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申请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者涉嫌欺诈

2021-05-07
移民加拿大申请条件 加拿大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移民加拿大条件

【www.ym16.com - 移民加拿大申请条件】

中新社多伦多9月10日电 加拿大政府最新调查发现,有近11000人在申请公民身份或保持永久居民身份时涉嫌欺诈。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和多元文化部长肯尼10日在渥太华重申:加拿大公民身份是非卖品。

肯尼说,那些靠不正当手段获得公民和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正倾尽加拿大法律的全部力量来剥夺他们已取得的身份。

据知,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撤销多达3100人靠欺诈获得公民身份的决定已进入正式程序。

有近5000人正在被移民部密切观察,这些人大都被认为生活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并试图进入加拿大取得公民身份。

按照加拿大的移民法,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必须4年时间里在加拿大住满3年;而要保留他们的永久居民身份,则必须5年里在加拿大住满2年。

调查发现,一些无良移民服务机构会为常年居住在加拿大以外的人伪造在加拿大居住的证据,以使其以欺诈手段保住永久居民身份,并在此后申请公民身份。

加拿大皇家骑警和边境服务局的刑事调查发现,一个5口之家支付一家服务机构25000加元(1加元约等于1美元),以制造在加拿大居住超过4年以上的假象。

至目前为止,由于不符合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的要求,移民部已拒绝了600份永久居民和500份入籍申请。另有近1800申请人在调查展开后主动放弃了他们的入籍申请。

扩展阅读

移民不是加国公民 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软肋


现在不少机构在向新移民介绍加拿大社会生活时,差不多都会告诉新移民,移民和公民没有什么不同的。公民所能享受的待遇,我们新移民都有资格享有,除了公民 可以参加选举或竞选。大多数新移民听了以后,一笑了之,很宽慰。这是事实。但是,这不是完全的事实。奉公守法的人士,那倒不必多去思考了。若是警察局的熟 悉人士,而身份还是永久居民的话,以下的内容却不要掉以轻心。

移民不是加拿大的公民。移民若触犯了刑事条例,除了接受在刑法范围内有针对的处罚以外,还会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移民一旦服刑完毕,下一步就是遣返原居住国。移民法范畴内的遣返前风险评估计划也轮不到他/她。

有人说,这是罪有应得,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这话也许有理。其实,刑事诉讼是很讲究技术性的程序。被警察逮捕,遭检察官起诉,未必在法官面前检控成立,即未必会定罪而接受司法处罚。很多的案例,在审理过程中会被撤下来,通过其它的榘道处理。

不 过,被逮捕的人士,因为永久居民的身份缘故,警察局在将此人逮捕之后,即刻用电邮通知移民当局。移民当局也就在此人的移民档案中记下这项事故。然而,当案 例进入法庭审理过程,就像以上所说,很多案例不见得一定判决定罪,或者一定在刑法范围内处理。往往,被逮捕的人士,就会作无罪结论,控罪撤销。

很庆幸吧?且慢。警察局从来没有义务将这类的法庭决定通知移民当局的,尽管当初是警察局送出该人士被逮捕的信息。因此,移民当局的资料库中,一直存有这位永久居民被逮捕的档案记录。因而移民局一直等待这位永久居民被逮捕以后的结论。

你 以为逃过一劫。可是厄运一直追随你。你离开加拿大或许无妨。但是,回来时,过海关入境处,你必然会受到特别关照,要求留在一旁,等待高级移民官的盘问。他 们不会开门见山,问你有没有过刑事纠葛。你会被问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糊里糊涂被作弄了一通,费时间,败坏了情绪,才怏怏地回到加拿大。差不多,每次入 境都会被留难。

这样的经历还不够。当你申请公民时,或者是需要担保家人或父母移民探亲时,申请个案会作另类处理,通知申请人/担保人等待处理结果。若自己不去跟踪,到了牛年马月都不会有消息。只有当你待哪天突然省悟到以前的刑事纠葛,赶快处理善后,事情才有转机。

这里所提到的内容同刑事洗底,不是一码事。因为当事人没有被判定罪,没有刑事记录可洗脱。这里提到的内容纯粹是政府部门之间资讯交流的程序,也暴露出永久居民的软肋部位。

移民美国,如何保有永久居民身份?


对于已经获得美国绿卡,但是由于工作或者家庭等原因,不得不长期居住在美国领土之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人来说,“如何保有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他们。通过EB-5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如何保持其永久居民的身份状态(绿卡)?一旦成为拥有了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每年他/她必须在美国逗留多长时间呢?一个永久居民不可以连续365天不登陆美国领土,除非这个人拥有USCIS签发的“回美证”,“回美证”赋予永久居民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登陆美国的权利,“一段时间”通常是指两年。“回美证”通常也是可以展期的(一张新的“回美证”将被签发作为展期之用)。

居民的身份是可以被剥夺的,对保有绿卡的法规通常比较复杂,但这些法律条款通常包含某些重要“节点”,类似下列因素通常被用来考量居民身份是否可以被剥夺:

在美国实际居住的时间

逗留海外的目的

作为“美国居民”的纳税申报

就业情况

是否在美国拥有家庭

是否全家居住在美国

是否在美国参与保险、联谊会、教会或其他社会组织

拥有有效的回美证

一个通过EB-5投资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在4年零9个月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并授予美国护照。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则: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在过去5年中,至少50%的时间在美国

没有超过连续365天未曾登陆美国(即便是拥有回美证)

如果超过连续180天离开美国领土,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本人没有放弃美国居民身份

在提出申请的州内居住满3个月,军事人员、学生或其他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良好的道德品质

没有因为要成为美国公民而进行任何虚假陈述

没有在移民申请中有任何欺诈行为

一定的英语述说、阅读、书写能力

通过历史学测试和政府测试,在线的100道测试题可供学习,并使申请人通过测试

这是一个概述性的参考意见而并非一个法定的知会,如果投资者需要针对个案,那么建议咨询律师,对个案进行独立商讨。

美国公民与永久居民申请配偶移民的区别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係,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我们在此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 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 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第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佈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佈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 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証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由於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且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亲属移民2A类)因為有移民倾向,在排期到前无法合法取得何其他签证来美,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為止。

然而,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於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 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 年12月21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V 签证美团聚。

比较值得注意是,这个法律并不会因為这些人在美国非法居留而将他们的申请排除在外(12(a)(9)(B)不适用此条款),同时这个新法也允许这些人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而成為新的“V”类申请者即使他们已经在美国非法居留(12(a)(6)(A) 与(9)(B) 不适用)。

(二) 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最大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 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 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 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最好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 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 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移民新西兰,永久居民、公民有什么区别?


居民与公民在新西兰的定义是非常不同的,一定要学会区分,因为我国是没有这个定义的,我国是单一国籍的国家,新西兰一直是移民国家,因此公民与居民有性质上的差别。

居民与公民:

新西兰居民就是有权利在新西兰居住的人,履行居民享有的权利义务一般移民新西兰的人都是属于居民的范畴。

公民就是持有新西兰护照的人,履行公民的权利义务,从法律上讲就不是中国人了,与本地新西兰人无异:

签证-Visa和许可-Permit

其次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一个就是permit和visa,permit叫许可,visa就是签证。签证的名头一直都很响亮因为你要进入别的国家就需要签证,没入境就知道上飞机也需要签证。

签证有很多种,是个提前申请的入境许可,就是说提前告诉移民局、签证处,我要去你的国家了,先申请一下,预约一个。在新西兰境内如果移民局要检查你是否合法居留只看许可。就是签证可以过期,但是许可不能过期。

现在解释几个常用名词的意思:

永久居民-PR

天善国际新西兰项目包括:厨师,面点师,餐厅经理,中医师,美发师,中医师、按摩师,汽车修理、喷漆、钣金工、瓦工,木工,瓷砖工,钢筋工,大理石切割、挖掘机司机。各类工作签证火热办理中,签证周期短、签证率高,新西兰项目无雅思要求,工作签证可带家属,可申请PR(绿卡)。

一些不太了解出国劳务的朋友们看到招聘简章和项目优势就不太明白这个Pr是什么意思,说绿卡就有一大部分人知道了。Pr就是永久居住权,有权利永远居住在新西兰。拿到PR时候,移民局会给你两张纸其中一张是永远有效的居民许可,另外一张是2年有效的居民签证。

永久居民顾名思义,可以永远居住在新西兰,能不能离境要看你的“永久居民” 签证是否有效,如果失效了就不能离境。居住1年以后有选举权,除了不能做外交官和当兵等以外,剩下的权利义务和公民一样。

永久回头签也是永久居民的一种,只是能随便进出新西兰。至于你出去哪里新西兰政府没义务管你,护照还是中国的,所以去哪(除了中国)都需要签证。从法律意义来说,你还是中国公民,纯正的中国人。当然如果还不是新西兰人,需要在新西兰生活还是要好好做良民才行。申请永久回头签的中国人也非常多。

至于公民就是拿了蓝皮护照了,已经是新西兰公民了。去全世界的很多个国家都免签证。不过,回中国就需要签证了。

一般来讲从永久居民到公民的顺序是:移民新西兰的人先成为PR(永久居民),再坐移民监,拿到永久回头签,永久回头签证不是公民的必要条件,再坐移民监,最后成为公民。

新加坡就业 申请永久居民权


雇用自己而达到移民的目的。申请人可先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董事的身份向移民局申请就业准证,也可先以开办公司的名义申请,移民局批准就业准证申请后再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后,经移民局核实发出就业准证。获就业准证6个月后,可申请永久居民权。

就业待遇

申请人被录用之后,P准证持有人每月薪水在新币3500以上,Q1准证持有人每月薪水在新币2000以上。来新加坡工作半年后,如雇主同意,可以申请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PR)。成为永久居民满两年后,可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

工作准证(R准证)

工作准证由人力部的工作准证处负责处理和批准。在现有法令下,任何雇主若有意聘用月薪不超过2000新元的外国劳工,必须申请工作准证。

工作准证持有者的就业情况,受到劳工税和各行业所许可的外国劳工人数顶限所制约。码头业所许可的外国劳工比例最高,外国劳工和本地全职工人之比可高达9比1。其次是建筑业的5比1、海事业的3比1和制造业的1比1。服务行业则规定外国劳工只能占公司雇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另外,雇主必须为每名工作准证持有者每月缴纳劳工税,数额为半熟练工人每人每月30新元,而非熟练工人每人每月的缴交额从240到470新元不等,依行业而定。在现有架构下,工作准证又称为R准证。其中R1准证发给拥有至少专业3级技工证书(NTC-3)或相当资历的外国劳工,即半熟练工人;R2准证发给不符合R1准证条件的外国劳工,即非熟练工人。工作准证持有人不能携带家眷到新加坡。

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会以为新加坡公民就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其实并不是一样的,这里我们就要来说一说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说一说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的区别。

新加坡永久居民即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简称SPR(有些人称为“新加坡绿卡”),一般移民过去的首先是获得的SPR身份。

而新加坡公民即Singapore Citizen,简称为SC,SC持新加坡护照,是在新加坡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当然持SPR身份的移民入籍以后也持新加坡护照。

其实每个国家对公民与永久居民都有一些政策的分别,但基本上公民与永久居民待遇是一样。

1、永久居民不可以购买政府新建的公共房屋 ( 组屋 ),只能购买二手组屋,一般价差可以超过十万新币。

2、永久居民不可以承有国家补贴与国企私化后的分红股,这项好处兑现的话,十年最多几千新元,没有什么特别。

3、新加坡公民使用新加坡护照旅行,永久居民使用本国护照旅行。新加坡护照进入许多国家有免签证待遇,如美国、欧洲各国、日本周边各国等,但进入中国要签证,进港澳台不需签证。持中国护照到各地需签证。在新加坡申请其他国的签证会比较快和比较容易。

4、新加坡公民移民到外国更容易。

5、新加坡公民持新加坡护照,而新加坡永久居民持本国护照。在政治权利上永久居民不可以在新加坡享受任何只属于公民的权益,比如选举权。以及政府规定只有公民才可以做的工作,如政府公务员;

6、新加坡护照持有者,不存在子女的身份问题,而永久居民就不一样了,永久居民的子女也只能持有SPR身份;

以上就是新加坡的公民与永久居民的区别,这里并没有列举出全部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当你们需要详细了解的话,还是进一步咨询顾问。

移民网(ym16.com)为您提供最全面最新的移民相关知识和政策,帮助您解决移民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其中《上万申请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者涉嫌欺诈》的内容由移民知识小编2022精选编辑整理而成,希望对您的移民有所帮助,欢迎您通过移民加拿大申请条件专题访问更多精彩移民内容。

相关文章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