难船上抢救出的货物、设备、器材、物料和其他物品,应予以免征一切税捐,除非这些物品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使用或销售。

三、本条第二款不应理解为影响缔约另一方执行其关于在其领土上暂存货物的法律和规定。

四、缔约一方的主管当局如遇有缔约另一方的船舶在其领水发生本条一款所述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缔约另一方最近的外交人员代表,并组织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或为进行此类调查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

第十八条

尽管有本协定的规定,缔约一方航运企业的船舶,包括其经营的租船,不得进入缔约另一方的非对国际航运开放的港口。

第十九条

缔约一方的船舶不得参与缔约另一方的沿海运输。

第二十条

本协定的规定不影响缔约任何一方为当事国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为审查本协定的执行情况和讨论其他涉及相互利益的航运问题,缔约双方可以分别派出代表,在双方同意的日期和地点会晤。

第二十二条

缔约双方如果就本协定的解释或实施方面发生分歧,应通过缔约双方代表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缔约双方执行本协定的主管当局分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交通部;

--塞浦路斯共和国为交通和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一、本协定应在缔约双方完成各自的法律程序后,以照会相互通知,并自最后通知一方照会发出之日后第三十天起生效。

二、本协定有效期为三年。如在期满前六个月缔约一方未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三年,并依此法顺延。

本协定于一九九0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希腊文和英文写成,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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