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条件深度开扒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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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移民条件深度开扒。移民美国途径除了大家熟知的EB-5之外,其实还是更便捷的家庭团聚移民,更省钱的L1签证曲线移民。针对一心向往美国的移民者,小编给大家整体归纳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移民条件深度开扒

【美国移民条件深度开扒--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

美国1990年移民法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设立EB-5移民签证类别。目前,EB-5投资移民方案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该类移民自1991年开始实行,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增设了“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

成为美国EB-5投资企业必须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A. 新成立的企业;

B. 扩张企业;

C. 经营遇困企业。

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1.投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配偶及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

2.申请人家庭资产达到50万美元以上,资产允许赠与、继承;

3.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4.愿意向美国企业进行投资。

【美国移民条件深度开扒--美国家庭团聚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Www.yM16.Com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

【美国移民条件深度开扒--L1签证曲线移民条件】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内经理级高管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员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公司机构内的调派。L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申请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该中国公司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同时,L1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设立美国关联公司办公室的跨国公司将经理级高管和专业人才送到美国来进行办公室的筹备,但是,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

L1签证给中国的投资移民人提供了一个通过EB-1C的快捷和省钱的移民渠道。 因为EB-1C跨国公司经理和管理人员移民签证几乎是为符合L1A的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人员量身定做的。EB-1C是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每年有40,000个签证名额。一些名额尚未用完,也就是说不用等待漫长的排期。虽然L1A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是,拥有L1A签证会使得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因为一方面,对于申请人来说,申请材料几乎相同,另一方面对于移民局审批来说,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

据了解,美国EB-5投资移民法案临时性延期至2020年12月11日。从现在到12月11日,美国EB-5投资移民将维持50万美金的最低投资款!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只是短暂延期而不是像以往延期几年,这或将是EB-5投资移民维持50万美金的最后期限。

精选阅读

美国移民:美国移民条件


一、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二、聘雇就业移民

1. 第一优先:优先劳工-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之认同,但需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

·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 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

2.第二优先: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者(并被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高学位(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

3. 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4. 第四优先:特殊移民

· 宗教人员、牧师

· 美国政府海外单位所聘雇之特定雇员

· 驻巴拿马运河之员工

· 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的员工

· 宗教人士、神职工作人员(有效期限1992-1994)

· 在美国少年法庭有案系属之部分外籍人士

5. 第五优先:在美国境内投资设立公司,并参加所投资公司之营运者,需具备之条件如下:

· 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后投资,投资者正在或已经投入一百万美元,且投资事业至少能为美国制造十个以上新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或其他能合法受雇之移民(但投资人之配偶、子女不能算在此十个名额内))

· 其他有关投资要点

(1) 投资移民之名额:每年有一万个,其中三千个名额保留给在特定就业区域内开业的投资人。

(2) 投资地点不受任何地域限制-每年七千个名额 特定就业区域内投资-每年三千个名额

(3) 投资金额:除以下情况外,投资金额基本上设定在一百万美元

· 特定就业区域只需投资五十万美元,因为该区域有高失业率(比全国高失业率平均高出一倍半以上)

· 远地区:在非大都会区;在非卫星都市或都市外围,其总人口不超过两万

(4) 投资移民的永久居留权之附属条件:投资人与家属在申请批准后先取得有条件之永久居留身份,在美国的投资持续两年后,才能取得正式之永久居留证。若非真投资或投资额不足时,投资人与家属将被取消居留权而遭驱逐出境。

纵观投资移民动态,深度剖析英国移民条件


为大家整理的《纵观投资移民动态,深度剖析英国移民条件》,供大家参考。

英国移民有着悠久的历史。美国、加拿大、澳洲等英语国家和英联邦国家的移民法都充分借鉴了英国移民法的精髓,英国的移民法几乎涵盖了各西方国家的所有移民种类。英国传统的投资移民种类多样旨在利于家庭团聚、经济交往类、吸引投资等。

英国投资移民是比较方便的也是成功率非常高的,最近国内好多都选择做英国移民。但是最近在移民论坛上好多人在问英国移民条件的问题,说法不一。因此请教了永鑫资深移民顾问整合了这篇2011年英国移民条件的文章,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英国移民条件很简单就是下面5点:

1. 主申请人年龄超过18岁;

2. 无刑事犯罪记录;

3. 投资方式分以下两种:

(1) 投资105万英镑,5年后返还,每年可获利息;

资产要求:存有三个月以上不少于100万英镑的可转移资金;

(2) 银行提供的贷款融资服务:投资19万英镑,不返还;

资产要求:在个人或家庭名下拥有200万英镑的净资产证明(存款、房产、公司股份及其它资产的合计)。

4. 打算以英国为主要家园;

5. 主申请人无须就业(自雇或从商除外)也可以维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所需。

爱尔兰移民开公司要什么条件


据外媒财经报道,继英国退欧后给欧洲经济市场以重创打击,其首都伦敦金融中心的地位早已被逐渐撼动。作为英国友好邻居的爱尔兰其实是最有力的竞争对手,一些国际企业早就已经将总部安置于此,这里宽广的平台提供了更有前景的发展空间。爱尔兰只有450万人口,却列名《福布斯》“2013全球最适宜经商国家”榜首,为什么这里会被称为最宜经商的国家呢?看了下面的介绍,你就了解了。

良好的社会环境——欧洲最富有的国家之一

爱尔兰的企业税率仅仅只有12.5%,英国企业税率也高达21%,中国企业税率为25%,而美国则将近是爱尔兰的三倍,高达30%-40%左右。

爱尔兰经济在过去20年内迅速发展,被誉为“欧洲小虎”,据HSBC最新的贸易信心调查显示:爱尔兰的贸易信心排在欧洲国家之首。爱尔兰在2014-2015年度的就业率创下自2009年以来的纪录,同时位列世界最容易从事商业活动的国家第三名。

爱尔兰曾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为最宜经商国家,在产权、创新、税收、自由度等所有11个指标中,是一个各项指标均位于前15%的国家。而在世界银行进行的最新一次“经商环境优越度”的调查中,爱尔兰位居世界第13位。

爱尔兰开办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如果来自于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商人,可能需要根据申请公民身份,获得在爱尔兰经商的许可证。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则无需获得商业许可:

•被MinisterforJustice,Equality&LawReform(司法、平等与法律改革部部长)授予难民身份(Stamp4,普通居留签证)

•受欧洲经济区国家国民抚养的亲属,且行使其有效权利居住于爱尔兰(Stamp4EUFAM,欧盟家属居留签证)

•在下列情况下,给予在爱尔兰逗留的权利:

•爱尔兰国民的配偶(Stamp4,普通居留签证)

•爱尔兰出生孩童的父母(Stamp4,普通居留签证)

•处于避难过程中,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暂时在爱尔兰逗留的权利(Stamp4,普通居留签证)。

•学生2年延长签证持有者

在爱尔兰经商,可以获得的帮助:

五大机构共同协助:

•EnterpriseIreland(爱尔兰企业)

为高潜力的新兴企业提供咨询和财政支持,鼓励各种形式的企业创办。

•City&CountyEnterpriseBoards(城郡企业会)

支持爱尔兰地方商业的启动和发展。提供包括咨询、指导、补助金或者用于培训和扩增的经济资助等服务。

•ChambersIreland(爱尔兰商会)

一个商业协会,由当地商务代表组成,旨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并改善其居住、工作及经商的环境。

•EmergeSkillnet(平等崛起)

旨在发展和扩大少数族裔企业,并协助少数族裔企业在监管和文化环境中克服商业障碍。

•Toil&Trouble

如要成为爱尔兰个体户,则Toil&Trouble会是一个优秀的向导,为创业者介绍各种需要办理的手续。

政府的大力支持

大批初创公司的崛起能增加就业机遇、带动出口,从而带动整体经济发展,这也是爱尔兰政府一直倡导创立企业的原因。政府成立了爱尔兰企业局,扶持高潜力增长的公司。这支庞大的团队目前已在三十多国设立分支机构。

另外,爱尔兰企业局也正在积极努力提高企业的研发意识,爱尔兰经济会发展成为生产效率更高、更具创新性和竞争力极强的经济体。

美国移民新政成型:美国移民条件


这篇关于美国移民新政成型:美国移民条件,是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国移民新政成型: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移民新政成型

4月11日,美国参议院两党成员共同组成的“八人小组”终于就全面改革移民体系达成初步协议。

根据少数熟悉草案的人士提供的信息,新的移民法案可能会开启严格的国境安全措施,当这些措施到位之后,非法移民才能被允许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但是,经过数周的谈判之后给出的妥协方案显示,新的移民法案或并不会将特殊的国境安全措施强制包括在内。如果这些措施没有最终得到落实,也并不会阻止移民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程序。

相反,法案允许国土安全部在边境上设置诸多关卡之前,花十年的时间来计划和利用资源,研究边境和国家内部的安全问题。

在法案通过的第一个十年,法案将给边境安全部门设立目标。包括地保护对美国边境的监控,以及在少数高危地区保证百分之九十的有效管理。同时,将会有至少30亿美元的资金被划拨给国土安全部门,以达到这些将在法案中列出的目标。与此同时,更多的财政支持也可能会到位。

在参与讨论此次移民法案改革的8人小组继续完善最后的立法细节的同时,成千上万的移民、拉丁人、工会成员、同性恋权利争取者以及其他的一些倡议者在国会大厦的台阶前集结。许多人挥舞着美国国旗,要求国会能够尽快行动起来,给110万非法移民一个成为美国公民的直接的道路。

民主党人、来自新泽西的参议员,同时也是8人成员组成员的Robert Menendez告诉集结的人群,新的法案即将在近期公布。

同时,参议员们妥协和协商的结果也让民主党人可以宣称,关于边境安全措施的目标,在一定的资源提供下,是可以得以实现的。这样,这些规定就不会成为阻挡移民者申请居民身份的路障。

奥巴马总统在法案协商中一直保持着沉默。但是他强烈反对任何出于政治目的而制造移民路径障碍的做法。

正如草案中提到的一样,法案可以提供最多3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以给国土安全部门制定一个边境安全的五年计划。相关部门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内提交计划。在此期间,任何移民不可以被批准任何的临时合法状态,直到计划被批准。

与此同时,这个计划也需要包括列出相关部门要如何积极行动起来,在边境布置技术,以保证对这个国境线的监管力等内容。同时,国土安全部门也将会有五年的时间来达成百分之九十的有效操作。这个百分之九十数值的得出,是基于非法移民被抓获以及转向离开而最终没有越过国境的比例的计算而得出。

如果五年之后,相关部门没能完成这个目标,根据草案,边境委员会将成立,来帮助这一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额外的20亿美元也将被划拨出来,作为额外的资金支持。

国土安全部门也被要求要发展一个劳工验证系统,并强制将其在全国范围内的雇用企业中运用五年。

任何非法移民在通过了背景审查,达到其它的要求之后,必须要在暂时合法的状态等待十年之后才能申请绿卡。在这些申请绿卡的程序开始之前,国土安全部门必须要展示边境安全的计划正在实施,所有的关卡也已经完善,以及所有的劳工验证系统也已经到位。

在集结的队伍中,人们主要来自华盛顿、马里兰以及弗吉尼亚。

简述美国移民条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简述美国移民条件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美国不同类型人的移民条件

移民美国的条件是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来划分的,主要分成五大类:

1.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的条件:

①:此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历来就得到其所在国或国际的一致认可,其成就可以通过大量书面材料证明;

②:此人希望进入美国继续从事其所擅长之行业;

③:此人进入美国后将给美国带来极大利益。

2.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

① :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② :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③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④ :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⑤ :此投资可直接/间接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⑥: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⑦ :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3.美国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4.美国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需要以下四种情况:

①: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②: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③: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④: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5.美国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申办流程

而不管你是哪类签证申请人都必须要有私人护照原件,且有效期在半年以上。据美国签证办理程序要求所有申请人都需要填写完整的DS-160表格,你需要缴纳904元签证费,再买一张54元的签证预约卡给使馆预约,当这些你都准备好以后你就等待使馆的预约时间,在使馆预约好的时间当天带上材料到使馆面签。等到约定时间进入使馆,你需要经过使馆哨兵第一道门,预约第二道门,然后过安检。在签证大厅里,第一步是排队交材料,一般8人一小组;第二步排队按指纹;第三步和签证官面谈。一般面谈时间是1--2分钟,问题在2--5个之间,所以你不必紧张,自信心,平常心面对。

新美国移民条件


这篇关于最新美国移民条件,是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美国移民条件

一、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二、聘雇就业移民

1. 第一优先:优先劳工-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之认同,但需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

·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 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

2.第二优先: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者(并被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高学位(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

3. 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4. 第四优先:特殊移民

· 宗教人员、牧师

· 美国政府海外单位所聘雇之特定雇员

· 驻巴拿马运河之员工

· 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的员工

· 宗教人士、神职工作人员(有效期限1992-1994)

· 在美国少年法庭有案系属之部分外籍人士

5. 第五优先:在美国境内投资设立公司,并参加所投资公司之营运者,需具备之条件如下:

· 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后投资,投资者正在或已经投入一百万美元,且投资事业至少能为美国制造十个以上新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或其他能合法受雇之移民(但投资人之配偶、子女不能算在此十个名额内))

· 其他有关投资要点

(1) 投资移民之名额:每年有一万个,其中三千个名额保留给在特定就业区域内开业的投资人。

(2) 投资地点不受任何地域限制-每年七千个名额 特定就业区域内投资-每年三千个名额

(3) 投资金额:除以下情况外,投资金额基本上设定在一百万美元

· 特定就业区域只需投资五十万美元,因为该区域有高失业率(比全国高失业率平均高出一倍半以上)

· 远地区:在非大都会区;在非卫星都市或都市外围,其总人口不超过两万

(4) 投资移民的永久居留权之附属条件:投资人与家属在申请批准后先取得有条件之永久居留身份,在美国的投资持续两年后,才能取得正式之永久居留证。若非真投资或投资额不足时,投资人与家属将被取消居留权而遭驱逐出境。

美国移民条件解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美国移民条件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美国不同类型人的移民条件

移民美国的条件是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来划分的,主要分成五大类:

1.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的条件:

①:此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历来就得到其所在国或国际的一致认可,其成就可以通过大量书面材料证明;

②:此人希望进入美国继续从事其所擅长之行业;

③:此人进入美国后将给美国带来极大利益。

2.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

① :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② :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③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④ :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⑤ :此投资可直接/间接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⑥: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⑦ :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3.美国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4.美国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需要以下四种情况:

①: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②: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③: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④: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5.美国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申办流程

而不管你是哪类签证申请人都必须要有私人护照原件,且有效期在半年以上。据美国签证办理程序要求所有申请人都需要填写完整的DS-160表格,你需要缴纳904元签证费,再买一张54元的签证预约卡给使馆预约,当这些你都准备好以后你就等待使馆的预约时间,在使馆预约好的时间当天带上材料到使馆面签。等到约定时间进入使馆,你需要经过使馆哨兵第一道门,预约第二道门,然后过安检。在签证大厅里,第一步是排队交材料,一般8人一小组;第二步排队按指纹;第三步和签证官面谈。一般面谈时间是1--2分钟,问题在2--5个之间,所以你不必紧张,自信心,平常心面对。

美国移民条件介绍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美国移民条件介绍》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二、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以经验的背景

三、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四、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五、此投资可间接在费城区域中心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六、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七、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美国移民申请资料:

1.全家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者,请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或配偶若有银行存款或股票,请提供银行存款数额和股票市值数额

5.申请人或配偶若有房产、地产,请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若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

6.申请人或配偶若有私家汽车,请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7.作为公司管理人员或承包经营者,请提供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作为公司股东或个体经营业主,请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3)公司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体经营者不须提供)(4)公司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个体经营者不须提供)(5)公司章程(个体经营者不须提供)

(6)公司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7)公司若有纳税(国税或地税),请提供几张税单样本复印件

(8)公司若有其他证书(如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证书等)

美国移民申请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如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并且,

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EB-1B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款(1)条(B)项的定义,「杰出教授/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移民申请,是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的,主要适用于在某些科学或学术领域内,享有国际声誉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的移民申请。根据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教授/研究人员」标准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如下三个条件: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个人成就,享有一定的国际性知名度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至少有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如果在自己相关的领域内,有三年以上的研究或教学经验,获得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并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的话,就可以通过EB-1B的形式,直接申请移民获得绿卡,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EB-1C

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EB-1(c)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的要求如下:

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和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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