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的海外出生子女该如何获得公民身份?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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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可能都认为,只要是美国公民的海外出生子女,一定可以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实不尽然,实际情况是也有些美国公民的海外出生子女,申请转移公民身份未能成功。今天我们讨论一下,美国公民的海外出生子女该如何获得公民身份。

第一种:美国公民海外出生子女自动转公民身份:在美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提交DS-2029及DS-11表格,办理《海外出生领事报告》、美国护照和社会安全号。子女当天就可领取出生证明,并申领美国护照。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子女未满18岁

2. 父母双方都是美国公民,只要一方在子女出生之前已在美国居住过;或父母仅一方是美国公民,这位美国公民在子女出生之前至少已在美国实际居住五年,并且其中至少两年是在他本人14岁生日之后。

注意:18岁以下的儿童所持有的美国护照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种:如果父/母长期海外居住,不能满足第一种,可以通过美国公民海外出生子女加速归化入籍: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至少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

2. 子女未满18岁;

3. 美国公民父母一方必须已在美国实际居住至少五年,其中至少两年是在该父母一方14岁生日之后;

4. 子女常住在美国以外的地区,且受美国公民父母一方的合法和实际监护;

5. 子女合法来美国参加面谈和宣誓、办理美国护照。通常是在领事馆申请B-2签证入境。

第三种:如果前两种情况都不符合,绿卡子女依靠父母公民身份加速归化入籍,即:先帮子女申请移民签证获得美国居民身份(绿卡),入境后加速入籍美国公民。

这种情况下,有美国绿卡的小孩不必依据连续居住五年的规定来申请入籍,到美国后可立即入籍。但要求子女在公民父/母亲的合法和实际监护之下在美国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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