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移民需要哪些条件呢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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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德国需要哪些条件。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德国移民需要哪些条件呢》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移民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事情,为了能够生活的更好,不少人会选择移民,而我们知道,德国成为众多人移民选择的目标,德国不仅是发达国家,同时也是经济大国,各种公共设施非常的完善,而且想要移民德国需要很多条件,那么我们就了解一下,移民德国具体需要哪些条件呢?

德国移民条件

作为新兴的移民国家,德国的移民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宽松,没有严格的语言能力要求,没有硬性的年龄限制和学历要求,以下八点,符合任何一条都可具备申请德国投资移民的资格,当然符合条数越多成功率越高,胜算越大:

(1) 有一定经济实力(不动产在 200万人民币以上或动产在 100万人民币以上)

(2) 拥有贸易行业从业经验。

(3) 曾参与运营注册资金不少于 20万人民币的企业。

(4) 曾经在中型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

(5) 所在的企业与欧盟境内企业已有固定合作往来。

(6) 曾经不止一次来德国考察或参加展会。

(7) 德语水平高于B1。

(8) 曾毕业于德国高校或高中。

德国移民都需要哪些条件呢?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希望想要移民德国的朋友能够尽早的移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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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国移民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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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事情,为了能够生活的更好,不少人会选择移民,而我们知道,德国成为众多人移民选择的目标,德国不仅是发达国家,同时也是经济大国,各种公共设施非常的完善,而且想要移民德国需要很多条件,那么我们就了解一下,移民德国具体需要哪些条件呢?

德国移民条件

作为新兴的移民国家,德国的移民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宽松,没有严格的语言能力要求,没有硬性的年龄限制和学历要求,以下八点,符合任何一条都可具备申请德国投资移民的资格,当然符合条数越多成功率越高,胜算越大:

(1) 有一定经济实力(不动产在 200万人民币以上或动产在 100万人民币以上)

(2) 拥有贸易行业从业经验。

(3) 曾参与运营注册资金不少于 20万人民币的企业。

(4) 曾经在中型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

(5) 所在的企业与欧盟境内企业已有固定合作往来。

(6) 曾经不止一次来德国考察或参加展会。

(7) 德语水平高于B1。

(8) 曾毕业于德国高校或高中。

德国移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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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移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德国属于非移民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切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能移居德国。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

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

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

能独立维持生活;

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

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

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

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

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

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女可依赖的兄弟姐妹;

4、其他符合德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外国人。

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德国对外国移民基本上是采取排斥的态度。面对当今世界争抢人才的紧张局面,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公开演讲时一再呼吁,要求简化外国人的入籍手续,德国总理施罗德也要求放宽外籍电脑人才的入境条件并“收留”在德完成了德国急需专业的外籍学人,以提高德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

2004年7月4日,德国新移民政策报告终于出笼。新的移民政策报告建议德国政府采取积极的移民政策。报告的核心是扩大移民数量,广招天下贤才,以应对德国人口数量减少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和专业人才缺口所导致的国际竞争力下降问题。

据介绍,德国政府今后每年引进至少5万名外国专业人才。一直以来,德国属于对外国人移民本国限制得比较严格的国家。而由于这个国家许多人不愿生孩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成为德国严重的潜在社会危机。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德国国内的高级人才外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势必会削弱德国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在这种双重压力下,德国政府不得不考虑大幅放松移民政策。不过由这份报告的出笼来看,德国最终打破了一个长期困扰自身的禁锢,而向一个移民国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在德国的移民政策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4年7月,德国终于出台了移民法。其中规定,如果投资德国并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益处,当公司运行3年后德国政府就给您颁发绿卡。德国的商业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商业投资移民。

当公司注册完成,公司经理可以动用这笔注册资金作生意或投资,支付办公租金及雇员工资等等。且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经营公司或者由律师委托进行公司托管服务。

德国投资移民需要哪些条件?


选择移民德国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投资移民是不少国内人士青睐的。那么德国投资移民的优势有哪些呢?就和大家聊一聊德国投资移民的优势,有需要的朋友们赶快来看看吧。

什么是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指的是具有一定资产,并且符合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件的投资者将资金投资到目标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的一种行为。

投资移民的申请者可以采取投资的方式取得投资国永久居留权或者直接取得国籍。申请人可以投资于目标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投资基金一般都有最短时间限制。该类申请人必须愿意将资金投资于目标移民国家,以促进目标移民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而获得的回报是主申请人和全家可以获得投资国身份,从而享受等同于投资国国民的福利和保险待遇。进而子女也可享受免费或优惠教育的权利,以及全家自由进出该国的便利条件。

德国投资移民优势有哪些?

1、良好的投资环境。今天的德国正以其完善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政策及优良的生活品质成为国人赴海外工作、投资和生活的新热点,经营成本相对较低。

2、灵活性强。可以2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两家人都可拿到德国居留。

3、投资小,风险为零。您成功获得德国签证后,才会将公司所需注册资金带到德国,公司注册成立后,这笔资金可以自由支配,资金风险为零。

4、办理周期短,只需6-8个月,申请条件相对较低,成功率高。

5、15个国家自由往来。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可自由通行于15个申根国家。

6、促进您中国企业的发展,您可以用您德国公司与您的中国公司合资,成立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享受由此而带来的各项优惠政策。

7、您的德国公司可以在德国申请商标、注册品牌,助您迅速创立驰名商标并抢先占领国际国内市场,同样您也可以将德国的知名品牌引进中国,发展您在中国的事业。

8、子女享受免费教育。子女到德国之后将同样享受从幼儿院、小学到大学均免费的优良教育。德国是一个是福利国家。德国还有很多其他福利,可以享受德国政府的各类补贴,如购房补贴,未成年子女补贴等。

德国移民条件

1、有一个良好的且可行的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必须附合德国的重要经济利益或者满足特别的地区需求

2、有多年商业管理经验。和将投资行业相关,如果自己有公司,是公司法人代表或者是主要股东则更好;

3、有充足投资资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要有保证,如备有足够的自有资本或者贷款允诺。虽然在德国注册公司仅需25,000欧元(约25万人民币),但您还需考虑到维持公司运作的成本(5年),公司未来发展后可能需追加投资等情况,所以我们建议您的资产额(包括您公司的资产,您的动产和不动产)应该在100万人民币左右。

4、投资人的年龄在25--55周岁,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已超过了45岁,那么他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证明有适当的养老保障。

5、您的公司在德国注册成功后需运作5年,遵守德国法律,照章纳税(没有最低纳税额,只要按规定纳税就是对德国做贡献)

德国移民需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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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内政部在移民法完全通过前发表在自己网站上的“移民法细节”一文里是这样介绍这条新规定的:“为高级专业人才安排了从一开始就给长期居留的可能性,他们可以立即获得落户居留。同时或事后来的家庭成员有权从事一个工作。”

技术移民问题集中体现在移民法第19条里。第19条的标题就是“给高级专业人才的落户许可”。 第19条第(1)点内容是:“ 在特殊情况下可给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外国人颁予落户许可,假如联邦劳动局根据第39条同意,或据42条的法律规定或国家间协定规定不需要联邦劳动局按第39条给予同意,假如融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生活状态和生活保障可以在没有国家支持的情况下实现的设定是合理的。州政府可以决定,根据第1点颁予落户许可需要州机构的批准,还是由它指定的一个机构来批准。”

这个卡“绿”得有点难

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拥有高级专业水平”三种人。

第一种人:“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原文:Wissenschaftler mit besonderen fachlichen Kenntnissen.)

第二种人:“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原文:Lehrpersonen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oder wissenschaftliche Mitarbeiter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第三种人:“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原文:Spezialisten und leitende Angestellte mit besonderer Berufserfahrung, die ein Gehalt in Hoehe von mindestens dem Doppelten der Beitragsbemessungsgrenze der gesetzlichen Krankenversicherung erhalten.)

什么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或另投私立医疗保险。这条界线每年有所浮动,2004年执行的是41850欧元。

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月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

这个门槛可是相当的高!超出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国就已经可以算是高薪阶层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国企业愿意聘请这样高薪的人呢?这门槛是否太高了呢?

另外一个问题是:这个工资条件是写在第3小点里的,光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国人局和州有关机构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于第三种人,各地对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会允许离此太远。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应该会在移民法执行条例里进一步明确。

还有一点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读(1)”里已经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权力”(Aufenthaltsberechtigung),现在只剩下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说“绿卡”在德国已经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说,这个“绿卡”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工作居留

除了高级技术人才,什么样的中国人可以拿到德国的工作居留呢?从近年和目前德国的情况看,一是德国企业和机构的员工;二是各中资企业和中国人办的企业的员工,其实两者可以归为一类,即都是“德国企业”。以上两方面包括了将来在德国毕业的中国大学生;三是各中餐馆的厨师;四是德国人或在德国有居留权的中国人的家属;五是临时性的劳工,比如一年前在多特蒙德拆除大设备运往中国沙钢的那500名中国工人和工程师(在德居留约一年)或在一些地方建设中国园林的专家工人。

移民法里对工作居留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8点“联邦劳动局的参与”里。这一节包括第39至42条共4条。第39条“对外国人就业的批准”中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处。

作为颁予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的前提)的前提,在第39条第(2)点第1小点中规定了a)、b)两项。

a)项的规定是,不可以通过雇用外国人对劳动市场有负面影响,尤其在就业结构、地区体制和经济行业方面。这一项的规定十分笼统,但是在适当时候或许可以成为某些*的某种借口。

b)项的规定是:该工作位置没有德国人、或拥有优先权的外国人(比如欧盟国家成员或拥有有落户居留的中国人及其家属及德国人家属)可以占有。这条规定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在德国求职的中国人必须有其独特性,比如某种工作非他(她)不可,非中国人不能做,非有这方面在中国的经验不行,非有其在中国的关系不可等等。中餐馆的厨师工作也是有独特性的,当然这方面已有两国间的协定作出具体规定。在德国求职的外国人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劳动局说,要等一个月,看有没有德国人(或其它欧盟国家的人)要占用这个位置。然后由该劳动局登广告寻找。如果你的未来雇主光说,需要一个会中文的人,那是不够的,因为不难找到一个学过中文的德国人、欧盟人或已经变成德国人的原中国人。所以,用外国人的理由必须要想充分了。

第39条第(2)点第2小点实际上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某个工作位置由外国人来占据必须是对劳动市场政策和融合政策负责的;二是,所雇用的外国人的劳动条件不可跟德国人比“不利”(即不平等);三是,雇用外国人的企业须把给有关外国人的工资、工作时间和其它工作条件告诉劳动局。

第40条是“拒绝原因”。劳动局可以拒绝给予工作许可(从而该外国人也就得不到或不能延长居留许可),可以拒绝的理由包括:工作关系是通过一种不允许的工作中介或不正当的求职过程产生的;该外国雇员想要作为租借员工工作。

第41条“撤消批准”值得注意:假如该外国人被雇用的条件比可比的德国员工的条件不利(不平等),或符合上述“拒绝原因”里的几条,可以撤消已经给予的工作许可。

比如,如果一个中国公司雇用了一个全天工作的员工,每个月只给300欧元(不是实习),劳动局就可以拒绝给他(她)工作许可。这也是移民法要求雇主向劳动局提供给所雇用外国人的工资、工时等数据的原因。

第42条说的是联邦经济和劳动部在哪些问题上须在联邦参议院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决定,在哪些问题可以自己单独决定。

申请德国技术移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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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德国技术移民呢?近些年来,投资移民依然占据着移民热潮的主流,但随着各国价码的飙升,令许多年轻一族望而却步,纷纷想转投技术移民的“怀抱”。法国从今年1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要求移民者的法语程度达到欧标B1,英国也于近日出台相关规定,对高端人才的定义相当之严苛。那作为欧洲另一技术移民热门国之一的德国,其技术移民是如何操作和规定的呢?

年薪门槛高

且永久居留变无限居留

随着德国的老年化,劳动力占人口比例越来越小,德国有必要向移民国家方向发展。另外,德国需要的不再是上世纪60年代那样的普通劳动力,而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基于这两点,德国政府之前曾推出了以IT行业专业人才为主、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虽然这个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了,但两次获得通过的移民法在这一点上却几乎没有什么争论。

在技术移民问题上,各党争论的焦点体现在移民法第19条里。第19条的标题就是“给高级专业人才的落户许可”。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三种人。第一种人,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第二种人,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第三种人,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什么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或另投私立医疗保险。这条界线每年有所浮动,2004年执行的是41850欧元。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这个门槛可是相当的高!超出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国就已经可以算是高薪阶层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国企业愿意聘请这样高薪的人呢?另外一个问题是,光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国人局和州有关机构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于第三种人,各地对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会允许离此太远。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应该会在移民法执行条例里进一步明确。还有一点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读(1)”里已经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权力”,现在只剩下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说“绿卡”在德国已经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说,这个“绿卡”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外国人要求职需“非你不可”

除了高级技术人才,什么样的中国人可以拿到德国的工作居留呢?

从近年和目前德国的情况看,一是德国企业和机构的员工;二是各中资企业和中国人办的企业的员工。其实两者可以归为一类,即都是“德国企业”。以上两方面包括了将来在德国毕业的中国大学生;三是各中餐馆的厨师;四是德国人或在德国有居留权的中国人的家属;五是临时性的劳工。

作为颁予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的前提,在第39条第(2)点第1小点中规定了a)、b)两项。a)项的规定是,不可以通过雇用外国人对劳动市场有负面影响,尤其在就业结构、地区体制和经济行业方面。这一项的规定十分笼统,但是在适当时候或许可以成为某些*的某种借口。b)项的规定是,该工作位置没有德国人或拥有优先权的外国人(比如欧盟国家成员或拥有有落户居留的中国人及其家属及德国人家属)可以占有。这条规定实际上一直存在着。

在德国求职的中国人必须有其独特性,比如某种工作非他(她)不可,非中国人不能做,非有这方面在中国的经验不行,非有其在中国的关系不可等等。中餐馆的厨师工作也是有独特性的,当然这方面已有两国间的协定作出具体规定。在德国求职的外国人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劳动局说,要等一个月,看有没有德国人(或其它欧盟国家的人)要占用这个位置。然后由该劳动局登广告寻找。如果你的未来雇主光说,需要一个会中文的人,那是不够的,因为不难找到一个学过中文的德国人、欧盟人或已经变成德国人的原中国人。所以,用外国人的理由必须要充分。第41条“撤消批准”值得注意。假如该外国人被雇用的条件比可比的德国员工的条件不利(不平等),或符合上述“拒绝原因”里的几条,可以撤消已经给予的工作许可。比如,如果一个中国公司雇用了一个全天工作的员工,每个月只给300欧元(不是实习),劳动局就可以拒绝给他(她)工作许可。这也是移民法要求雇主向劳动局提供所雇用外国人的工资、工时等数据的原因。

德国移民需要满足的条件


【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

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

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

能独立维持生活;

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

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

【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

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

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

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女可依赖的兄弟姐妹;

4、其他符合德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外国人。

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德国对外国移民基本上是采取排斥的态度。面对当今世界争抢人才的紧张局面,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公开演讲时一再呼吁,要求简化外国人的入籍手续,德国总理施罗德也要求放宽外籍电脑人才的入境条件并“收留”在德完成了德国急需专业的外籍学人,以提高德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

2004年7月4日,德国新移民政策报告终于出笼。新的移民政策报告建议德国政府采取积极的移民政策。报告的核心是扩大移民数量,广招天下贤才,以应对德国人口数量减少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和专业人才缺口所导致的国际竞争力下降问题。

据介绍,德国政府今后每年引进至少5万名外国专业人才。一直以来,德国属于对外国人移民本国限制得比较严格的国家。而由于这个国家许多人不愿生孩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成为德国严重的潜在社会危机。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德国国内的高级人才外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势必会削弱德国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在这种双重压力下,德国政府不得不考虑大幅放松移民政策。不过由这份报告的出笼来看,德国最终打破了一个长期困扰自身的禁锢,而向一个移民国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在德国的移民政策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4年7月,德国终于出台了移民法。其中规定,如果投资德国并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益处,当公司运行3年后德国政府就给您颁发绿卡。德国的商业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商业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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