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EB1C移民一知半解?这篇干货文强烈建议你收藏!

2020-05-19
说一下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美国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经验移民

说一下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说到美国移民,大家熟知的方式无非就是EB5和EB1A这两种,然而对于>美国EB1C移民,了解的人却少之又少。

在诸多美国移民类型中,EB1C只针对特定人群,且优势极为突出。对于企业主、股东或者公司高管而言,如果等不了EB5的排期,又碍于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高标准,那么美国EB1C移民或许是一个值得考虑的移民方案。

什么是EB1C?

EB1C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类型(EB1)中的C类,专门为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而设立。跨国企业在美国成立一个新公司或者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作为中国公司的子公司,申请人以此子公司的高管身份,在子公司经营状况达到美国移民局要求时申请美国绿卡,帮助全家移民并享受美国的生活和福利。

美国EB1C移民的项目优势

1.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2.要求简单

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3.无排期,无需等待

美国EB1C移民每年将近40000个名额,而申请人数远远小于此配额,所以不涉及排期问题。

4.没有劳工证要求

申请人无需办理劳工证,省时省钱又省心。

5.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是基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不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七年内可反复递交申请直至成功拿到美国绿卡。

L1A与EB1C的联系与区别

L1A是跨国企业把高管或技术核心人员调遣到美国子公司工作的临时签证,而EB1C是申请美国永久居民。一般情况下,客户都愿意选择先通过L1A工作签证来美国工作,然后再递交EB1C申请的方式来获得美国绿卡。

设立新公司,先申请L1后转EB1C的大体时间进度如何?

以最常见的情形为例,中国公司投资过来设立美国子公司,4-6个月的时间办理L1A,获批后有1年的美国企业运营期,申请美国EB1C移民拿到绿卡1年,共需要2.5年的时间。

美国子公司要达到什么规模才能申请EB1C?

移民局对美国企业的营业收入、雇佣人数、纳税情况等无具体的要求,考量的重点在于企业是否真实运营,而且收入属于正常范围。而且美国子公司需在美国经营一年后,公司的高管人员才可申请美国绿卡。

L1A转EB1C的方式优势在哪?

选择先L1A再EB1C的方式可以让申请人以更快的速度登陆美国,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直接获得L2签证,孩子可以在美国正常上学,公立学校免费,类似于临时绿卡,工作、生活两不误;另外,这种方式对于客户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这样相当于100%持有美国被并购公司的股权;最后,对于美国子公司的营业额和雇佣人数都要求宽松的多。

美国EB1C移民获批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美国移民局审理EB1C主要看两点:一是“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二是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重要性。移民局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移民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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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移民EB4暂无排期,EB1C优势突出倍受关注!


虽然美国移民政策这几年一直在收紧,但职业移民申请数依旧很多,排期时间增长。从90年代初美国开启EB5之后,国人圆梦美国基本都是通过EB5,在2009年中国更是成为美国移民局排行榜第一的EB5来源国。但是随着申请人数的增多,EB5已经不能满足国人的需求,更多人开始把目光转移到其他的移民途径中,EB1、EB2、EB3开始被人们所熟知。今天就来给大家全面解析下美职业移民的类型以及目前备受青睐的EB1C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全解析

EB1、 EB2、EB3、EB4、EB5都属于职业移民,针对于大多数希望移居美国的外籍人士。根据不同职业和个人条件又划分为5大优先类别,作为优先级别越靠前的对申请人的要求就越是严格,相对排期越短。

EB1(杰出人才),作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又分为3个类别,分别是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EB1B教授及研究人员和EB1C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要求申请者是具有特殊才能的杰出人才、教授、研究人员或者跨国经理人。这一类申请无排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只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即可。

EB1C高管移民备受青睐

EB1类中EB1-C则是分给了那些投资或管理美国公司的优秀人士,为美国政府解决了就业问题,因而成为了美国工商管理类型的杰出人才。第三类(EB1-C)面向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优先第一顺位,排期短

3-6个月即可全家登陆美国

无移民监

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无学历、语言、年龄要求

无需资金来源

无行业限制,企业规模要求低

EB2(专业/技术人才),作为第二类优先的签证,在专业要求上略低于EB1A,但是需要美国雇主提供劳工证,并且要求申请人是硕士学历或者拥有5年工作经验。目前比较受欢迎的NIW就属于EB2,他作为一个特例,无需美国雇主,只要申请者在科学、艺术或商业等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即可申请。但是NIW和EB1A不同,他并没有EB1A那样明确的申请标准,还需要面临至少四年的排期。

EB3(技术/非技术劳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EB2的学历要求,但是美国由雇主可以提供支持包括一个全职的永久性工作承诺,以及能够证明劳工短缺即可。EB3会比EB2排期更长,技术类一般排期在五年左右,非技术类一般需要8-10年。

EB4(特殊职业移民)是主要针对从事宗教职位的外籍人士,因为申请人较少,暂不需要排期。

最后就是大家最为熟知的EB5投资移民,投资五十万美金到美国区域中心EB5项目。

通过文中内容的叙述,您对美国的五类职业移民类别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了。如EB1C是其中广受关注和认可的一种类型,更多内容详情,请咨询专业顾问进行更细致的了解。

办理美国移民有困难?申请EB1C绿卡或许会让你峰回路转!


由于许多国际公司在美国开展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高级人员通常选择永久移居美国,从而会申请EB-1C绿卡。在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确保您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正确的决定。

什么是美国EB-1C绿卡?

首次以就业为基础的移民申请(即EB-1绿卡)是一项以就业为基础的永久居留申请。EB-1C是特别为经理和高管设计的。每年为美国第一个偏好类别(EB-1)分配超过40,000个移民签证。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EB-1C:

如果个人已经以L-1A身份抵达美国,他们可以申请调整身份(AOS)。他们的雇主可以代表他们申请EB-1C,表明在提交I-485状态申请调整之前,个人有永久性的工作机会。

如果个人在美国境外,则必须在美国领事馆进行处理。然而,由于请愿书将受到严格审查并需要大量文书工作,因此这不是首选方法。建议从L-1A状态转换为EB-1C。

EB-1C绿卡的好处之一是,PERM劳工证书不需要申请。PERM是劳工部的一个方面,要求许多以就业为基础的绿卡雇主进行招聘流程,以确保您(受益人)不从合格的美国工人那里获得任何工作。它还要求您的雇主根据您的州和工作地点确定并支付您职位的现行工资。因此,不需要PERM是EB-1C的主要优点。

美国EB-1C绿卡的主要要求

为了被视为EB-1C绿卡的候选人,申请人和雇主必须满足某些要求。

申请人

在母公司、海外子公司,分支机构或美国雇主的子公司提出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被雇用一年。

必须寻求在在美国的同一雇主、雇主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的管理或执行机构下工作。

雇主

必须在美国开展业务。

在美国建立至少一年。

EB-1C与L-1A有什么区别?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EB-1C是移民签证,而L-1A是临时非移民签证。尽管L-1A身份不是此类移民福利的必要条件,但如果移民申请人具有L-1A先前身份,则EB-1C的案件将更为强烈。

根据L-1A非移民分类,美国的雇主可以将经理或主管从其一个国际办事处转移到其美国办事处之一。此外,L-1A允许外国雇主向美国派遣经理或行政人员,以便在目前不存在的情况下设立附属办事处。

尽管要求相似,但在L-1A状态下进入美国并不一定是获得EB-1C身份的最佳途径。这是因为EB-1C的要求之一是,在EB-1C申请之前的三年内,您必须在跨国公司的外国分支机构工作至少一年。如果您在L-1A状态下在美国度过了最后三到七年,那么在您返回祖国并在外国分支机构工作至少一年之前,您将没有资格获得EB-1C。

美国签证过期之后如何再次申请?这篇干货文告诉你!


美国签证过期之后该怎么办?关于美签,申请人普遍理解为过期了可以直接续签。实际上,这样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美国签证的申请难度如今越来越大,美签一旦过期了就意味着之前申请时所作的努力都白费了,一切都要重头开始。另外,就算申请人有过美签,不代表再次申请就能顺利通过。今天的文章我们就具体来看看美国签证过期之后如何再次申请。

一、美签申请难度系数加大

随着美国移民政策的逐渐收紧,美国签证的申请难度也在逐年递增,引得不少申请人直呼:申请个美国签证怎么这么难啊?其实仔细分析下当前的形势就并不难理解这种情况了。当前中美的关系极不稳定,贸易战还在进行,所以未来美国使馆收紧美国签证的发放名额,甚至进一步提高美国签证的申请要求都是非常有可能的。

另外,从2014年11月起,美国就正式对中国公民申请商务与旅游(B1/B2)短期签证实施签发10年有效多次往返的签证,俗称“十年签证”。虽然听起来10年签证会给签证持有者带来不少便利,看上去是个好消息。但这也同时这意味着比起以往签发的一年有限期的美签,十年有效期的签证申请要求会更加严格,审核会更加精准。

再者,这些年持商务、旅游签证赴美进行非法活动的事件不在少数,比如持旅游签打黑工、上学、滞留等等都时有发生。因此美国签证官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直接推定每个美国签证的申请人都有非法移民美国的倾向,不论其是否有过美签的经历,所谓“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二、再次申请美签注意事项

所以说,美签过期根本不存在续签这一说,必须重新申请。有过美签的申请人不可大意,带着误解草率上阵申请美签,只会徒增拒签史。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首次申请美国签证或者再次申请,申请流程大致相同。当再次申请时,部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使用签证免面谈加快申请流程。大多数情况下,使用该服务则无需前往使/领事馆进行面谈。但是,同面谈一样,免面谈并不能保证签证申请成功。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使/领事馆在审查通过免面谈提交的申请之后,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来面谈。

此外,申请美签,除了前期的资料准备,面签表现的重要性也不可忽略,此外根据不同的情况,申请人也需要不同方案。一些申请人盲目追求快捷方式,甚至为了追求通过率而向使馆隐瞒欺诈,最后等来的不是美签,而是终生被拒的结果。

根据以上的分析,做好前期准备,定制专业的面签方案才是申请人顺利获得美签的正确打开方式。如果你对面签方案有疑惑,求助于专业的团队也是个好办法。

美国移民EB-1C申请优势有哪些


美国移民EB-1C上风何在?EB-1C是美国政府特别欢迎的移民方式,仅从EB1类的移民年配额高达40000个即可看出政策导向,只是从1992年以来,没有任何一年完成此配额。EB-1A和EB-1B是杰出人才类(诺贝尔获奖者、艺术家、获得国际大...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EB-1C申请上风有哪些的学问,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美国移民EB-1C上风何在

1、申请资格简单

申请人只需要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两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职务即可,其它如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均无限制;

2、办理时间短约18个月获得永久绿卡

申请人可用多种移民法许可的方式和美国一个有历史、有规模、有业绩的企业体建立跨国企业关系,则不必定要由中国母公司自行去美国创立分公司(L-1),等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由资深专业机构办理,与现有美国企业建立跨国企业关系的作业程序快,不必长时间等待,可跳过一年等待期立刻进行移民申请,一天都不必等待;

3、一步到位永久绿卡有保证

EB-1C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不必经过暂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4、目的清晰,费用明确

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在美国的项目查找、包装、启动、运作等方面的费用明确,大约40-45万美金,确保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5、申请材料简单

EB-1C的办理过程中不要求申请人解释资产来源和资产积存过程,所以申请人准备和提供的材料相对简单,也是能快速取得美国绿卡的又一原因;

6、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移民申请者是基于商业原因申请美国绿卡,即使第一次没有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不会对以后的申请带来影响。申请者可反复申请直到成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7、过程晶莹、清晰

EB-1C申请人虽然不必定自己亲自办理,但却可以随时通过咨询机构掌控全局和进程,不像绝大多数EB5项目那样,申请人几乎没有发言权,咨询机构也不能参与商业项目的运用和治理。

美国投资移民EB-1C与EB-5申请的材料


美国投资移民EB-1C与EB-5申请的时候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和文件呢?我们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政策来做详细记得介绍,美国投资移民签证材料和文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美国投资移民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投资移民EB-1C与EB-5申请的材料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在美国投资移民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位的职责综述。雇主同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与跨国公司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以及海外机构的公司章程,财物文件比如报税表,银行存款证明,主要的商业合同,发票样本,销售文件,办公室租约,主要办公室照片以及公司组织结构描述等。受益人同时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他具备能够胜任该职位的能力。

在EB-5申请中,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表示申请人连同I-526表格应该同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投资会确实进行以及投资资金具有合法的来源。用以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材料包括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的转让合同,银行存款证明,持股证明,财产购入证明,报税单,企业运作记录以及其他关于收入来源的证明。另外,投资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投资的新企业确实存在。相关证据包括新企业的组织结构描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美国的商业许可证明。

并且,美国投资移民签证EB-5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至少为美国工人提供了10个全职的就业岗位。如果新公司已经雇佣了美国工人,申请人可以提交I-9表格和纳税证明。如果新公司尚未雇佣任何美国工人,申请人可以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说明两年内至少会雇佣10名全职美国工人。对于投资地区中心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数据分析和专家证据证明其间接创造了至少10个工作机会。

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连续工作。申请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都有哪些的学问,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连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治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职工。

另外,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必定符合要求。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若以经理表面申请,必须到达以停要求:

·对公司的治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表面申请,必须到达以停要求:

·治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治理和操作其他专业人员,治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如果治理其他职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益。如果没有直接治理其他职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拥有指导权。

·对公司日常运作拥有指导权。

二、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程序: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第一以非移民签证(L-1,最长有用期为7年)将公司的治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职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在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5.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三、美国EB1-C技术移民申请上风:

此名目较投资移民(EB-5)而言,有如停上风:

1)启动资金少,且资金来源审核不严;

2)资金安全性好,可控,安心;

3)子公司运营满一年可递交正式绿卡申请,无需暂时绿卡过渡。

美国EB-1C高管移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EB-1C,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andExecutiveTransferees)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EB-1C高管移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美国EB-1C高管移民政策来救急--什么是EB-1C高管移民】

EB-1C,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andExecutiveTransferees)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在EB-1项目中,申请要求较其他两种(EB-1A、EB-1B)要低,是目前国内高管、企业家最热衷办理的项目。该外国申请人须获得美国公司长期全职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担任管理职位。

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长期全职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劳工证PERM

美国劳工部给美国移民局的一个证明,证明如果该外国人在美国获得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夺走美国工人(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的工作机会。而PERM则是美国政府于2005年3月28日制定的关于劳工证申请的全新程序。

PERM劳工证申请是一个极其耗费时间且花费昂贵的程序,其目的在于确定是否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该外籍人士申请的职位。

二、【美国EB-1C高管移民政策来救急--办理EB-1C高管移民项目有什么优势】

首先,从移民排期考虑,EB-1C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因此无移民签证排期,所有国家的人都有签证配额;

第二,从办理周期来看,EB-1C高管移民项目的平均办理周期为10—14个月,是美国职业移民类别里办理周期最短的;

第三,与EB-5投资移民相比,EB-1C高管移民项目最大的亮点在于无临时绿卡过渡,批准后全家取得的是美国正式永久绿卡,而非有条件绿卡;

第四,在申请流程上,办理EB-1C高管移民项目无需申请劳工证,大大缩短了申请时间,对美国公司的投资额也无具体或强制性规定,办理成本较低;

第五,EB-1C高管移民项目也适合以家庭为单位一起移民,EB-1C申请人可同时为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绿卡。更重要的是,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同时,还可为自己或配偶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尤其适合计划在美国生活并拓展事业的申请人。

三、【美国EB-1C高管移民政策来救急--EB-1C高管移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EB-1C高管移民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的中国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某种形式上的联系,如母子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等,双边均运作正常;

2、申请人过去三年内,至少在该中国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并担任经理或高级主管,例如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赴美的目的是经营管理在美国的公司,该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申请人需获得美国公司的长期全职聘任,并有长期全职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5、申请人需是年满26岁以上、有一定学历及管理经验的公司高管;

6、对申请人无资金来源、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等的要求。

四、【美国EB-1C高管移民政策来救急--为什么申请EB-1C之前一般要先办L-1A签证】

首先先了解下什么是L-1签证和L-1A签证:

L-1签证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身份。其中,L-1A签证适用于来美国工作的跨国公司的经理级人员;L-1B签证适用于来美国工作的跨国公司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EB-1C高管移民签证几乎是为符合L-1A签证的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人员量身定做的,虽然办理L-1A签证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拥有L-1A签证会使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因为一方面两者的申请材料几乎相同;另一方面对移民局审批来说,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

可以说L1-A签证给中国的投资人提供了一个申请EB-1C的快捷和省钱的移民渠道,这就是为何很多申请人在申请EB-1C之前一般会选择先办理L-1A签证。

美国eb-1c移民好办理吗?有什么要求呢?


美国eb-1c移民好办理吗?对于一心想移民美国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可以快速移民美国,让子女在超龄前接受美国教育、拿到美国身份。因此美国eb-1c成了当下最热门的美国移民项目之一。 如今美国政府也希望在外引入一些优秀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在美投资设立或经营企业,来助力美国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速,美国eb-1c的名额一向十分充足,且在中国区域的推行中,要求较高,大部分中国申请人几乎听都没听过,因此也不存在如EB-5一样因为申请人数太多而导致的排期情况。 那么美国eb-1c移民好办理吗?有什么要求呢?值得所有EB-1C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EB-1C除了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管经验背景,对企业规模、雇员人数、年营业额也有一定的要求,先看看申请的条件: 1. 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 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3. 公司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4. 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 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从申请条件很明显的可以看出来,相比起对申请人要求低,无经商背景、语言、学历要求,有钱就能移民美国的EB-5投资移民,eb-1c移民申请要求要严格的多。 此外,eb-1c移民申请获批一段时间后,需要转永久绿卡,虽然办理周期较短,但对申请人在美国设立的公司的要求也挺多。反观EB-5,虽然周期较长,但只要投资的项目可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美国EB-5超长排期让人绝望,EB-1C或成明智之选


在华盛顿举办的EB-5大会上,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ie Oppenheim对相关的排期问题进行了预测,并且就一些申请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作为备受中国申请者关注的项目,EB-5的前景和走势也牵动着众多申请者的心。

一、中国申请者的预计排期是多久?

对于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者,EB-3和EB-5是最适合的方式,但是很多资金情况比较良好的申请者不会选择走EB-3的方式,进而选择以投资方式为主的EB-5方式。不过,两者的排期都非常严峻,EB-5的申请者不仅更多,而且基于当前的签证配额分配情况,中国申请者的排期更加的遥遥无期。

1、中国申请者的预计排期

基于当前的等待人数以及中国申请者所享有的配额情况,如果现在提出申请的话,预计当前的等待排期长达16.5年,远远超过之前各方的预期,恐怕只有签证政策改革才能缓解当前的排期情况。其实,不仅是中国申请者,包括韩国,越南,印度,巴西以及台湾的申请者都可能或者即将面临着排期问题。

2、中国申请者的排期特点是什么

其实,如此长的排期并非只是由申请者人数过多导致,走走停停的排期前进方式成为常态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从前,EB-5只有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有排期。但现在,其他国家的EB-5申请大幅增加,导致越南、印度、巴西等国家都或已经或即将发生排期。这样,中国大陆之后的排期很可能是前进之后停几个月,观察其他国家的配额使用是否会突破7%的额度,看清楚然后再决定中国大陆的排期以怎样的速率向前走。

二、EB-5签证的分配方式有和变化?

以前,美国国务院每年开始分签证的时候,先会给每个国家大致预留一定的签证,譬如,去年开始大概会给中国预留8000张,每个月计算截止日期(排期)的时候,按照能够给中国分配的剩余签证,除以在NVC(签证中心)等待的人数,倒推出排期能够前进的时间。

1、别国申请人增多,导致中国EB-5排期受阻

现在,越南等其他国家开始进入排期。当这些国家申请人所使用的EB-5配额可能会突破7%(700张签证)时,中国先会等待而不发放签证,先搞清楚越南到底是否会突破,并且搞清楚本财年是否会有别的国家会进入排期之后,再把剩下的签证还给中国,开始发放。

2、EB-5签证申请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过去的10个月发生了EB-5历史上排期最戏剧性的变化,也就是说,除中国外的其它主要国家的签证申请量增长都超过一倍,以致能分配给中国大陆的剩余EB-5配额减少,所以导致排期前进速度下降的情况。

三、面对如此长的排期,想要移民美国还有什么好的办法?

对于中国的申请者而言,想要移民美国的途径并不多,EB-5还算是一个比较可行的方式,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排期,很多人内心十分绝望。毕竟,等待了这么长时间再过去的话,似乎已经失去了移民美国的意义.更严重的问题是,孩子超龄成为大概率事件,如果不能让孩子拿到美国绿卡的话,等待这么久的排期没有任何意义。那么,如果想快速的拿到美国绿卡,还有别的途径可以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EB-1C项目!最快两年就可以拿到绿卡。EB-1C对申请者的要求如下: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子公司关系;

2、母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2)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必须有纳税记录;

3)雇员人数不低于20人。

3、子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美国境内拥有合法营业资质,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绝对控股;

2)至少持续运作满一年以上;

3)公司需要满足三层以上的组织机构。

4、申请者需满足条件

1)需为母公司的法人,股东或者高管,且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公司经理级别以上职位;

2)没有学历,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3)无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EB-5超长排期令人绝望,如果想移民美国的话,EB-1C无疑是最佳的方式,而非之一。申请者最快可以在半年内持有L1签证入美工作和生活,两年左右的时间全家拿到绿卡。

了解更多关于EB-1C移民项目,可以咨询专家为您一对一解答!

美国移民排期新动向:EB-1C排期尚可接受


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今日公布了2019年6月的签证公告牌。

其中,在EB-5签证类别上,表A最终裁定日(FAD)表和表B递交申请日(DFA)表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较上个月各自前进一周和两周,分别为“2014年10月1日”和“2014年11月1日”。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和表B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则继续保持不变,分别为“2017年2月22日”和“2017年10月1日”。

专家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9年6月1日起,EB-5项目的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9年6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1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值得关注的是,6月份EB-1类别排期再次停滞,这也是自3月份以来,EB-1排期截止日期第四次维持在“2017年2月22日”,侧面印证了EB-1类别项目已成为EB-5投资移民项目之后美国移民的新热门,且已日渐拥堵。尤其是办理流程简单、一步到位永久绿卡的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其申请要求较其他两种(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低,占据了财年度约40000个配额的绝大多数!专家提醒,与EB-5排期相比,目前EB-1C排期尚在投资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但随着申请人数增加,排期势必逐步延长,建议投资人早申请早排队!

移民排期,是指因为一国政府提供的签证名额有限,而申请者又太多,而产生的超过签证限额的申请者无法立刻完成移民,只能根据递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等待新名额出现,再继续完成审批的现象,这个等待的时间就是排期。在像美国,加拿大这样热点国家的一些热点项目,排期可以长达几年乃至十几年。

就美国来说,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每个月会提前公布下一个月的绿卡排期,以此指导移民局(USCIS)工作。

为什么美国EB-1C移民突然火了?因为无排期周期短


美国是许多人梦想的移民之地。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了美国这个超级大国。对于中国人来说,最熟悉的是美国的投资移民计划。然而,随着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商业贸易,许多中国公司已经收购或并购了美国公司,这一趋势也促进了移民项目的热度,就是美国的EB-1C移民。

美国EB-1C移民周期

与美国移民投资者相比,EB-1C移民的最大优势是没有任何排期,申请周期很短。美国EB-1C处于第一优先级,这意味着移民局将优先处理此类移民申请,政府每年将有4万个EB-1C名额。自1992年以来,没有一年将名额用完。所以目前,没有必要担心排期问题。

EB-1C移民申请了两个步骤,即L-1签证申请和EB-1C移民申请的L-1签证。

L-1申请条件:

公司已经成立至少2年。

公司拥有20多名全员。

公司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

4.申请人是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任职一年以上。

L-1转EB-1C要求:

1.海外公司占美国公司51%的股份。

2.美国公司持续经营一年。

3.美国公司必须满足三个以上的组织结构。

4.申请人的家庭没有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此外,美国EB-1C移民对申请人、教育、资产没有任何语言要求,也不需要解释资金来源。但是,重要的是要考虑申请人的职位是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公司是否实际在后期运营。

如果你关注美国投资移民的时机,你不妨试试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你可以带着你的配偶和孩子一起移民,移民到美国要快一步。

开启了一条快速便捷通道EB-1C无排期帮您拿到美国绿卡不是梦


EB-1C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主要适合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主。具有条件要求不高,配额充足没有排期,无需经历临时绿卡等待期,且配偶子女可无条件获得绿卡等优势。在移民美国其他类别排期遥遥无期的背景下,EB-1C为申请者开启了一条快速拿到美国绿卡的捷径!

一、申请条件

申请美国EB-1C项目,一般需要从L-1签证转到EB-1C的过程。一般来说,需要位于中国的母公司出资在美国设立子公司,且必须对子公司形成绝对控股,申请人则需要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具体的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子公司关系;

2、母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2)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必须有纳税记录;

3)雇员人数不低于20人。

3、子公司需要满足条件:

1)美国境内拥有合法营业资质,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绝对控股;

2)至少持续运作满一年以上;

3)公司需要满足三层以上的组织机构。

4、申请者需满足条件

1)需为母公司的法人,股东或者高管,且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公司经理级别以上职位;

2)没有学历,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

3)无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二、EB-1C申请流程

相较其他的美国移民项目,美国EB-1C项目流程较为简单,而且无需排期的等待,最快两年即可拿到绿卡。

1、签署合同,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约1个月)

2、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约3个月)

3、递交I-129申请,获得L1签证(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美国公司实际运营(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提前3个月)

7、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三、美国EB-1C移民项目优势

每年美国移民局给EB1类的名额是40000个,从人群判断,EB1C高管移民占其中大多数,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人以此方式移民美国,尤以中国人、印度人居多,具体优势如下:

1、没有排期之忧: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周期短,无排期只需1.5年左右。

2、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要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是市场上最快最稳妥的移民计划。

3、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4、没有居住要求:办理过程中(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5、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四、申请EB-1C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

EB-1C在过去很长时间里被外界所误解,认为其要求很高,恐怕一般人都难以满足,但实际上,其申请条件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不过,办理EB-1C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是需要详细了解的。

1、语言能力要求

实际上,EB-1C项目是不需要雅思成绩的,在语言方面可以说是零门槛。不过,一些申请者可能会担心,既然是作为跨国公司的高管,不会说英语可以吗?实际上,一般申请者是作为美国子公司的高管,主要面对的业务是国内。此外,作为一个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翻译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语言方面的问题是无需担心的。

2、资金来源

对于移民这件事情,对于资金来源的解释一般都是很严格的,但是美国EB-1C对于资金的来源是不要求进行解释的,这对申请者来说是非常利好的。

3、排期问题

美国移民项目最让人担心的问题就是排期,长的诸如EB-3C,长达7-8年,即使是投资移民EB-5,等待4-5年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是EB-1C却是没有排期要求的,每次美国移民局公布的排期表中,都会有一个大大的C字。

对于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者而言,EB-1C是一个优势非常大的项目。不需要申请者投入很多的资金,而且诸如语言,年龄等方面也没有很高的要求,更是无需排期等待。通过此项目,两年拿到美国绿卡不是梦!

向学生强烈推荐的专业介绍 加拿大移民留学必知


国内的学生选择深造的专业范围并不广泛,百分之八十会选择商科、计算机或者工程。当然这几个专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热门专业。很多家长认为教育是种投资。那么自然而然希望将来有个最大的投资回报率,当前的热门和潜力专业无疑是比较稳妥的选择。

据加拿大移民介绍,以商科为例,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对这类专业的毕业生更有需求,所以当地的学校商科也更有教育质量。安大略省的Queen’s、UWO、UT、McMaster,维多利亚省的UBC,魁北克省的Mcgill都是在加拿大境内和本省内认可度非常高的学校。这些,虽然不是加拿大留学移民专业,但是如果学生选择就读这些专业,会对学生的移民申请提供有力条件。

计算机专业,学校在计算机领域的声望是影响将来就业的重要因素。除了老牌的几所学校,Waterloo滑铁卢大学在这个领域异军突起,近几年来隐约为计算机界执牛耳者。

工程类专业的就业市场是稳定发展的,无论是经济繁荣还是衰退,永远都有市场需求,在未来无疑会更有前景。Mcmaster是工程领域最杰出的学校,也是加拿大唯一有核反应堆的学校,有加拿大MIT美名。在此向学生强烈推荐。

随着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人数增多,联邦移民局和魁北克省移民局先后修改了移民条例,矿业,林业,渔业,石油和天然气,船舶,地质等专业的申请人将被优先考虑技术移民审批。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对这类人才的需求也在逐年提高。在这些领域有天然优势的大学有纽芬兰纪念大学(海洋学科、海洋工程、海洋开采)、阿尔伯塔大学(石油天然气、化学、环境)、萨省大学(生物、农学、地质)等等。

酒店和旅游管理也是这几年的热点,就国内而言,越来越多的精品酒店也扎根国内各发达城市,市场非常缺少五星级酒店的中高级管理人才,也缺少专业的会展人才。在加拿大会展和旅游管理专业等专业都设在COLLEGE。并提供带薪实习的机会。汤姆逊河流学院和圣劳伦斯学院的口碑都不错。

搞不清楚美国EB-1C与EB-5不同点?送你9个解读锦囊!


美国移民签证过多,这就导致人们常常将EB-1C移民签证与EB-5(移民企业家签证)搞混,并将这两个类别称为“投资签证”。考虑到EB-1C和EB-5签证的相似点,这并不奇怪。它们都涉及外国资本和投资,可能涉及新的商业实体的形成,并可能导致创造就业机会使美国工人受益。尽管存在这些非常普遍的相似之处,但EB-1C和EB-5签证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而言,EB-1C类别允许国际公司将在海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管转移到他们的美国实体,以便他们担任永久管理或行政职位。相比之下,EB-5类别适用于在美国投资或正在投资新的商业企业的外国个人。

EB-1C签证最适合那些已经在美国开展业务且熟悉美国业务运营的海外公司担任高级管理或执行职位的人员。对于业务经验有限的个人,或者那些没有跨国公司职位但拥有大量财务资源的人,EB-5类别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此外,对于那些不想在公司结构下工作或没有公司权力转移就业地点的人来说,EB-5可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1.业务结构

EB-1C

一个合格的跨国关系必须在美国雇主和外国企业实体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涉及公司从一个实体到另一个实体的投资; 这种合格关系的例子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美国实体是寻求从外国子公司转移到美国的请愿人,该外国员工是该类别的受益人。与EB-1C业务相关的其他要求包括美国实体至少开展业务至少一年的必要条件。

EB-5

EB-5类别专为寻求在新业务,陷入困境的企业或美国区域中心投资的个体外国人而设计。个人不需要与任何海外公司相关联。在EB-5案件中,个人投资者既是申请人又是受益人。

2.资金来源和投资金额

EB-1C

在EB-1C案件中,通常会考虑海外公司与相关美国公司之间的初始投资,但对必须投入的资本金额没有严格的法定要求; EB-1C签证通常用于促进或促进美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如果美国实体是海外母公司的相对较新的投资,通常需要证明从海外公司到美国实体的货币转移。此投资没有最低限额,但金额必须合理且足以支付新办公室的费用。根据我们的经验,对美国子公司的初始投资通常约为100,000美元。

EB-5

EB-5有严格的法定投资要求。在美国的一家新商业企业中,请愿外国人的投资必须至少为50万美元,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投资100万美元。此外,请愿人必须通过书面证据证明用于投资的资金是他或她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合法转移。由投资者拥有的资产担保的现金、设备、库存、其他有形财产、现金等价物和债务均为EB-5目的的可接受投资。通过非法手段(如犯罪活动)直接或间接获得的资产是不可接受的。

3.移民者的地位和角色

EB-1C

对于EB-1C类别,向受让人提供的职位必须具有管理或执行职责:必须涉及决策,重大决策和/或管理其他管理下属。这些职责通常与公司结构有关。

EB-5

EB-5类别不要求就业机会或赞助雇主。但是,在新的商业企业或陷入困境的企业中,移民投资者必须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如果投资者根据区域中心计划申请,则他或她不需要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也不需要居住在投资领域内或附近。

4.个人资格

EB-1C

EB-1C类别的受让人必须在申请提交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为相关海外公司担任管理或执行职位。没有最低教育或工作经验要求,但受让人必须合理地有资格担任高级职位。

EB-5

EB-5没有教育或工作经验要求。事实上,既不需要投资经验也不需要任何具体的技术技能。

5.申请人和受益人

EB-1C

EB-1C是雇主赞助的请愿书; 合格的美国实体是请愿人、外国人经理或行政人员是受益人。申请时,雇主提交I-140表格。

EB-5

对于EB-5,个人外国投资者是申请人,没有赞助雇主。申请时,外国人提交表格I-526

6.所需文件

EB-1C

对于EB-1C申请,除I-140表外,雇主还提交以下材料:

声明描述受让人的管理或执行职位的工作职责

美国实体与外国子公司之间合格业务关系的证据

在美国实体和外国子公司所需的其他支持证据中(完整列表,请参阅此处):

7.公司章程或协会

财务文件,如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和主要业务合同

描述公司的组织结构

外国受让人必须提交证明其资格的证据才能担任所提供的职位。

EB-5

对于EB-5申请,除I-526表外,外国投资者提交以下内容:

已经或将要进行证明投资的文件

证明资本合法来源的文件

证明合法获得资本的证据包括销售合同,银行对账单,股票证书等。

新商业企业存在的证据(例如,商业组织文件)

此外,投资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商业企业已经为美国工人创造了至少10个工作岗位。如果新企业已经雇用了员工,投资者可以提交I-9表格和税务记录。如果没有聘用员工,投资者可以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证明将在两年内聘用10名美国工人。

8.对美国公司

EB-1C

EB-1C案件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明请愿美国实体建立了一种公司结构,允许受让人在高级管理或执行职能中行事,而不仅仅是在日常运营中。因此,虽然不存在具体的法定要求,但通常需要包括至少五名全职雇员的业务结构。此外,美国实体必须以相应的收入参与大量业务运营。

EB-5

证明这项投资为美国工人创造了不少于10个全职工作,这是EB-5签证的基本要求。如果区域中心是投资的接受者,则间接就业机会可以满足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

9.永久性与有条件绿卡

EB-1C

一旦EB-1C申请获得批准,受让人及其直系亲属有资格调整身份,如果他们已经在美国,或在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国外。获得签证并进入美国后,或在调整状态后,他们将获得永久绿卡,无任何条件。

EB-5

相比之下,EB-5类别的受益人将接受有条件的绿卡期。一旦EB-5申请获得批准,投资者可以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但由此产生的永久居民身份有条件为期两年。但请注意,有条件绿卡在此期间赋予与永久无条件绿卡相同的权利。

为了消除绿卡状态,外国投资者(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必须在绿卡到期前的90天内申请搬迁。为此,他们提交I-829表格,企业家请愿书,删除永久居民身份条件。此时,投资者应提交证据证明他们已满足所有EB-5要求。

虽然I-829申请正在申请中,但投资者保留有效身份并被允许旅行。如果拒绝删除绿卡条件的请求,则终止有条件的居民身份。如果请求获得批准,投资者及其家人将获得永久的无条件绿卡。

与EB-1C申请流程相比,申请EB-5签证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并且涉及更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因为外国投资者身份的条件性质以及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人的签证积压。但最终,如果投资计划稳定,无条件永久居留权是大多数EB-5案件的标准。

美国移民EB-1a和美国移民EB-1b有什么不同


相同点:EB-1(a)和EB-1(b)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目前排期都一样为「当前」,都有移民名额可用EB-1(a)和EB-1(b)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所以省去了申请劳工证的麻烦,省时省力虽然EB-1(a)和EB-1(b)的具体要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EB-1a和美国移民EB-1b有什么不同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相同点:

EB-1(a)和EB-1(b)都属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目前排期都一样为「当前」,都有移民名额可用

EB-1(a)和EB-1(b)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所以省去了申请劳工证的麻烦,省时省力

虽然EB-1(a)和EB-1(b)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但都需要外籍人士拥有一定的成就和能力

目前EB-1(a)和EB-1(b)都可以进行加快处理(PremiumProcessing),加快处理申请费是1000美元。移民局在接到加快处理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的处理结果。

二、不同点:

杰出人才EB-1(a)不需要由雇主提供具体的工作或者工作承诺;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则需要雇主提供永久的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工作承诺。

杰出人才EB-1(a)可以由外籍人士自己进行申请;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则需要由外籍人士的雇主或者预期的雇主进行申请。

与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相比,杰出人才EB-1(a)需要更多的成就和更强的能力。

杰出人才EB-1(a)没有具体的对工作经验的要求;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一般需要外籍人士在相关领域内有至少三年的研究或教学经验。

与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相比,杰出人才EB-1(a)可以适用于更多领域,如科学、文化、体育等;EB-1(b)只适用于科学或学术领域。

根据美国移民局规则,只要外籍人士或其雇主进行美国移民EB-1(a)或美国移民EB-1(b)时递交了合适而充分的文件资料,外籍人士又符合「特殊技能外国人」或「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的要求,他们的申请就可以被批准。这是由于EB-1(a)和EB-1(b)的标准相对比较确定。但是,判断申请资料是否有说服力,是否合法有效,这就是美国移民局说了算了。

《对美国EB1C移民一知半解?这篇干货文强烈建议你收藏!》由移民网YM16.com精选整理而成,如有解释不清楚或者讲解不清楚关于移民政策的请海涵,我们在知识的结构范围内尽全力提供最好的移民资讯服务,如果您想了解关于更多说一下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内容,请访问我们的专题:说一下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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