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10%「被切」者诉讼 加国移民部:说明影响不大

2021-04-17
加国经验类移民 加国曼育经验类移民 加拿大经验移民被邀请后

加国经验类移民。

此次约1400名集体诉讼参与者控告加拿大移民部一刀切联邦投资移民,仅代表了全球1.9万受影响的申请者总数不到一成。控辩双方昨日还一度就参与诉讼人数比例问题展开争论,控方认为大多数人不起诉并不能抹杀少数起诉者获得法律保护的正当的权益;而代表移民部的辩方则表示,正因为大多数受影响者不上诉,则说明了移民部的「一刀切」政策带来的影响不大,也说明少数上诉人的理据不充分。

法官格利森(Mary Gleason)在昨日的辩论结束後表示由於资料量庞大,她需要一段时间消化该案件,但她承诺会在最快时间内作出结论。

投资移民一刀切裁决 非全体适用

多伦多移民律师4日代表遭联邦移民部取消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於联邦法院进行诉讼陈词。律师指出,法官对辩方律师所提出五名投资移民申请人最後裁定的原则,并非适用於所有遭「一刀切」的投资移民申请人,仅适用於迄今已提出诉讼约1450名申请人。而其中千名以上申请人均为华人。

律师於庭讯後表示,6月26日之前,C-31将在国会通过成为法律。他指出,法官葛丽森(Mary Gleason)於庭讯後虽未表示明确裁定时间,但却表示已注意到时间点的适当性,将会尽快做出裁定,他认为乐观来看,最快可望於26日之前做出裁定,但也不排除今秋做出裁定的可能性。

代表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律师在庭上指出,魁北克省的人口数仅占全国约23%,但却能不断享有投资移民所带来的益处,但在此同时,其他九省却被剥夺该项利益,这对全国其他的省份而言不尽公平。

他坦言,魁北克省当然有权决定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人,再将数额报准联邦政府同意,因此最终核准魁省投资移民数额的还是联邦政府。

其次,他指出,2012年11月起,从联邦投资移民的案件的核准数额上,便已可察觉出联邦政府有意废止投资移民项目,因此对审理作业已采不积极审查的态度,让积案日趋严重以作为日後废止藉口,他指联邦政府的该项做法,同样也运用在废止技术移民的项目上。

律师表示,在现有的法律下,根据移民法规定,政府必须审理这些投资移民申请案;此外,依据加拿大自由及人权宪章,其中第7款规定人民有身体迁徙(physical mobility)的自由;第15款规定人民有平等权(equality)。

他主张,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人,意在申请本国永久居民,即使在申请过程中,也可能涉及身体迁徙及平等权利,他主张应予适用;他并举例说明,加国对申请永久居留权的难民亦复如此,应适用於申请中的海外人士,联邦移民部长不得独断而自外於宪章和法律之外。

对此,代表移民部的律师麦克汉(Lorne McClenaghan)仅强调,联邦移民部长有权依据加国移民计画和优先顺序决定移民项目和数额;另一位代表移民部的律师安吉尔(Daniel Engel)也指出,魁北克省依法有权自行选择投资移民和数额;他表示,难民的申请案与投资移民申请人情况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律师於庭後受访时指出,代表移民部律师有关魁北克省投资移民的的论证极弱,且无要点,根本不成论点。

表示,根据自2006年至今的数据显示,魁北克省的投资移民数额几乎与联邦投资移民人数相当,甚至一度多於联邦投资移民数额;不仅如此,数据还显示,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案等候期多在18个月以内,至於联邦投资移民的等候期有的竟长达数年之久。

他表示,联邦政府有意以数字误导民众,申请联邦投资移民的人数仅有1万9000名,但联邦政府却说明受影响的人数为8万6000名,该项数字是加上依亲人数之後的数额,而实际上联邦政府仅需处理1万9000件申请案,他指出,一年之内便可处理完这些案件,但联邦政府却有意不处理。

扩展阅读

加国移民部宣布将扩大招吸跨国企业人才


联邦投资移民计划重开前景不明朗,令申请人将希望转向,预算执行法案C-38法案通过后,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可能参照美国的跨国企业行政人员计划,开设新的类别吸引有经营跨国企业经验的人士,以及志在加拿大创业的新的商业移民。康尼今日将在渥太华作出有关移民政策的重大宣布。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加涅(Lisa-Marie Gagne)指出,C-38法案给予部长增加短期移民类别的权力,新增的移民类别将属于试验性质,而且比较小型,每个类别每年计划吸纳移民人数不能超过2,750人。

这类新类别主要吸引经济类移民,每个新增的小型类别以5年為期。

C-38法案上周在国会通过后,虽然取消了30万宗技术移民申请(即「一刀切」),令申请人入稟法院争取恢復审查的官司增加变数;但移民部说,C-38不单只是「一刀切」,还有其他赋予移民部长改革移民制度,吸纳加拿大需要人才的法律授权。

借镜美国引进外资

移民部长康尼在今年以来,在不同的演讲场合均提到,除了旧有的投资移民申请管道外,移民部正考虑吸纳那些有经营跨国企业网络,或是有具体创业计划的新兴企业家移民类别。

移民部认為,美国移民类别EB1-C(跨国企业行政人员签证),成功吸纳跨国企业公司的经理,為美国网罗具有跨国企业背景的人才,并因此引进大量外国投资,非常值得加拿大学习。

虽然仍有不少中国申请人,仍在等待相对申请资格简单(只需要提供投资,不需创业)的投资移民计划在7月1日重开,但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计划即使重开,其名额也不可能超越去年,去年只有700个申请,因此对中国成千上万想办移民的申请人,投资移民的名额仍将供不应求。

加涅说,移民部现在还无法对想办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作出任何建议,但就说一切会在7月1日前有所宣布,但她强调,C-38赋予了部长新设类别的权力,一些如技工类别,又或者是新的商业类别,新类别的详情也会陆续公布,请申请人注意。

加拿大移民部新政出炉:留学生申请移民加国重大利好!


今天我们又获得了更多消息,与您一起分享如下:

加拿大即将毕业的留学党大都关心毕业后工作签(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简称PGWP),很多人在校打拼,都是为了这一张纸而来。

在加拿大学习8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毕业后工签所给的时间一般和学习的项目时间相同,但2年(或以上)的项目毕业后可以获得3年工签。

不过对于不熟悉这个签证的人来说,他们很容易犯一种错误,那就是错过申请时间。根据加国原本的政策,毕业签限定在大学最后一门课程结束后三个月内申请,且一生只能申请一次!一些粗心的人稍不留意就错过了。

不过现在好消息来了,加国的毕业签政策已经做出了改革,将原先的3个月申请限期改成了6个月,足足延长了一倍时间!

此外,根据原先的政策,学生毕业后申请毕业工签时,必须保证学签的有效性。而现在即使学签过期,毕业生们也可以正常申请毕业工签啦!

在旧政下,因学签过期和超过90天而毕业工签申请被拒的学生,如符合新政的要求,则可重新递交毕业工签申请。有望继续合法停留在加拿大,并完成移民身份的转换!

符合条件的毕业签申请者:全日制学生,学习的课程项目时间必须长于8个月,如果学生因为主观因素造成学习切成非全日制(最后一个学期除外),那有可能会被拒签(因选课不足而切成非全日制课程例外)。

申请时间:在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信之后的180日内申请。(只要有证明信,不需要等毕业证发放即可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表格IMM5710,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需要扫描首页,签名页和每一个有签证和盖章的页面),电子照片,成绩单和毕业证明,从事一些对健康要求较高的行业另外需要体检证明

此外,新政还做了一些其他贴心的微调:

1、确认了读两个结合的项目只要加起来超过2年(每个项目至少8个月),可以获得3年工签。

2、16-23个月连读的硕士或博士项目可以获得3年工签。

3、对中途休学作了更柔性化的处理,但依然要求学生在除最后一个学期以外的每个学期都全日制(full-time)就读。

加拿大BC省提名国际留学生项目优势

1)无需工作经验和纳税证明

2)无需申请LMIA

3)真实的Job Offer, 雇主符合省提名要求,安全可靠

4)工作9个月即可快速申请省提名

5)大温地区工作,享受优质生活环境

6)通过真实工作解决身份是当今的移民趋势

申请流程

1、评估并签约

2、雇主面试

3、获得 Job Offer

4、工作9-12个月

5、申请BC省提名

6、联邦CIC枫叶卡

澳大利亚移民部官员否认457签证被滥用之说词


据报道,联邦移民部长奥康纳(Brendan O’Connor)不久前曾宣称,澳洲境内的457签证滥用案例多达10,000起,但澳大利亚移民部官员周四(23日)与部长划清界限,称从未提供过这样的数据给奥康纳,而且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听到这个数字的。

移民部官员称,交通工人工会全国秘书长Tony Sheldon宣称的10万份457签证遭恶意利用的说辞“非常夸大其词”,令移民部长奥康纳脸上无光的是,移民部副秘书长Wendy Southern在议会质询会中坦言,“非常肯定没有(向部长)提供过有1万分签证被滥用的数据证明。”

Southern博士称,奥康纳今年2月初就任移民部长时确实收到了一份简报,但里面说的是如何改善澳大利亚技术移民457签证项目的执行,并没有滥用数据。“我们在案例滥用方面没有提供具体的数字,也没有给部长办公室出示其他数据,所以他后来才改变了说法(奥康纳后来承认自己所说的一万份签证被滥用只是基于猜测)。

今年3月,吉拉德总理承诺要优先照顾澳人就业,奥康纳于2月收紧457签证规定后在3月份遭遇了工会的联合施压。交通工人工会Sheldon在周四的议会质询会中承认,工会过去2个月--继联邦政府和工会公开表达对457签证滥用的忧虑后--仅收到24份457签

加拿大移民部被起诉,勒令退还加拿大留学移民审理费用


申请加拿大留学移民、旅游探亲,都要支付给加拿大移民部审理费用,近期,加拿大一项要求移民部退还2004年至2015年间,超收多次进出临时居民签证费的集体诉讼申请,已得到联邦法院核准进行,该案涉及超收费用达到200万笔,而超收的金额达到1.94亿至2.3亿元(加元,下同),令该案可能成为加拿大史上最大的集体诉讼案,受影响的申请人最多来自中国,人数以数十万计。

根据移民律师的计算,未来如果申请人一方在诉讼获胜,申请人视其申请年度的不同,可望得到每人约40元至60元的退费。

该集体诉讼是由李克伦(Richard Kurland)、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及卡特勒(Gerry Cuttler)三名移民律师共同负责。

李克伦说,多次进出临时居民签证(MTRV)的申请人,包括旅游签证、学生签证、工签申请人士及他们的家人,在2004年至2015年期间,他们在申请时均曾经缴交较移民部处理申请成本还高的申请费。

双方争拗的重点,是移民部究竟需要多少成本去处理一宗MTRV申请以及应该向申请人收取多少费用,例如“每宗处理成本”(unit cost)应该包括哪些直接成本(direct cost)及间接成本(indirect cost)等;而双方就一些成本项目上出现不同意见,在这些“争拗成本”(disputed cost)上各执一词。最后,移民部承认许多“争拗成本”上的项目,与处理MTRV并无关系。

在经过原诉方与移民部的多次辩论后,双方在法庭针对每宗申请的处理成本达成的共识,撇除“争拗成本”后,例如:2011-2012年时,移民部处理每宗申请的成本计算为96.04元;2012-2013年时是95.76元;2013-2014年是107.38元。这段期间移民部收取申请费150元,这三年超收情况分别为53.96元、54.24元及42.62元。李克伦说,不同年度申请人被超收的金额约在40元至60元之间。

李克伦指出,移民部承认超收申请费的金额总数达到1.94亿至2.3亿元之间,这是一笔极为庞大的金额。

李克伦指出,一开始集体诉讼涵盖时间是从2009年至2015年,后来法官同意将涵盖时间延长至2004年至2015年,在这段期间,以来自中国的临时居民申请者占最多,其次是印度及菲律宾的申请人。他认为如此对待外国人产生不公。他说,他推动该集体诉讼案,即是为了改变对外国人收费不公的情况。

李克伦说,在2004年至2015年多次进出临时居民签证的申请人,他们已经自动被涵盖在集体诉讼之内,不需要填写表格或是作额外申请,而如果以后法官判决退还费用,他们也将是退费的适用范围内。

李克伦说,虽然现在集体诉讼刚正式获准进行,还不知道何时能够完成,但他希望提醒数十万计或更多的中国申请人能够注意此案进展,并向移民部或是国会议员表达对此案的关注。有关要求移民部退还超收费用的诉讼已进行几年,终于争取成为集体诉讼案。李克伦提到,该诉讼案在进行期间,已对移民部造成压力,移民部并已在2014年时将多次临时居民签证的申请费,从之前的150元,降至100元。

尽管移民部已承认多收加拿大移民留学、旅游签证等费用,但李克伦说,移民部仍然主张即使多收费用,还是无需退还,因此诉讼仍在进行当中。

加移民部"一刀切"案终审判不合法 35申请人受惠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他3日接获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伦尼(Donald Rennie)来电,对移民部“一刀切”作废去处理积压个案,联邦法院裁定不符合法例,这项裁决是终审,移民部将不能再提上诉。

此外,法官认为,加拿大移民部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查,法官并对移民部发出执行令,要求移民部在120天之内(10月14日之前),对已经获得初审合格的诉讼代表人梁东(Dong Liang,译音)发出最终审批结果,而与梁东处境相同受惠判决结果的申请人总共有35人。

至于诉讼人数最多的“一刀切”申请人(即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出申请,但在2012年3月29日前未获初审结果的申请人),判决是否适用于他们,则由于判决书中未交代,李希要求移民部在7月10日解释适用范围,并作确认。

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早前因为提出专业移民计划,建议“一刀切”停止处理约10万宗,连同主申请人及其家人共涉及28万个申请人的技术移民申请案,引起中国大陆、香港及南亚裔移民申请者不满,并且提出司法复核或相关联名诉讼。

温哥华律师王仁铎也表示,《C-38法案》在国会通过后,他将代表20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提出集体诉讼(class action),除要求移民部继续审理外,同时控告《C-38法案》违宪。他指,所谓集体诉讼,就是未来裁决将适用所有受害申请人,无需要每位申请人都出面具名;至于联名诉讼,则裁决仅适用具名提出诉讼的申请人。王仁铎表示,多伦多移民兼人权律师沃尔德曼(Lorne Waldman)也已接受近5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委托,他估计经过讨论,未来将整合为单一集体诉讼。

加移民部公布解决方案:申请未作废者要重新填表


网易教育讯 据加拿大家园网的报道,根据联邦移民部16日公布的方案,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废的移民案,申请人可在60天内填写新表格,并在交件后180天内得到处理结果。

联邦移民部16日针对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废的申请案,提出审理计画和时间表,要求这些申请人在60天内填写新表格(new forms),只要没有其他特殊状况,移民部会在收件后180天内审理完成。

状告移民部官司的提告人现已增至1200多人,其中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今年3月29日前尚未审理完成者约1100人,移民部坚称,这些申请人的案件仍将因为C-38法案正式生效而作废。

但参与诉讼者中,有165人的案件不会被作废,其中35人虽为旧案(Pre-C50),但已审理完成,另有110人为2008年2月28日以后送件,但受「第一号部长指示」(MI1)影响的申请人。

代表部分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移民部所提方案比他预期的更加慷慨,他原本建议九个月到一年时间审理。 可能是牵涉的案件不多,移民部才会表现出少见的仁慈。

由于移民部拒绝承认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让其他1100名原告适用法庭有利裁决,李希在上月底向联邦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履行协议。

李希强调,他不同意移民部所谓相关积案随着C-38生效而作废的说法,就算案件已作废,但协议仍然可执行,他相信联邦法官会认同他的观点。

当被问到就算未来法官核准动议,但移民部又借口申请案早已作废,因此「无案可审」,岂不又白忙一场? 李希指出,从6月29日官司胜诉起算,至少90天内移民部不会有作废积案动作,目前已有多位律师准备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及包括集体诉讼在内其他法律行动。

李希表示,只要法庭在90天内核准律师所提的禁制令,所有申请人的案件就不会被作废;虽然他不是集体诉讼专家,但他预估法庭应会核准集体诉讼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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