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鼓励入籍无底限,未成年永久居民入籍费降至100加元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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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移民入籍条件。

加拿大一直都以高福利,优教育吸引着广大海外移民,但是近年来移民加拿大的人很多,但是申请入籍的人确越来越少,而加拿大为了鼓励越来越多的未成年永居入籍,将入籍申请费进行下调,竟降至到了100加元。

近日,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宣布一个好消息,所有持有枫叶卡的未成年永久居民如果自行申请入籍加拿大,则入籍费由0下调至0,直降0,以此鼓励更多加拿大的未成年人融入这个国家。这是继去年《加拿大公民法修改法案》(C-6)通过后的又一新改变。

此政策涵盖所有未成年永久居民,包括哪些在福利制度下的新移民儿童,或者是寄养家庭的儿童。联邦政府表示,降低移民申请费,有助于未成年永久居民独立申请入籍加拿大。

据报道,未成年人士即使父亲或母亲不是加拿大人,又或者没有跟随父母一起申请入籍,只要本身是永久居民,过去5年内在本国住满3年,而且有缴交入息税,便可以自行填表申请入籍;假如该未成年人士有父母陪同申请入籍,则毋须达到过去5年在本国常住满3年、及缴交入息税的要求。

2017年6月19日C-6号法案得到皇家御准之后生效,这一法案做出法律修改,将公民法中要求申请人要在18岁以上才可以申请入籍的要求去除,如此做可以让未成年人更加容易自行申请入籍。政府指出,成功融入加拿大社会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成为加拿大公民。

对于C-6法案在2017年6月19日生效后,已经缴纳530加元申请费的未成年人,移民部将退返430元,移民部会直接与这些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联系,告知他们申请退款的程序。预计这些退款会在2月14日及之后的12周内完成。

可见加拿大移民局为了鼓励未成年永居申请入籍真的是无底限了,入籍费用竟直降0,这对于加拿大未成年永居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可以减轻一部分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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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新福利:未成年人入籍申请费用大幅降低


加拿大是一个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及发达的经济,也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移民国家,因此,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新移民。

加拿大提出“百万移民计划”,随后推出了一系列福利式政策改革,比如在新一年重开父母团聚类移民等。如今,加拿大移民福利也涉及到未成年群体:为了鼓励在加拿大的未成年人融入这个国家,加拿大移民局上周宣布将该群体归化入籍的申请费用从530加元降至100加元。

另外,因2017年6月19日加拿大移民局正式通过了允许符合“ ** 居民”、“过去5年在加拿大住满3年”、“缴纳入息费”的未成年人自行申请入籍的《加拿大公民法修改法案》(C-6)。鉴于在2017年6月19日之后的时间内,已有许多符合资格的申请者缴纳了530加币入籍费。加拿大移民局决定为这部分人退还430加币差额。

根据移民局官方公告,所有退款将在自2018年2月14日起的12周内完成,移民局将直接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联系,告知申请退款的流程,并协助完成所有退款过程。

从2017年加拿大C-6法案正式实施之后, ** 居民可以更快、更便捷地申请入籍,同时在居住时间、语言考试、年龄限制等方面均呈现利好趋势。在很多国家收紧移民政策的国际环境下,加拿大以多元、包容的态度接受海外移民人士,这也让加拿大成为世界上 ** 容易入籍的国家之一。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对加拿大有所心动呢?了解一下当前移民加拿大火热的方式吧:

加拿大PEI省提名项目介绍

此项目优势是:资产要求低,个人净资产达到60万加币即可,是所有省提名项目中非常受欢迎的类型。PEI省提名项目不仅可以一步到位拿到枫叶卡,更重要的是投资成本低,投资额仅需15万加币,属于性价比超高的移民项目。另外,每年PEI官方接收的申请名额很有限,想办理移民的投资人需要尽快开始申请,以免错过良机。

申请条件:

1. 主申请人年龄需要在21-59周岁之间;

2. 主申请人需要有雅思成绩( ** 少4.0分,过去两年内的成绩有效);

3. 主申请人高中以上学历;

4. 家庭资产达到60万加币;

5. 主申请人过去的五年中有三年以上相关的企业主或 ** 管理经验;

6. 承诺做不低于15万加币的投资。

申请优势:

资产要求低

投资门槛低

投资无风险

无后顾之忧

办理周期短

申请要求低

作为加拿大安全无忧“一步到位拿枫叶卡”的商业移民项目PEI,受欢迎程度是可想而知的。有意移民加拿大的投资人把握当前低门槛好机会,优质项目不等人,尽快申请,才是明智之举。

美国入籍太难 四成永久居民冷眼旁观


据《星岛日报》报道,对于世界各地的很多人而言,获得一本美国护照是一个近乎神圣的目标;在华盛顿,有关移改的党派争议也主要纠缠在是否允许在美1100万无证客入籍这一问题上。不过数据显示,合法居留在美的数百万外籍人士虽然符合入籍资格,但却从未采取行动。国安部估计,在所有绿卡持有人中,约40%没有归化入籍。

绿卡持有人拥有很多与公民同样的权利,包括工作授权,当然,他们也受到同样的税法管治。但除了没有投票权外,永久居民一般情况下不能离开美国太长时间。很多情况下,他们也不符合资格在政府部门或政府资助的机构工作。他们可以申请亲属移民(微博)的类别也比公民少。如果他们犯法,可能会被递解出境。然而尽管有着诸多不利因素,仍未有足够理由让永久居民踊跃入籍。

《纽约时报》报道,联邦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美国入籍的人数波动较大,在08年达到105万的高峰后,到2010年大幅回落至62万,跌幅高达41%,但到2012年又回升至75.7万。

不过,这些数字与符合申请入籍资格的人数相比实属小巫见大巫。国安部最近的报告显示,2012年住在美国的绿卡持有人为1330万,其中约880万符合入籍资格。但国安部08年的研究报告估计,持有绿卡至少20年的合法永久居民中,入籍率仅为60%。

移民权益人士称,在符合资格申请入籍的人当中,有不少人是想入籍的,但却因诸多因素却步,其中包括680元的申请费,以及对英文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而包括中国、日本和印度等国家,不允许他们的国民拥有第二国籍,也迫使一些人要做出困难选择。

然而也有不少绿卡持有人虽然拥有入籍所需的所有条件,但就是没有入籍的愿望,这些人的理由包括对母国的爱国情结,对美国政府政策的不满,或者甚至因美国政府的官僚作风令他们前不想再与之打交道。

以华裔女子王晓宁为例。她在北京出生,1994搬到纽约市,现在是专门销售中国文化和教育产品公司「中国萌芽」(ChinaSprout)的东主。她有绿卡,但目前还没有入籍的迫切感。她说:「我爱纽约、爱美国,爱这里的一切,但就是看不到(入籍的)好处。」

有的人不入籍是因为他们被当初申请绿卡的冗长程序所吓怕。巴西公民格力布就是其中一例。她2000年搬到美国。她说,申请绿卡足足用了3年时间,其中的程序相当艰巨令她饱受煎熬。她表示,这辈子再也不想踏足国安部的办公室了。

而哥伦比亚公民鲍福特是因为不满美国的外交政策而拒绝入籍。在拉美长大的鲍福特,起初对成为美国公民的想法非常嚮往,但近年来他发现自己的理念与美国的外交政策相左,包括在关塔纳摩拘留中心和扩大无人机使用范围。他说:「入籍美国不再富有吸引力。」

未成年如何申请美国移民呢?


通过允许中国的未成年人作为EB-5主申请人,美国移民局向更多利用EB-5计划投资美国公司和创造美国就业的机会敞开了大门。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未成年如何申请美国移民呢?欢迎阅读!

基于中国法律的履约能力

根据中国合同法,投资合同的认购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中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替充当法定代理人。换句话说就是,由未成年人签署并经父母批准的合同与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一样的。因此,关于履约能力,根据中国合同法,让父/母与未成年人共同签署未成年人的EB-5投资协议,为这类EB-5投资的可执行性提供了另一个依据,因此,根据第8C.F.R.§204.6(j)(2)条和适用的美国移民局政策,这种投资是“承担风险”的。

未成年人的永久居住地

美国移民局还批准了这样的I-526申请:根据美国州的“准据法”和“管辖法”在认购协议上的条款,美国法理的正常规则是未成年人签署相关EB-5投资合同的法律能力由未能年人的居住地决定。布莱克法律词典将“居住地”定义为“一个人实际所在的被其视为家的地方;一个人真正的、固定的、主要的和永久的住所,即使目前住在其他地方,但还是会返回和留下的地方。”所以,对于在签署EB-5投资协议时生活在中国的中国未成年人,或在国外学习或旅行的中国未成年人,其永久居住地仍然是中国,而中国的合同法允许由未成年人签署并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合同。

未成年人独自在美国旅行或生活

中国EB-5投资人除了面临漫长的排期外,美国移民局可能还会质疑未成年EB-5投资人独自旅行或生活在美国的能力。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会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出具经公证的书面同意书。因此,当未成年人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时,父母可以指定一名美国居民或公民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美国移民局接受未成年人作为EB-5主申请人的消息可以说让目前和未来的投资人如释重负。然而,对移民局发出的补件通知中的具体问题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向美国移民局说明未成年人在合同的建立和履约能力方面的法律依据时,咨询中美两国的合同与证券律师的法律意见十分关键。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条件和流程

【美国移民条件】

1、投资本金50万美元,投资期限5年

2、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3、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

4、申请人必须拥有50万美元的资金合法性证明(不须一定是投资人个人所累积赚得,其它如赠与、继承、贷款等方式也可以,必须是得自于正当合法的途径)

5、申请人必须在移民申请前投入规定的投资金

【美国移民流程】

选择美国移民局认可的EB-5项目

投资50万美元到项目方

递交I-526申请材料到美国移民局

审核通过寄出批准信并通知面试

申请人到制定领事馆参加面试

通过面试后于6个月内登陆美国

登陆美国后获得I-526临时绿卡

2年后获得美国I-829永久绿卡

5年后收回投资款

移民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条件_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


加拿大作为传统的移民大国,一直都很受国内外投资人士的关注。而其中移民身份问题也是让不少申请人搞不清的。今天,移民就来为大家介绍下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条件、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相关资讯。喜欢的朋友不可错过!

一:移民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条件

想要具备加拿大移民定居申请资格,就必须在五年时间内,有两年满足下列情况,才被视为满足了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

1、本人必须在加拿大居住;

2、永久居民在国外居住,但是为了陪伴其加国公民配偶或加国公民的父母在国外居住;

3、永久居民是受加拿大公司全职雇佣,派往海外从事商务活动,或是由联邦政府或省政府派驻到海外工作;

4、在第3种情况下,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人或是未成年子女也允许陪伴在国外居住。

永久居民想要满足居住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两种情况:一是移民不足五年的永久居民,要证明其在取得永居身份后的五年内,能够满足上述居住要求;二是取得身份超过5年的永久居民,则要证明他们已经满足了有关的居住要求,以继续保有其永久居民身份。

二: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

(1)加拿大永久居民没有投票选举权,即没有权利干涉加拿大国家领导层面,也不能参政,并且某些和政治、国家权力信息相关的工作也不能介入。

(2)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是可以被剥夺、被勒令离境的,比如触犯了加拿大法律。

(3)加拿大公民持有加拿大护照,可以免签或落地签183个国家和地区。而永久居民却没有这样的福利,不过永久居民持有枫叶卡更容易获得签证。

(4)加拿大公民进入中国需要签证,而永久居民持有中国护照,就可以畅通无阻。

(5)加拿大公民去美国购物旅游是不需要签证的,只需出示护照等身份证明;但是要是想去美国工作,普通护照过去只能待6个月,需要申请TN签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劳工市场工作签证)。

以上内容就是移民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条件,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区别相关资讯。总体来说,申请人选择永久居民还是入籍成为公民对一般人来说没有太大区别。想要了解更多加拿大移民资讯,可以关注我们;可以继续浏览或给我们留言;移民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一体化服务!

未成年人如何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


近几年,有很国内申请人选择移民加拿大,那么,未成年人如何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呢?跟着去看看。

什么是Form CIT 0003?

表格CIT 0003,加拿大公民身份申请 - 未成年人(未满18岁),父母用它们为子女申请公民身份。

预计18岁以上的儿童可申请自己的公民身份。

此申请可以申请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自然儿童或收养儿童,他们将与子女同时成为公民。

谁可以使用Form CIT 0003?

如果父母可以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父母可以代表孩子提交CIT 0003表格:

孩子必须未满18岁

儿童必须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这里的例外情况适用于领养的子女,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简单地申请公民身份而无需永久居留权)

至少有一名孩子的父母需要成为公民,或者在孩子的同时成为公民

根据“公民身份法”,不得禁止儿童成为公民

儿童不能被驱逐或驱逐令。

Form CIT 0003有哪些要求?

除了资格要求外,家长还必须提供证据文件才能使申请成功。在此过程中将需要以下文件:

孩子的移民记录

孩子护照的传记页面

儿童的两件个人身份证明(医院记录,学校记录等)

出生证明

领养令(如适用)

父母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证明

监护证明(如适用)

收取CIT 0003费用的收据

如果文档不是英语或法语,则提供文档翻译。

以上就是加拿大移民的孩子如何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问题,希望可以给各位新移民提供参考。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所需材料清单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全名:加拿大海外永久居民返加旅行证件。申请此签证,首先确定你已经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所需材料清单:

1、护照:

有效期在回程日期算起九个月以上的护照,旧版须在护照末页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照片:

最近六个月所照的,照片的尺寸为2寸2张(白底彩照,尺寸为3.5X4.5CM,头顶到下巴为3.1*3.6CM)。

3、身份证:

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1份。

4、若你在过去三年中成为加拿大永久居名: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5、若你在三年前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3)过去五年中所有旧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已用护照,请提供解释。对于遗失或被盗护照,请递交记录遗失或被盗情况的警方报告。

(4)填写出入境表(必须英语或法语填写),详细列出在过往五年中你进出加拿大、中国及所有第三国的记录、如护照所示。

6、如您一直以来陪伴其身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或父母(如果本人为22周岁以下子女):

(1)此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过去五年中的所有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

(2)结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若适用。

(3)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或收养或监护文件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若适用。

(4)说明申请人所陪伴人士的身份的文件。

7、上面情况并在加以外受雇于一加拿大企业:

A:加方雇主出具的声明,说明:

(1)签字官员的职务和头衔;

(2)该企业依据加拿大或加拿大某省法律组建;

(3)该企业在加持续运营;

(4)该企业在性质及在加运营时间;以及

(5)海外派遣或合同的详情(如派遣的时限、确认雇佣为全日制等。)

B:雇佣合同副本,包括起始日期、合同期限、收入及职位。

C:雇主在加运营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副本、公司年报、公司的加拿大营业税税单、与此派遣相关的加拿大企业与海外企业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D:申请人为加方雇主履行在华全日制职责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办公处所及申请人办公间的照片,工资单,销售协议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E:申请人为加拿大企业工作期间的所有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8、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

希望申请基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被考虑,请附上与要求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相关的文件。更多信息请参见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指南的关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一项。

9、个人资料申请表格:

请如实、完整填写资料表,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美国永久居民卡是什么?


美国永久居民卡是什么?其实就是美国绿卡。“美国绿卡”的正式称谓是“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留卡)”,是用来证明一个外国人拥有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力,具有“美国签证”的效用,持有人在进入美国国境的时候只要出示“绿卡”即可,无需再在护照上办理签证。由于这种代表永久居留权的卡片最早是绿色的,故被称为“绿卡”。

“绿卡”也曾采用过其他颜色,2010年5月至今又重新改用绿色。“绿卡”强调的是一种居留权(可以合法工作),而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具有美国国籍,或者说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具有美国公民权。如果“绿卡”的持有人有意申请加入美国国籍,则必须在美国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居住满5年,且在美国连续居住满30个月,当然还有必须要参加的入籍考试。

对于今天的国人来说,移民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了,我们周围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亲戚朋友移民到海外,其中美国是一个主要的移民目的地。

假如你想要移民美国,你需要的先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证”。拿到“永久居留证”意味着你可以在美国定居,而且不需要放弃原来的国籍。

由于美国的“永久居留证”封面是绿色的,所以被国人俗称为“绿卡”。

永久居住制度最早出现与美国,因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所以移民制度的建设上是比较超前的。按照美国法律,绿卡持有人在美国享受同国民待遇,拥有和美国公民几乎一致的权利,并且可以凭借绿卡任意进出美国,不需要办理签证。

不过绿卡持有人并非美国公民,因此不享有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拿绿卡贺拿国籍唯一的区别。

在拿到绿卡5年以后,你便有资格申请加入美国国籍,正式成为一民美国公民。这时你在美国就拥有了政治权利了,但前提是你必须放弃中国国籍。

欧洲投资移民申请永久居留或入籍各有优势


许多人都以为拿护照只需要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可,其实不然。欧洲投资移民项目中暂时没有国家可以一步到位直接拿到护照,而申请护照的基本条件即先加入所在国的国籍,成为了该国的公民才可申请护照。那永久居留权相对于护照有哪些优势呢?

我们从2003年欧盟长句法案规定中了解到,欧盟永久居民其实是相当于是由欧盟成员国签发的一种身份。而这个永久居留身份被允许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家中自由定居、工作、经商或者是学习,另外还可以享受到目标欧盟国家里本国公民的部份福利待遇。

而申请入籍成为该欧盟成员国的公民后,则不仅可以享受到公民可以享受的所有福利,另外还可以持该护照免签前往其他国家,而公民身份也可以参与选举与被选举。因此,申请永久居留与申请入籍的区别即在此。虽然说申请入籍可以享受到欧盟国家公民的福利与权利。但是由于中国并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许多人为了更加保险,则只申请永久居留签证,保留中国公民身份。如此一来不仅可以享受到欧盟成员国的部份福利,还可以享受到中国公民可以享受的福利与权利。

所以,是申请一国的永久居留签证还是申请加入该国完全取决于申请人本人。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身份才是最关键的。在这里专家还提醒各位,虽然欧盟永久居留签证有效期是永久,但是也需更新,至于是亲自前往移民局更新还是自动更新,则由所在国移民政策决定。

移民美国,如何保有永久居民身份?


对于已经获得美国绿卡,但是由于工作或者家庭等原因,不得不长期居住在美国领土之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人来说,“如何保有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他们。通过EB-5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如何保持其永久居民的身份状态(绿卡)?一旦成为拥有了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每年他/她必须在美国逗留多长时间呢?一个永久居民不可以连续365天不登陆美国领土,除非这个人拥有USCIS签发的“回美证”,“回美证”赋予永久居民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登陆美国的权利,“一段时间”通常是指两年。“回美证”通常也是可以展期的(一张新的“回美证”将被签发作为展期之用)。

居民的身份是可以被剥夺的,对保有绿卡的法规通常比较复杂,但这些法律条款通常包含某些重要“节点”,类似下列因素通常被用来考量居民身份是否可以被剥夺:

在美国实际居住的时间

逗留海外的目的

作为“美国居民”的纳税申报

就业情况

是否在美国拥有家庭

是否全家居住在美国

是否在美国参与保险、联谊会、教会或其他社会组织

拥有有效的回美证

一个通过EB-5投资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在4年零9个月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并授予美国护照。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则: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在过去5年中,至少50%的时间在美国

没有超过连续365天未曾登陆美国(即便是拥有回美证)

如果超过连续180天离开美国领土,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本人没有放弃美国居民身份

在提出申请的州内居住满3个月,军事人员、学生或其他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良好的道德品质

没有因为要成为美国公民而进行任何虚假陈述

没有在移民申请中有任何欺诈行为

一定的英语述说、阅读、书写能力

通过历史学测试和政府测试,在线的100道测试题可供学习,并使申请人通过测试

这是一个概述性的参考意见而并非一个法定的知会,如果投资者需要针对个案,那么建议咨询律师,对个案进行独立商讨。

移民不是加国公民 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软肋


现在不少机构在向新移民介绍加拿大社会生活时,差不多都会告诉新移民,移民和公民没有什么不同的。公民所能享受的待遇,我们新移民都有资格享有,除了公民 可以参加选举或竞选。大多数新移民听了以后,一笑了之,很宽慰。这是事实。但是,这不是完全的事实。奉公守法的人士,那倒不必多去思考了。若是警察局的熟 悉人士,而身份还是永久居民的话,以下的内容却不要掉以轻心。

移民不是加拿大的公民。移民若触犯了刑事条例,除了接受在刑法范围内有针对的处罚以外,还会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移民一旦服刑完毕,下一步就是遣返原居住国。移民法范畴内的遣返前风险评估计划也轮不到他/她。

有人说,这是罪有应得,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这话也许有理。其实,刑事诉讼是很讲究技术性的程序。被警察逮捕,遭检察官起诉,未必在法官面前检控成立,即未必会定罪而接受司法处罚。很多的案例,在审理过程中会被撤下来,通过其它的榘道处理。

不 过,被逮捕的人士,因为永久居民的身份缘故,警察局在将此人逮捕之后,即刻用电邮通知移民当局。移民当局也就在此人的移民档案中记下这项事故。然而,当案 例进入法庭审理过程,就像以上所说,很多案例不见得一定判决定罪,或者一定在刑法范围内处理。往往,被逮捕的人士,就会作无罪结论,控罪撤销。

很庆幸吧?且慢。警察局从来没有义务将这类的法庭决定通知移民当局的,尽管当初是警察局送出该人士被逮捕的信息。因此,移民当局的资料库中,一直存有这位永久居民被逮捕的档案记录。因而移民局一直等待这位永久居民被逮捕以后的结论。

你 以为逃过一劫。可是厄运一直追随你。你离开加拿大或许无妨。但是,回来时,过海关入境处,你必然会受到特别关照,要求留在一旁,等待高级移民官的盘问。他 们不会开门见山,问你有没有过刑事纠葛。你会被问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糊里糊涂被作弄了一通,费时间,败坏了情绪,才怏怏地回到加拿大。差不多,每次入 境都会被留难。

这样的经历还不够。当你申请公民时,或者是需要担保家人或父母移民探亲时,申请个案会作另类处理,通知申请人/担保人等待处理结果。若自己不去跟踪,到了牛年马月都不会有消息。只有当你待哪天突然省悟到以前的刑事纠葛,赶快处理善后,事情才有转机。

这里所提到的内容同刑事洗底,不是一码事。因为当事人没有被判定罪,没有刑事记录可洗脱。这里提到的内容纯粹是政府部门之间资讯交流的程序,也暴露出永久居民的软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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