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照顾父母违反加拿大移民监,华裔移民绿卡被取消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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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一名已经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香港居民陆女士,因为长期在香港居住和工作,被移民局以“违反《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未有尽足义务住够时间”的理由被拒绝入境。如今她父母年老体衰,她希望能回到加拿大照顾父母,并在法院上诉。但是当事人上诉仍被驳回。

据悉,陆女士于1993年3月19日,跟随父母登陆加拿大并获得永久居民身分。获得身份后,她便前往英国留学,但在完成学业后并未回加拿大,而是是回到香港,并且从那时起就一直住在那里,只是偶尔来加拿大探望家人。在5年的期限内,她回加拿大一共4次,居住的时间总共只有115天,严重违反了5年期内必须住满730天的最低要求。当2017年陆女士申请旅游文件(travel document)时,移民部发现其并未满足永久居民的居住条件,并拒绝她再次进入加拿大境内。

移民和难民局上诉部门都认为,陆女士虽然经常到加拿大看望她的父母和妹妹,但目的不是这里定居,她的根仍然是在香港。即使是到了现在,她仍然只是希望能够在加拿大度过更多时间,帮助照顾年迈的父母,并减轻妹妹独自照顾老人的负担。但她最终还是要继续与丈夫和儿子一起居住在香港。并且陆女士作为香港居民,她随时可以来加拿大探望父母。并没有任何证据称陆女士丧失其永久居民身分,会使她的父母会面临困难。YM16.Com

加拿大移民局认为唯一一个会直接受此决定影响的人,是陆女士的七岁儿子。但他出生在香港,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正在当地上学,也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因此,没有证据表明,陆女士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会对她儿子的最大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反,陆女士与香港的家人在一起,才是符合她的最佳利益。因此,移民和难民局上诉部门官员认同移民部的决定,驳回陆女士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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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籍却怀孕,华裔女子的加拿大绿卡被撤销


加拿大绿卡并不是“保命符”,如果你在持有绿卡期间被发现造假,仍旧有可能被取消永居身份的资格。

根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入境事务处发现了一名华人女子在2003年申请移民期间,伪造了自己的申请资料,最后她的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随后,她向联邦法院上诉,但被驳回。根据移民律师的说法,移民局原本只在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变更时才要求通知,申请人是否怀孕是无需告知的。但是,在申请移民过程中,申请如果怀孕还是应该应通知移民局的。

上诉申请人是Lily Zhang,她在2003年1月与其第一任丈夫结婚,并于同年10月抵达加拿大,她在两周内生了一个儿子。后来经过DNA测试,申请人的儿子并不是第一任丈夫的,而是她的情人的。

Lily Zhang后来在2005年与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并于2007年与她的第二任丈夫兼情人结婚了。在审查配偶团聚的过程中,移民局并没有得到她怀孕的消息,而Lily Zhang也没有主动告知。这就构成了欺诈申请。因此,除了Lily Zhang的第二任丈夫被拒绝外,她从第一次婚姻中得到的永久居民身份也被取消。Lily Zhang随后向联邦法院上诉。西蒙·诺埃尔法官于17日作出判决,支持移民局的决定并驳回了Lily Zhang的上诉。

移民律师Steven Wang指出,移民局通常会提醒申请人,如果自己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发生改变,例如生孩子,领养,婚姻情况改变等,需要主动告知移民部;如果未告知,有可能被拒签。不过,移民部对于申请人怀孕,尤其是预产期还是生产期,申请人有无责任告知移民局,在法律上还有争议。Steven Wang指出,法律在这部分的规定并不明确,但联邦法院却支持移民局的决定。他认为,与其被挑毛病,申请人不如提前告知,以杜绝后患。

移民律师Tyrese则表达除了不同意见,他说,根据规定,家庭成员发生改变才需要告知,而怀孕是个过程,最终能否顺利生下新成员还未可知。他认为,怀孕并不需告知移民部,只有生孩子才需要告知移民局。Steven Wang还提醒中国申请人,如果家庭有新成员,还不通知的话,一定会被移民局“穿小鞋”,甚至可能被取消加拿大绿卡。因此,如果申请人怀孕了,最好还是提前通知一下移民局吧。

因担心申请美国绿卡被拒,新移民不敢用福利!


美国绿卡是在美国永久居民的一种凭证,主要用来证明持卡人有资格在美国长时间居住。但是持有绿卡并不等同于美国公民。

特朗普执政后,对美国移民政策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由于担心移民身份受到影响,一些移民正在放弃享受政府的福利待遇。这在特朗普政府重新定义“救济接受者”范围的情况下,绝不是孤立。据美国广播公司报道,12月3日,美国国安局就“救助福利”是否应进行改革,进入了6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救助福利””是指一些需要领取社会救助金和福利生活的移民。此次改革将会进一步拓宽现有规定的基本范围。

根据现行政策,移民官员可以拒绝向使用现金补贴福利的绿卡申请人发放绿卡,这类现金补贴福利一般是发放给低收入或无收入的老年人,盲人和残疾人,属于一种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

在奥巴马执政时期,曾经担任移民事物官的董阮博士表示:“拓展‘救助福利’的范围,表明特朗普政府已经将其作为一种限制申请绿卡的手段,并且从取得的效果来看,这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如果你想要持有绿卡,就不能享有社会福利。至于那些已经取得绿卡,并使用过社会福利的人,需要看政府的具体做法。但根据以往的规律,新政策的实施不能成为抹杀前政策的根据。”

虽然具体的“救助福利”改革尚未生效,但有一些绿卡申请人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报告称,原本可以享受免费医疗救助的新移民,现如今不会去免费的医疗诊所,因为他们担心如果这样做的话,有可能日后无法留在美国。美国国土安全部的一个部门——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发言人引用该部门先前的声明,回答了有关批评新规则的问题。安全部长克尔斯特恩‧尼尔森曾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拟议中的新规定是为了执行国会通过的一项法律,该法律旨在确保移民不会成为美国纳税人的负担,从而促进移民自给自足,保护有限的资源。”

美国移民局表示,自给自足一直是美国移民法的一项原则。一个移民非营利组织——“移民政策研究”曾经在6月份发布过一份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在四项公共福利中至少有一项是新移民曾经使用过的,这包括380万亚裔绿卡持有者和一部分太平洋岛民。这一规则的新变化可能对他们产生重大的影响。美国著名的移民律师蒋百庚表示,特朗普政府想要通过国会审理的“改革救助福利”,会对申请美国绿卡或赴美签证的人产生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美国移民监,如何防止绿卡被撤销?


很多人移民美国后,都会问到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有没有移民监?拿到绿卡后,是不是一旦拥有就会终生有效?其实美国移民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没有正式的移民监,因为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若未在美国境内居住具体多少天数就会被取消绿卡。

美国对绿卡持有者的入境是一种综合考核,考核的标准就是“绿卡持有人是否有长久在美国居住的意图”。若一年中有半年以上时间居住在美国,通常就默认为满足标准;若居住美国时间不足半年,则需要证明该申请人与美国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例如家人在美国生活、在美国有注册的公司、每年报税、在美有财产或银行账户等等(下文会详细讲到),居住时间越短,证明材料需要越多。

对于希望保持自己与故乡的紧密关系,又不希望因此被判定放弃居留权的申请人来说,有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本文将根据法律研究和经验,列举出这些“不要做”和“要做”的事项。在满足返乡需求的同时,绿卡持有人若想增加保持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胜算,他们就应该要避免“不要做”的事,并且尽量做那些“要做”的事。

有哪些原因可能会造成绿卡被判定终止?如前所述,美国移民法并没有移民监的硬性规定,但倘若绿卡持有人被移民局认定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意图,即会置绿卡安全于巨大风险当中。因此,绿卡持有人应避免以下列出的“不要做”的事,以防止失去美国绿卡:1.迁移到美国之外的国家,并意图在那里永久居住。2.长期在美国之外停留,而且不能证明意图停留是暂时的,或者这种长期停留的原因是暂时的。3.没有在美国报税,或者在美国以“外国居民”的报税人身份报税。以上行为中,迁移的行为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从美国搬家到其他国家。相对的,长期在美国之外“停留”的行为则有多种情况。一般来说,在美国之外持续停留一年以上,移民法规就会要求移民局判定该绿卡持有人的绿卡失去效力。不过,即便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连续停留不到一年,倘若该持有人频繁来往两地,也有可能被移民局认为有意图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美国境外停留较长时间是不可避免的,绿卡持有人务必要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并且遵守其有效期规定。倘若能在身处美国境内时就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并获得批准,绿卡居民便可以获许在美国之外停留最多两年(取决于回美证批准的有效期)。绿卡居民在申请回美证时必须举证说明自己的境外停留有充分理由而且是“临时的”。目前美国移民局回美证申请时间为大约3个月左右。如果有家庭成员随行,则每一位随行家庭成员都需要申请。

回美证不存在延期,有效期过后需重新向移民局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获得回美证是用来证明绿卡居民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之意图的一个有力证据。何为回美纸、回美证?

回美纸

回美纸是用于已经递交了I-485,但是绿卡还没批下来的申请人使用。是允许申请绿卡的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以后可以不需要移民签证或者非移民签证重新进入美国的一种文件。

回美证回美证又称旅行证、白皮书,是签发给美国永久居民和附有条件的居民(Conditional Resident)需要长期离境美国使用的。回美证适用于:(a)如果你要在国外一年或以上;(b)如果你连续两年中将有6个月以上在国外;(c)如果你已经收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对你做出的放弃身份风险的警告。尽管如此,回美证并不是不可推翻的证据。为了确保绿卡安全,还是需要做出其他具体行动来说服移民局自己并没有放弃绿卡的意图。

以下是绿卡持有人具体“要做”的事,帮助您了解有哪些行为曾经帮助在境外停留较长时间的绿卡持有人成功保持住美国永久居留权:1.持客观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有稳定生活,比如有长期工作、固定家居地点、亲属关系、购买房产的抵押贷款、美国当地俱乐部会员资格、社区参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记录等等。在美国按时报税,切记必须用“居民报税表”报税,并且保留全部按照居民身份报税的税表复印件。2.保持一个美国的地址,最好不要用“in care of”(即,用朋友或者亲戚的邮寄地址,“请某某转交”有条件/绿卡持有人)或用酒店地址。3.建立美国的银行账户(移民局对额度没有明确要求)。

4.持有美国驾照,并确保驾照上的地址和给移民局的绿卡持有人居住地址相同。入境美国时带着美国驾照。

5.保持美国信用卡和信用卡账户。6.在美国有房地产,汽车等财产。7.文件证明常驻美国之外的理由,比如雇佣协议,雇佣协议应该包括职位、报酬、责任和任职时间等具体信息,任职应该是有期限的,而不是“永久”的。8.到美国境外卖掉境外财产。曾有位在中国拥有规模较大企业申请人,在持有条件绿卡期间入境美国时被移民官询问为何没有长期在美国居住。该申请人向移民官说明自己计划卖掉中国公司,但是由于公司规模较大,所以卖起来需要时日,就此顺利通过。9.证明在境外需要停留的时间有固定截止期,比如工作合同有固定截止期。10.保持美国社会安全号并在进入美国国境时随身携带社会安全号卡。11.保持绿卡有效:有条件绿卡持有人必须注意在有条件绿卡到期之前3个月和律师联系,及时递交取消条件申请。一般绿卡持有人(一般绿卡有效期目前为10年)必须注意自己绿卡的有效期并提前3个月申请绿卡延期。法律规定儿童在到达14岁时需要递交申请更换绿卡,除非旧的绿卡在16岁生日之前失效,因为16岁生日之前3个月将要更换绿卡。(举例,比如孩子在13岁时获得一般绿卡,10年有效期。这个孩子在14岁时需要递交申请更换绿卡。而如果这个孩子在5岁时候获得一般绿卡,10年有效,即15岁时需要办理绿卡更换和延期,那这个孩子在14岁时就不需要立刻办理。)12. 2009年11月28日,美国国务院公布,在以塞班为首府的北玛瑞安那群岛居住亦可以在申请美国公民时计算为没有离开美国的在美国居留时间。最后小编在温馨提醒各位,美国移民监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上述所列的不要做的事情一定注意,如果父母亲被判定意图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也有可能会导致随行的孩子失去绿卡。

英国因反洗钱而取消的Tier1再次被讨论


英国政府在曾提议的针对中国和俄罗斯的反洗钱法案,意图控制Tier 1签证的数量。而关于关停Tier1英国投资移民签证的传闻一直在移民市场传出。

法国《欧洲时报》近日刊文称,英国政府部分成员表示,将为特雷莎·梅的移民政策做好执行准备。他们认为,该举措是对英国真正意义上对移民人数加以限制的实质性举措,也是好的征兆。

从这两点来看,关于取消Tier1英国投资移民签证的提案有可能再次被讨论并通过,并且于今年年底正式宣布实施。在提高申请条件的同时,200万英镑的项目或关停。

BBC NEWS 2018年4月20日发表文章称,脱欧移民法案已经一再拖延,预计在未来的几个月内发布。届时将宣布新的脱欧移民系统、可以移民英国的移民类型和移民法案,英国国会将首先发布脱欧移民白皮书。

移民律师、移民运动Free Movement的编辑Colin Yeo对此解读说:“你永远不知道内政部的下个政策是什么,所以对于想要在英国申请永居和移民的人来说,现在就是好时机。”

移民法案的出台已经迫在眉睫,包括欧盟和非欧盟国家在内的移民政策可能很快就会有很大变动,200万投资移民将被宣判是否继续值得保留。

英国移民法案中对于关停Tier1英国投资移民签证的提案在2016年议会中就被提起过,但一直未得到批复。

一名新西兰技术移民因打人,被取消身份遣返回国


在所有移民项目中,新西兰技术移民最受国人喜爱,随着国家政策的开放,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去新西兰。但是通过技术移民申请,拿到绿卡,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如果你在新西兰做了违法的事情,还是有可能被撤销身份,遣返回国的。

12月4日,新西兰华人论坛贴出了这样一件事情:一名住在基督城的新西兰技术移民,因为殴打他人,将被撤销身份,遣返回国。

冲动打人,移民部上门

这名男子的姓名,移民局并未透露,只知道他是在2012年移居到新西兰,并通过技术移民成功获得了绿卡。后来,他创办了一家建筑公司,雇用了当地19名员工。然而,在2018年2月20日,他与一家酒吧额保安人员发生争执。冲动之下,他打了保安。2018年7月,他因公共袭击他人罪被判义务劳动60小时,并支付了3400新西兰元的赔偿金。

这听起来不是一个严重的案件,但在2018年11月,新西兰的移民部长Iain Lees-Galloway却通知他,有可能被取消身份,驱逐出境,遣返令被暂停五年执行。听到这一消息后,这名男子感到困惑,然后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称没有人告诉他这种“普通违规行为”会影响他的移民身份。如果他知道,他就会申请“保释而不是定罪”。幸运的是,法官认为驱逐的惩罚太过严重,所以撤销了对该名男子的驱逐令。但是法官还是为其留下了案底。

在新西兰,有哪些法律千万不能违法?

申请绿卡是一个艰辛的过程,谁都不愿拿到了绿卡后,因为类似的小事而被取消身份。但是,如果在新西兰触犯了一些法律规定,即使是打架斗殴、酒驾等小事,也有可能被遣返。

1.犯罪,无论是在新西兰还是其他国家

如果你犯罪并被判处3个月以上监禁,然后在犯罪期间持临时签证入境,或在新西兰非法居留,或在得到签证的2年内犯罪,都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如果你犯罪并被判处2年或2年以上的监禁,且在获得绿卡的5年内,可能会被驱逐出境。如果你犯罪并被判处5年以上监禁,且在获得居留签证后10年内,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2.违反签证条例

违反签证条例会被驱逐出境。

3.提交欺诈,伪造和误导性的申请信息

如果移民局在审核签证申请的时候,发现你提供了虚假,欺诈,伪造或误导性信息,或者是在申请签证时隐瞒了相关信息,你会被驱逐出境。

4.假身份

如果签证是以虚假身份获得的,将被驱逐出境。

5.品行信息

如果申请人获得首个居留签证后的五年内,被移民局发现了一些品行败坏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在你获得签证的时候,就已经存在,并且这些信息可能导致你失去签证的话,你会被驱逐出境;

6.安全隐患

如果你涉嫌威胁新西兰的国家安全,包括恐怖主义,间谍和有组织犯罪等,会被驱逐出境。通过新西兰技术移民获得绿卡,并不是一道“保命符”,你还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保护好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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