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会有什么变化

2020-09-21
移民法律知识 移民法律知识大全 移民法律知识宣传材料

移民法律知识。

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会有什么变化?美国投资移民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一种风靡全球的潮流,是众多国人进行海外移民的优选国家。美国现有的EB-5投资移民项目更是从1990年就已经开始实行,到今天也该做出正确地改革。但是,2016年可以说是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混乱的一年。那么,在混乱的2016年以后,2017年的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会有什么变化呢?

一、全球形势严峻,海外资产配置刻不容缓

近几年来,人民币价值似乎在随着美元的覆盖而有所贬值,这让很多持有人民币的人感到恐慌。如果你正处在这种恐慌之中,不妨将手中已有的资产美元化。随着美元的增值,美国市场上流通的美元供应也会相对地减少。而对于手中持有美元以及美元资产的移民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则天大的好消息。这个时候进行美国投资移民的成本也会比其它手中持有人民币的人员少上许多。

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

二、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延期,平价移民成最后机会

在2016年年底,美国国会展开了一个周期较短的拨款会议,此次会议主要是针对拨款政策而开展。会议通过讨论与最终的投票决定,政府拨款将会被延续到2017年的4月份。此次会议发表的内容意味着美国EB-5投资移民法律法规(50万美元的投资门槛)也会相对地延长,可以说此次美国EB-5投资移民法律法规是借了政府拨款的光。

2017年EB-5投资移民条件:美国1990年出台的移民法就是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而设立EB-5移民签证类别。目前,EB-5投资移民方案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也是EB-5移民签证受到大家青睐的主要原因。该类移民自1991年开始实行,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增设了“区域中心”移民方案,申请条件也近一步放宽,EB-5现有的区域中心计划将延续到2017年4月28日截止。

某美国移民项目总监称,虽然只是延期,但是美国移民局已经放出消息,eb5改革草案已经提交,草案中直指投资额上涨问题。要说,延期过后,那么再想50万美金移民美国或将不可能。而延期前的这段时间,将是美国投资移民的平价时代的终结期。

三、美国投资移民审理加速,排期问题解决指日可待

奥巴马下台以后,特朗普接替了他的位置。特朗普一上台,便将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进行了改革,EB-5投资移民的排期更是加快了2个月。从特朗普上台做出的这一举措不难看出,未来美国投资移民的方面还是比较可观的。

尽管在美国投资移民走向良好的情况下,想要进行美国投资移民的人士也需要加快脚步了。在移民大潮中,说不定哪天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从而推翻以前所有的铺垫。所以,趁着形势还在控制范围内的时候赶紧抓住机会。

延伸阅读

西班牙移民法规则详解


一、临时居留(就是一年转两年的)的更换

要求社会融入证明,以后的居留更换,要有足够融入社会的证明,如果临时居留的持有者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积极融入社会的话,居留更换将被拒。

配合融入,各大区要增加一些融入的培训活动,持临时居留的人要参加并可得到证书。换居留时持居留人要出具参加过这些培训活动的证明,具体细则还没出来。西班牙语也将非常重要,语言不好,换居留也会被拒。

临时居留的更换将考虑以下问题:

1.不能有案底;

2.不欠社会保险局、税务局的钱;

3.将会考虑到为融入社会做的努力。

而此次新移民法也规定,临时居留在被老板解雇的情况之下可以更换工种和地区。

家庭暴力受害方起诉对方,自己如果无居留,法院出具了隔离令就可以给当事人一个临时居留(PERMISO DE RESIDENCIA PROVISIONAL),如最终判对方有罪,将给当事人一个正式的居留(但同时对方的居留也将被废除,事实上等于一个居留换了另一个居留)。

二、 加强了对学龄子女的学习要求

如有孩子是必须要上学的年龄(6-16岁),换居留的时候,必须要出示孩子的学习证明。这条对中国人的影响很大,因为如果孩子在中国,就不会有西班牙的学习证明了。

三、看病的权利 (没有变动)

所有外国人,只要在西班牙市政府登记过住家证明,就像西班牙人一样有免费就医的权利,但必须按规定办一张医疗卡,不管有无居留。

如果没有医疗卡,成人只能看急诊、重病和事故,不可免费就医。未成年人和孕妇不管有无医疗卡,都可以免费就医。

四、对家庭团聚的要求比较具体

1. 团聚配偶首要条件,申请人要有更换过的居留,第一张居留不可以,必须是两年的居留。

是第二任及以后的配偶,并且第一任是离婚,团聚时就必须附加上离婚的判决书,判决书必须注明详细内容:夫妻共同的住家是留给谁的;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由谁承担;配偶是否有离婚补偿等。而在这一点上,由于很多国家离婚时没有判决书,因此可以说这条规定还不清晰,需要等执行法规出台时才能知道。

配偶的团聚,除了可以团聚合法配偶以外,还可以团聚事实配偶,但要有足够的证明,如在市政府做过住家登记等,只能团聚一个人。

团聚子女

条件也要求申请人要有更换过的居留,第一张居留不可以。

包括领养,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残疾人不受年龄限制。

团聚父母

要求至少满足三个条件:持卡人必须是5年长期居留;被团聚人65岁以上;要证明被团聚人有足够的理由来西班牙,或是特殊情况,或是出于人道的。

2. 团聚来的人自动可以工作:

家庭团聚来的配偶和满16岁的子女,有父母许可,或满18岁就可以自动工作了。理论上从现在开始,家庭团聚来的可以直接工作,上工作保险了。

自己有经济能力,配偶或子女在换居留时就是独立的居留,不需要再依附在团聚人的身上了。

所以,以下家庭居留可以申请独立的居留

A.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B.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C.丧偶或孤儿。

3. 家庭团聚也要注意融入社会.

申请及家庭团聚,需要有足够的条件和住家,另外COMUNIDAD MADRID大区政府和市政府也做过一些这方面的活动,到时候建议团聚的人去参加,以便拿到证明换居留时好用。

五、以下情况5年长期居留将失效:

1.被查出居留是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得的;

2.有驱逐令;

3.在境外连续滞留超过12个月,这一点是说永久居留连续在国外居住了12个月,而不再规定5年中累计在国外居住时间的限制。

4.拿到欧盟其它国家居留。

六、对滞留者的要求

学生居留、学生的交换、实习和义务劳动等的没有居留权的滞留,其滞留时间与其完成学业等目的时间相符,此期间可以申请打工许可,但不能影响学业本身。(以前只说学生居留,现在加上了其它几种情况),一些交换人员,以及特殊交流人员都被定义为合法滞留者,而不是合法居留者。

七、对初次老板居留的限制

初次老板居留,申请条件和以前一样,有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但现在的地区范围更大一点了,以前的地区限度是PROVINCIA(省),现在是COMUNIDAD(大区)。

八、OFERTA DE TRABAJO的具体规定

1.还是要INEM的报告;

2.需要证明老板要的这个人是有空缺要补的必要工人;(MEDIA JORNADA)

3.老板如果要取消OFERTA DE TRABAJO,必须书面通知劳工部;

4.工人到了西班牙后,除了上保险外,还必须把工作合同拿到INEM盖章。现在的规定还要将这些证明传真给劳工部,否则不给按指印;

5.第一次的OFERTA DE TRABAJO有地区和行业的限制。

哥斯达黎加移民法规 移民享受美洲的小瑞士


哥斯达黎加是拉丁美洲的一个共和国,北邻尼加拉瓜,南与巴拿马接壤,首都在圣何塞。哥斯达黎加物产丰富,自然环境优美,欧美人经常旅行居住投资的国家之一,号称美洲的小瑞士,享有“中美洲花园”的美誉,全世界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每年都在大量人士办理哥斯达黎加移民生活,那么我们要怎么才能移民呢?下面就来给大家分析下。

根据《哥斯达黎加移民法》第79条第4款,每位外国人(无论国籍)购买一处价值至少为二十万美元的房产,不管是土地还是房屋,就可以申请获得“作为投资者在哥斯达黎加的临时居住权”。外国投资者的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将会被授予相同类型的居住权。

临时居住权的有效期为2年。外国人必须证明其仍然在哥斯达黎加有至少二十万美元的投资就可以续期。临时居住权的有效期可被续期两年,并且可以再次续期。尽管不要求临时居民居住在哥斯达黎加境内,但是建议外国人至少每年到哥斯达黎加一次,具体天数不限,以利于居住证的续期。

一旦所有要求得到满足并通过移民律师的审核,100%保证能获得居住权。移民局可能拒绝批准居住权的唯一原因是(即使申请是完整的)基于外国人的犯罪记录或哥斯达黎加政府出于国家安全原因决定不批准特定国家申请人的临时居住权。

在哥斯达黎加合法居住七年后以及在哥斯达黎加事实上生活了相同时间后,外国人可以申请哥斯达黎加公民,并获得哥斯达黎加护照。

荷兰移民概况、移民法律及移民政策


移民概况

长期以来,荷兰在世界上以宽容和文化多样性而著称,其宽松的移民政策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众多移民和寻求避难者。由于荷兰长期面临人口老化、出生率低及劳工短缺等问题,移民一直是荷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外来移民人数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激增。多年来,荷兰作为一个移民国家,每年的合法外来移民人数在6万人左右。目前荷兰有华侨华人约12万人左右。据荷兰中央统计局资料,不同来源地所占比例为,中国大陆35%,香港23%,印尼20%,苏里南6%,其他地区16%。中国大陆的大部分来自广东(深圳、大鹏)、浙江(温州地区和青田县)、福建(福州和长乐)等地。荷兰大部分华侨华人从事餐饮业及相关行业,目前荷兰有中餐馆2600余家,遍布荷兰各地。三千人以上的小村镇都有中餐馆。

印尼华裔由于受过高等教育,很多人已进入荷“白领阶层”,从事教育、医务、律师、工程师等职业,属于稳定的高收入阶层,这些人大多已退休,但他们的后代已基本继承了父业。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新移民不断增加,他们大部分从事传统的中餐业,少部分人从事中医、针灸行业,也有一些人从事商业批发、零售以及国际贸易。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开始有不少人从事商业贸易和对外投资,在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等主要大城市成立了地区性的华商会。华侨华人大都过着富裕的小康生活。由于中国人具有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荷官方及民众对华侨华人有较好的印象。年青一代的华侨华人大部分受过高等教育,就业途径也较为广泛。

移民法律

2001年4月荷兰移民法正式生效。这部法律让移民荷兰的申请程序更有操作性了。每一个申请人的申请都会被高效、快速地处理。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都会知道他的申请是被认真考虑过的。

荷兰移民归化局下属于荷司法部,但直接对移民归化大臣负责,全局共有3500名职员,总部设有局长、副局长和执行主席三个职位,指导协调全局工作。整个移民归化局分为政策指导处、执行指导处、法庭事务联络中心、行政处及特别事务和使馆联络处等五个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根据荷兰本国利益需要,制定外国人申请移居荷兰以及确保移民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各种移民政策;

2、受理、审批并签发外国人来荷签证、短期及长期居留申请;

3、对外国人申请移居荷兰或申请“政治庇护”,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和审批;

4、与外侨警察部门协作,对荷兰境内的外国人进行监控和管理;

5、对偷渡到荷兰的非法移民,进行调查、审核,确认其真实身份,协助外侨警察将非法移民遣返回国。

申请荷兰居留证的途径

申请居留许可

外国人想合法去荷兰生活、工作和学习,首先要去所在国的使、领馆申请“临时居留许可授权”即“MVV”。

为了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有足够的资金生活

2.有足够的材料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3.没有刑事犯罪的记录

特殊要求

申请人除了要具备基本申请条件以外,申请人会因为来荷兰的目的不同,需要提交不同的申请文件。欧盟各国的人进入荷兰不需要申请MVV。申请移民荷兰有不同的类别,不同的类别的申请程序和要求都不同。常规途径的移民类别包括有以为荷兰公司工作为目的的和以亲属团聚为目的的。这些类别对不同国家的申请人也有不同的要求。

申请审理

荷兰居留许可的申请是由荷兰移民局或者外侨警察局审理。一般审理时间为4个月。特殊案子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比如他们需要调查或请第三方的专家出专家意见。

申请批准

如果申请批准,申请人会获得“临时居留许可授权”即“MVV”。这是申请人进入荷兰的签证。申请人到达荷兰,“MVV”就被换成临时居留许可。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要求,临时居留许可可以更新。持临时居留许可5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许可。

申请拒绝

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首先可以向荷兰移民局发出正式申诉函。

上诉

如果荷兰移民局拒绝申请人的申诉,申请人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成功,荷兰移民局则必须重新审理申请人的申请。

上诉国家法院

如果地方法院否决申请人上诉,申请人可以上诉至国家法院。上诉成功,荷兰移民局则必须重新审理申请人的申请。如果上诉失败,则申请人不能获得“临时居留许可授权”即“MVV”。

规划入籍/永居

您必须拥有在荷兰的合法居留5年以上(包括5年),第5年开始您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证或申请入籍。永久居留证为期5年,每隔5年自动延续,您可以自由在荷兰之外的国家停留,没规定您每年必须在荷兰住满几个月。

入籍条件

想要获得荷兰公民身份的外国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要求:

生活在荷兰、荷兰安的列斯群岛或阿鲁巴岛

生活在外国(不是其原居国)并与荷兰公民结婚

以前曾有荷兰公民身份但失去了荷兰国籍

持有以为荷兰公司工作为目的的工作居留证5年

国家概况

历史

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1568年爆发延续80年的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战争。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17世纪曾为海上殖民强国。18世纪后,荷兰殖民体系逐渐瓦解。1795年法军入侵。1806年拿破仑之弟任国王,荷被封为王国。1810年并入法国。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一战期间保持中立。二战初期宣布中立。1940年5月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府。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共体。

自然地理和气候

荷兰国土总面积为41528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东面与德国为邻,南接比利时。西、北濒临北海,地处莱茵河、马斯河和斯凯尔特河三角洲,海岸线长1075公里。全境为低地,三分之一的土地海拔不到1米,四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面,沿海有1,800多公里长的海坝和岸堤。十三世纪以来共围垦约7,1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全国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

境内河流纵横,主要有莱茵河、马斯河。西北濒海处有艾瑟尔湖。其西部沿海为低地,东部是波状平原,中部和东南部为高原。南部由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的三角洲连接而成。

政治和法律

荷兰是一个没有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荷兰王室是奥兰治纳骚家族。这一家庭自16世纪以来就与荷兰政治密切相关。王室的祖先是威廉·范·奥兰治王子(1533-1584)。现在的国家元首是贝娅特丽丝女王。荷兰王国的王位可由男子继承,也可由女子继承。

荷兰是一个实行地方分权的单一制国家的典型,它由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和多个地方政府组成。地方政府的两种建制分别是省和市。它共有12个省,每个省都由一个省议会、一个省政府和一个女王委任的专员来管理。它共有548个市,每个市都由一个市议会、一个市长和一个市政府(包括一个市长和一些地方官员)组成的市政当局来管理。市政当局负责管理与服务辖区内的公共交通、住房、水源供应、公立学校、健康保护、体育、娱乐和文化等事务。它直接对省及中央政府负责。市议会直接由地方公民选举产生,市长由各省女王委托的专员来任命。

商业与经济

荷兰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属外向型经济。基础设施齐全,有完善的中介组织,经济环境较好。目前经济运行正常,优于欧盟平均水平。

对外贸易大国。荷兰1999年外贸总额7940亿荷盾(约合3609亿美元),其中出口4100亿荷盾,进口3840亿荷盾,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排世界第八位,欧洲第五位。2000年进出口总额达到9750亿荷盾,增长率高达23%左右,其中出口5050亿荷盾,进口4700亿荷盾。在荷兰经济中,有80%的原料依靠进口,60%以上的产品供出口。- 8 -

教育

荷兰教育体系分为小学、中学和大学。小学分为8年级,之后经过考试进入中学。中学分为6年级,在3年级分为VVO和WWW进入VVO的学生通过毕业考试后有权选择大学(UNIVERISTY)和职业大学(HOGESCHOOL),进入WWW的学生通过毕业考试后有权选择职业大学和大专。

进入大学之后经过荷兰政府对您子女学习进行大额现金以及交通补贴。荷兰政府对教育的总投入达国民预算的20%左右,并有独立的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各高校及其课程进行考核评估,保证了教学质量。

在欧洲大陆,荷兰是英语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也是最早开始用英语授课的非英语国家,约95%的荷兰人会讲英语。目前荷兰已开设二百多个用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余地很大。师资力量部分来自本地,还有一些来自英、美及欧洲其它发达国家。18岁以下的雇员子女在荷兰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荷兰高校的教学质量普遍较高,对学生的学习实行类似产品生产监督似的质量标准管理体系,毕业证书为国际承认。英语授课的学习费用则大大低于英美国家,而且条件合格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奖学金或减免学费。学生在学习期间可掌握多门外语,而且有机会去其它欧、美国家的姐妹学校进行学习交流。荷兰有大量的企业在海外运作,多数聘用熟悉东西方文化的雇员进行管理,这为在荷兰受过高等教育的华裔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

福利

荷兰的经济形势一直处于欧洲的领先地位,失业率为全欧最低。其“从摇篮到老年”的高福利政策为社会安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您和您的配偶及子女享受和荷兰本国人相同的荷兰政府津贴,国民医疗保险、失业金高达每年3万欧元以上,退休养老金制度保证了您每年收入高达1万欧元,为您的家人提供平安稳定的生活。

荷兰政府每年为您的子女教育补贴现金约4500欧元以及交通补贴(免费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直到您子女年满27周岁。当然,您的子女的大学学费也是享受政府补贴的,您子女的学费为每学年仅仅为1200欧元左右(中国留学生的学费为非欧盟无补贴学费,约每学年为5000欧元-7000欧元)。

在您归化入籍或申请长期居留后如果您暂停您的工作,可以马上享受您原工资90%-60%不等的失业金,为期数年(根据您的报税来计算),之后为救济金,最低可收取7000欧元每年。

社会语言和文化

荷兰语是2100多万荷兰人与佛拉芒人的母语。因此是一个中等规模的语种,在全世界最广泛使用的语言中大约列第30位。荷兰语是欧盟11种正式工作语言之一。在法国的西北部有6万人讲一种荷兰方言。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与阿鲁巴岛以荷兰语为官方语言和教- 9 -

学语言。某些安的列斯、阿鲁巴以及苏里南的文学作品系用荷兰文书写而成。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印度尼西亚,律师、军人以及历史学家们仍在使用荷兰语,他们需要用这一语言来查考渊源。南非使用的南非荷兰语,即以荷兰语为基础。

中荷关系

中荷于1954年11月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升格为大使级。此后双方关系起伏发展。1981年5月,因荷兰政府批准荷兰公司为台湾建造两艘潜艇,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1984年2月1日,荷兰承诺不再对台军售,中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1989年,荷随同欧共体对我“制裁”,两国关系受到较大影响。1990年10月后,中荷关系逐渐改善。1992年2月荷政府重申不向台湾出售潜艇,两国关系进一步恢复,高层政治往来逐渐增多。1997年4月,在法、德、意等欧盟七国放弃在联合国日内瓦人权会上与我对抗后,荷执意提出涉华提案。中荷关系再次受到影响。1997年底,荷兰改变在涉及我国人权问题上的立场,表示愿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建设性的态度同我对话,中荷关系恢复,近年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近几年中荷高层互访主要有: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6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鹏(1998年2月)、副总理李岚清(2000年4月)、总理朱镕基(2000年7月)访荷;荷兰首相科克(1995年6月)、女王贝娅特丽克丝(1999年4月)、一院议长阿尔特斯(2001年4月)、副首相兼经济大臣尤里茨玛(2001年11月)访华。此外,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光英、杨汝岱、吴学谦,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钱其琛等先后访荷;荷外交大臣、经济大臣、财政大臣、环境大臣、国防大臣等多名政府成员分别访华。

出台移民法规更有保障 20万美元移民哥斯达黎加


目前移民新兴人群中,看重国外生活环境、气候条件,移居国外的中产阶级与日俱增。办理哥斯达黎加移民的人数日益增多,原因无它,哥国是世界最幸福的国度,而且原始生态环境优美。那么如何才能移民哥斯达黎加呢?

哥斯达黎加移民专家表示,根据《哥斯达黎加移民法》第79条第4款,每位外国人(无论国籍)购买一处价值至少为二十万美元的房产,不管是土地还是房屋,就可以申请获得作为投资者在哥斯达黎加的临时居住权。外国投资者的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将会被授予相同类型的居住权。临时居住权的有效期为2年。外国人必须证明其仍然在哥斯达黎加有至少二十万美元的投资就可以续期。临时居住权的有效期可被续期两年,并且可以再次续期。

尽管不要求临时居民居住在哥斯达黎加境内,但是建议外国人至少每年到哥斯达黎加一次,具体天数不限,以利于居住证的续期。一旦所有要求得到满足并通过移民律师的审核,100%保证能获得居住权。哥斯达黎加移民局可能拒绝批准居住权的唯一原因是(即使申请是完整的)基于外国人的犯罪记录或哥斯达黎加政府出于国家安全原因决定不批准特定国家申请人的临时居住权。

在哥斯达黎加合法居住七年后以及在哥斯达黎加事实上生活了相同时间后,外国人可以申请哥斯达黎加公民,并获得哥斯达黎加护照。

德国移民概况、移民法律及规化入籍政策


移民概况

德国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移民有着悠久的历史。移民的原因一直以来都是一样的:人们为了自己及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而移民。1950年,生活在德国的移民有500,000人,占德国总人口的1%。

战后德国经历了数次移民潮:

从1955年到1973年,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达到了四百万人。这些外国人主要来自意大利、西班牙、希腊、土耳其、摩洛哥、葡萄牙、突尼斯等国家。从1973年到1985年,移民德国的外国人主要是家庭团聚类。1985年,生活在德国的移民达到了四百四十万人。实际上现在生活在德国的人中,每五个人就有一个有移民的背景。如今的德国已经成了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各国各区域之间的人口流动和交换日益增加,一个长期的移民现象必然给德国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德国为了加强她在世界范围的竞争,专门在2005年出台移民法以在法律上确定其移民国家的地位。同时在法律上提供如何引进移民和让世界各地移民德国的人成功融入德国社会。为了保证德国的经济发展,德国制订了一系列移民法规以保证移民申请程序透明和高效地实施。

让移民德国的外国人在德国合法居留和永久居留是德国联邦政府重要的工作。德国政府为此专门为移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比如提供移民课程给移民,以保证德国对外来移民宽容和欢迎。

2006年7月14日,德国在柏林召开了一个专门会议讨论如何让移民更好地融入德国,联邦议员Angela Merkel把这个会议称为“历史性的时刻” 。与会人员通过了在2007年起草的一份关于移民规划的计划。

德国同世界其他移民国家竞争人力资源和资本,以促进德国经济的发展。为了保证德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德国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稳定、持续的移民政策来保证吸引全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和资金来德国定居。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移民法在法律上保障了德国政府移民的努力。

移民法律

2005年1月1日,新德国移民法生效。新的德国移民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确定了外国人在德国移民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地位,从而在法律上确定了德国是移民国家。新的德国移民法包括劳工移民,人道移民,移民规划和国土安全四个部分。

新移民法规定德国的居留许可有两类:

第一类是:临时居留许可(RESIDENCE PERMIT)

第二类是:永久居留许可(SETTLEMENT PERMIT)

居留许可是根据申请人赴德国居留的目的签发。一般居留许可的目的是:学习(STUDY)、雇佣目的(GAINFUL EMPLOYMENT PURPOSE)、家庭团聚(SUBSEQUENT MIGRATION DEPENDENTS)和人道难民(HUNMANITARIAN GROUNDS)。

根据新的德国移民法,具有特殊技能的科学家、杰出的教师、专家或管理人员,薪水为当地人的两倍的高技能人员;投资一百万欧元、雇佣当地10个员工的投资人,可以直接获得永久居留许可(SETTLEMENT PERMIT)。获德国联邦劳工部工作批准和获德国雇主雇佣合同的申请人可以获得雇佣目的临时居留许可(GAINFUL EMPLOYMENT PURPOSE RESIDENCE PERMIT)。持此种目的的临时居留许可的申请人,三年后如满足自雇移民或高素质移民条件则转为永久居留许可,或再续两年的临时居留许可到五年,满足移民条件,如无刑事犯罪等条件可转为永久居留许可(SETTLEMENT PERMIT)。

作为非欧盟国的第三国公民可以通过在德国设立公司,并在此基础上申请雇佣目的临时居留许可(GAINFUL EMPLOYMENT PURPOSE RESIDENCE PERMIT),三年或者五年后转德国的永久居留。

规划入籍/永居

根据2005年1月1日生效的新德国移民法规定,根据情况三年或五年转为永久居留许可。八年后可以规划入籍。

对于父母不是德国人而与德国没有关系的外国公民,只可能通过授予或入籍的方式取得德国公民权。在德国居留8年以后即可申请入籍。

收到美国移民法庭传票该怎么办,什么是移民法庭传票?


2018年6月28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了关于美国移民法庭传票(Notice to Appear)最新指南的政策备忘录。新的指南是特朗普总统为了加强美国内地公共安全而颁发的,该指南要求USCIS为逾期居留人士颁发移民法庭传票。

什么是美国移民法庭传票?移民法庭传票是由移民法庭颁发,针对I-94过期之后被移民局拒绝其申请的人。其在收到移民法庭传票后将自动进入驱逐出境的程序。

这项政策的含义是什么?这项政策增加了移民处理的复杂度。例如,如果一名申请人在I-94到期后选择留在美国等待,但其的申请最终被拒。根据这项新政策,因其的I-94已经过期,移民局在发出拒信的同时可以给其颁发移民法庭传票进入被遣返出境的程序。

如果我得到出庭通知,我必须要上庭吗?是。如果收到了美国移民法庭传票,那么该人必须在通知的日期和时间上庭。如果该人没有在指定的时间上庭,将会引发限制入境美国的条例。

这项政策对什么人影响最大呢?新颁布的指南将对外籍雇员有较大的影响。当外籍雇员的I-94到期后,按照法规其可以合法的在美国境内等待更改身份或延期的申请。在新的法规影响下,如此后申请一但被拒,外籍雇员不仅会收到拒信,还会收到来自移民法庭传票,进入被遣返出境的程序中。

举个例子:王先生2015年申请获得H-1B身份,该申请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在2018年8月,王先生的雇主为他申请H-1B身份延期,王先生的I-94将会在9月到期。鉴于当前移民局的处理速度,王先生的延期申请很有可能在I-94到期之前得不到答复。王先生的案例在目前是常见情况,现行政策允许王先生留在美国,并根据待处理的H-1B延期申请继续工作240天。在此期间,王先生处于合法停留,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延期被批准,重回H-1B身份。然而,如果王先生的H-1B延期申请被拒绝,则王先生在拒绝当天失去身份,并在同一天开始累积非法居留天数。虽然王先生的雇主可以选择向移民局提出重审或上诉,但根据新的法规规定,移民局可以向移民法官要求颁布让王先生出庭的通知。即便在此期间王先生打算离开美国,而USCIS一旦给其签发出庭的通知,其必须留在美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出庭,并进入被遣返出境的程序。

目前尚不清楚移民法庭系统如何处理这些额外的遣返程序,国土安全部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其可以决定是否根据个案来否颁布移民法庭传票。每个移民局服务中心都有30天的时间来制定移民法庭传票颁发的流程和程序,但指南本身则立刻生效。

在此提醒所有在美的外籍雇员,务必在I-94到期之前递交身份转换或延期的申请,延期申请通常可以在I-94过期前的180天提交。鉴于目前移民局处理案例的时间长度来说,建议大家使用Premium Processing来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如果延期提交得足够早并在I-94到期之前被拒,美国移民局是不会发放移民法庭传票。因为其的I-94尚未过期,仍为合法居留。

解读09年新版澳洲移民法规:目前的居住要求


1 Residence Requirements

居住要求

1.1 What are the new residence requirements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入籍澳大利亚新的居住要求是什么?

The new residence requirements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will mean that applicants will need:

新法案要求申请人:

· four (4) years lawful residence in Australia immediately prior to making an application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with at least 12 months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and

· 在申请入籍澳大利亚之前的四年必须在澳洲合法居住,其中至少有12个月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居住;以及

· absences from Australia of no more than 12 months in total in the four (4) years prior to application, and no more than three (3) months in the 12 month permanent residency period prior to application。

· 在申请入籍澳大利亚之前的四年内离开澳洲的时间累计不超过12个月,其中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洲居住的12个月内离开澳洲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

Michaeliang曰:感觉新法案对以留学生身份在澳读书的人士有利,因为旧的居住要求是必须以永久居民的身份住满两年,新的要求是一年就可以了。

1.2 When will the new residence requirements come into effect?

新的居住要求什么时间生效?

On 1 March 2007, the Australian Citizenship Bill 2006 was passed by the Australian Parliament. The new legislation is likely to commence on 1 July 2007。

《澳洲国籍法案2006》已于2007年3月1日由澳洲议会通过。新法案可能自2007年7月1日起生效。

Michaeliang曰:新法案还没有最终确定生效时间?好像和咱中国的惯例不一样,我们颁布新法律的主席令一般都会说明自何时生效。不懂。

1.3 Will they affect current permanent residents?

新的居住要求会影响目前的永久居民吗?

The new residence requirements will only apply to people who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n or after commencement of the legislation。

新的居住要求仅适用于新法案生效时或以后成为澳洲永久居民的人士。

People who are permanent residents before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new legislation will only need to meet the current residence requirements (presence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for periods amounting to two (2) years in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cluding one (1) year in the last two (2) immediately prior to making the application) provided they applied within three (3) years from the day the legislation commences。

在新法案生效前,已成为澳洲永久居民的人士如果在新法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入籍,则仅需要满足目前的居住要求即可(在申请前5年内必须在澳大利亚以永久居民的身份累计住满2年以及在申请前2年内须在澳大利亚累计住满1年)。

Michaeliang曰:如果新法案自2007年7月1日起生效,那么对于我们这些已拿签证但还没有长登的筒子来讲,要想适用旧的居住要求,最晚应该在2008年7月1日之前长登咯。

1.4 What are the current residence requirements?

目前的居住要求是什么?

At the moment, the Australian Citizenship Act 1948 provides, that for applicants to be eligible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they need to have spent a minimum of two (2) yea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Australia in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cluding at least 12 months in the last two (2) years。

目前,根据《澳洲国籍法1948》的要求,申请人申请入籍澳洲必须在申请前5年内必须在澳大利亚以永久居民的身份累计住满2年以及在申请前2年内须在澳大利亚累计住满12个月。

1.5 What effect will the new residence requirements have on people who apply before the legislation commences?

新的居住要求对新法案生效前申请的人士有何影响?

Permanent residents who apply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before the legislation commences will need to meet the current residence requirements。

在新法案生效前申请入籍的永久居民需要满足目前的居住要求。

1.6 Will travel overseas affect eligibility under the new requirements?

根据新的要求,海外旅行是否会影响入籍资格?

Absences of up to 12 months during that four (4) year period will be allowed, with no more than three (3) months in the year before making the application。

在申请入籍澳大利亚之前的四年内,允许离开澳洲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在申请前一年内离开澳洲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Michaeliang曰:这条解释好像和之前的1.1有点出入。1.1中讲的是“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洲居住的12个月内离开澳洲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 no more than three (3) months in the 12 month permanent residency period prior to application)。麻烦高手看看这里怎么理解。

1.7 What effect will the new residence requirements have on temporary residents?

新的居住要求对持临时签证的人士有何影响?

The new changes recognise time spent in Australia as temporary residents prior to the acquisi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Up to three (3) years of temporary residence will count towards the four (4) 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 for citizenship。

新法案认可持临时签证的人士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以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入籍要求的4年居住时间中最多可以有3年是以临时居民的身份在澳洲居住。

In other words, people who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after the changes commence and have been living in Australia on temporary visas immediately before becoming a permanent resident will be able to have up to three (3) years of the time spent as holders of temporary visas counted towards the four (4) 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 They will need to have a minimum of one (1) year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移民网(ym16.com)为您提供最全面最新的移民相关知识和政策,帮助您解决移民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其中《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法规会有什么变化》的内容由移民知识小编2022精选编辑整理而成,希望对您的移民有所帮助,欢迎您通过移民法律知识专题访问更多精彩移民内容。

相关文章更多 >