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增移民大多来自亚洲 中印两国高科技类工人多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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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类移民加难大费用。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人口普查局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去年美国移民人口略有增加,新增移民大多来自亚洲,其中尤以印度和中国占较大比例,改变了经济衰退前西裔为推动移民人口增长主要动力的趋势。经济学家认为,这一现象说明美国经济正在走出衰退的阴影。

这份对社会、经济和人口结构变化进行综合统计的《2012年美国小区调查》报告发现,在美外国出生人口去年增加了近44.7万人,超出2011年的42.2万,总人数达到4080万。相比较下,全年处于经济衰退期的2008年,美国外流人口数达到3.2万。

布鲁金斯研究所人口统计学家弗雷指出,移民人口的增加主要由在外国出生的亚裔移民的跳升促成,这部分人去年增加了超过30.9万,几乎是 2011年20.7万的1.5倍。同时,外国出生的西裔人口去年增加4.7万的幅度相对平缓,同年离开美国的墨西哥出生的移民人数超过进入美国的数量。

弗雷说,在2007年经济危机爆发的前20年间,美国净移民人口平均每年为约100万人,但在衰退时大幅下降。他表示,虽然去年移民人口的增长就历史水平来看仍然微弱,但这个数据显示“经济已有所好转”。弗雷称,美国移民中拥有高学历、高收入和高技能的人数越来越多。报告显示,占外国出生移民人口绝大多数的学历在高中以下的人数,去年略微下降至1080万,而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则增加至980万,增幅超过4%。

新增移民中很多人为来自中国和印度等亚洲国家的高科技类工人。弗雷预计,亚洲移民将继续保持迅速增长的趋势。

办理美国移民,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移民方式,不一定要用投资移民。但是如果其它条件都不合时,投资移民是最方便、快速且个人条件要求最少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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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业类移民项目是怎样的


美国就业类移民(employment-based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的重要项目,这类移民是针对有技术、教育、工作经验及投资意愿的人士而设立的,分为五类,分别是EB-1杰出人才类、EB-2杰出专业人士类、EB-3就业移民、EB...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就业类移民项目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美国EB-1杰出人才职业移民:

EB-1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其杰出表现和成就得到国内,国际的认可并被广泛报导记载的外籍人士。此类申请人无需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即可直接申请美国绿卡身份。

特殊才能的例子如申请人获得过重大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或至少能达到以下几个标准中的三项(或其他可比性的证据):

·证明曾获得过国内或国际上知名度较小的奖项;

·成为具有较高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专业协会的会员;

·被专业刊物或其他主要的行业刊物及媒体报导过;

·证明曾作为评委或评委成员对他人的工作成果进行评判;

·证明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方面有独特的重大贡献;

·证明曾在专业刊物或其他主要的行业刊物及媒体发表过专业论文;

·证明申请人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会上展出;

·在业绩突出的企业或机构担任关键性的领导职位;

·证明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比其他同行高得多;

·证明在行为艺术方面的成功演出。

申请人如果是有杰出学术成就而享誉国际的研究员或学者教授,要符合此类签证的申请,还要求申请人在本专业至少有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以大学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或其他可比性的身份进入美国。

申请条件至少应满足以下标准中的两项:

·因杰出研究成果而得到过大奖;

·成为具有杰出研究成果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会员;

·其他同行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关于你研究工作的文章;

·曾作为评审或评审委员会的一员对同行业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评判;

·在本领域有独特的科研成果或学术贡献;

·在国际上发表过专业著作或文章。

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及高级执行主管提出EB-1签证的申请要求是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是被其外国雇主在美国境外的公司雇用,现来美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受益人需在其外国雇主的母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中担任管理职务。

此类签证的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其公司为外国母公司在美的分公司/子公司,并在美展开业务至少一年。

二、美国EB-2杰出专业人士移民:

EB-2是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的简称。拥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兼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士,和那些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因为具有特殊才能而有可能对美国在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及繁荣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可申请EB-2职业移民。EB-2职业移民的申请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需要走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5年工作经验。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免除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同属EB-2职业移民申请,PERM劳工纸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於,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工人,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方能为外籍员工递交永久移民美国的申请。而国家利益豁免,即NIW,申请人无须雇主支持,外籍员工可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移民美国。

三、美国EB3就业移民:

1.技术工人。职位不是周期性或暂时性的。有至少两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培训经验中包括**教育。表格ETA-750(劳工证)中有对工作要求的叙述,从中可以判断您的工作是属于技术类还是非技术类的。

2.专业人员。具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符合此项工作要求的同等学位。教育和工作经验不可替代此项学位要求。

3.其它工人(即EW)。对申请人无学历、工作经验、语言、资产、税收证明等要求。

美国吸收技术移民的方式与世界上很多国家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办理美国技术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先向美国劳工局提名,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在美国的移民种类中,这类移民是属于就业移民中的第三优先类(专业技术及非技术性劳工的移民)移民,其编号称为EB-3。

综上所述:美国EB-3移民项目安全可靠,但是至关重要的是实力强大的雇主为申请人做担保,北京专家提醒您,美国EB-3移民的成败在于雇主的可信程度和移民中介是否值得信赖。

四、美国EB4宗教类技术移民:

此为是专为在美国驻海外的机构工作的某些有宗教背景的技术工人及雇员、国际机构退休人士等而设立的一个特殊移民类别。

五、美国EB5投资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计划是按美国EB-5移民签证类别申请。EB-5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目标就业区投资5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以上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在两年期内如果投资继续并且符合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即可申请条件解除。而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赋予投资人享有间接计算就业机会的优惠政策,更有利于两年后解除条件换发长期绿卡。

美国区域中心投资移民项目无学历、语言及商业背景要求,对资产要来源的要求也相对简单,同时申请的成功率高、审理周期短等优点,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中国投资人士的极大青睐。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时期,有政府背景、有抵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的项目,因其安全、有保障的特点,成为供不应求的美国投资移民热点项目。

但是,美国EB-5是有风险的投资,要想实现EB-5投资移民,第一要选择风险小的项目,第二要选择专业、有经验的移民公司,才能确保顺利获得绿卡及投资资金的安全返还。

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很多希望移民美国的人想通过就业在自已从事的领域或希望从事的领域以高薪和优越的环境取得永久居住权,美国职业移民是为了经济利益发给美国企业所需要人永住权签证。申请美国职业类移民并没有那么简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就为大家介绍美国职业类移民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条件有哪些呢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所谓“职业移民”就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

申请条件:

(1)年龄:22—45周岁;

(2)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4)会基本的英语口语交流优先;

(5)如果是高中或中专学历,必须在相关培训中心或者培训学院进行专门的培训,通过考试达到要求,才可以取得移民资格。

第一优先职业类

(1)、具有特别能力者: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其具有公认的杰出成就并享有全国或世界性声誉。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是指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3)、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行政主管和经理也被归入“优先工作人员”类。不过,同前两个小类不同的是,这一类别涉及到若干对公司和个人的规定。

第二优先职业类

(1)、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

(2)、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

第三优先职业类

(1)、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

(2)、技术工人:所从事的工作即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即能从事之工作。但该工作至少需要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

(3)、非技术工人: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当然,具体的工作也许需某种特定的培训或经验,但如不超过两年应属于这一小类。

美国移民EB-1类别的条件和优势


EB-1A的杰出人才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的杰出专业人才。下面就给大家介绍美国移民EB-1类别的条件和优势,欢迎阅读!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

1.收到其领域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因*而颁发的奖项或者奖励

2.拥有其领域协会的会员资格:此会员必须需要国家或国际专家认可申请人在该领域的杰出成就才能获得

3.提交其在该专业或领域的主要出版物或者其他主要媒体发表的材料

4.曾参与其领域的研讨会,或者曾评判其领域的别人的成果

5.原创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者商业相关的在该领域有重要意义的贡献

6.在其专业的学术期刊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的发表的学术文章

7.举办过艺术展览或展示自身成就

8.在有声誉的组织或机构里担任领导角色的证明

9.享有高薪酬或者其他服务报酬的证明

10.在商业艺术的成功的证明,比如票房收入的记录、光盘或者视频的销售量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优势:

1.配额充足,无需排期

2.周期最短,审批最快

3.资产不限,无需投资

4.领域广泛,职业众多

5.无需雇主,无劳工证

6.一人申请,全家受益

7.美国身份,名校优选

8.永久绿卡,一步到位

扩展阅读:绿卡补办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中国护照,美国驾照等)

2.最近一次离境美国的日期证明,如果护照没有丢失,很简单,护照里面有出入境章,如果丢了比较麻烦,但是至少可以提供机票证明(网上打印,登机牌存根等

3.在美国的合法居住证明(比如政治庇护人士的法官判决书,I-730批准信,一般移民的I-140批准信等)

4.最近一年在美国的居住证明(报税单,水电单,房租合同,银行月结单,工作证明等)

5.绿卡遗失/被盗的警察报告

6.申请费用165美元的

7.护照相片五张2×2美国护照式样的照片

注意事项: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拿到美国驻当地领使馆签发的“通行函”之后,在15天内就赶回美国,并立刻申请补发新的绿卡。

美国移民政策下的EB类移民方式有哪些


美国移民政策下的EB类移民方式,美国移民的主要途径有两类:EB类(Employment-Based职业移民类)及F类(Family-Based依亲类),F类通过亲属邀请的方式获得美国绿卡,EB类是通过赴美工作等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出于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政策下的EB类移民方式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美国移民政策下的EB类移民方式

1、EB-1:具有特别能力者;杰出教授或研究员;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

2、EB-2: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有杰出才能的人;

3、EB-3:第三优先类别中,按受益人的条件又分为三类:

专职人员:具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符合此项工作要求的同等学位,教育和工作经验不可替代此项学位要求;

技术工: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相应的纳税证明和一定的英语能力;

非技术工(EW-3):不限学历、经历、性别、英语能力。(20-50岁都能申请,一人申请,全家获绿卡);

4、EB-4:特别移民,包括宗教,国际组织退休雇员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

5、EB-5:投资万或0万并雇用当地人员10名以上。

申请美国婚姻移民K类签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移民美国有很多途径,与美国公民结婚,无疑是移民美国最为快捷的途径之一,故而不少外国人利用来获取利益,下面来看看申请美国婚姻移民K类签证的一些注意事项。配偶移民主要包含两种: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此类别不受配额限制(IR类),只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请美国婚姻移民K类签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配偶移民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此类别不受配额限制(IR类),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准;

另一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此类别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的第二优先(F-2A)。

二、配偶移民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但USLawChina提醒申请各方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鉴于此类移民申请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有效,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两人先前所有婚姻均已经合法手续结束的证明。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即条件式绿卡)。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正式获得永久居留权(即正式绿卡)。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虚假、两年内夫妻双方分居或离婚、或证实婚姻关系中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将取消受益人的永久居留权,并其递解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证实婚姻真实,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去除条件式申请。为证明表明婚姻关系真实,经过移民局官的个别问话,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即正式绿卡)。

由于其他原因,非受益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时: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的确时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澳洲家庭类移民条件


你知道澳洲家庭移民有哪些种类吗?主要为:伴侣移民、子女移民、父母移民。今天要告诉大家的,就是关于澳洲家庭移民的种类介绍以及相关的条件信息等,希望能帮助你详细了解哦。

伴侣移民

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者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伴侣可以申请进入并(或)永久居留在澳大利亚。伴侣包括:打算结婚的人、已婚(合法)伴侣、事实婚姻伴侣。

海外的伴侣并不自动获得在澳大利亚永久居住的权利,必须申请适当的签证,经正式审核,满足所有法律规定后才能获得签证。

配偶临时签证和永久签证

适用于海外申请人进入澳大利亚和他们的伴侣生活。其伴侣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者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未来婚姻签证

适用于海外申请人进入澳大利亚和他们的未婚夫(妻)结婚。其未婚夫(妻)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一旦结了婚,签证持有人就可以申请在澳大利亚永久居住。

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包括申请表格)、伴侣移民签证申请材料清单(包括未来婚姻类)、澳洲公民家庭关系类、在中国递交申请(包括在哪里递交申请等重要信息)、申请费及支付方式(包括如何进行邮政汇款等重要信息)、审理时间、签证标签、基本材料信息、体检、指定移民代理或代理人、补充材料、虚假材料、核实材料、通知申请结果、联系我们、提供反馈。

子女移民

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子女以及某些亲属孤儿可以申请子女类移民签证入境并永久居留澳洲。

来自海外的子女无法自动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权,因此他们必须提交签证申请,通过我们的审理并符合所有法定条件后方可获得签证。

子女类(永久签证)

适用于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海外亲生子女、收养子女或继子女。

亲属孤儿类(永久签证)

适用于18岁以下的海外儿童,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亲属,其父母由于死亡、永久丧失抚养能力或者下落不明而无法照顾他们。

领养类(永久签证)

适用于18岁以下,已被或将被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领养的海外孩童。请注意:如果该孩童是在其父母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之前被领养,则不能申请该类签证。他们必须申请子女类签证。

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包括申请表格)、子女类(永久签证)(101类别)、亲属孤儿类(永久签证)(117类别)、领养类(永久签证)(102类别)、未独立子女类(临时签证)(445类别)、在中国递交申请(包括在哪里递交申请等重要信息)、申请费及支付方式(包括如何进行邮政汇款等重要信息)、审理时间、签证标签、基本材料信息、体检、指定移民代理或代理人、补充材料、虚假材料、核实材料、通知申请结果、联系我们、提供反馈。

父母移民

申请父母移民签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您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父母。

您的子女必须定居在澳大利亚(多数情况下,至少居住满两年)并且是您担保人。

您必须通过家庭成员均衡比例测试——您至少有一半数的子女长久地居住在澳大利亚或您的子女中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比居住在其他国家的要多。

您必须符合有关的健康和品行要求。

若您打算申请任何“年老”类别签证,您必须满足作为一"年老"父母的条件(请参阅《父母类移民手册》)。

申请人可申请以下其中一种类别的父母类移民签证:

父母移民签证(103类别)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143类)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临时签证(173类)

年老父母移民签证(804类别)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居住签证(864类)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移民临时签证(884类)

您需要提供:

47PA表

40表(由您的担保人签名)

80表

申请费

其他辅助性文件,可参考47PA表格的K部分。

重要通知:所有父母移民申请必须以邮递或快递的方式在澳大利亚的审理中心递交。

其他类型家庭移民

其它家庭类移民签证包括年老受照顾者、最后家庭成员及照顾者。

年老受照顾类签证(114类别AgedDependentRelativeVisa)适用于未婚、鳏寡、离婚或正式分居的申请人,并且申请人依靠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供养。申请人在年龄上必须达到《1991社会保障法》规定的足以领取澳洲老年年金的标准。

最后家庭成员类签证(115类别RemainingRelativeVisa)适用于作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申请人。并且申请人没有生活在澳大利亚境外的其他父母或兄弟姐妹。

照顾类签证(116类别CarerVisa)适用于在澳大利亚的亲属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其在澳大利亚的亲属必须是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并且经MEDIBANK健康机构(原澳大利亚健康机构或HSA)评估残障度达到30分。

其他家庭类移民相关信息(英文)可以在以下澳大利亚政府的移民和边境保卫部(DIBP)的网址上找到/migrants/family/other-

签证申请费

其他家庭类移民的签证申请费(VAC)为两笔:

第一笔费用在递交申请时支付;

第二笔费用在签证批准前支付。

对于照顾类别签证申请人,如果第二笔费用的支付会对申请人或其需要照顾的亲属造成严重的经济困难,则有可能免除。

材料要求

除了支付签证申请费以外,还有相当的材料要求必须满足,包括递交相关的申请表格,通过健康和品行检查以及递交一系列支持您申请的材料。

请注意在您递交申请后,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与您个人情况相关的补充材料。除了这些材料,还可能采用电话调查、面试或家访的形式做进一步调查。

专家详解申根国及申根国签证定义


申根国溯源

《申根协定》,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公约》或《神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5个欧盟国家德、法、荷、比、卢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

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七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公约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截至2009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瑞士。

2007年12月21日又是历史性的一天,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捷克这9个所谓“新”欧盟成员国终于正式加入了申根国的行列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区。2008年12月12日,瑞士加入申根区。下一批有望加入申根国的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申根国签证

当你前往欧洲留学或旅游时,你常常会听到“申根签证”的说法,这个词是不是让你很困惑呢,而这种签证又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哪些国家是申根国。

1985年6月4日,由7个欧盟国家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了《申根公约》,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7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后来,又陆续加入了许多国家。目前申根国共有25个,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瑞士。其中,申根国家除挪威,冰岛,瑞士之外均为欧盟国家,相反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是欧盟国家,但不是申根协定的成员国。

那么,申根签证又是什么呢?

以上25个申根国家根据申根公约,可以为短期往返访问的外国人签发“申根国统一签证”,得到其中一国的申根签证,可前往其它申根国家访问,无须其它签证。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的日常生活,既可在业余时间自由旅游、打工,也可在将来转入其他国家就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申根签证”的具体申请规定如下

1. 只前往某一申根国家,应申办该国的签证。

2. 过境一申根国或几个申根国前往另一申根国,应申办另一申根国(入境国)的签证。

3. 前往几个申根国,应申办主要访问申根国(主访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的签证它申根国带名单的邀请信,在签证申请表停留期限一项中必须将在各申根国停留的时间累加填写。

4. 无法确定主访国时,应申办前往的第一个申根国的签证。

5. 各国颁发签证所需的材料要求不变,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 申根签证不能逐个国家申办,须统一在某一申根国办理。

7. 根据《申根协定》,办妥一国签证可进入其它申根国,被一国拒签意味着被其它申根国拒签。

通过以上的介绍,你一定对申根签证有了一些认知。进入申根成员国深造或学习,将帮你领略多国民俗、万般风情,让你拥有更完美、更有意义的异国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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