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的入籍条件

2020-01-09
移民美国有哪些条件 移民美国都需要什么条件 葡萄牙移民入籍条件

移民美国有哪些条件。

美国移民的最后一步就是申请美国移民入籍,这也是移民者的最终目的,只有的顺利入籍之后,移民者才能够真正享受美国公民的福利待遇。那么投资移民者申请美国移民入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来告诉大家,欢迎阅读!

入籍条件

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以此来考查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由美国政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国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国语言代替。移民法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20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国语言代替。

必须在美国5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美国移民法规定,与他人有通奸行为、卖淫行为或重婚行为,或不尽抚养义务,以及有酗酒、吸毒行为等,都属于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主要是对美国历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3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6个月的时间。

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16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小编推荐

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解析


美国的经济和教育、科技发展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它的医疗条件也是最先进的,因为种种因素,移民美国的人越来越多,今天就要跟大家介绍的就是投资移民,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欢迎阅读!

现在移民成为了一种非常流行的风潮,移民到美国的朋友们是非常的多,针对于这个情况,美国的移民方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其中投资移民就是移民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深受现在国内朋友们的喜欢,一些还不了解这些方面的朋友们就在问美国投资移民条件主要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就为大家做些详细的介绍。

投资指提供资本。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资本。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及其他文件,证明所投资金的获得,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寺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该企业必须是新的,购买一项原已存在的企业,也不符合规定,但施行细则定有变通办法。所为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於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

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新的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部,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美国移民法中的投资移民雇用10名全职员工的施行细则,有一项很宽的规定,即投资签证申请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公司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不是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的员工,但并不是必须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美国新移民法对投资移民的投资限制是两年。即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

美国投资移民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创立一个营利商业性企业,所谓新的商业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1)创立一个全新企业;企业的形式可以多样,如法人公司、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人等

(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值亏损已达到20%的企

(3)扩充已存在企业,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2.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在特定的地区中心投资额为50万美元。区域中心:这些特定地区是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即达到全美平均率1.5倍的地区或人口2万以下的乡村;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

2.为不少于10个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或能在美国合法工作的人创造全职的就业机会。(1)若申请人取得正式绿卡后,因卖掉生意而解雇员工,并不影响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2)饲养牛羊猪等牲畜业项目只要雇佣够四个人即可达标。(3)如果投资一个在过去两年中净资产减值的困难企业,要在随后的至少两年内保住所有的现有雇员的职位。另外在“地区中心”投资的投资者,此条件可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相关文章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