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关闭的美国移民申请重新审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0-09-29
美国移民的申请条件 申请美国移民的条件 美国移民申请条件

美国移民的申请条件。

曾经一些美国移民申请会被定为检控自由裁量权(PD),遭到行政关闭,但如今PD已不复存在,曾经搁置的案件都要面临被重新打开,那么这个过程中都有哪些注意要点呢?

移民案件被PD:

PD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应用于所有在移民法庭中的案件。比如临时绿卡转正时,签证过期非法滞留案件被送至移民法庭的情况。

PD不仅仅是针对庇护案件而言。当申请人接受了PD的offer代表案件被行政关闭,法院会将案件暂时搁置。2018年5月美国司法部长对PD案件作出新的通知,曾经的PD操作如今已不复存在。之前已被PD的案件逐步被重新打开,发回移民法庭重新审理。

被PD案件重新审理时的注意要点:

要点一 收信地址

要向移民法院随时更新个人住址。

如果因为地址变更没有收到上庭通知没有出庭可能会直接拿到递解令。

要点二 打开案件的顺序

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被PD的案件会被优先打开。

一定要遵纪守法。

要点三 案件被PD后身份发生了变化

身份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律师,寻找合适的途径拿到合法身份。

要点四 案件被PD前正常审理可能会被拒绝

新美国移民政策下案件通过的可能性会更小,建议在PD案件被打开前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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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递交美国移民申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大家都知道,移民美国在递交资料的过程中,可以选择提交普通申请,或者加急申请(Prenium Processing),这样就可以加快审核的速度。但是你可能还不清楚,普通申请和加急申请的主要区别和影响是什么?加急申请的优势和劣势又分别是什么?今天,带你细谈究竟。杰出人才移民EB1A在提交I-140申请时,到底需不需要申请加急?

什么是I-140加急申请?

在提交I-140申请时,如果申请人愿意在I-140的基本申请费0的基础上,额外缴纳10,美国移民局将保证在15天内对那些选择使用此服务的申请人的案件的审理给出结果。如果移民局在规定的15个日历日内没有出具审查结果,按照法律规定,移民局将全额退还这笔服务费。而且,如果移民局的原因超期,就算是退还费用,相关案件将继续享受加急处理的待遇。

那么,这个审查结果会包括哪几种情况呢?很多人理解为,这个审查结论只是包括批准(Approval)或者是拒绝(Denial),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完整的。这个审查结论通常还包括常说的补件(Request for Further Evidence (RFE),以及初步拒绝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如果移民局发出了RFE或者NOID,这种情况下,15日历日的计算也会终止。通常,补件通知(Requestf or Further Evidence (RFE)会给申请人额外的90天去补充新证据来回复。而初步拒绝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只给申请人额外的30天去补充新证据来回复。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移民局,移民局将又会有15天去做出审理结论,这15天会重新计算,不包括第一次签发RFE或者NOID的花费时间。

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极端审理结果是,移民局在15天内直接签发了欺诈调查通知(Notice of Fraud Investigation),这种就是有可能是申请人提交了虚假材料或者其他违反移民法的情况,移民局直接启动了由移民局自主决定时间和进程的反移民欺诈的调查。这种情况下,基本就和最初的15天没有直接关系了。

I-140的加急申请的具体步骤和流程是什么?

I-140的加急移民美国申请,除了是缴纳10以外,主要是通过递交一份额外的表格I-907进行申请。提出I-140加急申请的人可以是申请人本人,也可以以代理律师的名义提出。另外,很多I-140的加急申请,还可以在等候I-140的审批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时段提出,这样移民局也是允许的。也就是提交的时候是普通处理提交(只是缴纳基本申请费0),拿到普通收据以后,在等候时间过长或者是改变主意时,再缴纳加急费10,移民局是在收到加急申请后,必须在15个天内处理该案件的审理。

(三)递交美国移民申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那么,如果要选择I-140的加急申请,有哪些考虑因素呢?

选择I-140的加急申请的策略考量主要有哪些?

如果选择I-140是否应该加急申请,应考虑以下方面:

1.综合分析杰出人才的文件是否足够强

如果是背景比较强的案子,可能是不管是否加急,移民局都会是一次性批准,并不会有被要求补件(RFE)的担心,在这个时候,就应该选用加急申请。因为,杰出人才类别由于申请人众多,其审批标准也在动态中不断地提高,可能去年可以一次性通过的案子,会因为等候了一年,在今年会被其他更加优秀的申请人比下去,会被要求补件或者是直接拒绝。对于背景比较弱的案子,可能会出现可过,也可能不过的申请人,这个时候可以考虑使用普通件申请,而不是加急申请。另外,背景比较强的案子,也不惧怕收到RFE,因为可能在第一次提交的时候,申请人就有很多背景材料,当时只是选取和提交了最重要的那部分,如果被补件,还可以有机会把原来不得不忍痛割爱的材料补进去,进一步加强案子,提高审批通过的可能性。

2.总结和观察近段时间移民局对加急审批的动态趋势

因为加急申请,移民局是十五天就出审批结果,对于经常递交申请的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就有可能根据移民局最近这段时间的审批动态趋势,对客户的案子的提交方式,提出灵活的建议。比如,如果近段时间,移民局对加急申请,出现大面积或者大量的要求补件的情况或者趋势时,一个负责任并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建议客人先以普通方式递交,先避一下风头,等过段时间,批准率出现提高的趋势时,再及时地提交加急申请。

3.考虑杰出人才绿卡的排期情况

目前,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杰出人才绿卡已经出现了近两年的排期,所以,提交加急申请对大部分申请人意义不大,这是因为,排期的主要依据—优先日是指I-140的提交日期,而不是I-140的批准日期。I-140加急申请只是会改变批准的日期,而不是提交的日期,也就是不会改变优先日。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是加急申请,万一碰到不友好的移民官,申请人可以很快提交第二次 移民美国申请,而不用像普通申请那样,需要等十个月或者一年,才发现案子会被拒绝,会节省一年以上的时间。

(四)递交美国移民申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考虑普通审批的时间长短

虽然在过去的2020年,普通申请的审批时间是在十个月以上,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有不断加快的现象。内布拉斯加中心(Nebraska)由以前的10个月以上的普通申请审批时间,已经缩短到6-8个月的审批时间,比如,到2019年2月初,内布拉斯加中心已经在审批2020年6月18日提交的案子。而得克萨斯中心(Texas)的普通申请的时间更短,近段时间审批时间只是需要3-6个月,比如,到2019年2月初,得克萨斯中心已经在处理2020年8月9日的案子。所以,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应该告知客人动态的等候时间,分析利弊,相当一部分的客人应该是愿意接受普通审批申请的。

5.考虑孩子的超龄问题

如果申请人是有即将超过21周岁的未婚孩子,那么,申请人更加应该注意思考I-140是应该提交加急申请,还是只是提交普通申请。根据前几年颁布的儿童冻龄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在计算孩子是否超龄时,移民局审理I-140的时间是可以依法扣除的,所以,为了保护该儿童不会超龄,有时候反而是应该提交普通申请,因为普通申请的I-140可以扣除更多的移民局审批时间,而令该儿童可以不会出现超龄,仍然和父母一起取得绿卡。

综上所述,一个申请的杰出人才I-140是否应该提交加急申请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对大部分申请人而言,其实并不仅仅是一千多申请费的问题,而是很复杂的决策过程。建议大家,移民美国之前,应该和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进行充分的讨论,知道其利弊后才做出最终的正确选择。

(一)永久保持加拿大枫叶卡,应注意哪些问题?


很多家长,为了孩子入读优质学校,选择加拿大移民。那么,想要永久保留枫叶卡或选择入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枫叶卡过期了,没有申请更新,则自动放弃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很多人都认为枫叶卡与永久居民身份是匹配的,枫叶卡过期了,永久居民身份就没有了。枫叶卡确实是永久居民身份的最好证明,不过,就算枫叶卡过期,也不代表丧失永久居民身份。

但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所有永久居民在搭乘商业客机或是邮轮抵达加拿大时,均必须出示枫叶卡来证明身份。不管是从航空、陆路或海路进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均会要求提出足够身份证明,而有效枫叶卡则是最好证明。不只是CBSA,其他政府机构也经常需要确认永久居民身份,才能决定该居民是否符合申请某些服务的资格。

★枫叶卡过期前,一直未提出换新卡申请,是否违法?

枫叶卡过期未申请更换,并不会违法,甚至也可以选择不再换发新卡。不过,如果永久居民有出国、再返回加拿大的计划,则移民部建议最好办法仍是申请枫叶卡,随时证明自己永久居民身份。

枫叶卡过期后,且又未申请新卡,将不能离开或进入加拿大,但仍然可以出国。在返国前,必须向加拿大驻各地签证办事处,申请返回加拿大一次使用的“永久居民旅行文件”。

★只要有枫叶卡,即可以前往任何免签加拿大的国家,不需要再办理签证?

枫叶卡不等同护照或签证,也无法凭枫叶卡进出其他需要签证的国家。枫叶卡设计是为了加速入境加拿大使用,不是签证,至于其他国家对个别护照拥有人士的签证规定,每个国家不同,必须查清楚。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加拿大枫叶卡有效期为自发卡日起五年,所有加拿大移民都必须累计在加拿大境内住满730天。持有枫叶卡的人必须在持卡的有效期五年内累计居住满两年,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居住义务。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日后五年期满重新申请第二张枫叶卡均须通过“居留测试”,凡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者均须在任一个五年期间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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