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条件及情况介绍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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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美国的亲属移民应该怎么申请吗?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今天要和大家讲解的,就是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和相关情况介绍,赶紧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一)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法,申请子女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二)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三)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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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亲属移民申请要什么条件?美国亲属移民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


美国的移民方式有很多,这些项目申请的条件和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今天和大家来详细说说,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指南的相关事项。

美国亲属移民的是比较高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往下看你就会发现答案了,从优势和条件等多个方面分析了,一起来看看吧。

美国亲属移民

美国移民法允许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有亲属关系的外国公民移民到美国,这就是美国亲属移民。美国亲属移民分为两种:无配额限制亲属移民(Unlimited)和配额限制亲属移民(Limited)。亲属移民视各类别的不同,从入纸申请到签证获批,等候的时间从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

美国亲属移民优势

1.要求低

不受语言、学历等限制,可自由进出美国,无移民监。

2.公民直系亲属无需排期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美国公民的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的16岁以下未婚子女和21岁以上美国公民的父母。作为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不受配额限制,即没有绿卡等候期。

3.福利高

可以享受美国全面完善的社会安全福利制度。

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1.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

2.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流程

1.美国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2.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3.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5.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6.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7.中方受益人收到3号邮包

8.填好3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9.美国签证中心将资料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10.广州领事馆发放4号邮包(安排面谈)

美国亲属移民常见问题解答

现在与美国公民结婚绿卡审理时间需要多久?

与美国公民结婚绿卡的申请分为在美国境内与在美国境外两种。就目前时间上来讲,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大多数情况下5-6个月就会面谈。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外,审批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原因是,如果受益人在中国,美国移民局审批需要5个月左右,批准之后,需要将档案转到美国国务院,之后再由国务院签证中心将案件转交给中国的广州领事馆安排面谈,所以审批所需的时间就长一些。

在美的结婚绿卡的审理时间好像变长了,具体的情况是怎样呢?

是的,最近可能移民局案件量非常多,导致移民局审理时间变长了。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的案件普遍要5-6个月以后才能收到面谈通知,有些甚至更久。但是申请人也不需要太担心,根据我们询问移民局的结果来看,等的时间久一般都是由于其他案件量增多,移民局人手不够,导致审理时间加长,和申请人个人案件的情况无关。

对于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和在美国境外,面谈上有什么不同?

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内,需要递交I-130和I-485申请,5-6个月左右收到面谈通知,如果一切顺利,面谈通常在半小时之内结束;但是,如果受益人回答问题的时候让移民官感到怀疑,移民官就会问进一步的问题;甚至安排第二次面谈,将受益人和美国公民配偶分开问,这种情况面谈时间就比较难掌握了。与美国境内面谈不同,境外的美国领事馆只要求受益人前往,受益人的美国配偶不需要陪同受益人前往面谈。移民官主要会问受益人问题,婚姻真实性也需要带有足够的材料来证明。

对于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和在美国境外,经济担保要求上有什么不同?

以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为例,根据我们目前遇到的情况,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内,移民官是接受担保人用资产作为担保的。如果受益人在广州面谈,移民官希望担保人要有持续的经济收入来源作为担保,如全职的工作或者自己的生意。如果仅仅是用个人资产如房产、基金等,移民官会要求补充文件,要求申请人找共同担保人。

我是中国大陆出生的,我的兄弟姐妹类别的排期快排到了,是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准备材料呢?

现在移民局有两个排期表格,一个是可以先递交材料的排期(DatesofFiling),一个是有名额的排期(FinalActionDates)。一般,如果您的优先日(PriorityDate)在递交材料的排期表格上,已经排到了,那您就可以开始联系国家签证中心,开始递交材料。

我的孩子已经超龄了,但是如果用超龄儿童保*(ChildStatusProtectionAct)的话,应该还有希望加入一起移民,那是在递交材料的排期排到后,就帮他递交材料吗?

不可以,因为您的孩子实际年龄已经超过21岁了的话,国家签证中心是在有名额的排期(FinalActionDates)排到后,再开始做超龄儿童保*的审核,审核您小孩是否符合超龄儿童保护的条件,审核通过后,才会将您的孩子加入案件。

我的案件在国家签证中心很久了,一直没有收到面谈通知是为什么?

一般案件交上去10-15天内,国家签证中心(NVC)会发信告知申请人收到文件并且需要审理的时间。目前,审理时间为30-60天。如果交卷后一直没有面谈通知,可以在30-60天后,通过在线表格联系NVC:

美国配偶移民申请条件及介绍


美国可以申请配偶移民吗?你已经是一名美国公民,想要为配偶申请长期定居美国的权利,应该怎么做呢?今天就来告诉大家——美国配偶移民申请条件及介绍。欢迎阅读!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係,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我们在此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date)。

第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佈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佈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証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由於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且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亲属移民2a类)因為有移民倾向,在排期到前无法合法取得何其他签证来美,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為止。

然而,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於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年12月21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v签证美团聚。

比较值得注意是,这个法律并不会因為这些人在美国非法居留而将他们的申请排除在外(12(a)(9)(b)不适用此条款),同时这个新法也允许这些人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而成為新的“v”类申请者即使他们已经在美国非法居留(12(a)(6)(a)与(9)(b)不适用)。

(二)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


对于移民人士来说你知道美国的亲属移民应该怎么申请吗?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如果还不清楚的话就和一起来了解下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欢迎阅读!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一)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二)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三)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澳洲亲属移民的条件介绍


亲属类移民是申请澳大利亚移民的另外一种方式,符合这类移民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找到合适的澳洲担保人,来为自己的移民申请做保证。那么,通过亲属类移民方式申请澳洲移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来告诉大家,欢迎阅读!

基本要求

家庭团聚移民享受优待,只要申请人符合上述亲属身份,身体健康,且没有犯罪记录,都可以获得批准。在澳大利亚的亲属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具有两年以上永久居留权的,在澳大利亚的担保人,须保证其亲属赴澳后的一切生活费用,即必须在澳大利亚合法的居留2年以上,能够提供住宿,并且具有一定资产保证。所有申请移居澳大利亚的双亲,其子女都要负担生活费用。

适用对象

澳大利亚将亲属移民分为免除计分考核的亲属移民和须经计分考核的亲属移民两种。免除计分考核的直系亲属移民包括:

1、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

2、澳大利亚公民与永久居民的达到期退休年龄的父母(男性65岁、女性60岁),多数子女在澳大利亚的父母;

3、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的未婚而又依靠父母生活的子女;

4、澳大利亚公民与永久居民的未婚夫、未婚妻。以上申请移民者均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且有可以负担其足够生活需要的经济担保人。供法律证婚人及到达澳大利亚3个月内一定结婚的证明),将获准未婚夫(妻)在澳大利亚暂时居留3个月,结婚后获得永久居留权。

以下少数特殊情况,也属于家庭团聚移民范围,例如合法过继的子女、孤儿、亲戚要求帮助渡过难关(如遇有死亡、长期有病等),或者已到退休年龄需要赡养,或者是兄弟、姐妹未独立的子女,他们是居住在海外的家庭成员。

亲属担保

家庭移民类申请人必须有一位18岁以上的亲属或者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伴侣担保。而该亲属或伴侣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有资格的居澳新西兰公民。但在配偶和父母类移民个案中,有些情况可由小孩作担保。

申请人在澳大利亚的亲属必须向澳大利亚政府承诺,向其担保的申请人在抵达澳洲头两年内提供经济、住宿、和参加英语班学习的帮助。

以下家庭成员申请人可办理被担保移民:

1、配偶

如果以同居关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申请前与担保人同居了12个月。

打算在澳大利亚结婚的未婚夫妻。

申请人亲自见过担保人,可以获得9个月的居澳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此期间与担保人结婚并提出在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的申请。如果符合所有必要条件,申请人可获得两年临时居留签证;如果两年临居期满,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婚姻关系仍是持续的,申请人可以获得永久居留签证。

2、子女

申请人是担保人亲生或领养并由担保人抚养(已婚或订婚子女除外)。

3、领养

担保人是申请人领养的年龄未满18岁的小孩,且领养关系得到澳大利亚州或领地有关福利机构的承认;或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领养的未满18岁的小孩,在提出申请时,领养人或被领养人确实在海外至少住满了12个月。

4、父母

申请人的子女在澳大利亚居住满两年,需通过子女人数分布测试,即您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子女澳洲居住,或者您在澳洲的子女大于您在任何其它国家的子女人数。

5、孤儿亲属

申请人是年龄未满18岁的未婚孤儿,且澳大利亚担保人的亲属。

6、特别需要的亲属

申请人由能力为需要其帮助的已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亲属提供连续和实质性帮助。而澳大利亚的亲属或福利机构、医院、疗养院或社区服务机构不能提供此种帮助。

7、受供养的年老亲属、仅存的亲属。申请人是澳大利亚境外的的兄弟姐妹或已独立生活的子女。

8、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伴侣

申请人是由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担保的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伴侣。而且这一关系在提出申请时已持续了12个月。

美国不同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下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条件,欢迎阅读!

(一)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二)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三)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加拿大亲属移民条件介绍


记者从加拿大驻华大使馆获悉,加拿大亲属移民政策又有变化。自10月25日,被担保的配偶或伴侣自收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起必须和担保人以合法关系共同生活两年。

加拿大亲属移民分为两类:联邦亲属移民和省亲属移民。而亲属移民中,又有配偶、子女类和其他亲属类。如联邦亲属移民:A、担保人条件a.担保人保证提供经济支持,被担保人保证努力自立b.如果被担保的是配偶,担保人要在3年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经济资助。c.如果被担保的是子女,担保人要在10年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经济资助,或直到被担保人25岁。B、被担保人条件a.被担保人是配偶的,要有合法婚姻关系b.被担保人是子女的,需要是22岁以下,未婚的;如果超过22岁的,必须是全日制且依赖父母的经济支持。

对于以下条件的被担保人,上述条款也同样适用:担保人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被担保人与担保人已经保持了少于两年的配偶或伴侣关系;双方无共同子女;申请在10月25日(含)以后被接受的被担保人。

对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而言,可以担保自己的配偶或伴侣、子女(包括养子女)或其他有资格的亲戚成为永久居民。一旦成为永久居民,他们可以居住、学习和工作在加拿大。

加拿大亲属移民条件

1、申请人与移民申请国的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亲属关系,或者是其收养的儿童;

2、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移民,无须受到家庭收入条件的限制,只需必要文件证明申请人之配偶在移民申请国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能证明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真实的;

3、申请父母、祖父母或未婚夫/妻,需要有足够的收入方可办理,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家庭成员的数目以及所居住的地区对生活消费的要求;

4、不需要通过分数计算进行甄选,只需通过背景调查、身体检查及能提供无犯罪纪录。

申请新加坡移民类别及条件介绍


为了给大家看见更多关于移民的最新新闻, 特别为大家整理了《申请新加坡移民类别及条件介绍》这篇文章,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看后能够有更好的了解!!

新加坡移民申请类别及条件

第一类:投资250万创办企业或购买基金(5年期)

申请条件:企业家,近三年在公司占有股份(无比例要求,但是占10%以上)

公司年营业额3000万新币。

第二类:投资1000万(5年期):购买1000万金融产品或组合投资

申请条件:无需企业家或商业背景,只要合法获得的资产达2000万新币即可。

办理速度快

新加坡移民办理因为手续比较简单,目前审批比较宽松,所以办理速度特别快,一般只需要12个月即可获得批准,资金到位后全家及主申请人的父母均可成为新加坡的永久居民,两年后即可成为新加坡公民,取得新加坡护照。对于急于拿到国际通行证的中国富翁来说无疑是选择,并且也是的选择。

教育经商两不误

新加坡实行的是中英文“双语教学”的模式,这种教育模式已经成为了中国教育参照的典范,不仅如此,新加坡教育上最诱人的还是其拥有受到全球公认的卓越教育系统。除了知名的本地大学和工艺学院外,新加坡也拥有许多国际学校,各式的教育中心与私人培训学校。一些国际着名的大学在新加坡都有分校。

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好处

家庭——可合法节税,让您的家庭多一个选择权衡(Option)

小孩——让您的小孩多一个新加坡身份,享受新加坡义务教育

父母——让您的父母多一个可退休养老的地方,可在新或中国长期探亲居留

您个人——多一个就业机会及开创事业的地方,可在新加坡买国宅,及设立公司,更方便

获取其他国家的长期签证(如欧美等发达国家)

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条件介绍


以下内容为收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条件。家庭团聚与亲属担保类移民是指家庭成员及亲属赴加,与其已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并居住在加拿大的亲属团聚的移民。根据申请要求的特点,大体上可以将其分为两种类型。

【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条件】第一类家庭团聚,是指一个小家庭(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中,夫妻中的一方在加,其在境内或境外的家庭成员申请赴加团聚,境内或者境外两套程序稍微有少许差距。对于这一类申请人的评审相对简单,很大程度只考虑核实这种关系的真实性。

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申请条件:

担保人条件(在加拿大的一方):18周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PR);具有一定的经济担保能力,承诺义务承担配偶到达加拿大后3年的基本生活开销;没有与另一个人结婚;没有刑事犯罪;已完成其他担保义务(例如原先担其他人);其他参见团聚移民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要求;

被担保人条件(申请者一方):是担保人的配偶(或同居伙伴),并且需要证明这种关系不是为了移民目的;16周岁以上;身体符合加拿大体格检查要求;无犯罪记录或者已经达到豁免期并能够通过安全检查;没有与另一个人结婚;

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对于申请方的要求极为简单,不要求学历,不要求工作经验,不要求语言能力,不要求资金证明,只要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并且能证明你们确实是配偶关系就基本可以移民成功。

团聚移民申请者要想通过团聚方式成功移民还要在材料上下功夫,申请材料要力争做到合情合理,有的放矢,避免不必要的节外生枝,让移民官感觉到你们的恋情并相信你们会在加拿大永久的生活下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担保人的配偶在担保人申请移民时就与担保人结婚,但是在申请时没有提供配偶(副申请)的信息,或者提供了信息但是却没有参加移民体检。如果是这样,您将不能通过夫妻团聚移民方式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亲属团聚移民条件】第二类家庭团聚,可以包括父母、祖父母。此类申请与以上所提到的家庭申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对于担保父母、祖父母,担保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

新加坡移民申请条件及流程介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计划移民新加坡,那么新加坡移民怎样申请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新加坡移民申请条件及流程,欢迎阅读!

一、新加坡移民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护照标准照片

2、申请人旅行证件/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学历证明

5、过去工作的工作证明

6、申请人相关技能证书

7、本地和中国各种协会的头衔

8、个人存款证明,房产证明

9、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网站,宣传图片,跟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介绍和说明,产品的认证、公司资质、图片和详细资料等

10、由申请人和经新加坡企业授权的管理人员共同签名盖章的EP/SP准证申请表

11、由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提供的新加坡企业业务情况介绍/现状介绍或者由企业专门机构提供的注册登记资料

12、由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提供的新加坡企业报表(以上蓝色部分材料由新加坡企业准备)

二、新加坡移民办理流程

1、申请人评估及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2、向新加坡人力部(MOM)呈报申请资料

3、约60天内获得新加坡人力部(MOM)原则性批准信

4、于3个月内登陆新加坡领证

5、约24个月后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递交永久居民申请

6、约3个月面试移民局官员

7、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原则性批准信

8、全家获得

9、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

扩展阅读:新加坡创业移民的要求

一、公司要求

1.国内公司成立至少3年

2.最近一年的营业额至少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报税)

3.将在新加坡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从事与国内公司相关业务

4.房地产、建筑、汽车4S店、餐饮业不接受申请

二、个人要求

1.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若非本科学历,需至少有5年同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新加坡薪资不低于9000新币)

2.管理经验:最近3年至少有一年在国内公司担任副总级别以上高管或者股东(包含人事、财务、业务三方面管理经验)。

3.申请人为国内公司高管或股东,将被派遣到新加坡分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4.新加坡分公司/子公司每月需支付申请人5000新币以上的薪资

加拿大的亲属移民条件介绍


现在有些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安定下来后就想让家人也住过来,那就得准备亲属移民了。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加拿大的亲属移民条件,欢迎阅读!

申请加拿大子女团聚移民,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之日算起,22岁以下、未婚(直到登陆加拿大之日还是未婚);

(2)已婚,但由于22岁以来(如22岁前结婚的从结婚之日算起)就读于某教育机构,一直是全日制学生或身体或大脑残疾而经济上依靠父母的子女。

(3)如是全日制学生,中断全日制学习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一年,并在此期间经济上依靠父母的的学生仍被视为随行子女。

所有家庭团聚类主申请人的家属无论是否陪同主申请人一同前往都必须通过有效的无犯罪证明、安全证明和健康检查。

担保人的要求: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担保近亲移民加拿大。担保人必须担保赴加的近亲3年,帮助他们在加拿大定居。

此外,需要提供:

(1)《担保家庭成员承诺》;

(2)担保资格协议;

(3)相关的法律声明书(只针对共同担保人是担保人事实婚姻配偶的情况下)

(4)财产状况评估表(税单、加拿大联邦税务局的催缴税单通知、雇主所出具的工资和雇佣时间的信件,支付存根,其它收入(租金和津贴)的证明,及房屋贷款、房产/教育税,个人贷款/信贷标准,支付赡养费和保险费的证明;

(5)担保人加拿大身份的证明材料(登陆记录或加拿大出生证明或公民卡或国外出生注册证明及保持加拿大公民资格证明);

(6)与家庭团聚移民的关系证明材料(领养证明,指明孩子身份的护照等)。

(7)如申请人居住在魁北克省,联邦的表格将由魁省政府提供的相关表代替。

备注:

申请加拿大团聚移民,担保人的经济要求不适用于被担保人是配偶和(或)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随行孩子。

扩展阅读:加拿大移民条件

一、加拿大独立技术移民条件

1、加拿大技术移民评分通过67分;

2、具备一定程度的教育或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程度的英语或法语能力;

3、至少一年全职工作经验。

二、联邦投资移民条件

1、两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2、无学历/语言要求;

3、申请前5年内,有2年在一个“合格企业“拥有股份;或申请前5年内,有2年直接管理5名以上员工;

投资方式(任选一种):

(1)向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基金投资80万加元,5年后无息返还;

(2)将22万加元左右的利息直接支付给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基金。

三、魁北克投资移民条件

1、两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

2、无学历/语言要求;

3、申请前5年内,有2年在一个“合格企业“拥有股份;或申请前5年内,有2年直接管理5名以上员工;

投资方式(任选一种):

(1)向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基金投资80万加元,5年后无息返还;

(2)将22万加元左右的利息直接支付给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基金。

四、曼省投资移民条件

1、三年以上商业管理经验;

2、个人净资产至少加币35万元;

3、投资至少15万加元至曼尼托巴省做生意;

4、提交完整可行的商业计划书。

投资方式:申请人如被提名,需向曼尼托巴省移民局指定银行账户交纳7.5万元加币定金,该款于申请人按生意计划书正式建立开展生意后,即可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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