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营商地点钟情选址荷兰 菲亚特公司决定在荷建立母公司

2020-11-27
荷兰的移民条件 荷兰知识移民 跨国移民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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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荷兰凭借得天独厚的投资优势,再次有百年历史世界知名汽车品牌菲亚特董事会决定在荷兰建立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FiatChryslerAutomobilesN.V.)作为集团的母公司,FCA的普通股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并且在米兰电子股票市场(MTA)额外发行。交易有望在年底前完成。

菲亚特董事长约翰·埃尔坎(JohnElkann)在提及两个集团“走到一起”时也显得十分欣喜“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创立开启了我们的历史新篇章,他们在地理优势上可以互补,给了我们面对未来的新的意义和活力。”

另据了解,菲亚特克莱斯勒集团将于今年5月初宣布其长期业务规划,届时有望为旗下包括JEEP、阿尔法·罗密欧、法拉利、道奇在内的所有品牌的未来进行规划。

实际上,世界上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东印度公司就诞生在荷兰。经过“海上马车夫”的辉煌以及积重难返的阶段,现如今的荷兰又再次屹立在全球经济的浪潮中,拥有ING集团、飞利浦、壳牌等一系列世界级企业,荷兰又称为欧洲的一大亮点。荷兰重要的战略位置,全国优良的英语语言环境以及稳定的政治、开放自由的经济体系,都成为跨国公司钟情的立足之地。除了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近日微软以及苹果公司都宣布了将在荷兰投资建立数据中心等,足见荷兰对知名企业的投资吸引力。

专家分析认为,有意海外投资移民的人士不能错过荷兰开放的大门。目前荷兰高技术移民指通过中国境内企业在荷兰设立子公司的投资方式,派遣高级管理者荷兰工作申请居留许可的项目,也是所有欧盟国家唯一可以给外籍人士一次性颁发五年居留许可证的项目。何不趁此机会,既实现移民欧洲的夙愿,又能一举为自己的事业推向新的高度,完成人生家业两全的目标。

延伸阅读

知识贴!L-1申请对于跨国公司的要求


众所周知,美国L-1签证申请人需要满足跨国公司“合格的公司关系”和“合格的公司” 的要求。那么,什么样才是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合格要求呢?

首先,我们行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格的公司关系”和“合格的公司”是什么概念。

合格的公司关系英文是Qualifying Relationship, 即在L-1的申请中, 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两个机构或公司:一个是在美国境内的机构或公司;一个是美国境外的机构或公司。而且,美国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间必须符合移民法中合格的公司关系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这样的关系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附属公司等。

合格的公司英文是Qualifying Organization,指至少在受益人的L-1签证有效期内,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都必须正在或将要运营 (Doing Business)。跨国公司的经营应该是切实的(Viable)、有经营效益的,不一定涉及国际贸易,也可以是企业、非营利组织、宗教或慈善机构。

这里的“运营”是指公司正常地、系统地、持续地提供商品或服务。有些L-1跨国公司很容易满足上述的要求,不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尤其是那些众所周知的大型公司,诸如世界500强之类的公司。但是,当公司的规模比较小或是新建的小公司,雇主往往需准备大量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申请L-1签证的资格。

同时,对于 新公司的办公场所、对外派雇员也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新公司(New Office)是指在美国刚成立的公司,或在美国经营操作不到一年的公司。如跨国公司计划派L-1受益人去美国筹建分公司,申请人不需要证明美国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但必须证明在美国的新公司能满足以下要求:

1、 必须证明新公司已有足够的办公场所(Secured Sufficient Physical Premises);

2、 L-1外派人员必须在提交L-1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受雇符合相关条件雇员;

3、 在L-1签证批准后的一年内,新公司的业务将会发展到有能力为L-1外派雇员提供所承诺的经理级高管职务或行政主管职务。(但L-1B高级技术员工签证则不受此条约束)。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


在移民这条道路上,每个人都想走一走捷径。对于一心想要办理美国移民的朋友来说,没有什么比躲过漫长的排期更有效了。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一下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也是当下美国移民项目当中最流行之一的项目了。那么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它的实力吧!

一、名额多

EB1C每年40000个名额,这么多的名额足够大家申请,甚至有时候配额都用不完的,比起H1B艰难等待抽签的申请流程,申请EB1C的人们是不是要幸福的多呢?

二、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根据移民法EB1C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不必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就可以拿到绿卡了。试想在移民的道路上,有什么比一步到位来的痛快呢?

三、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EB5移民项目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证明资金来源是一件相当费时费力的工作,通常要耗费几个月时间来办理。EB1C移民项目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四、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移民申请者是基于商业原因申请美国绿卡,即使第一次没有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不会对以后的申请带来影响。申请者可反复申请直到成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四点就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的详细解答,其实EB1C的优势远不止这些,小编就不一一给大家列举了,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点击进入网站了解哦!

美国移民条件之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


美国EB-1C移民是目前办理比较多的美国签证,它的美国移民条件有一定优势,无需办理劳工证,几乎没有排期,但它有一条必须要满足的美国移民条件,即需要一个美国雇主的支持,美国EB-1C移民适用于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介绍美国EB-1C移民有哪些具体的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EB-1C的美国移民条件一: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

此类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美国EB-1C的美国移民条件二:

美国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若以经理名义申请,必须到达以下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高层级的主管等。

美国EB-1C的美国移民条件三:

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名义申请,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美国EB-1C的申请所需文件和申请跨国公司L-1签证时的很相像, 都需要提供有关公司,申请人个人的资料,和职位的说明。重点的是要说明申请人的职位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并且要证明公司运营是正常的,是提供系统的和连续的商品或服务。

如想了解更多美国EB-1的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投资移民和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为什么经常被比较?


一直以来,美国都以多元化而受到移民群体的欢迎,广大的移民群体也为美国的经济繁荣、多元文化的发展贡献了更多的力量。在目前美国所有的移民类别中,美国投资移民是很重要的一个板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EB1C和EB5。

这两大类别的全称分别是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和美国投资移民,这两种移民方式都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当地经营一定的实业,就难免会被放到一起对比,那今天本文将就两种类别的区别为大家做一个对比。

前几年,EB5在美国移民界是一个明星般的存在,也是获取美国身份最便捷的一种方法,但是随着申请人数的增加和案件的不断积压,这一类别的移民出现了排期,并且有逐渐延长的趋势,所以其优势就不再明显,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了其他方式。

绝大部分的EB5都是通过区域中心投资,在美国,区域中心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对落后的,失业率也相对比较高,在这样的地方投资,风险就陡然增加,并且申请人没有转换投资地区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当下在整个美国,有超过1000个区域中心,但是保持运营状态的只有20几家,绝大多数都是破产和停运的状态。投资项目都是由区域中心提供,原则上区域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应当和项目保持分离,保证第三方独立性,但由于客户在关于项目的所有介绍都是由区域中心和国内中介机构提供,客户无法与项目产生直接联系,所以很难确保信息的真实透明,无法做到眼见为实,即使眼见也难证实。

甚至不排除某些中介、律师和区域中心勾结,利用虚假项目信息欺诈移民客户,例如前段时间被FBI通缉的华人女律师陈丹虹。

一般EB5项目还款周期为递案后5年,由于目前排期长达10年及以上,所以项目资金一次投资之后马上会进入二次投资,之后还有三次投资甚至需要四次投资项目。按照移民局要求,递交EB5的申请表格(I-485表格)时投资款必须处于at risk(在投资状态)。一旦项目破产,所有投资资金不会退还,同时也无法拿到绿卡。

而EB1C相对可靠很多,每年美国移民局给EB1类的名额是40040个,从人群判断,EB1C高管移民占其中大多数,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人以此方式移民美国,尤以中国人、印度人居多。

第一是耗时短,客户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美国长期工作居住的资格。收购类EB-1C项目在两年半左右就能获得永久的绿卡。

第二是投资风险更小,客户可以投资美国的一个合适的企业,能自行监督并管理企业。而且投资的时间比较短,拿到绿卡半年后可以把股份转卖套现。投资可控,没有不靠谱的第三方有控股权。

能否选择对的项目将影响是否能成功登陆美国。在选择美国项目之前,一定要做多方面的考察和咨询,根据自身定制最优移民方案,以保顺利拿到美国绿卡。

究竟是通过美国投资移民还是跨国公司高管移民,选择权依然是把握在申请者自己的手里,如果可以通过EB1C,最好先尝试这一途径,因为从各个方面来看,获签的成功率都相对大一些。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优势怎么样?


由于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非常苛刻,很多很多人便打算选择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方式。事实上,这种移民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无需排期的等待,最快两年即可拿到绿卡。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不知道的小伙伴就不要错过了!

一、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

1、申请人签署合同,然后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大约1个月

2、申请人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大约3个月

3、申请人递交I129申请,这样就能获得L1签证,大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申请人在美国实际运营大约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提前3个月准备配合

7、申请人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二、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优势

1、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2、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3、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没有居住要求,在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也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4、没有排期之忧: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只需1.5年左右。

5、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投资移民,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便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事实上,美国EB1C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没有像其他移民方式那么复杂。如果想要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就抓紧时间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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