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美国移民局重新界定“非法居留”,留学生注意!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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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面谈经验。

美国移民局(USCIS)于5月11日公布了一项新规,这次是针对逾期滞留的持F、J和M类签证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及其持F-2、J-2和M-2签证的亲属,移民局称他们将改变上述签证受益人在美非法滞留的时间计算方式。

根据新规,从2018年8月9日开始,外国留学生、访问学者及其家属若在完成课程、毕业、I-94卡过期后的次日,如果没有维持留美的有效身份,即算“非法滞留”。

新规如何计算非法滞留的时间?

2018年8月9日之前未能维持有效身份的F、J和M类签证持有人,将从签证失效当天开始计算非法滞留的时间,或者根据下列情况,以最早发生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非法滞留的时间:

(1)曾被国土安全部(DHS)裁定为非法居留,并且基于该原因被国土安全部拒绝其移民申请后的第二天;

(2)I-94过期的第二天;

(3)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下令将当事人遣返、递解或驱逐后的第二天(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上诉)。

2018年8月9日当日或之后未能维持有效身份的 F、J或M类签证持有人,将根据下列情况中最早发生的日期开始计算非法滞留的时间:

(1)当事人不再追求学业或被授权活动的第二天,或当事人参与未授权活动的第二天;

(2)完成学业或项目后的第二天,包括任何授权的实践培训加上任何授权的宽限期;

(3)I-94过期的第二天;

(4)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下令将当事人遣返、递解或驱逐后的第二天(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上诉)。

目前移民局正在对该备忘录进行30天的公示以及公众意见搜集(2018年6月11日截止),详细备忘录内容可登陆USCIS网站查询。

非法滞留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移民局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单次非法滞留美国超过180天,出境后3年或10年内不得入境,不得入境的具体时间根据非法滞留的时间决定。

如果当事人单次或多次非法滞留美国的时间累计超过1年,并再次入境美国或试图再次入境美国,将被永久禁止入境。

被限制3年、10年或永久不得入境的人不能再申请签证、入境或调整身份,除非他们获得了豁免资格或另一种形式的救济。

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出入境逾期滞留报告》对应该在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9月30日期间离开美国的世界各地访客进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逾期滞留的比例最高,有40949人没有按时离境,比例为2.8%。

集团移民专家建议大家遵守美国相关法规,以免促就问题严重化发展。如果另有赴美居留、工作、移民等需求,可向专业人士咨询规划。

注:部分资料来源USCIS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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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发布最新消息:自2018年6月11日起递交的I-829申请(即解除有条件绿卡申请)的申请人,其收到的 I-829 回执将有条件绿卡的有效期从原来的12个月延长为18个月。

对于2018年6月11日前I-829申请仍然待审理的申请人,移民局也将会发放有效期为18个月的新版 I-829 回执。

什么是I-829回执?

一般情况下,EB-5投资者需在两年有条件绿卡到期前9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829申请。移民局收到申请后,会给EB-5申请人发送申请递交成功的通知(即收据及打指模信)。凭I-829的收件通知(即回执),申请人的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状态可以再延长,以等待I-829申请的最终审理结果。

解除有条件绿卡需准备哪些文件?

•美国的住址证明,如购买房产文件和租房文件等

•美国的银行账户资料,如月结单、对账单等

•子女在美国就读的文件

•报税的文件

•美国的驾驶执照

•美国购买的医疗保险其他证明在美国居住的文件

特别提醒:长期离境美国需申请回美证

如果你计划离开美国超过 3 个月或者更长时期,而且在 2 年内不打算完全迁居美国,建议最好在离境前的至少 60 天, 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许可证(表 I-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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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地时间5月25日,美国移民局(USCIS)官网发布消息称,国土安全部(移民局上级部门)正在准备出台新法规,废止“创业移民”计划-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什么是“创业移民”计划?

创业移民计划,是美国高科技风投行业等极力推动美国政府创立的,为外国创业型企业家设立特别通道,移民美国的方式。

奥巴马在其第一个任内,就在积极推动国会立法,推出所谓的“EB-6”移民签证,但是并未能成功。一直到其第二个任期,在国会无法推动移民改革之后,转而只能从政府行政层面,推出创业移民计划。

该计划原定在2017年夏天生效,后国土安全部又宣布将生效日期推迟到2018年3月14日。而2017年12月,联邦法院的判决取消了延迟生效的规则,并要求USCIS开始接受国际企业家入境许可的申请。

2018年4月,移民局局长在给Grassley的信中披露,移民局将按照全法程序拟定法规废除“创业移民”签证。

为何要废除“创业移民”计划?

其一,国土安全部称,“创业移民”计划过渡使用了临时入境许可权,没有充分保护美国工人和投资人,并非吸引和留住国际企业家的恰当方式。

其二,《移民与国籍法》已经为特定的企业家提供了来美国创业的签证种类,如E-2非移民签证和EB-5移民签证。

其三,国土安全部正在致力于审查现有的所有以就业为基础的移民和非移民签证项目,以确保项目的完整性和保护美国投资者和工人的利益。

顾问表示,该计划废除确实令美国移民途径少了一条。但目前中国内地人士申请EB-5投资移民需等排期,希望尽早赴美生活、读书、创业的人士,可选择先办理格林纳达护照再申请美国E-2非移民签证,或者办理EB-1A杰出人才签证。

EB-1A杰出人才签证项目优势:

1、无工作要求,无需找美国雇主担保

2、无语言和年龄要求

3、周期短,费用低

4、全家移民,获得永久绿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

5、全家抵美后,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6、自由定居: 登陆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居住或从事各种生意活动

7、子女在美上学可享受低廉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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