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就业 申请永久居民权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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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移民申请条件。

雇用自己而达到移民的目的。申请人可先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董事的身份向移民局申请就业准证,也可先以开办公司的名义申请,移民局批准就业准证申请后再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后,经移民局核实发出就业准证。获就业准证6个月后,可申请永久居民权。

就业待遇

申请人被录用之后,P准证持有人每月薪水在新币3500以上,Q1准证持有人每月薪水在新币2000以上。来新加坡工作半年后,如雇主同意,可以申请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PR)。成为永久居民满两年后,可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

工作准证(R准证)

工作准证由人力部的工作准证处负责处理和批准。在现有法令下,任何雇主若有意聘用月薪不超过2000新元的外国劳工,必须申请工作准证。

工作准证持有者的就业情况,受到劳工税和各行业所许可的外国劳工人数顶限所制约。码头业所许可的外国劳工比例最高,外国劳工和本地全职工人之比可高达9比1。其次是建筑业的5比1、海事业的3比1和制造业的1比1。服务行业则规定外国劳工只能占公司雇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另外,雇主必须为每名工作准证持有者每月缴纳劳工税,数额为半熟练工人每人每月30新元,而非熟练工人每人每月的缴交额从240到470新元不等,依行业而定。在现有架构下,工作准证又称为R准证。其中R1准证发给拥有至少专业3级技工证书(NTC-3)或相当资历的外国劳工,即半熟练工人;R2准证发给不符合R1准证条件的外国劳工,即非熟练工人。工作准证持有人不能携带家眷到新加坡。

延伸阅读

移民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条件_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


加拿大作为传统的移民大国,一直都很受国内外投资人士的关注。而其中移民身份问题也是让不少申请人搞不清的。今天,移民就来为大家介绍下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条件、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相关资讯。喜欢的朋友不可错过!

一:移民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条件

想要具备加拿大移民定居申请资格,就必须在五年时间内,有两年满足下列情况,才被视为满足了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

1、本人必须在加拿大居住;

2、永久居民在国外居住,但是为了陪伴其加国公民配偶或加国公民的父母在国外居住;

3、永久居民是受加拿大公司全职雇佣,派往海外从事商务活动,或是由联邦政府或省政府派驻到海外工作;

4、在第3种情况下,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人或是未成年子女也允许陪伴在国外居住。

永久居民想要满足居住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两种情况:一是移民不足五年的永久居民,要证明其在取得永居身份后的五年内,能够满足上述居住要求;二是取得身份超过5年的永久居民,则要证明他们已经满足了有关的居住要求,以继续保有其永久居民身份。

二: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

(1)加拿大永久居民没有投票选举权,即没有权利干涉加拿大国家领导层面,也不能参政,并且某些和政治、国家权力信息相关的工作也不能介入。

(2)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是可以被剥夺、被勒令离境的,比如触犯了加拿大法律。

(3)加拿大公民持有加拿大护照,可以免签或落地签183个国家和地区。而永久居民却没有这样的福利,不过永久居民持有枫叶卡更容易获得签证。

(4)加拿大公民进入中国需要签证,而永久居民持有中国护照,就可以畅通无阻。

(5)加拿大公民去美国购物旅游是不需要签证的,只需出示护照等身份证明;但是要是想去美国工作,普通护照过去只能待6个月,需要申请TN签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劳工市场工作签证)。

以上内容就是移民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条件,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区别相关资讯。总体来说,申请人选择永久居民还是入籍成为公民对一般人来说没有太大区别。想要了解更多加拿大移民资讯,可以关注我们;可以继续浏览或给我们留言;移民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一体化服务!

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会以为新加坡公民就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其实并不是一样的,这里我们就要来说一说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说一说新加坡公民与永久居民的区别。

新加坡永久居民即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简称SPR(有些人称为“新加坡绿卡”),一般移民过去的首先是获得的SPR身份。

而新加坡公民即Singapore Citizen,简称为SC,SC持新加坡护照,是在新加坡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当然持SPR身份的移民入籍以后也持新加坡护照。

其实每个国家对公民与永久居民都有一些政策的分别,但基本上公民与永久居民待遇是一样。

1、永久居民不可以购买政府新建的公共房屋 ( 组屋 ),只能购买二手组屋,一般价差可以超过十万新币。

2、永久居民不可以承有国家补贴与国企私化后的分红股,这项好处兑现的话,十年最多几千新元,没有什么特别。

3、新加坡公民使用新加坡护照旅行,永久居民使用本国护照旅行。新加坡护照进入许多国家有免签证待遇,如美国、欧洲各国、日本周边各国等,但进入中国要签证,进港澳台不需签证。持中国护照到各地需签证。在新加坡申请其他国的签证会比较快和比较容易。

4、新加坡公民移民到外国更容易。

5、新加坡公民持新加坡护照,而新加坡永久居民持本国护照。在政治权利上永久居民不可以在新加坡享受任何只属于公民的权益,比如选举权。以及政府规定只有公民才可以做的工作,如政府公务员;

6、新加坡护照持有者,不存在子女的身份问题,而永久居民就不一样了,永久居民的子女也只能持有SPR身份;

以上就是新加坡的公民与永久居民的区别,这里并没有列举出全部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当你们需要详细了解的话,还是进一步咨询顾问。

新加坡不再发申请永久居民邀请信 留学生去留挣扎


翁康(右一)说,同届毕业的朋友中只有一半还留在新加坡,照片中两个朋友(左一和左三)已回中国。(受访者提供)

2010年初,政府收紧移民政策,移民与关卡局(ICA)停止了多年的一贯做法,不再向理工学院和公立大学的应届外国留学生,发放申请永久居民(PR)邀请信。受影响的毕业生包括新加坡教育部奖学金得主和自费学生,分别在本地修读大专、本科、硕士或博士课程。

由于留学生可通过PR邀请信,向雇主证明自己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因此不少本地公司在聘请外籍员工时,会优先考虑收到PR邀请信的求职者。少了PR邀请信,留学生似乎也少了一块强而有力的职场敲门砖。即使他们找到工作后,也不能凭PR邀请信申请成为新加坡PR。

这个转变,让当年那些即将毕业的留学生措手不及,甚至是无所适从。两年过去了,这批留学生中有不少人,不管需不需要履行奖学金合约,已陆续回到自己的国家。依然留在新加坡的留学生,心情是否已平复?这两年期间,他们的生活又起了怎么样的变化?

无PR邀请信工作难寻

来自中国辽宁鞍山的翁康(26岁)于2009年初来到新加坡,就读南洋理工大学的土木工程硕士学位,并在一年后毕业。与很多其他那年毕业的外国留学生一样,翁康是第一批没收到PR邀请信的外籍留学生。

回忆起当时的心情,翁康说:“刚开始我们每个人的想法都一样,觉得当局的决定不公平,也很失望。为什么那些比我们早半年毕业的学长获得了邀请信,我们却没有?”

他说:“过了这么长时间,我已经不再那么想。无论如何,出国读书是我自己的选择,不可能万事顺心,只能尽力地做好自己分内的事。”

对翁康而言,2010年是非常艰辛的一年,没获得PR邀请信让他在找工作时四处碰壁,心中一直在挣扎,应不应该回中国。

那年1月完成课程后,翁康便展开觅职活动,几乎每天在网络上投下好几份履历,一共发出上百份履历。

不过,翁康遇到的大部分雇主只关心他是否是永久居民,学历和能力还是其次。他说:“很多本地公司只聘请公民和永久居民,那时真的很迷茫。”

雇主不多聘外国人,不是没有原因。根据人力部的规定,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海事业等不同业界的雇主,都得按照特定的比例聘请持有S准证(S Pass)和工作准证(Work Permit)的外国雇员。

以服务业为例,雇主可聘占全体雇员25%的S准证外国雇员。一些薪水未达到3000元、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最低水平的外国留学生若改而申请S准证,就会面对觅职的限制。

经过五个月,翁康找到第一份私人建筑公司的工程师工作。不过因为自感不适合工作环境,他在工作几个月后辞职,转入另一家做建筑结构生意的小公司。

翁康说:“那家公司说只要我通过三个月试用期,就会帮我申请永久居民,可是后来却又擅自把试用期延长至半年。”

认为第二家公司不讲理,翁康又再次辞职。失业期间,他持有临时就业准证,感觉像是与时间赛跑,需要在准证过期前找到工作。还好,翁康终于找到房地产发展公司的行销工作,事业才算稳定下来,目前已任职九个月。

同届留学生约一半回国

工作难寻,许多在这一两年内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干脆卷席走人。翁康说:“这是一个身份问题,没有永久居民权,工作难找,创业困难,申请信用卡也难,生活和经济规划都受到很多阻碍。”

他说:“我身边的那批同学,有一半在毕业一年后就陆续回国,现在还留在这里的人,应该都打算在这里长期发展。”

“留学毕业后,两手空空地回到中国的话,就不是‘海归’,而是‘裸归’,意思就是什么也没带回来,白白浪费了留学机会。我不想做‘裸归’,因为那很没面子,感觉就好像是混不下去才回去的。”

“要服务,没身份”的尴尬

来自中国湖北的董志鸿(24岁)2009年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系,同年来新加坡继续深造,在南洋理工大学修读为期一年的信息研究硕士课程。

虽获得新加坡政府奖学金,毕业后需在本地履行三年服务,不过董志鸿的奖学金得主身份,未能让他在2010年毕业时获得一封PR邀请信。他说:“刚来时没特别想要永久居留权,住久了就想留下来,却没赶上PR邀请信末班车,当时有一点失落。”

董志鸿认为,政策变化太快,让那些有奖学金合约在身的留学生尴尬地卡在“要服务,没身份”的阶段。他说:“大概50%的同学没有履行合约就回国了,未来他们也不特别想回来。”

“没有PR邀请信,找工作不自由。就业准证的最低门槛最近从2800元提高到3000元,一般本科或硕士毕业生的起薪不一定有3000元,如果申请不到就业准证的工作,又不愿申请技能水平较低的S准证,留学生就只得回国。”

董志鸿没回中国,因为他已在一家本地海事企业找到工作,目前持就业准证。他认为新加坡的生活质量较好,所以在去年6月申请成为永久居民,不过申请遭拒。

今年他打算再申请一次永久居民,若还是被拒就会索性回中国,而奖学金合约也将不是限制他的因素。他说:“我知道本地人认为现在外来人口太多,但新加坡同时也需要外国人。”

董志鸿认为,移民与关卡局应改变现有的移民程序。他说:“那些做基础建设、持工作准证的外劳基本上不会移民,因为他们只想多赚一点钱衣锦还乡。想移民的人,其实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端人才。然而,当局却没有一个移民标准。什么样的人没有希望?申请被拒是因为什么原因?往后应该如何补救?完全没有方向感。”

董志鸿也认为,成为公民的管道可变得更直接。他说:“现在公民的必经之路,就是先成为永久居民。很多人不想看到更多永久居民,却想有更多公民,倒不如让外国人直接申请成为公民,但把门槛调高。”

翁康:不想以配偶身份 获得永久居留权

除了考虑个人发展,还有另一个原因,让翁康心甘情愿地留在新加坡。他在2010年认识了同样来自中国的女友,目前已到谈婚论嫁的阶段。

来自中国内蒙古的女友是一名律师,在前年就已获得永久居留权,现在就等翁康拿到永久居留权,才能注册结婚买组屋。

他说:“去年下半年我们决定结婚,明知新加坡大选过后,申请永久居民不乐观,我还是硬着头皮在去年8月申请,女友特地给移民与关卡局写了一封信,不过10月还是收到被拒通知。”

当局没有给予任何原因,不过,翁康准备在今年4月再申请一次。他说:“我们想在这里组织家庭,没有永久居留权,婚期好像被无限期地延迟了。”

当然,翁康明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最快途径就是先与女友结婚,以永久居民配偶者的身份获得永久居留权。

然而,他并不想走捷径,因为“那样太利益了。”

他说:“我和女朋友是真心相爱,如果因为要获得永久居留权结婚,那么结婚的动机就不纯粹,好像是我在利用女朋友,别人会如何看?她的感受不好,我也没有面子。”

要组织家庭应拥有自己的房子

要组织家庭,也不完全需要购买组屋,购买私人房产或租房,都是替代选择。不过翁康认为,要组织一个家庭,无论如何、无论大小,都应该拥有自己的房子。

他说:“每次走进宜家,看到好看的家具都想买下来,但转头再想,现在住的房子毕竟不是自己的家,买再好的家具都没用。结婚还是要有一个属于自己落脚的地方,每天才能有那种回到‘家’的感觉。”

翁康来自小康家庭,事业刚刚起步,没有经济能力购买私人房产。

他说:“政府去年底又突然推出房地产降温措施,外国买家须支付房产售价或估价10%的额外买方印花税,更让我买不起私房。”

目前,翁康感到颇有压力,因为申请永久居民,不再是他个人的事。

他说:“我一无所有,女朋友身份比我高,收入比我多,却在日常生活中很照顾我的感受,看好我的为人,这样的女孩子很难得,我是真心喜欢她。”

为了能更快获得永久居留权然后结婚,翁康尽可能提升自己,包括到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上英文课,申请调到其他部门工作等。

他说:“今年4月的申请批或不批,将是关键。”他希望,今年就能和女友共结连理。

美国永久居民卡是什么?


美国永久居民卡是什么?其实就是美国绿卡。“美国绿卡”的正式称谓是“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留卡)”,是用来证明一个外国人拥有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力,具有“美国签证”的效用,持有人在进入美国国境的时候只要出示“绿卡”即可,无需再在护照上办理签证。由于这种代表永久居留权的卡片最早是绿色的,故被称为“绿卡”。

“绿卡”也曾采用过其他颜色,2010年5月至今又重新改用绿色。“绿卡”强调的是一种居留权(可以合法工作),而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具有美国国籍,或者说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具有美国公民权。如果“绿卡”的持有人有意申请加入美国国籍,则必须在美国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居住满5年,且在美国连续居住满30个月,当然还有必须要参加的入籍考试。

对于今天的国人来说,移民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了,我们周围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亲戚朋友移民到海外,其中美国是一个主要的移民目的地。

假如你想要移民美国,你需要的先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证”。拿到“永久居留证”意味着你可以在美国定居,而且不需要放弃原来的国籍。

由于美国的“永久居留证”封面是绿色的,所以被国人俗称为“绿卡”。

永久居住制度最早出现与美国,因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所以移民制度的建设上是比较超前的。按照美国法律,绿卡持有人在美国享受同国民待遇,拥有和美国公民几乎一致的权利,并且可以凭借绿卡任意进出美国,不需要办理签证。

不过绿卡持有人并非美国公民,因此不享有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拿绿卡贺拿国籍唯一的区别。

在拿到绿卡5年以后,你便有资格申请加入美国国籍,正式成为一民美国公民。这时你在美国就拥有了政治权利了,但前提是你必须放弃中国国籍。

移民美国,如何保有永久居民身份?


对于已经获得美国绿卡,但是由于工作或者家庭等原因,不得不长期居住在美国领土之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人来说,“如何保有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他们。通过EB-5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如何保持其永久居民的身份状态(绿卡)?一旦成为拥有了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每年他/她必须在美国逗留多长时间呢?一个永久居民不可以连续365天不登陆美国领土,除非这个人拥有USCIS签发的“回美证”,“回美证”赋予永久居民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登陆美国的权利,“一段时间”通常是指两年。“回美证”通常也是可以展期的(一张新的“回美证”将被签发作为展期之用)。

居民的身份是可以被剥夺的,对保有绿卡的法规通常比较复杂,但这些法律条款通常包含某些重要“节点”,类似下列因素通常被用来考量居民身份是否可以被剥夺:

在美国实际居住的时间

逗留海外的目的

作为“美国居民”的纳税申报

就业情况

是否在美国拥有家庭

是否全家居住在美国

是否在美国参与保险、联谊会、教会或其他社会组织

拥有有效的回美证

一个通过EB-5投资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在4年零9个月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并授予美国护照。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则: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在过去5年中,至少50%的时间在美国

没有超过连续365天未曾登陆美国(即便是拥有回美证)

如果超过连续180天离开美国领土,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本人没有放弃美国居民身份

在提出申请的州内居住满3个月,军事人员、学生或其他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良好的道德品质

没有因为要成为美国公民而进行任何虚假陈述

没有在移民申请中有任何欺诈行为

一定的英语述说、阅读、书写能力

通过历史学测试和政府测试,在线的100道测试题可供学习,并使申请人通过测试

这是一个概述性的参考意见而并非一个法定的知会,如果投资者需要针对个案,那么建议咨询律师,对个案进行独立商讨。

美国永久居民卡到时怎么换新卡?


美国永久居民卡亦称为绿卡,是作为在美国永久居住的身份证明,同时也是证明你能在美国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

通常情况下我们说的永久居留卡是指“绿卡”,对居住时间没有限制,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用10年,有条件绿卡的期限则为2年。

根据美国移民局官网的公告显示,美国的永久居留卡是需要更新甚至是更换的。更新永久居留卡非常重要,如果永居卡失去了法律效益,将很难保证你的合法身份,进而影响到你在美国的出行以及工作生活。

如果你为期十年的的永居卡即将到期或到期前六个月你需要做出更新。

如果你的永久居留卡是一个为期两年的居留卡,也就是说你是一个有条件的居住者,那么在居留卡到期前90天你需要填写一个居留卡更新申请。如果你的申请通过了,你将得到一个新的为期10年的居留卡,当然,你也不需要再填写一份I-90表格。

如果你持有的是一个老版本的无条件居留卡,因为大部分的老版本居留卡已经失效了,所以即使你拥有的是无条件绿卡美国移民局也建议你更换新版本的永久居留卡。

当你永久居留卡上面的信息需要更改时,你持有的永居卡需要更换,或者你的永居卡遗失了、破损了、被盗了等情况下你都需要更换永居卡。

如果你是在年满14岁之前成为了美国的永久居民,在你年满14岁时你需要更换你的永久居留卡。

Tips : 从2017年2月21日起,USCIS将只接受2016年12月23日版本的I-90表格。表格在USCIS官网上可以直接下载或者也可以在纸质表格上填写,USCIS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法开始更新。

美国公民与永久居民申请配偶移民的区别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係,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我们在此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 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 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第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佈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佈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 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証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由於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且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亲属移民2A类)因為有移民倾向,在排期到前无法合法取得何其他签证来美,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為止。

然而,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於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 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 年12月21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V 签证美团聚。

比较值得注意是,这个法律并不会因為这些人在美国非法居留而将他们的申请排除在外(12(a)(9)(B)不适用此条款),同时这个新法也允许这些人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而成為新的“V”类申请者即使他们已经在美国非法居留(12(a)(6)(A) 与(9)(B) 不适用)。

(二) 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最大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 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 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 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最好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 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 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美国入籍太难 四成永久居民冷眼旁观


据《星岛日报》报道,对于世界各地的很多人而言,获得一本美国护照是一个近乎神圣的目标;在华盛顿,有关移改的党派争议也主要纠缠在是否允许在美1100万无证客入籍这一问题上。不过数据显示,合法居留在美的数百万外籍人士虽然符合入籍资格,但却从未采取行动。国安部估计,在所有绿卡持有人中,约40%没有归化入籍。

绿卡持有人拥有很多与公民同样的权利,包括工作授权,当然,他们也受到同样的税法管治。但除了没有投票权外,永久居民一般情况下不能离开美国太长时间。很多情况下,他们也不符合资格在政府部门或政府资助的机构工作。他们可以申请亲属移民(微博)的类别也比公民少。如果他们犯法,可能会被递解出境。然而尽管有着诸多不利因素,仍未有足够理由让永久居民踊跃入籍。

《纽约时报》报道,联邦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美国入籍的人数波动较大,在08年达到105万的高峰后,到2010年大幅回落至62万,跌幅高达41%,但到2012年又回升至75.7万。

不过,这些数字与符合申请入籍资格的人数相比实属小巫见大巫。国安部最近的报告显示,2012年住在美国的绿卡持有人为1330万,其中约880万符合入籍资格。但国安部08年的研究报告估计,持有绿卡至少20年的合法永久居民中,入籍率仅为60%。

移民权益人士称,在符合资格申请入籍的人当中,有不少人是想入籍的,但却因诸多因素却步,其中包括680元的申请费,以及对英文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而包括中国、日本和印度等国家,不允许他们的国民拥有第二国籍,也迫使一些人要做出困难选择。

然而也有不少绿卡持有人虽然拥有入籍所需的所有条件,但就是没有入籍的愿望,这些人的理由包括对母国的爱国情结,对美国政府政策的不满,或者甚至因美国政府的官僚作风令他们前不想再与之打交道。

以华裔女子王晓宁为例。她在北京出生,1994搬到纽约市,现在是专门销售中国文化和教育产品公司「中国萌芽」(ChinaSprout)的东主。她有绿卡,但目前还没有入籍的迫切感。她说:「我爱纽约、爱美国,爱这里的一切,但就是看不到(入籍的)好处。」

有的人不入籍是因为他们被当初申请绿卡的冗长程序所吓怕。巴西公民格力布就是其中一例。她2000年搬到美国。她说,申请绿卡足足用了3年时间,其中的程序相当艰巨令她饱受煎熬。她表示,这辈子再也不想踏足国安部的办公室了。

而哥伦比亚公民鲍福特是因为不满美国的外交政策而拒绝入籍。在拉美长大的鲍福特,起初对成为美国公民的想法非常嚮往,但近年来他发现自己的理念与美国的外交政策相左,包括在关塔纳摩拘留中心和扩大无人机使用范围。他说:「入籍美国不再富有吸引力。」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所需材料清单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全名:加拿大海外永久居民返加旅行证件。申请此签证,首先确定你已经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所需材料清单:

1、护照:

有效期在回程日期算起九个月以上的护照,旧版须在护照末页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照片:

最近六个月所照的,照片的尺寸为2寸2张(白底彩照,尺寸为3.5X4.5CM,头顶到下巴为3.1*3.6CM)。

3、身份证:

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1份。

4、若你在过去三年中成为加拿大永久居名: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5、若你在三年前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3)过去五年中所有旧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已用护照,请提供解释。对于遗失或被盗护照,请递交记录遗失或被盗情况的警方报告。

(4)填写出入境表(必须英语或法语填写),详细列出在过往五年中你进出加拿大、中国及所有第三国的记录、如护照所示。

6、如您一直以来陪伴其身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或父母(如果本人为22周岁以下子女):

(1)此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过去五年中的所有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

(2)结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若适用。

(3)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或收养或监护文件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若适用。

(4)说明申请人所陪伴人士的身份的文件。

7、上面情况并在加以外受雇于一加拿大企业:

A:加方雇主出具的声明,说明:

(1)签字官员的职务和头衔;

(2)该企业依据加拿大或加拿大某省法律组建;

(3)该企业在加持续运营;

(4)该企业在性质及在加运营时间;以及

(5)海外派遣或合同的详情(如派遣的时限、确认雇佣为全日制等。)

B:雇佣合同副本,包括起始日期、合同期限、收入及职位。

C:雇主在加运营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副本、公司年报、公司的加拿大营业税税单、与此派遣相关的加拿大企业与海外企业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D:申请人为加方雇主履行在华全日制职责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办公处所及申请人办公间的照片,工资单,销售协议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E:申请人为加拿大企业工作期间的所有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8、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

希望申请基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被考虑,请附上与要求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相关的文件。更多信息请参见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指南的关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一项。

9、个人资料申请表格:

请如实、完整填写资料表,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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