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I-526有条件绿卡审理更为严格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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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报道 目前,美国EB-5区域中心项目以申请周期短、申请条件相对宽松等优势已经成为全球欢迎的投资移民项目之一。特别是今年在美国投资移民EB-5暂时法案将要到期的压力下,美国各个区域中心纷纷来中国内地推广新项目,于是,美国EB-5项目绿卡便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想要顺利地拿到绿卡,首先要选择诚信的移民机构。” 一个规范的EB-5项目绿卡申请主要有两部分组成:有条件绿卡申请(I-526)和无条件绿卡申请(I-829)。

据美移民局数据显示,从2008年之后,I-526的批准率明显提高,2011财政年度I-526的批准率达到81﹪。I-526获批数量显著增长原因有二:一是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数增多;二是市场大量涌现新的区域中心和投资项目,无形中加剧了项目之间的竞争,为了能得到申请人的青睐,新兴项目更加注重项目的设计和理念,尽可能降低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此外,无条件绿卡移民申请(I-829)是申请者顺利获得绿卡的最后一关。项目能否如期按约定计划完成雇工数量,是该环节审核的重点。近两年来获批I-829无条件绿卡的申请者明显增多,2020年达到1067人,获批率达到96﹪,100人当中仅仅4人拒签,成功率高到令人咂舌。谢炎武认为,该官方数据的发布将一举击碎投资者对最终是否能够拿到无条件绿卡的担心,且将2020年财政年度I-526和I-829做个简单对比,近年来移民局在审理I-526有条件绿卡时拒签率明显高于审理I-829无条件绿卡时,也就是移民局在审理I-526有条件绿卡时更为严格。

如果投资者的第一步,即I-526有条件绿卡申请未能通过审批,那么投资者的50万美金是不会从监管账户打到项目方的,而一旦I-526有条件绿卡获批,那么随后的I-829无条件绿卡申请将比I-526申请享有更高的成功率。这表示美国EB-5项目在逐渐走向成熟,移民局在第一步严格把关是为了投资者最终能够获得无条件绿卡并拿回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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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条件限制绿卡申请转正的步骤是什么


美国投资移民需要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申请成功之后得到移民局的批准,获得一个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两年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投资移民不仅丧失了大笔资金,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有条件限制绿卡申请转正的步骤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绿卡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美国有条件限制绿卡申请转正的步骤是什么?如下讲解申请流程:

1.在美国建立属于你自己的公司,将投资款项汇入,同委托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以你公司的名义购买物业装修开张营业,完成投资手续。

2.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美国移民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一般三到六个月。

4.移民申请获批后,收到移民局寄出文件包,并完成填写。

5.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谈。

6.等待过程一般六到八个月。

7.面谈后,美国使馆发给有条件绿卡。

8.拿到绿卡后需在180天内入境美国。

9.拿到有条件绿卡后21个月后,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解除条件限制。

10.获得永久绿卡,在美国居住满5年可以宣誓成为美国公民。

11.假设移民局批准了投资移民签证,投资者将变成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民。在两周年期满前,投资者必须递交申请把条件解除,连同证据显示企业创办,境外人投资足额和境外人事已创造10个全职工作机会。

申请投资移民的华人有两种,一种是以投资为主,顺便申请绿卡;另一种以办绿卡为主,投资为次。这些人计画先把钱放在美国,帮助自己申请绿卡,以后等机会再把钱抽回去,但是移民局会要求投资的钱留在美国。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美国移民者为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美国EB-5项目CMB组VIII传来I-526获批消息


据CMB芝加哥方面最新消息称CMB组VIII后来的40位投资人中已经有人获得I-526批准,但具体数字未透露。

项目回顾

该项目是以LongBeach及洛杉矶的港口通行建设为中心,并包括以下的基础建设

*CajonCreek物流园区

*Hanson州际贸易中心

*OrangeShow路项目

项目构成

*工程投资总额为0,261,464,EB5总投资额为,500,000,占工程投资总额约1/2

*计划招收87位投资者,预计将提供1100个就业机会

*投资款直接投资于借款方

*CajonCreek物流园区

预计第二栋建筑于2014年3月开始建设,2015年第一季度完工,第三栋楼2016年第三季度完工,但第三栋楼不计在预算内。

*Hanson州际贸易中心

计划于2013年第四季度完工。

*OrangeShow路项目

预计于2014年第4季度完工。

法国移民法收紧家庭团聚亲子鉴定有条件


法国2007年11月20日第2007-1631号法律,即新移民法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点:

1、移民在原籍国就要会讲法语。新法规定,申请家庭团聚名义来法的外国人(16岁以上65岁以下),在原籍国就要接受对法语及法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的评估,如果有必要,法国的机构可以在原籍国组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培训。在培训结束之后,重新评估该外国人对法语及共和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发放签证要以受过此培训为前提条件。

2、确定申请家庭团聚的人要达到的收入水平应考虑到家庭的规模大小。具体的收入数额将由国家行政法院令决定,但是最少应达到最低月工资水平。但对残疾人有例外规定。

3、以家庭团聚名义入境的子女的父母,应准备其家庭融入法国社会,并为此和国家签署接待及融入合同。根据该合同,接受关于在法国父母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培训及遵守儿童入学的规定。若不遵守该接待及融入合同的有关规定,并且属于明显不愿遵守,发放家庭补助金的机构可以中止家庭补助金的发放。在续居留证时,发放居留证的机构可以将以上因素考虑进去决定是否续居留。

4、法籍人的配偶(65岁以下)在申请签证的国家也必须接受其对法语及共和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的评估,如果有必要,法国的机构可以在其申请签证的国家组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培训。在培训结束之后,重新评估该外国人对法语及共和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发放签证要以受过此培训为前提条件。

5、移民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这曾经是新移民法草案中颇受争议的条款。新移民法仍然保留了关于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的规定,但是附加了三个条件。

一是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只能适用于母子或母女关系的确认。

二是通过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

三是亲子基因鉴定的费用由国家承担。具体规定如下:对申请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签证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果该申请者没有原籍国的身份文件,或法国驻该国的外交及领事部门对该身份文件的真实性有严重怀疑,可以申请通过亲子鉴定的方式确认血缘关系。但是必须事先获得该外国人的明确同意。法国驻该国的外交及领事部门应立即向南特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进行调查和辩论之后,对是否有必要进行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做出裁定。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该鉴定,法院指定有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

6、绿卡(carte de résident permanent)出台,但有条件。新移民法规定,持有目前十年居留证的外国人,在该证到期之后,可以申请长期居留(期限不定),但是对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的人除外,而且该外国人还要符合关于外国人融入法国社会尤其是法语水平的标准。

移民德国有条件, 中国人士请注意!


越来越多的移民人士会选择德国移民,那么德国移民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和来一起看看吧!欢迎阅读。

德国属于非移*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切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能移居德国。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德国移民的条件需要什么?

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

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

能独立维持生活;

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

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

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

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

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

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女可依赖的兄弟姐妹;

4、其他符合德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外国人。

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德国对外国移民基本上是采取排斥的态度。面对当今世界争抢人才的紧张局面,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公开演讲时一再呼吁,要求简化外国人的入籍手续,德国总理施罗德也要求放宽外籍电脑人才的入境条件并“收留”在德完成了德国急需专业的外籍学人,以提高德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

2004年7月4日,德国新移民政策报告终于出笼。新的移民政策报告建议德国政府采取积极的移民政策。报告的核心是扩大移民数量,广招天下贤才,以应对德国人口数量减少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和专业人才缺口所导致的国际竞争力下降问题。

据介绍,德国政府今后每年引进至少5万名外国专业人才。一直以来,德国属于对外国人移民本国限制得比较严格的国家。而由于这个国家许多人不愿生孩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成为德国严重的潜在社会危机。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德国国内的高级人才外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势必会削弱德国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在这种双重压力下,德国政府不得不考虑大幅放松移民政策。不过由这份报告的出笼来看,德国最终打破了一个长期困扰自身的禁锢,而向一个移*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在德国的移民政策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4年7月,德国终于出台了移民法。其中规定,如果投资德国并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益处,当公司运行3年后德国政府就给您颁发绿卡。德国的商业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商业投资移民。

当公司注册完成,公司经理可以动用这笔注册资金作生意或投资,支付办公租金及雇员工资等等。且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经营公司或者由律师委托进行公司托管服务。

如何维持美国有条件永久居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众所周知,EB-5投资人在获取“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CPR”)或合法的永久居民(“LPR”)身份后,需要注意维持其身份。因为若投资人失去CPR身份,那么其所附带的配偶和子女也都将丢失其CPR身份。

有条件永久居民和永久居民的居住要求

永久居民在每一次入境美国时,必须出示其有效绿卡,并且证明他/她是在临时的海外停留后,重新回到其美国境内未放弃的、永久居所。根据法规规定,任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其绿卡将失效,不能用其绿卡申请进入美国国境。此外,任何居民在美国境外一次性停留超过一年,美国国土安全部就认为其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

如何维持有条件永久居民和永久居民身份

目前EB-5市场中存在一个误解,即只要永久居民每6个月入境美国停留几天或者几周,就能满足离境一次性不超过1年的规定,从而不至于丢失其LPR身份。这种解读是错误的,因为即使居民单次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他们也可能丢失其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某个居民在几年内很长时间都停留在美国境外,而只是每年回美国一次,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就有可能在其经机场或其他港口入境美国时对其移民所获得的CPR或LPR身份提出质疑,可能被拒绝入境且被带入遣返程序。

重返美国的居民的任务就是要证明其出境是暂时的。可用于确定居民居住意图的考量因素包括:

(1)居民的家庭关系、持有的财产和工作是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

(2)居民回到美国是回到雇佣所在地,还是回到实际的家庭所在地,而不是短暂的停留;

(3)居民是否以居民的身份申请了美国收入所得税申报表。

对于那些希望在不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前提下,在美国境外停留一次性超过一年,或者希望大部分时间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永久居民,可以申请回美证。

回美证

回美证是美国移民局(USCIS)颁发的一种与护照风格类似的旅行证件,用来证明居民在离开美国时没有放弃居民身份的意图。美国移民局可能在发放回美证前,要求出示申报所得税的证据和短暂离开美国的其他证据。

永久居民需要在美国境内提交回美证申请,且需要亲自前往美国公民和移民局的申请支持服务中心进行指纹录制,也就是按指纹和照相。一般在申请人递交回美证申请后几周内会安排指纹录制。如果永久居民在指纹录制前离开美国,其需要回到美国参加指纹录制,否则其回美证申请会被拒绝。然而,一旦指纹录制采集完成,永久居民就可以在其回美证申请还没有通过前离开美国,而不会影响到申请。另外,申请通过后,如果申请人有要求,回美证可以被寄往美国领事馆、大使馆或者美国公民和移民局的海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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