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投资定居项目的条件特点及配偶福利介绍

2020-08-27
荷兰的移民条件 新西兰移民福利条件 配偶移民条件

荷兰的移民条件。

荷兰投资定居项目的条件特点及配偶福利介绍

“荷兰定居计划”是指在中国境内企业(母公司)在荷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投资行为,并派遣经理申请荷兰高技能移民项目居留签证,随行家属同时获得居留签证。移民局发放五年居留许可批准。

申请荷兰项目的条件

主申请人年龄在22~55周岁,随行子女不超过18周岁。

申请人大专以上学历(要公证),没有语言要求。

主申请人和配偶不能是股东和法人。

母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成立时间超过2年。

荷兰项目的特点

一次申请可获五年工作签证。

没有“移民监”允许家属合法工作。

免试更换汽车驾照30%减税优惠。

欧洲菜篮子:生活费用低。

英语为他们的第一外语。

拥有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

税收低。工资税42%,10%是所得税,其他是医疗统筹、失业和养老险。

荷兰是一个高福利的国家,在新移民抵达荷兰并领取ID卡,新移民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前5年里即可以享受除选举权和失业金、救济金以及购房零首付和政府补贴的廉价房以外的全部荷兰公民同等福利待遇(新移民在荷兰贷款购买房产物业须缴付10%的首付),5年后获得永居或入籍后,既享受全部荷兰公民同等福利待遇。

配偶福利

允许家属合法工作,没有工作每年发2000-2500欧元配偶无工作补贴。

家属的中国驾照在荷兰和其他欧洲国家自入境之日起,可以合法使用半年。

配偶抵达荷兰后即拥有自由工作权利,无需申请工作许可,并享受荷兰公民同样的退税福利。

荷兰独特的《回归法》

2008年7月开始,45岁以上,可以带着荷兰国籍和终身福利提前退休,返回原居住国安度晚年。

基本津贴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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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荷兰项目的条件特点有哪些


“荷兰定居计划”是指在中国境内企业(母公司)在荷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投资行为,并派遣经理申请荷兰高技能移民项目居留签证,随行家属同时获得居留签证。移民局发放五年居留许可批准。申请荷兰项目的条件:主申请人年龄在22~55周岁,随行子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请荷兰项目的条件特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荷兰项目的条件

主申请人年龄在22~55周岁,随行子女不超过18周岁。

申请人大专以上学历(要公证),没有语言要求。

主申请人和配偶不能是股东和法人。

母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成立时间超过2年。

二、荷兰项目的特点

一次申请可获五年工作签证。

没有“移民监”,允许家属合法工作。

免试更换汽车驾照30%减税优惠。

欧洲菜篮子:生活费用低。

英语为他们的第一外语。

拥有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

税收低。工资税42%,10%是所得税,其他是医疗统筹、失业和养老险。

荷兰是一个高福利的国家,在新移民抵达荷兰并领取ID卡,新移民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前5年里即可以享受除选举权和失业金、救济金以及购房零首付和政府补贴的廉价房以外的全部荷兰公民同等福利待遇(新移民在荷兰贷款购买房产物业须缴付10%的首付),5年后获得永居或入籍后,既享受全部荷兰公民同等福利待遇。

三、配偶福利

允许家属合法工作,没有工作每年发2000-2500欧元配偶无工作补贴。

家属的中国驾照在荷兰和其他欧洲国家自入境之日起,可以合法使用半年。

配偶抵达荷兰后即拥有自由工作权利,无需申请工作许可,并享受荷兰公民同样的退税福利。

2008年7月开始,45岁以上,可以带着荷兰国籍和终身福利提前退休,返回原居住国安度晚年。

美国配偶移民申请条件及介绍


美国可以申请配偶移民吗?你已经是一名美国公民,想要为配偶申请长期定居美国的权利,应该怎么做呢?今天就来告诉大家——美国配偶移民申请条件及介绍。欢迎阅读!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係,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我们在此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date)。

第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佈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佈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証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由於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且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亲属移民2a类)因為有移民倾向,在排期到前无法合法取得何其他签证来美,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為止。

然而,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於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年12月21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為其外籍配偶申请v签证美团聚。

比较值得注意是,这个法律并不会因為这些人在美国非法居留而将他们的申请排除在外(12(a)(9)(b)不适用此条款),同时这个新法也允许这些人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而成為新的“v”类申请者即使他们已经在美国非法居留(12(a)(6)(a)与(9)(b)不适用)。

(二)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荷兰移民定居计划要什么条件?荷兰移民定居计划介绍


欧洲是经济最为发达的一个洲,也是风景优美的一个大洲。在这个得天独厚的地方孕育出了许多的东西。许久以前,荷兰的移民法就已经正式生效了,这部法律的出现让移民荷兰的程序变得更有操作性了。那么移民荷兰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就为你介绍荷兰移民定居计划。

荷兰简介

荷兰是世界有名的低地国家,本土设12个省,下设443个市镇。首都设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其中央政府、国王居住办公地、所有的政府机关与外国使馆、法院和许多组织都在海牙。[3]国土总面积41864平方千米,位于欧洲西偏北部,是的亚欧大陆桥的欧洲始发点,与德国、比利时接壤。还是欧盟和北约创始国之一,也是申根公约、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员。

荷兰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以海堤、风车、郁金香和宽容的社会风气而闻名,在对待毒品、性交易和堕胎的法律是全世界是最为自由化的。荷兰是全球第一个同性婚姻与*合法化的国家。

什么是荷兰移民定居计划

我们通常所说的荷兰定居计划是指在中国境内企业在荷兰设立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并使派遣经理申请荷兰高技能移民项目居留签证,随行家属同时获得居留签证。根据现行移民局发放的五年居留许可批准。

在所有欧盟成员中,目前荷兰是可以一次性颁发五年居留许可证给外国人的国家。

移民申请条件

A.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条件

1、公司拥有一定历史,成立至少两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特别的年营业额要求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

5、荷兰子/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欧元

(该注册资金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可灵活支配)

B.申请人个人条件

1、年龄55岁以下

2、过去三年中是公司经理级管理人员

3、非公司大股东

4、大专学历以上

只要你具备以上条件的话,那么你就完全可以申请移民荷兰。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项目特点、条件、流程介绍


EB-5投资移民是当今移居美国非常受欢迎的方式,就给大家普及下,有想通过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人士,可以一起来看看,欢迎阅读!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介绍: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从1991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短、资格条件限制**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EB-5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而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赋予投资人享有多种优惠政策。

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的年龄无明确限制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无重大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美国投资移民EB-5的项目特点:

1.申请周期短,无学历、语言和商业背景要求;

2.无需创业,无需亲自管理企业;

3.一人申请全家移民,可自由出入美国,无移民监;

4.持绿卡五年后,可申请美国国籍,免签出入150多个;

5.子女免费接受20年义务高素质教育,轻松进入世界一流高等学府。

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流程:

美国EB-5投资移民,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听人提起,该项目自推出以来,一直牵动人们心弦,美国移民EB-5项目申请流程一直也是人们比较关注话题,美国移民EB-5项目申请流程是什么!

1、委托移民中介公司办理投资移民申请,并且制定**佳申请方案;

2、申请者按清单准备基本申请材料;

3、由美国移民中介公司整理制作全套申请材料;

4、申请者将投资款、管理费、律师费等汇入相关账号;

5、由美国律师向移民局递交全套申请材料;

6、美国移民局审批通过(I-526)(如果申请被拒,移民中介公司将投资款退还给投资人)

7、监管银行将投资款汇出;

8、文件交至国家签证中心,之后文件转交至领事馆,通知申请人面试;

9、面试通过后获得移民签证;(如果面试被拒,移民中介公司将投资款退还给投资人并扣除相关行政规费)

10、签证获批后180天内登陆美国并在一个月内获得有条件绿卡;

11、1年9个月后递交I-829申请材料书,申请**绿卡;

12、在获得绿卡5年后,有权申请美国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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