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德国条件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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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德国条件

德国的投资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约合25万人民币)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投资移民。

当公司注册完成,公司经理可以动用这笔注册资金做生意或投资,支付办公租金及雇员工资等等。且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经营公司,或者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公司运作托管服务,这样对于许多繁忙于国内生意的申请人来说,选择的余地和空间更大。这也是德国商业投资移民成为投资移民市场的新宠的原因之一。

申请德国投资移民可获得政府补贴3万元人民币,申请周期为4-6个月。目前,德国政府刚刚放开移民政策,审理各方面的要求都相对放松,但是相信这种宽松的条件不会持续太久。

在德国开公司和投资移民适合对象:1.有商业经验,有一定资金者;2.无商业经验,有雄厚资金者。

如果申请人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将大大有利于申请:

1.能为德国经济、科研、外贸做出贡献;

2.曾经与德国企业有商业来往;

3.资金雄厚,能创造工作位置。

说起移民,人们立即想到美、加、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却不会想到德国,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德国不是移民国家,到德国移民似乎根本不可能。实际情况是德国移民不但可能,而且条件还很优惠。

首先,德国与其他国家一样,希望能够吸引外资,希望世界各地的企业家到德国投资建立公司,一是可以促进他们的经济发展,并为国民多创造一些工作位置;二是缓解它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因为平均寿命在增加而出生率不断刷新低纪录,德国人将变得越来越老,目前少年儿童的比例在减少,柏林和东德其它州不断地在关掉一些学校,西德各州也开始这样做,这将带来一连串的社会负效应。所以德国政府决心开放国门,推出一系列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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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移民条件:技术移民德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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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移民条件:技术移民德国的条件

年薪门槛高

且永久居留变无限居留

随着德国的老年化,劳动力占人口比例越来越小,德国有必要向移民国家方向发展。另外,德国需要的不再是上世纪60年代那样的普通劳动力,而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基于这两点,德国政府之前曾推出了以IT行业专业人才为主、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虽然这个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了,但两次获得通过的移民法在这一点上却几乎没有什么争论。

在技术移民问题上,各党争论的焦点体现在移民法第19条里。第19条的标题就是“给高级专业人才的落户许可”。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三种人。第一种人,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第二种人,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第三种人,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什么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或另投私立医疗保险。这条界线每年有所浮动,2004年执行的是41850欧元。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这个门槛可是相当的高!超出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国就已经可以算是高薪阶层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国企业愿意聘请这样高薪的人呢?另外一个问题是,光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国人局和州有关机构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于第三种人,各地对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会允许离此太远。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应该会在移民法执行条例里进一步明确。还有一点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读(1)”里已经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权力”,现在只剩下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说“绿卡”在德国已经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说,这个“绿卡”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德国投资移民条件 满足其一即可成功移民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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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投资移民条件 满足其一即可成功移民德国

首先必须取得允许从事独立经营(Selbst?ndige T?tigkeit)的签证(Aufenthaltserlaubnis)。这类签证的有效期开始时最长为三年,可以续签。五年以后,如果持该签证的人圆满地实施了其投资开业的项目,且生活来源有保证,那么他则有权得到德国的定居许可(Niederlassungserlaubnis)。

下面是德国投资移民条件:

1)有一个良好的且可行的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必须附合德国的重要经济利益(übergeordnetes wirtschaftliches Interesse)或者满足特别的地区需求(besonderes regionales Bedürfnis)

2)有多年商业管理经验。和将投资行业相关,如果自己有公司,是公司法人代表或者是主要股东则更好;

3)有充足投资资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要有保证,如备有足够的自有资本或者贷款允诺。虽然在德国注册公司仅需25,000欧元(约25万人民币),但您还需考虑到维持公司运作的成本(5年),公司未来发展后可能需追加投资等情况,所以我们建议您的资产额(包括您公司的资产,您的动产和不动产)应该在100万人民币左右。

4)投资人的年龄在25--55周岁,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已超过了45岁,那么他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证明有适当的养老保障。

5)您的公司在德国注册成功后需运作5年,遵守德国法律,照章纳税(没有最低纳税额,只要按规定纳税就是对德国做贡献)

是否满足以上条件主要取决于业务设想的可实施性、签证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经验、投资金额数量、项目对德国就业及职业培训情况的影响以及对思想创新和科学研究所起的作用。

移民德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据统计,德国已经成为美、俄之后的全球第三大移民国,和美国、新西兰等传统的移民国家相比,德国在德国移民条件和德国移民政策上显得与众不同。2005年1月始,德国开始实行新的移民法,从而在法律层面上承认了“德国是移民国家”的这一说法。德国政府对德国移民条件的转变,显示了德国正在向非传统移民国家演变。

而德国移民条件的优势也是十分明显的:

1.审批速度快,3-6个月即可获得居留卡;

2.要求简单,无年龄、学历、语言要求,不需体检;

3.全家享受免费医疗;

4.孩子享受免费教育;

5.子女每月可获得195欧元的儿童金,鼓励生育,孩子越多,补贴越高,且逐年上涨;

6.65岁以后每月可领取1380欧元的养老金,且逐年上涨;

7.180天入境一次,没有停留时间要求,不影响中国工作及生活;

8.全球的食品安全级别,优质的空气和水、优异的生活环境,气候宜人

9.不需要资金来源证明或税单,无全球征税

10.33个月转永居,8年可入选国籍;

11.享有德国公民除选举和被选举权以外的所有福利和权限;

12.畅行欧盟28国。

德国移民条件简单:

1.资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2.22岁以上,无年龄上限,没有语言要求;

3.无犯罪记录;

4.无需资金来源证明。

新技术移民德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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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移民德国条件

年薪门槛高

且永久居留变无限居留

随着德国的老年化,劳动力占人口比例越来越小,德国有必要向移民国家方向发展。另外,德国需要的不再是上世纪60年代那样的普通劳动力,而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基于这两点,德国政府之前曾推出了以IT行业专业人才为主、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虽然这个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了,但两次获得通过的移民法在这一点上却几乎没有什么争论。

在技术移民问题上,各党争论的焦点体现在移民法第19条里。第19条的标题就是“给高级专业人才的落户许可”。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三种人。第一种人,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第二种人,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第三种人,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什么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或另投私立医疗保险。这条界线每年有所浮动,2004年执行的是41850欧元。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这个门槛可是相当的高!超出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国就已经可以算是高薪阶层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国企业愿意聘请这样高薪的人呢?另外一个问题是,光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国人局和州有关机构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于第三种人,各地对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会允许离此太远。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应该会在移民法执行条例里进一步明确。还有一点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读(1)”里已经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权力”,现在只剩下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说“绿卡”在德国已经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说,这个“绿卡”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外国人要求职需“非你不可”

除了高级技术人才,什么样的中国人可以拿到德国的工作居留呢?

从近年和目前德国的情况看,一是德国企业和机构的员工;二是各中资企业和中国人办的企业的员工。其实两者可以归为一类,即都是“德国企业”。以上两方面包括了将来在德国毕业的中国大学生;三是各中餐馆的厨师;四是德国人或在德国有居留权的中国人的家属;五是临时性的劳工。

作为颁予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的前提,在第39条第(2)点第1小点中规定了a)、b)两项。a)项的规定是,不可以通过雇用外国人对劳动市场有负面影响,尤其在就业结构、地区体制和经济行业方面。这一项的规定十分笼统,但是在适当时候或许可以成为某些*的某种借口。b)项的规定是,该工作位置没有德国人或拥有优先权的外国人(比如欧盟国家成员或拥有有落户居留的中国人及其家属及德国人家属)可以占有。这条规定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在德国求职的中国人必须有其独特性,比如某种工作非他(她)不可,非中国人不能做,非有这方面在中国的经验不行,非有其在中国的关系不可等等。中餐馆的厨师工作也是有独特性的,当然这方面已有两国间的协定作出具体规定。在德国求职的外国人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劳动局说,要等一个月,看有没有德国人(或其它欧盟国家的人)要占用这个位置。然后由该劳动局登广告寻找。如果你的未来雇主光说,需要一个会中文的人,那是不够的,因为不难找到一个学过中文的德国人、欧盟人或已经变成德国人的原中国人。所以,用外国人的理由必须要充分。第41条“撤消批准”值得注意。假如该外国人被雇用的条件比可比的德国员工的条件不利(不平等),或符合上述“拒绝原因”里的几条,可以撤消已经给予的工作许可。比如,如果一个中国公司雇用了一个全天工作的员工,每个月只给300欧元(不是实习),劳动局就可以拒绝给他(她)工作许可。这也是移民法要求雇主向劳动局提供所雇用外国人的工资、工时等数据的原因。

移民德国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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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德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不同的国家决定了百姓们不一样的生活水平,德国在经济和各方面发展比较快,很多有条件的白领为了追求更高层的生活会选择移民到德国。在百姓眼里,移民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办理好多手续,而且还有道道关卡……总之移民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很遥远的事情,那么下面就由专家为大家解答一下移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04年7月,德国备受瞩目的移民法通过,这标志着德国开放了外来民族的融入,同时也意味着德国承认自己是个移民国家。

移民德国的人们需要自己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然后在德国的某一个公司或者是某个项目当中申请投资。在了解移民的最终目的后,会帮助客户的移民愿望尽快实现。

在德国注册的公司只需成功运作3年后,就可以申请德国的长期居留签证(“绿卡”),此签证没有时间限制,不需要再延续签证,拥有此签证后,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到德国任何地点定居,可以自由出入欧盟,无须签证。当取得“绿卡”满3年后,申请人全家就可以享受失业救济等更多的福利。取得“绿卡”3年后还可以申请加入德国国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可以选择继续保留中国国籍,但拥有德国永久居留权("绿卡")。

申请人所持的签证通常情况下,第一次给1年,第二次和第三次延续签证时给2年,累计5年后申请人可获得德国的永久居留权。

持有德国绿卡者还可以赴欧盟其他国家从事合法职业。获得德国永久居留身份后,办理美国、加拿大、英国以及东欧国家的签证就很容易。

欧洲国家大部分是在2.5万欧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才可以进行申请移民,如果是要以投资方式进行移民的话,并不一定需要每天都居住在德国,公司可以在德国设立,但申请人可以以生意的理由不在德国居住,但需要每六个月入境一次,停留时间不限。

德国各地政府有很多优惠措施扶持新企业。在德国注册新公司和办理投资移民,与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政策相比,注册资金少,审批速度快,没有严格的语言要求。在德国注册新公司更可以享受政府办公租金补贴,员工工资补贴,高技术出口补贴,投资补贴等。

技术移民德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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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移民德国条件

投资移民依然占据着移民热潮的主流,但随着各国价码的飙升,令许多年轻一族望而却步,纷纷想转投技术移民的“怀抱”。法国从今年1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要求移民者的法语程度达到欧标B1,英国也于近日出台相关规定,对高端人才的定义相当之严苛。那作为欧洲另一技术移民热门国之一的德国,其技术移民是如何操作和规定的呢?

年薪门槛高

且永久居留变无限居留

随着德国的老年化,劳动力占人口比例越来越小,德国有必要向移民国家方向发展。另外,德国需要的不再是上世纪60年代那样的普通劳动力,而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基于这两点,德国政府之前曾推出了以IT行业专业人才为主、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虽然这个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了,但两次获得通过的移民法在这一点上却几乎没有什么争论。

在技术移民问题上,各党争论的焦点体现在移民法第19条里。第19条的标题就是“给高级专业人才的落户许可”。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三种人。第一种人,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第二种人,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第三种人,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什么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或另投私立医疗保险。这条界线每年有所浮动,2004年执行的是41850欧元。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这个门槛可是相当的高!超出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国就已经可以算是高薪阶层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国企业愿意聘请这样高薪的人呢?另外一个问题是,光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国人局和州有关机构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于第三种人,各地对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会允许离此太远。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应该会在移民法执行条例里进一步明确。还有一点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读(1)”里已经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权力”,现在只剩下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说“绿卡”在德国已经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说,这个“绿卡”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外国人要求职需“非你不可”

除了高级技术人才,什么样的中国人可以拿到德国的工作居留呢?

从近年和目前德国的情况看,一是德国企业和机构的员工;二是各中资企业和中国人办的企业的员工。其实两者可以归为一类,即都是“德国企业”。以上两方面包括了将来在德国毕业的中国大学生;三是各中餐馆的厨师;四是德国人或在德国有居留权的中国人的家属;五是临时性的劳工。

作为颁予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的前提,在第39条第(2)点第1小点中规定了a)、b)两项。a)项的规定是,不可以通过雇用外国人对劳动市场有负面影响,尤其在就业结构、地区体制和经济行业方面。这一项的规定十分笼统,但是在适当时候或许可以成为某些*的某种借口。b)项的规定是,该工作位置没有德国人或拥有优先权的外国人(比如欧盟国家成员或拥有有落户居留的中国人及其家属及德国人家属)可以占有。这条规定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在德国求职的中国人必须有其独特性,比如某种工作非他(她)不可,非中国人不能做,非有这方面在中国的经验不行,非有其在中国的关系不可等等。中餐馆的厨师工作也是有独特性的,当然这方面已有两国间的协定作出具体规定。在德国求职的外国人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劳动局说,要等一个月,看有没有德国人(或其它欧盟国家的人)要占用这个位置。然后由该劳动局登广告寻找。如果你的未来雇主光说,需要一个会中文的人,那是不够的,因为不难找到一个学过中文的德国人、欧盟人或已经变成德国人的原中国人。所以,用外国人的理由必须要充分。第41条“撤消批准”值得注意。假如该外国人被雇用的条件比可比的德国员工的条件不利(不平等),或符合上述“拒绝原因”里的几条,可以撤消已经给予的工作许可。比如,如果一个中国公司雇用了一个全天工作的员工,每个月只给300欧元(不是实习),劳动局就可以拒绝给他(她)工作许可。这也是移民法要求雇主向劳动局提供所雇用外国人的工资、工时等数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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