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与签证

2021-02-01
美国移民经验 美国移民入关经验 美国移民新条件

美国移民经验。

1. 美国亲属移民 (IR1、F1、F2A、F2B、F3、F4)

2. 美国公民配偶移民 (CR1)

3. 美国公民长期居住中国,申请中国配偶移民 (CR1)

4. 美国未婚夫妻签证 (K1)

5. 美国杰出人才职业移民,包括跨国公司管理人员调派美国转绿卡申请 (EB-1)

6. 美国职业移民(您有雇主帮您申请劳工证书 (E3)

7. 美国投资移民 (EB-5)

8. 其他非移民签证 (B1/B2 , H1 , L1,F1 )

签证:

1. 商务签证和旅游签证指南(B-1,B-2)

2. 学生签证指南(F-1, M-1 签证)

3. 交流访问学者指南(J-1 签证)

4. 配偶子女探亲签证指南(F-2, J-2, L-2, H-4)

5. 工作签证指南(H,L,O,P,Q)

6. 文艺工作者及其技术助理申请美国签证须知

7. 父母申请赴美探亲签证须知

8. 新闻和广播媒体业者的美国签证类型

精选阅读

谈谈美国移民的好处与坏处!


作为传统的移民大国,一直以来,美国都凭借经济、教育、医疗等种种优势,吸引来自世界各国的人移民。大多数人都有一个“美国绿卡梦”,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并且能让全家享有与合法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但是其实移民到美国也不都是完美的,今天我们就一起谈谈美国移民的好处与坏处。

美国移民好处:

1、空气好、食品安全、价格低廉、各种费用低。

2、用一线城市厕所的价钱买个大别墅。

3、可以安心的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4、养老可以安静的休闲。

5、锻炼可以无时无刻。

6、医疗可以私人医院。

7、更自由,可以全世界免签。

8、可以拥有武器。

9、可以饲养很多动物。

10、说不出来,就是喜欢美国。

美国移民坏处:

1、寂寞、没有朋友。

2、人员服务费用贵。

3、很少娱乐项目。

4、前几年来回跑路、每年两次。

5、回国之后远离社会,没有居住场所。

6、没有自己的交际圈子。

7、纳税要全球缴纳。

8、失去很多社会关系以及业务的可能性。

9、400万元几乎不可以指望回来。

10、远离亲人、朋友、轻车熟路的环境。

11、语言文化的差异使得最后跟任何人类无关系。

12、放弃现在所有的财产、一切从头开始。

13、很多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颠沛流离。

14、美国人都开始来北京赚钱。

15、商业机会很少。

16、选择性错误无法回头。

所以移民肯定是有利也有弊,既然你选择移民美国,想开始新的生活,那么你享受美国移民的好处同时也得接受它的坏处,在移民前提前心里一定要做好利弊权衡,做好充分的准备,不然心里落差会大,让你很难适应新的生活,这样会让你减少幸福感。

美国移民签证有哪些,美国移民签证的政策是什么?


美国移民签证有哪些?美国移民签证的政策是什么?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移民美国是指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核合格后移民局会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接下来详细介绍下美国移民的签证类型和政策。

一、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对象包含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分为五类:EB-1、EB-2、EB-3、EB-4、EB-5

二、职业移民包括:

第一优先(EB-1):分为三类,特殊技能人才移民(主要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领域);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移民;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移民。这三类都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同,但需具备下列条件:

EB-1A: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

EB-1B:杰出著名教授或研究人员。

EB-1C: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

第二优先(EB-2):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者(并被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高学位(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

第三优先(EB-3):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第四优先(EB-4):特殊移民。包含宗#教人员、牧师等。

第五优先(EB-5):投资者正在或已经投入一百万或50万美元,且投资事业至少能为美国制造十个以上新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或其他能合法受雇之移民(但投资人之配偶、子女不能算在此十个名额內)。

三、庇护移民(Asylum-BasedImmigration)

为那些在美国之外的国家遭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提供的移民途径。这部分人必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庭申请庇护身份,被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后就可以申请绿卡。

因为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有名额的限制,而每年申请这两类移民的人数又远远超出这些名额,只好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等待,也就是所谓的“排期”。这些有限的名额还要分配给不同的国家,国家不同得到的名额也不一样。所以即使是在同一个移民类别,不同国家的人就有了不同的排期。取得美国绿卡五年之后就可以申请美国的公民资格,如果是通过跟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的绿卡,则3年之后就可以申请公民资格。申请可以提前3个月递交美国移民局。

非移民签证

婚姻移民

CR1 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 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 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四、抽签移民:

抽签移民计划是美国一项特殊的移民政策。美国国务院每年提供50,000个名额,以随机抽签的方式,让一些幸运的申请者优先被考虑是否有获得美国绿卡的资格。

抽签移民计划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并不严格。只要是属于移民美国率较低(过去五年内移民美国的人数少于50,000名)的国家/地区、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及至少两年以上培训学习和经历的外籍人士,哪怕既没有美国公民身份的直系亲属,没有美国雇主的工作担保,也能参加抽签移民计划。

美国移民签证类型汇总!


美国移民签证类型主要有三大类,亲属移民,婚姻移民和职业移民,今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各签证之间的具体区别。

美国的移民签证有:

1. 亲属移民:F1、F2A、F2B、F3、F4

2. 婚姻移民:CR1/CR2、IR1/IR2、K3/K4

3. 职业移民:EB1/EB2/EB3/EB4/EB5

一、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此类移民申请,可由美国公民直接赞助海外的配偶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但依法,此外国配偶只取得附有条件的二年有效永久居留权。一般而言,当此二年有效的永居居留到期日届满前90日,此美国公民必须签字证明其婚姻继续有效,并赞助申请解除上述的二年条件,使其外国配偶可顺利取得永久性的永久居留权。

但外国配偶若能证明因家暴等原因而导致婚姻无法维持二年时,亦可自行申请解除二年限制,以取得永久性居留权。

2.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3. 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这类划归为最亲亲属。

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F1: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F4: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二、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外籍配偶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此人自己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他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 此人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 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三、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EB1:杰出人才计划

EB1包括EB-1A(各行业的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员)和EB-1C(杰出企业家和高管),其中只有EB-1A不需要雇主担保,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EB-1A的要求, 申请人只需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这一类申请无排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更不需要投资。

EB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EB-2还包括一个特例NIW,正常的EB-2需要劳工证和雇主担保,这对在国内工作和生活的申请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具备这两个资质,但NIW不需要劳工证和雇主担保,所以受到中国人的追捧。NIW面对的人群是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具有本科学历,并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10年以上的经验);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EB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3.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EB4:特殊移民

宗教类神职人员

EB5: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美国政府并于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在上面的所有美国移民签证类型中,除了亲属移民外,现在申请最火爆的就是EB1A和NIW,这两类签证不需要美国有雇主,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只要在某领域有特殊的优势就可以申请。

美国移民签证:广州领事馆申请美国移民签证的程序


为了给大家看见更多关于移民的最新新闻, 特别为大家整理了《美国移民签证:广州领事馆申请美国移民签证的程序》这篇文章,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看后能够有更好的了解!!

广州领事馆申请美国移民签证的程序。美国移民局会将I-526申请的全部资料转给美国国务院下属的国家签证中心。这个程序大约需要一到两个月。国家签证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会要求申请人缴纳签证申请费,以及申请移民签证的表格和有关文件,如护照复印件,出生公证,结婚公证,无犯罪纪录等等。在所有文件齐全之后,国家签证中心会将全部文件转给广州领事馆。这个过程通常会需要两三个月。

广州领事馆申请美国移民签证的程序

广州领事馆在收到国家签证中心转来的移民申请资料之后,会通知申请人及其家人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然后,通知申请人全家一起前往广州领事馆面谈。广州领事馆积案甚多,目前是全世界处理移民申请最多的领事馆。因此,从广州领事馆收到国家签证中心转来的文件,到通知申请人前往面谈,差不多要四到六个月。有的申请人要等8到10个月之久。

同样由于领事馆每天处理的申请数目众多,领事馆内人满为患,广州领事馆目前不允许律师陪同申请人一起前往。(即使申请配偶的美国公民,现在也不允许陪同家人一起出席面谈了)。所以,申请人只能自己亲自前往,在面谈时无法得到律师的帮助。

美国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类型汇总!


美国签证类型有很多,有移民类签证和非移民类签证,但是很多人都会分不清楚,统称都是是美国移民签证,今天就给大家做个详细的汇总,方便大家区分。

美国移民类签证

一、亲属类(Family-Based)

IR类(Immediate Relative Immigrant Visas),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无签证配额限制,是亲属类移民中最快的项目。

IR1,结婚满两年的美国公民配偶;CR1,结婚满两年内的美国公民配偶。

IR2,IR1签证持有人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CR2,CR1签证持有人的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IR3,美国公民在外领养的孤儿。

IR4,美国公民在美国领养的孤儿。

IR5,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团聚。

F类(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 Visas),亲属类移民,有配额限制,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有不同的排期。

F1,美国公民未婚子女,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

F2,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未婚子女(21岁及以上),该类别70%以上的名额会分配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以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

F4,年龄至少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和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职业类(Employment-Based)

EB-1,分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EB1C(跨国公司高级管理或行政管理人员),无需雇主,有排期。

EB-2,拥有高等学位外国专业人才,或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运动方面拥有特别能力,会在全国经济、文化、或教育上对美国有助的外国特殊人才,需要雇主,有排期(其中NIW国家利益豁免是个例外,无需雇主,有排期)。

EB-3,非技术劳工(需要雇主,有排期),美国雇主需要证明该工作劳工短缺。

EB-4,宗教人士签证(以雇佣为申请目的)。

EB-5,投资移民,EB-5投资移民可以分为两大类: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

美国非移民类签证

H1-B

H1-B是一种适用于临时工的特殊签证,最常用于高技术岗位。H1-B要求客户至少拥有学士学位。 雇主公司通常只会在找不到具有所需技能的本国员工时,才会引入H1B身份的员工。H1-B签证更适用于高技术的工种。

L1-A和L1-B

L1签证适用于被调到美国公司分部的公司高管和“特殊技能”员工。 L1签证还可用于在美国成立的国外公司的新分部。它分为两个级别:L1-A和L1-B。

L1-A签证旨在将一位CEO或经理从其附属的外国单位转移到其在美国的单位。 L1-B签证适用于需要从外国单位转移到美国现有单位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雇员”。

与L1-A签证一样,在申请L1-B之前,对于申请要求的阅读和理解很重要。就L1-B而言,“专业知识”的完整定义包括内部公司流程、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或管理的知识。

L1签证适用于已经受雇于公司,并且公司有意准备将其送往美国工作的人。它与H1-B的相似之处在于,有意在美国工作的人,需要被拥有资产的公司雇佣才可以申请这类签证。

E1和E2

E1和E2签证是基于条约的签证类型。只有与美国签有特殊协议的国家才有资格获得E-1和E-2签证。这些国家不包括中国,俄罗斯或印度。

E1和E2签证适用于希望来美国开展新业务或加入现有业务的个人。 E1签证适用于“条约交易员”,而E2适用于“条约投资者”。如果您希望用这些签证将您的公司扩展到美国,还会有更多的申请和报告流程。

国务院对新成立的办事处有很多文件要求,显示您已在美国投资的资金金额以及将如何使用这些资金,所有这些事情并不简单。

虽然文件要求可能很繁杂,但并非没有希望通过。关键是你的原籍国是否与美国有条约。这些签证需要每两年更新一次,取决于你的具体情况。

以上就是对美国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的总结,希望能帮助大家有效的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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