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塞浦路斯移民身份后,在税务上要如何规划?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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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选择拿塞浦路斯移民身份的投资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拥有塞浦路斯身份,可以非常便捷地进行税务规划。那么,塞浦路斯有哪些税务优势呢?

个人税收部分

塞浦路斯的遗产税为0%;房屋租金收入的20%部分,免交个人所得税;股息分红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证券销售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人寿保险和公积金本金,免交个人所得税;养老基金、公积金及保险基金免交所得税,免交个人所得税;在塞境外设立常设机构所获利润,免交个人所得税。

房产方面,增值税为19%(对于外国公民在塞浦路斯购置的首套房产,面积在200平米以下的部分仅需缴纳5%的增值税),且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了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部分

塞浦路斯是非全球征税国家,在塞境外常设机构的利润免交企业所得税。塞浦路斯的企业所得税税仅12.5%,是欧洲国家中最低的。日常经营中的利息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非日常经营中的利息收入,减免50%的企业所得税。

塞浦路斯的免税方面,股息收益、海外常驻机构收益、证券销售收益(利润,免交企业所得税)免收;对从塞浦路斯支付的分红、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征收预提税;其中股息分红免交企业所得税(从2016年1月1日起,公司可扣税股息部分除外)。

并且,塞浦路斯与45个国家完成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签订,其中包括了中国。

延伸阅读

移民美国后的税务规划


有经验的美国律师在为客户制定税务规划方案前,都会首先定位客户“税务居民”的身份。

不幸的是,很多外国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成为了美国的税务居民;而有些获得绿卡的移民可能已经不再是美国的税法居民,这种结果是优势大于劣势,还是相反的效果,也因人而异。

美国税法体系下你是不是“税务居民”,与移民法下“合法永久居住”判定是有很大区别的;

同时,美国税法体系下国际税收条约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所以当税收条约与国内税法有矛盾的地方,决定胜负的是税收条约;

还有美国国内税法统管联邦层面的税收,相对联邦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体系相对独立,因此联邦所得税”居民“可能不是遗产税“居民“。

美国税法还与每个州的税法相对独立,同时与各州遗产认证和信托法有互相补充的关系。外国人面临如此浩渺的美国税法体系,或是过于鲁莽,落入陷阱,或是过于谨慎,错失机会。

今天我们从移民法和税法下“居民”差异的切入点,希望帮助听众朋友们理解美国法律体系的冰山一角:你是不是税务居民,决定了你面临的税收要求。

美国移民法律决定哪些人可以入境和在美国逗留或居住,并且决定这些人在美国境内可以进行的活动。相比,美国税法下对纳税人的征税与“移民法合法入境和居住“无关。

奥马巴执政时颁布的DACA行政令给予了数百万非法移民临时居住的权利,据统计100万左右的非法移民每年为美国财政贡献高达20亿美元。

你是不是税务居民,首先看国籍

如果有美国国籍,那么you are out of luck。

2009年包括UBS在内的瑞士银行被控协助逃税,向美国政府支付了数亿美元的罚金,并且被迫将美国税务居民的银行账号信息提交给了国税局。很多在海外居住的美国公民,有的甚至从未踏上过美国国土,按照美国税法,除非符合例外情况,否则面临美国对税务居民的全球所得征税和信息申报要求。

尤其2010年出台《海外账户合规法案》——又被诙谐地称为《肥咖法案》——之后,很多境外的美国公民聘请了税务律师向国税局申报了《肥咖法案》要求的海外资产信息。

对于美国公民来说,很少人可以避免税务居民的身份。趋势是美国国税局对税务居民的境外资产信息的集中搜集能力越加强大,很多国家和金融机构不堪压力,纷纷投降。

随着更多国家加入全球性的共同申报标准(CRS),很快这些国家都会获得各自”税务居民“的境外资产信息。至于各国政府如何使用这些信息,相信很快就会见分晓了。

我持有绿卡,是不是税务居民?

对于非美国公民,美国税法将这些人分为外国人居民,和外国人非居民。题外话一下,美国税法里把外国人叫做”Alien“,和”外星人“的英文一样,略见一斑当年1980年代起草税法的立法者较“排外”的思想。

税法把外国人居民和美国公民归为一类,都是税务居民,面临同样的全球征税和信息申报要求。

相比“居民”,税法对“非居民”的要求完全不同,仅仅要求“非居民”对明确罗列的“美国收入”缴税(比如租赁收入、商业运作收入)。而且美国税法不要求“非居民”对海外资产信息作年度申报。

持有绿卡的人,可否避免税务居民?

虽然根据美国国内税法,获得绿卡的合法永久居民一般被默认为税法“居民“,与美国公民一样面临全球所得的缴纳和信息申报要求。但是有些例如长期居住中国的绿卡持有人,取决于“居住”国家的税法,比如中国税法,以及”居住“国家与美国签署的税收条约,有些符合条件的绿卡“居民”是可以豁免于美国对全球所得的征税要求。

但是指的注意的是,无论是否可以避免全球征税,绿卡持有人一般情况下仍然需要对海外资产作信息申报。

持有非移民签证(例如L,B)是否是税务居民?

对于持有非移民签证但在美国居住时间较长的情况,虽然没有永久居住权,很有可能是税务居民。

举例,如果持有L或B签证的人,在2020年居住时间至少有31天,那么看是否住满183天,符合当年183天的话,那么是税务居民;

如果2020年居住时间不满183天,那么根据2020年和2016的居住时间,按照公式计算,判定根据是否是美国税务居民。

根据”实际居住“测试成为的税务居民可以申请例外,符合条件的可以避免成为税务居民。但是取决于成为”税务居民“的依据,主张理由并不相同。

时间节点很重要:什么时候开始成为税务居民?

重点留在最后。对于高净值高收入的移民和投资者来说,主要策略是尽可能延后”税务居民“的开始。那么如何延后这个时间节点?

有经验的律师会问绿卡持有人的登陆时间,因为取决于获得绿卡的时间和在美国居住的时间,有的客户可以通过延后登陆时间,完成移民前税务规划后再登陆美国。其实很多来自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移民,因为这些国家的税法体系与美国有类似的地方,这些移民都非常重视移民前的税务规划。

什么时候不再是税务居民?

对于非移民来说,取决于实际居住时间。对于绿卡或公民来说,即使按照国际条约临时避免了”税务居民“的身份,但是要永久退出美国全球征税,必须根据税法作最后申报,类似税法对纳税人去世时作最后申报的要求 。

对于高收入高资产的个人想要放弃美国绿卡或国籍,税法还有最后一招”退籍税“。在你离开这个体系之前需要对所有资产的升值部分缴纳所得税。而且如果你为了避免”退籍税“想转手资产,可能被视为赠与,面临赠与税。对于没有根据税法正式退出的,可能继续视”税务居民“。

所以说美国全球征税体系,是”进城容易,出城难”。

(二)美国税务规划:美国移民税务如何申报


本文上接(一)美国税务规划:美国移民税务如何申报,继续和大家分享美国税务方面的知识,有想了解的新移民,可以收藏下来。

3. 在美国居住的时间。

对于美国税务规划没有绿卡的非美国公民而言,出于税务方面的考虑, ** 好每年在美国居住的时间以不超过121天为宜,并接受有关“实质性在美居留测试”方面的税务建议。这样非美国公民可以避免按照自己的全球收入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也可以避免在美国申报个人全球收入的义务。

4.进行另类投资。

如果事先没有进行周密的计划,那么另类投资有可能导致相关收益被界定为“与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行为存在有效联系的收入”,从而必须提交美国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这对于房地产合伙投资公司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尤其如此。

5. 收藏品。

美国遗产税适用于美国住所内的家具、艺术品和珠宝以及房地产本身。如果没有适当规划,挂在壁炉上的艺术杰作就可能会产生相当高的遗产税。

6.美国公司的股票。

股票受制于美国遗产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市场购买的美国股票会产生大量的遗产税负担,但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来防止或免除这部分负担。

以上只是前往美国的个人在美国入境税务规划方面应予以评估并解决的几个考虑因素。每一个非美国公民都应对各自情况予以评估,并权衡各种税务规划选项。因而其结果将是按照专业知识及实际经验制定而且适用的一套税务规划决策。

总之,考虑移民美国的任何非美国公民如果不进行美国税务规划的话,那么就很可能会犯下重大的财务失误。此外,进行此类税务规划的时间节点以在赴美之前为宜。在美国进行投资或确定居所之前,先行进行税务规划并做出相应安排 ** 简单、 ** 合算而且 ** 有效。

(二)移民美国前,如何进行税务规划呢?


但如果采用其它移民路线,提醒,以下几个基本的考量点是您需要了解的。

第一,移民前的财产处分。美国税务居民是需要备课征全球资本利得税。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后,如果出售美国境外的房产或股票,即使是属于长期的资本利得收入,其收入在美国可能仍需要缴纳20%的联邦资本利得税及各州的州税。

第二,选择对家族有利的绿卡申请人。可以以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来做绿卡的主申请人。如果只有太太一个人申请绿卡,那么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的问题,同时太太名下的财产也要在移民前做好规划,最好不要拥有美国地区以外的资产。因为依照美国税法要求,绿卡持有人必须揭露其在海外持有的资产、公司股份,同时还要申报其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

第三,准备移民时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供以后弃籍税申报时使用。许多移民其实不知道往后会不会选择放弃美国籍,所以我建议各位准备移民时,向移民局递交财产申报文件一定要副本留底,避免未来资产出售计算资本利得税会遇到问题。最好在移民报到时,申请人及附带申请人名下的全部财产,请公证处协力鉴价机构出具一份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未来决定放弃美国籍时可以确认移民时的成本,以明确计算弃籍税。但注意,鉴价报告只供弃籍时使用,如果是实际出售房产时,房产的成本仍要以原始时取得的成本价为基准。

第四,避免绿卡取得前就成为税务居民。可以在取得临时绿卡前先把美国境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父母,达到避税的效果。

最后,提醒,已成功申请到美国绿卡的人在登录美国之前一定要注意上述税务问题,这样去到美国后就可以好好享受当地优越的环境,不至于刚到美国就被各种税法问题弄得团团转。作为最成熟的移民公司:21年品牌沉淀,拥有美国独家资源,成功经验丰富。如果您正在考虑移民或已经成功移民,都可以联系,资深的专家团队将将助您“移”路无忧。

(一)移民美国前,如何进行税务规划呢?


胡润研究院2014 年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身家上千万元人民币的富豪移民比例升高到64%,其中已有1/3 身家超过亿元的富豪移民到国外。调查指出,选择投资移民欧洲的富豪上升最多,但美国仍是首选。仅2014 年,美国投资移民中,中国人就占了3/4。移民,已经成为高净值家庭普遍在考虑的问题。

移民不仅是因为教育、环境与交通的问题,将资产转移至海外也是移民的主要原因。可富豪们千万别忘了一件事——税负! 美国的税法五花八门,完善的税务规划是非美公民在移民或长居美国前能做的最好投资。提早做好规划,能够确保大家在享受美国生活的福利及优势之余,还能有效合法的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那么税务规划如何进行呢?

中国富豪家族的移民路线通常是子女留学——毕业后留下就业或创业——全家移民,这种模式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留学过去以后的房产购置、境外的税负规划。在美国购置房产后,如果房产拥有人去世,将面临高额遗产税问题。再比如,移民美国之后在中国资产的税务安排。通常意义上,考虑移民的富豪家族可以设置一个Non-US Foreign Grantor Trusts (非美籍委托人信托)作为综合解决方案。

首先,中国籍父母之一作为家族资产拥有人,设立一只离岸信托,将自己和子女列为受益人。

第一,可以在子女留学期间,设置资产分配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定额向子女分配收益,充分保证子女生活所需资金,又避免子女短期手握大笔现金养成挥霍恶习。

第二,考虑到在境外置业,可以以信托公司名义购置物业,以后家族后代将作为使用人,而且使用信托名下之房产,不存在父母去世后的遗产处置问题,规避遗产税。

第三,如果子女考虑获取美国籍身份,那么在子女获得美国籍之前设立信托,非美籍就会成为受益人。在成为美籍之后,家族资产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很多税收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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