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发布:申请人存在双重意向是合情合法的公告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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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步骤,移民临居与永居签证可同时申请。“移民倾向”常常是许多申请人在办理加拿大临时居留签证(譬如学生签证)时遭拒签的一大“致命伤”,然而不久前,加拿大移民部发布了一个公告,称“申请人存在双重意向(永久居民意向和临时居民意向)合情合法”。这令许多人纳闷: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的同时,申请永久居民签证,这具有明显的“移民倾向”,怎么却被允许呢?移民专家指出,这并不矛盾,申请人只要在申请临居时,做出完整的学习或工作计划,并让签证官相信你在临居签证到期后不会滞留加拿大,在此前提下,提出移民申请是不受影响的。

“双重意向”合情合法

加拿大移民部发布了第131号公告,公告中再次重申,“申请人存在双重意向是合情合法”。公告里的“双重意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移民倾向”。

据了解,加拿大移民局对临时居民签证的审核向来十分严格。在办理临时居民签证时,最忌讳的便是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这一公告却表明:一个加拿大临时居民(如学生)在加拿大居住期间或还在申请临居签证之时,同时申请永居是许可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移民局发出该公告是针对很多海外申请人不清楚‘双重意向’的定义以及一直对‘双重意向’存在很多误会,甚至部分国内的签证顾问也一直认为如果申请了永久居民签证(如亲属团聚移民、投资或技术移民)或者有亲属在加拿大,那么他们再申请临时居民签证(如留学、探亲、商务考察签证)会被认为有‘移民倾向’而拒签,部分申请人因为这样的误解而不敢递交临居签证申请,从而浪费了前往加拿大学习进修、洽谈生意、探访亲友的机会。在加拿大政府看来,这些误会影响加拿大吸收更多有用的人才。”

新公告旨在吸引人才

移民专家表示,加拿大移民局发出此次公告也是基于一定社会背景,加拿大政府一直希望吸引更多的国际学生和临时外国劳工到加拿大学习和工作,同时更希望让这些高技术的临时居民能被加拿大甄选为永久居民,并在往后的日子里继续为加拿大做出贡献,考虑到很多永居申请者同时申请临居签证,但部分申请人并不清楚“双重意向”的概念,因此许多业内人士请求移民局能明晰这一概念。

其实,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22条第2款就曾作出过相关规定:“一个有成为永久居民意愿的外国人,如果签证官认为,他会在许可的期限到期后离开加拿大,则该外国人的意愿,并不能够影响到他成为一个临时居民。”

“比如,一个国际学生就可能有‘双重意向’,第一个意向是申请学习许可(临时居民),第二个意向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学生可以通过几种渠道,从临时居民转变为永久居民,而这符合‘双重意向’的规定。这个‘双重意向’并不能作为学习许可申请被拒签的理由。移民官在评估申请人的‘双重意向’时,会辨别清楚哪些申请人的意图是诚信可靠的;哪些申请人会在永居签证申请遭拒绝后,而临居签证到期之时仍不离开加拿大。”专家解释道。

事实上,做为一个移民国家,加拿大的技术移民政策,也一直在朝着吸引有加拿大学习和工作经验的人作为移民人士的方向发展。这一点,从该国移民部近几年一直放宽留学工作签证政策鼓励留学生积累工作经验,以及2008年加拿大移民部正式实施“加拿大经验”类移民中可以明显看出。

扩展阅读

移民积案申请人告加拿大移民部 首开庭现曙光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数百名联邦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状告移民部一刀切撤销申请的讼案5日首度开庭,代表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进展比预期顺利,尽管法官尚未做出裁决,但言词间不满移民部延迟审理相关申请,也深知此案应在C-38法案通过前裁定。李希对此认为讼案出现曙光。不过司法部律师强调法庭无权检视联邦的“政策决定”。

李希代表885名联邦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控告移民部,要求法庭颁布“执行令”,强制联邦移民部在期限内制审理移民申请案,案件5日首度开庭,原本因禁制令申请遭驳回而对讼案不表乐观的李希指出,聆讯较预期更为顺利。

尽管法官未当庭裁决,但法官在聆讯过程对联邦移民部延迟审理,经常变更游戏规则的做法颇为不悦,并要求司法部代表律师提交技术移民申请案的预估审理时间。

辩方强调“政策决定”

辩方司法部律师对此并未正面响应,只是强调法庭无权检视“政策决定”,而移民部为提升移民系统效率所颁布的“部长指示”(Ministerial Instructions)就属政策,且一刀切撤销申请的C-38法案正在国会审议,法庭的裁决将干扰立法。

但李希在法庭上强调,他的当事人早在去年10月就提出诉讼,当时C-38法案根本不存在,且“部长指示”已沦为移民部长遂行其政治意图的工具。难保有一天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突然透过“部长指示”,要求所有移民者向保守党捐款,否则不得申请。

法官也不认同司法部律师的说法,并质问如果法庭无权检视“部长指示”,那究竟什么情况可颁布“强制命令”。

法官欲颁“执行命令”

最让李希感到振奋的是,司法部律师竟然要求法官“认证”(Certify )两个问题,一是法庭是否有权检视“部长指示”;二为法庭能否将“执行命令”生效期回溯到3月29日前。他说通常只有自认会败诉的一方才要求“认证”问题,以备上诉所需。

法官也问及若颁布“执行命令”,要给移民部多久时间审理案件,司法部律师回答收到新表格及文件两周内评估,一年内审理完毕。李希强调,法官显然也意识到必须在C-38法案通过前做出裁定,才能确保法庭的管辖权,相信应很快会有结果。

告加拿大移民部胜诉中国申请人获加移民身份


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音译,Liang Dong)及其家人,已于20日收到移民部在16日发出的移民签证。至于他要求移民部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有利裁决的动议,以及其它律师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阻止移民部将积案作废,都将在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但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尚有变数。

李希说,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协议官司 预期9月中有结果

由于移民部在梁东的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接受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Protocol),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的有利裁决,李希于6月29日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接受该协议。

联邦法官已通知要等到9月4日以后才有时间审理,他预期要到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不过移民部律师已要求法官将6月14日官司裁定后才加入诉讼的300多人排除在动议适用范围,法官将在9月4日决定是否接受。

李希认为,如果移民部真的相信法庭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接受协议,那他所提动议自会被法官驳回,根本毋须担心有多少人适用该协议,移民部的说法无异于自相矛盾或是自觉理亏。

集体诉讼 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至于其它律师所提挑战作废积案法律的官司,包括集体诉讼在内,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24日与相关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移民部律师拒绝将作废积案的执行日期再度延长,移民部原本承诺法案生效90天内,不会将积案作废。

而申请人律师将联合申请禁制令,由法庭命令移民部在诉讼结束前不得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案件作废。法庭将在9月中旬针对禁制令展开聆讯,集体诉讼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加移民部"一刀切"案终审判不合法 35申请人受惠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他3日接获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伦尼(Donald Rennie)来电,对移民部“一刀切”作废去处理积压个案,联邦法院裁定不符合法例,这项裁决是终审,移民部将不能再提上诉。

此外,法官认为,加拿大移民部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查,法官并对移民部发出执行令,要求移民部在120天之内(10月14日之前),对已经获得初审合格的诉讼代表人梁东(Dong Liang,译音)发出最终审批结果,而与梁东处境相同受惠判决结果的申请人总共有35人。

至于诉讼人数最多的“一刀切”申请人(即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出申请,但在2012年3月29日前未获初审结果的申请人),判决是否适用于他们,则由于判决书中未交代,李希要求移民部在7月10日解释适用范围,并作确认。

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早前因为提出专业移民计划,建议“一刀切”停止处理约10万宗,连同主申请人及其家人共涉及28万个申请人的技术移民申请案,引起中国大陆、香港及南亚裔移民申请者不满,并且提出司法复核或相关联名诉讼。

温哥华律师王仁铎也表示,《C-38法案》在国会通过后,他将代表20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提出集体诉讼(class action),除要求移民部继续审理外,同时控告《C-38法案》违宪。他指,所谓集体诉讼,就是未来裁决将适用所有受害申请人,无需要每位申请人都出面具名;至于联名诉讼,则裁决仅适用具名提出诉讼的申请人。王仁铎表示,多伦多移民兼人权律师沃尔德曼(Lorne Waldman)也已接受近5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委托,他估计经过讨论,未来将整合为单一集体诉讼。

加拿大移民部长为中国商业移民申请人支招


据顾问了解,加拿大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sander)23日来到多伦多会见来自25个当地中国大陆小区社团负责人时,向那些英语水平不符要求的中国商业移民“教路”,如何在现有政策下“走位”,成功申请移民。

亚历山大表示,加拿大鼓励中国的商人积极前来本地建立生意,随后申请工作签证,在工签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英文,以备一年后通过“经验移民”(CEC)项目申请移民。“如果到那时因语言问题不能够达到CEC的要求的话,那至少省提名项目(PNP)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的。”

亚历山大主动就入籍法、投资移民政策等的改变解释,他说,并不像有人所说的,开车超速都有可能被取消国籍,只有那些犯有严重的叛国罪或恐怖分子,才会受到政策的影响。

对于中国一些移民中介代表比较关注的投资移民政策,亚历山大强调新的“移民创业资本试点项目”(Immigrant Investor Venture Capital Fund)很快就会推出,加上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那些从前需要等待6至8年的投资移民申请者,可以透过这些新的措施,最快6个月就能得到结果。

对于不久前移民部就“海外资格认证”(Foreign Credential Recognition)新添的10个职业中,很多中国技术工人由于语言的障碍,依然难申请加国的移民身份。

亚历山大对此表示并未有考虑降低该行业申请者的语言要求,原因是他相信新一代的年轻中国技术工人,应该已经意识到语言能力的重要性,已经在通过改善自己的外语能力来加强竞争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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