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2职业移民申请条件深度解析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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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仅是世界第一强国,同时也是移民大国,能移民美国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梦想,在美国职业移民的列表中排在第一位的是EB1(美国杰出人才,无须雇主),排在第二位的是EB2(美国优秀人才,可豁免雇主offer),排在第三位的是EB3(技术人才或非技术人才,需有雇主),现在我们重点介绍EB2-美国优秀人才移民方式。

美国职业移民EB2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需要走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5年工作经验。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免除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下面根据不同情况看看具体的申请条件:

一有硕士学位以上高学历的专业人才,需要美国雇主OFFER,雇主申请劳工证

学是指具有美国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外国同等学历,学士学位加上5年工作经验等同与硕士学位。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申请人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就能申请此类。“专业人才”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居于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从事专业性工作的人,如律师、会计师、医生等等。

二在科学、艺术或商业的领域有优先才能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无需劳工证。此种情况只要满足以下任意3种情况即可申请:

1、获得的教育机构正式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2、目前或过去雇主的信件,证明申请者在其专业领域具有至少十年的专业经验;3、获有在该专业领域工作所需的执照或证书;4、申请者的薪资或报酬高,证明其具有特殊才能;5、专业协会成员;6、在专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重大成就,这些成就和贡献得到专业同行、政府机构、专业或商业组织的认可;7、如果以上所列标准不完全适用于申请者的专业,可以提供相似的材料证明其特殊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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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析美国EB2移民签证!


美国职业移民主要分为EB1-EB5种类型,想必大家最熟悉的应该就是EB1和EB5了,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不太熟悉的美国EB2移民。

一、EB2移民法案依据及概述

EB-2 移民是美国移民法sec.203(b)(2)规定认可的移民栏里的第二类,是美国雇主必须确认外籍人士符合移民局申请所规定的要求,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的合法途径之一。

美国移民局官网上针对EB2移民的定义是: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 Second Preference EB-2:如果申请人是持有高等学位(一般是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专业人员或者申请人是有申请人拥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申请人就有资格申请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移民签。

二,EB2移民的分类

总体上来说EB-2移民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PERM劳工证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外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类别,即EB-2a和EB-2b;

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许可申请的国际利益豁免NIW申请。

第一种和第二种同属于EB-2职业移民,是同级子类别的关系。

PERM劳工许可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通过美国劳工部程序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雇员,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雇员的情况下,才可以为外籍员工递交I-140移民申请;而后者则是外籍雇员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申请免掉广告招聘过程,请求移民局批准其永久移民美国。

三,国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请标准

*正式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学历的如学位/毕业证/证书或者从学院/大学/学校或者与申请人能力相关的其他学术机构颁发的奖。

*申请人的工作岗位上至少有10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本专业的执照或者证书。

*因为申请人的杰出能力使申请人的工资或者其他报酬更高的证据。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

*具有被同事/政府机构/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所认可的成就或者贡献。

*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能力的证据。

注意:要申请EB2移民签证,往往要有美国劳工部批准的ETA-750/ETA-9089表格。要申请EB-2签证,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填写I-140表格。

EB2申请人家人的签证问题: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孩子可以分别持有E-21及E-22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在申请人及申请人配偶申请永久居留(绿卡持有人)期间,申请人的配偶可以申请就业许可EAD。

四、EB2移民申请人要求(非硬性标准)

1.建议年龄25-50周岁;

2.硕士学历以上或本科学历+5年工作经验;

3.具有一定技能,如管理、究研、教授、计算机、编程、工程师……等,或者可以证明符合美国国家利益需要;

4.不要求语言成绩,需具有基本的英语交流能力;

5.美国雇主为申请人完成劳工认证,并且提交给劳工部就业培训管理局备案;

6.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美国EB2这个移民类别然一直存在,但也仅仅是在近几年才进入国人的视野,最直接的原因就是EB-5投资移民对中国大陆申请人的严重排期问题。不错现在却深受青睐。

美国职业移民EB2的学历要求


美国职业移民EB2对学历的要求为“高学历专业人士”,一般而言,拥有硕士学位即可证明自己是“高学历人士”;但如果美国职业移民EB2的申请人是学士学位,并且拿到学士学位后拥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也可被认为是“高学历人士”,但如何界定工作经验仍有模糊的部分,今天我们来讲一下美国职业移民EB2的学历要求。

关于博士学位

无论是需要劳工证的一般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还是符合国家利益豁免标准的EB2申请,受益人或者申请人都需要证明自己符合“高学历专业人士”要求。在需要劳工证的EB2申请中,受益人如果拥有学士学位以及累积5年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那么他可以看作相当于拥有一个“硕士学位”,但是不能看作相当于拥有“博士学位”。另外,拥有硕士学位以及5年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也不能等同于拥有博士学位。因此,如果一个职位要求博士学位,受益人如果仅有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那么即使他有累积5甚至100年以上的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他也不符合这个职位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必须真正拥有一个博士学位。

累积工作经验可弥补学历不足

仅有学士学位的外籍人士如果想成为“高学历专业人士”,进而符合包括NIW在内的所有EB-2申请条件,就必须在本科毕业之后累积5年以上在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给出“累积的工作经验”的确切定义,甚至连移民局也无法准确解释何为“累积的工作经验”。这种情况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坏的方面在于会给申请人以及受益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或担心,不能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累积的工作经验”的要求。好的方面在于因为移民局自己都说不清楚什么是“累积的工作经验”,因此在审查具体案件的时候就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证明“累积的工作经验”时有两样材料必不可少:雇佣合同以及前任和现任雇主出具的有关申请人或受益人工作经验的说明,因为雇主比移民局对具体的行业了解更深。雇主的说明能够很好的突出申请人或者受益人在工作中是否能够“累积”经验,即便有些时候申请人或受益人在5年时间内职位都没有任何变化。

在实际操作中,累积经验必须是动态增长的,不能一成不变,即受益人在自己的职位上必须不断地获取相关知识、增加经验。有很多方法可以证明受益人具有5年以上“累积的工作经验”, 比如:受益人可以提交自己的工资存根, 证明自己的工资水平随着自己工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 (工作越复杂工资越高);受益人职位、头衔的升迁历史也可以证明“累积的工作经验”。

以上为美国职业移民EB2的学历要求,如想了解更多EB2的政策要求,

美国EB2移民你适合申请吗?


近两年,美国EB-1A(杰出人才)和美国EB2异军突起,迅速占领移民市场制高点!但是相较而言,大家对EB2不是很清楚,因此整理了EB2的相关内容供大家了解。

EB-2 移民是美国移民法sec.203(b)(2) 规定认可的移民栏里的第二类,是美国雇主必须确认外籍人士符合移民局申请所规定的要求,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的合法途径之一。

总体上来说EB-2移民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PERM劳工纸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外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类别,即EB-2a和EB-2b;

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许可申请的国际利益豁免NIW申请。

第一种和第二种同属于EB-2职业移民,是同级子类别的关系。

PERM劳工许可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通过美国劳工部程序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雇员,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雇员的情况下,才可以为外籍员工递交I-140移民申请;而后者则是外籍雇员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申请免掉广告招聘过程,请求移民局批准其永久移民美国。

EB2移民国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请标准

* Criteria标准

·正式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学历的如学位/毕业证/证书或者从学院/大学/学校或者与申请人能力相关的其他学术机构颁发的奖。

·在申请人的工作岗位上至少有10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本专业的执照或者证书。

·因为申请人的杰出能力使申请人的工资或者其他报酬更高的证据。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

·具有被同事/政府机构/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所认可的成就或者贡献。

·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能力的证据。

注意:要申请EB2移民签证,往往要有美国劳工部批准的ETA-750表格。

要申请EB-2签证,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填写I-140表格。

EB2移民申请人要求:

1.建议年龄25-50周岁;

2.硕士学历以上或本科学历5年工作经验;

3.具有一定技能,如管理、究研、教授、计算机、编程、工程师等,或者可以证明符合美国国家利益需要;

4.不要求语言成绩,需具有基本的英语交流能力;

5.美国雇主为申请人完成劳工认证,并且提交给劳工部就业培训管理局备案;

6.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总的来说,美国EB2职业移民不需要投资,无需资金证明,无需语言成绩,一步到位全家获得美国移民身份,是美国吸收技术性人才移民美国的一种传统途径,移民法案政策非常稳定。

美国职业移民EB2的工作经验要求介绍


申请美国职业移民EB2,学历的最低要求为硕士,不过如果有学士学位,加上5年累计工作经验,也可申请。但是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对“累计5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做明确的解释,这给申请美国职业移民EB2的朋友带来一些困惑,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5年工作经验”的明确要求。

一、5年累计工作经验必须是全职工作经验

仅拥有学士学位的受益人如果想通过具有 5年以上累积经验使自己符合“高学历专业人士”要求, 这5年累积经验必须是全职工作经验。那么,到底什么是符合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所要求的“全职”呢?劳工部和移民局都没有详细规定 。但是,我们可以借鉴移民局在其他类别申请中关于“全职”的 定义。在EB-5以及EB-4 申请中,如果一个职位要求每周不少于35小时工作时间,移民局就会认定该职位属于“全职”职位(但是劳工部并没有定义何为“全职”,因此如果某一申请要求劳工证的话,申请人或受益人在申请中就会产生诸多不便以及不确定性)。因此,每周工作35小时似乎就是认定为“全职”的最低要求。虽然移民局要求5年累积经验必须是全职经验,但是有些时候还是存在例外情况的。比如:如果受益人每周工作20小时,但是持续工作10年,那么他就相当于具有5年、每周全职工作40小时的经验。

二、“5年累积工作经验”必须是毕业之后所获得的

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的相关规定中非常明确的指出:“累积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在本科毕业之后所获得的。因此,本科毕业之前所获得的经验在审查是否符合“高学历专业人士”要求时不得被计算在内。即使申请人或者受益人拥有在相关领域30年的工作经验,也不会在移民局审查“高学历专业人士”资格时对他有任何帮助(这种情况下,申请“优秀人才”移民也许更适合)。

例如:Mary有一个计算机工程学士学位。在毕业之前她作为软件工程师为雇主工作了3年。毕业之后,她又继续工作了两年。也就是说,Mary现在具有一个学士学位以及5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Mary的雇主据此为Mary申请“高学历专业人士”职业移民(EB-2)。劳工部批准了Mary的劳工证申请。但是,由于Mary的5年工作经验中只有2年是在毕业之后所获得的,移民局认为Mary不符合“高学历专业人士”资格替代标准,因此拒绝了雇主为Mary提交的EB-2申请。

三、“5年累积工作经验”必须是在递交最初申请之前所获得的

申请人或受益人的学位以及“累积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在递交劳工证申请或者移民申请(I-140)之前所获得的。也就是说,如果该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要求劳工证,那么受益人必须在递交劳工证申请之前满足所有学位以及工作经验要求。如果该申请不要求劳工证(国家利益豁免案件),申请人必须在递交I-140表格之前满足所有学位以及工作经验要求。虽然在EB-2案件中,申请人或者受益人在递交申请以及获得绿卡之间的这段期间不需要为雇主工作,但是这段期间不得被用于满足学位或者工作经验要求,即在这段期间获得的学位或者经验不得计算在内。

例如:Nicholas找到一份工作,该职位要求学士学位以及5年的相关领域经验。雇主也已经为Nicholas申请到了劳工证,并且准备为Nicholas申请EB-2职业移民。但是,Nicholas本科毕业之后只有4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因此在递交劳工证申请之前Nicholas无法满足“高学历专业人士”资格替代标准。由于EB-2申请中,在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申请绿卡)之前有时候需要排期,Nicholas认为自己也许可以先递交I-140移民申请,然后利用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之前的期间继续工作获得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进而满足5年工作经验的要求,这样在拿到绿卡正式为雇主工作之前他就能满足“高学历专业人士”资格替代标准。但是,移民局在审查I-140申请时会发现Nicholas没有该职位所要求的5年工作经验,因此这个I-140申请会被移民局直接拒绝。

当然,上面这个例子比较极端,受益人准备利用排期期限去获取工作经验,因此在递交I-140申请时还不能满足“高学历专业人士”资格替代标准。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受益人在递交劳工证申请时不具有5年工作经验,但是在递交I-140申请时具有。美国移民局也有可能拒绝这种申请,因为受益人的部分工作经验是在递交最初申请(劳工证申请)之后获得的。因此,总的来说,EB-2国家利益豁免案件中,申请人需要在递交I-140申请之前满足所有要求;在其他的EB-2案件中,受益人必须在递交劳工证申请之前满足所有要求。在递交上述申请之后获得的经验或者学位都不得计算在内。

以上为美国职业移民EB2的工作经验要求,如想了解更多EB2的政策要求,

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条件和程序


为大家整理的《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条件和程序》,供大家参考。

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条件和程序,EB2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包括:拥有高等学位的外国专业人才,或者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运动方面拥有特别能力,会在全国经济,文化,或者教育上对美国有助益的外国特殊人才。如果申请最后一项,就被称为国家利益豁免,即会因对美国国家有利而免去劳工部审查一关。国家利益豁免关键在於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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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员必须拥有高等学位(至少是硕士学位或以上),而申请此工作的外国人又具有这样的高学位或同等学位时,其雇主可以为此外国工作者申请外国专业人才职业移民。申请件必须包括证明此外国工作者拥有美国高等学位,或者同等学历的外国学位的证书,以及由现任雇主或前雇主所提供的关于此外国工作者拥有5年学士后的专业经验的信函。而有资格的外国医生在被美国卫生部和人力资源部认证通过的医疗领域工作的也可以申请EB-2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条件:

要符合特殊人才职业移民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至少提供三样以下的证据:

a.官方学术记录,证明受益人曾获得该专业领域的大学,学院或者其他进修机构所颁发的学位,文凭或者类似奖项

b.现任或前雇主的证明书,证明受益人在其申请的职位领域内具有10年以上

c.全职工作经验

d.职业执照或者证书,证明受益人有从业资格;

e.与同领域的其他人比,受益人享有高薪酬劳

f.证明为某专业协会的会员

g.由同行政府单位或者专业,商业协会出具证明,认同受益人在所属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

如果上述标准对当事人的专业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成就。

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程序:

每位EB2外国工作者必须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表。而您的雇主必须为您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这一份I-140职业移民申请件。

在一般情况下,EB-2 申请件必须同时附有由美国劳工部批准了的劳工证,表格ETA-750。

申请美国职业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流程和文件清单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职业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流程和申请文件清单。申请流程具体分为三步:准备必要的文件材料;提交美国职业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到移民局;等待移民局审理结果。

一、申请美国职业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文件清单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一个月到几个月的时间来准备NIW申请,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申请人获得必要文件的速度。

如下所示是申请所需必要表格以及相关支持文件:

1.籍工人移民申请表(I-140)

2.劳工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ETA-750B)

3.致移民局的申请信

该申请信作为申请的概述,应基本向移民官说明申请人为什么具有移民资格,其NIW申请应该被批准的原因。 申请信中应总结相关证据,说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法律标准或要求。

4.一份详细的摘要,细述申请人过去在专业领域中的杰出能力和成就,并表明申请人在未来如何给美国带来全国性的利益;此外,还需证明申请人在他(或她)过去的研究中起到了怎样至关重要的作用。

5.专业协会或团体的会员证明

6.申请人的研究项目的资金情况证明

7.申请人简历(包括其曾经获得过的国内国外荣誉或奖项)

8.在所属领域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申请人收到的出版邀请,或会议演讲等证明;

9.申请人的文章被其他研究人员多次引用的证明,表明申请人对其专业领域的重要影响;

会议或期刊邀请函,证明申请人曾被邀请担任评审,对同行其它人的文章文献进行过评审工作;

10.申请人所属同领域专家的推荐信,要着眼于满足国家利益豁免判决新标准,即Dhanasar三重要求

以上为美国职业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流程和文件清单,如想了解更多政策内容,

谈谈美国eb2和eb3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分为五大类,从1到5代表5个优先级别。而在这五个类别中eb2和eb3近几年较为热门的美国移民项目,你知道美国eb2和eb3有何区别吗?

最主要的学历才能上的区别,EB-2要求更高一些。

美国移民EB2申请的职位要求是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特殊才能,在某些情况下,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专业工作经验可被认定与硕士学位相当。

EB-2中有一类比较特殊,无需雇主支持,可以由个人自己申请,即“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申请。对美国做出贡献的人有资格申请,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

美国移民EB3申请的职位(专业技术类)要求学士学位,或者是拥有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培训经验(技术工人类别不要求学位),另一类是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不需要超过两年的非技术工人,即非技术类移民。

简单说,如果劳工证里面雇主所承诺的工作岗位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相关工作经历,该申请就属于EB2;如果工作岗位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或者不要求学历技能,该申请就属于EB-3。

为何说硕士学历不宜申请EB-3?

PERM规章规定,如果一个职位的招聘要求的资格比OES JobZone level 和SVP level规定的要高,雇主必须提供其商业需要的正当化理由。

OES JobZone有五个标准,其中标准4和标准5与PERM申请最为相关。

根据劳工部DOL的规定,一个被评定为JobZone标准4的职位通常要求学士学位,而JobZone标准5的职位要求至少学士学位或者更高的学位。JobZone的分级因与其相似的SVP标准而变得更加复杂。

举例来说,JobZone标准4相当于SVP标准7但是低于SVP标准8,而JobZone标准5至少相当于SVP标准8。根据劳工部规定,一个定级为SVP标准7的职位要求最少两年到最多四年的工作经验,教育和培训的综合背景。一个定级为SVP标准8的职位要求最少4年最多8年的工作经验,教育和培训的综合背景。

举例说明,对于一个JobZone标准4的职位,如果雇主要求学士学位以及3年的工作经验,雇主就超过了SVP的标准,因为根据劳工部的规定,学士学位相当于两年的工作经验,因此雇主的要求相当于总共5年的工作经验,教育和培训的综合背景,而JobZone标准4要求最多4年的综合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劳工部可能认为该职位要求过于严格并要求雇主提供商业需要正当化理由。

JobZone标准直接影响对两者的选择。

比如,根据劳工部规定,电脑程序员和电脑软件工程师都是JobZone标准4的职位。如果雇主打算为EB-2申请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电脑程序员,劳工部就会质疑该雇主的要求过于严格,因此电脑程序员是JobZone标准4的职位,只需要学士学位。劳工部可能会要求雇主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据以证明其如此高要求的商业需要。

所以,如果你是硕士学历,申请美国EB-3职业移民类,也必然是劳工部的“关照”对象。当然其中还有一类是EB-3技术类,根据规章和条件,硕士当然也在条件之内,不过这个要求更加符合美国毕业的本科生大军,移民局必然会优先选择本国。

如果没有硕士学历(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而EB-3的非技术类(EW3)俨然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申请条件。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eb2或者eb3,虽然根据以往情况,EB2的排期一直比EB3快,但是由于eb2的申请人数不断增多,eb3申请人数减少,相应的eb3可能会比eb2更快一些。如果eb3申请人数也不断增多,那么相应的排期也会减慢,所以EB-2和EB-3的排期快慢和两者的供求关系变化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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